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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是毛姆最后出版的作品,对文学对人生都带有某种总结的意味在其中。从歌德的小说到邂逅一位印度圣人,从对三位著名记者的批评,到对蒂洛森主教文体的评定,还有对他本人非常擅长的短篇小说的形式的精彩分析,代表了这位杰出作家一以贯之的观点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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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观点》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文集。《观点》既是一部精彩迭出的随笔集,同时也是一部知人论世、体贴入微的文学评论集,涉及的人物和主题从大诗人歌德的小说到一位印度教圣哲的精神修为和人生故事,从法国三位以日记闻名于世的作家的自我中心和尖酸刻薄到英国神学家兼大主教蒂乐生的宽厚仁慈及其平实自然的文体,特别是通过对他赞赏的爱伦·坡、吉卜林,尤其是莫泊桑、契诃夫和曼斯菲尔德等几位短篇小说大师人生经历与艺术特色的解读,对于短篇小说这一他本人也是当行大师的文学样式进行了一番精彩而又深入的探讨和剖析。毛姆以其塑造小说人物的洞察力和故事圣手的高超技巧,活画出一组组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不同领域的文人形象,进而深入到他们的文学世界和内心灵魂,最终打通的是普遍的人性和人心——从“文心”到“人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也可以看作毛姆一生不变的终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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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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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三部小说
圣者
散文与神学家蒂乐生
短篇小说
三位日记体作家
文心与人心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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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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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一位负责编写新版著名百科全书的编辑写信来问我是否愿意为“短篇小说”这个词条写点什么。我受宠若惊,不过仍然婉拒了。虽然我自己也写短篇小说,但很难在编写词条时做到不偏不倚。写短篇小说,作者可以选择最合适的方式来写,不然,肯定会换用其他方式。写小说的方式多种多样,每位作家都会使用合乎自己个性的方式。在我看来,百科全书的这一词条应该找从未写过小说的文人来撰写,这样他才会毫无先人为主的偏见。就拿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来说吧,数量颇多,广受品味高雅的读者欢迎。这些读者的想法当然应该得到尊重。不过,我想,凡是见过亨利·詹姆斯本人的人,读起他的小说都会被打动:他简直就是把自己的嗓音给糅进了字里行间,他的作品中那种繁复晦涩、冗长复杂以及矫揉造作之所以会为你所接受,那是因为亨利·詹姆斯在你印象里就是这样一个人:魅力无穷、和善宽厚、自负炫耀却让人觉得有趣。可是,尽管如此,我觉得他的小说完全无法令我满意,因为我不相信小说里的情节。任何人只要能想象一个饱受白喉折磨的孩子所经受的痛苦,就不会相信这孩子的妈妈宁可让他死也不愿意让他康复,待长大成人后阅读他爸爸写的书。这个情节来自于小说《“拜尔特拉菲奥”的作者》。我觉得亨利·詹姆斯根本就不知道普通人是如何生活的;他创造的人物既无大肠也无生殖器。他的小说里有些是写文人的,据说有人读后抗议说文人墨客其实并非如此,他反驳说:
“我还把文人给写美了呢!”大概,他并不自认为是个现实主义者,尽管我并不十分肯定,不过,我想他一定觉得《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极其恐怖吧。有一次,马蒂斯向一位贵妇展示自己的一幅作品,上面画的是一位全裸的女人,这位贵妇大惊失色:“女人不是这样的!”马蒂斯甸答,“夫人,这不是女人,这是绘画。”同理,我想如果有人胆敢暗示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脱离生活的话,他肯定会这么回答,“这不是生活,这是小说。”
