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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饶雪漫的这本《甜酸》讲述的是两个高中女生之间的故事。田丁丁是一个平凡单纯的女孩,笃信爱情和友情的存在,为了友情可以不顾一切。林枳是优等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漂亮女孩,却其实身世可怜,与心如死灰的母亲和暴躁的继父一起生活,一切都需靠自己的手段争取。林枳偶遇童年的伙伴周楚暮,被周的不驯和温柔所吸引,遂坠入一场不计后果的恋爱,为了周楚暮,她逃课、陪酒、偷钱,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最好朋友的田丁丁。田丁丁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着,丝毫没有怀疑被利用。直到林枳怀孕,堕胎,一切的秘密仿佛再也无法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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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甜酸》由饶雪漫所著。
《甜酸》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单亲家庭、缺乏父爱的女孩田丁丁暗恋语文老师林庚。她最好的朋友林枳是美女兼优等生,却与小混混周楚暮相恋。林枳常溜出学校与周楚暮约会,为她百般遮掩的田丁丁出尽洋相,却毫无怨言,只因她向往林枳的人生,也羡慕她敢爱敢恨的性格。
林枳并不是公主。她父亲很早去世,继父是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却因城市拆迁而成为暴发户。母亲没有工作,林枳一直在鄙俗的继父手下讨生活,很小就学会了谎言和欺骗。
林枳无意间遇见了小时候的玩伴周楚暮。周楚暮追求林枳。一心只想出人头地的林枳却不由自主地接受了周楚暮的追求,因为只有在他的面前,自己不用伪装任何。周楚暮开始渐渐要求林枳为她逃课、交际、弄钱,林枳心甘情愿地为周楚暮做着这一切,在对自己的毁弃中,获得急速坠落的快乐。
而在这时失去了母亲的信任,被最在意的人认为是坏女孩,被朋友利用,田丁丁觉得自己的人生陷入了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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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出版作品近三十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多次登上全国各地畅销书排行榜,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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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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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田丁丁
PART TWO 林枳
PART THREE 尾声
结局篇——出错的分手旅行
采访——我们的甜酸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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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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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又黄了,大雁又南飞了,秋天又来了,我们又开学了。
我还记得,那是高二上学期的秋天,语文老师林庚给我们布置最老土的话题作文:理想与现实。我的开头是:我愿成为一个问题少女,然而我却循规蹈矩这么多年。
林庚在我的这句话下面划了一条重重的红杠,并在旁边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这些问号飞舞蹁跹,东倒西歪,一个比一个夸张,一个比一个笔迹潦草。我甚至能够想象,他是怎样用两根指头将一支笔高高直立起,漫不经心地在我的作文本上胡乱写意。
可是,除了这些蒙太奇般的问号,他却没有给我任何评价。我知道他是懒得评价,在他看来,一个高中二年级的女中学生有脸写下如此不知所云毫无斗志的作文,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
我也只是可惜,他竟读不懂我字里行间的真情实意。
当然不怪他,其实不只是林庚,很多人都对我懒得评价,这其中包括我的死党林枳以及我的老妈罗梅梅女士。如果说罗梅梅对我恨铁不成钢是多年以前就有的事,而我的同桌美女林枳则是最近才开始对我失望的,她总是在下课的时候歪着头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是啊,让你说我什么好呢? 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恋爱了。
更要命的是,我没有爱上Rain没有爱上郭小四没有爱上吴建飞没有爱上飞轮海没有爱上183club,我爱上的是一个年近三十相貌普通喜欢穿一件白色运动背心在操场上打篮球的老男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的语文老师林庚。
准确地说,我没有恋爱,只是暗恋,而已。
爱上自己的语文老师,爱上一个永远表情温和的老男人。敢问,全世界还有比我更土的十七岁的女生吗?
林枳看着我的眼睛,表情忧伤地问我:田丁丁,让我说你什么好呢? 我,想,告,诉,他。
“好吧。”林枳低声说,“你最好换了短裙去他家,问他题目。”
她把玩笑开到我的限制级,我的脸红得像蕃茄。她得逞,把头埋在手臂里咕咕地笑。我看到她雪白的脖子,忍不住想伸出手掐一把,看看她是红还是痒。美女就是美女,脖子都美得让人嫉妒到发狂。而田丁丁就是田丁丁,就连恋爱都是这么没有浪漫感。可怜我是真的爱林庚,我迷恋他上课时微带儿话音的普通话,迷恋他手指轻叩黑板提醒我们注意听讲时的神态,迷恋他微笑时眼角细密温顺的纹路,甚至迷