有关这个问题,亨利·詹姆斯在一本小说集《大师的教训》的序言中阐明了自己的立场。这本书很难懂,我读了三遍,仍然不能说读懂了。我揣测其要点如下:作家在面对“几乎全然是无聊与痛苦的生命时”,最自然的方式就是去寻求“与之抗争,对立或者逃避的绝好实例”;由于现实生活中无法找到这样的例子,他只能用自己的内心来创造。在我看来,作家所面临的难题就是他得给自己创造出的人物注入些许人类的共性,可是一旦这些人物与作家强加于他/她的个性不符,就会让读者难以信服。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要求任何人苟同。每次德斯蒙·麦卡锡来里维埃拉看我,我们都会聊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聊很久。如今我记忆力大不如前,不过我还记得德斯蒙·麦卡锡不仅是位迷人的友伴,也是位犀利的评论家。他涉猎极广,而且还通达世事,这可是很多评论家所不及的优势。他的评论尽管范围有限他对造型艺术以及音乐完全漠不关心,可是字字珠玑,因为他既知识渊博又精于世故。记得有一次晚饭后我们坐在客厅里闲聊,我冒昧地说了句: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尽管细节精巧,大多都极其平庸。德斯蒙是亨利·詹姆斯的狂热崇拜者,立即强烈抗议;于是,为了戏弄戏弄他,我当场灵感突发即兴创作了一篇小说,我称之为“典型的亨利·詹姆斯风格”。
我所记得的情节大致如下:
毕林普上校和太太住在朗兹广场的一幢美宅之中。今冬他们有部分时间是在里维埃拉度过的,在那里结交了些富有的美国朋友,名叫——我正在犹豫叫什么名字——名叫布莱莫顿·费舍。费舍一家出手阔绰,盛情款待了他们,带他们一起去拉摩托拉、艾克斯和阿维尼翁远足,而且坚持支付所有费用。毕林普夫妇返回英格兰后热情邀请慷慨大方的美国朋友到伦敦来玩;那天早上毕林普太太从《晨报》上获悉布莱莫顿·费舍夫妇已抵达伦敦,下榻布朗酒店。
显然,毕林普夫妇应该回报费舍夫妇盛情款待之恩。他们正在商量怎么招待客人的时候,一位朋友过来喝茶,这人也是居留海外的美国人,名叫霍华德,一直都对毕林普太太怀有柏拉图式的爱情。当然,毕林普太太从未想过答应他的追求,这种追求当然也绝不迫切;不过这种关系十分美妙。霍华德是那种在英国住了二十年的美国人,比英国人还像英国人。社会名流他无一不识,周遭各地无处不至。毕林普太太正好跟他讲起了结识费舍一家的经历。上校建议给远道而来的客人举办晚餐会。毕林普太太则持怀疑态度,因为她知道在国外认识,觉得魅力无比的朋友,到伦敦再聚可能会变得非常不一样。如果他们邀请费舍夫妇和自己拿得出手的友人碰面,他们的友人自然都很拿得出手,只怕这些友人会觉得这两个美国人无聊透顶,而可怜的费舍夫妇就会显得极其“格格不入”。霍华德赞同毕林普太太的意见,以他的过往经验来看,这样的聚会几乎无一例外都以悲剧性的失败而告终。“为什么不单独请他们夫妇吃晚饭呢?”毕林普上校说。毕林普太太又反对,这样的话会让客人觉得我们以他们为耻,或者是我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朋友。接着上校又建议带费舍夫妇去看戏,然后去萨伏伊饭店用晚餐。不过,这样似乎也不妥当。“我们得有所行动,”上校说。“当然了,我们得有所行动,”他太太应和着。她一心想让他不要插手这事。上校这个人身上具备了皇家禁卫军上校的所有高贵品质,他的“优异服务勋章”可不是白得的,可是,一旦事关社交活动,他就变得一塌糊涂了。
他太太觉得款待客人这件事应该是由她和霍华德来决定;这样一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仍然没有个结果,她打电话给霍华德邀他下午六点顺路过来喝茶,上校正好去俱乐部打桥牌。
霍华德来了,自此,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的数周毕林普太太和他就在反复权衡利弊。他们从每一个角度每一种立场上探讨这个问题。每一个想法都得到认可,穷尽一切细微之处。可是谁能相信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毕林普上校呢?有一次上校太太和霍华德正在仔细斟酌,于绝境中拼命挣扎之时,上校正好在场。“为什么不去留张名片呢?”上校说。“太绝了,”霍华德大声叫好。毕林普太太惊喜之余终于舒了口气。她自豪地看了眼霍华德,她知道霍华德认为毕林普上校就是个自大自负的混蛋,完全配不上她。她这一眼的意思就是,“你看,这就是真正的英国男人,不算太聪明,又都很闷,可是一旦危机来临,他总能做出正确选择,值得信赖。”
一旦前路已明确无疑,毕林普太太这样的女人是不会犹豫的。
她打电话给管家告诉他马上去把汽车开过来。为了表示对费舍夫妇的尊重,她穿上了最时髦的裙子戴上了顶新帽子。她手里拿着名片盒就这么乘车去了布朗酒店——可是人家却告诉她费舍夫妇今早就出发去利物浦乘豪华邮轮回纽约了。
P12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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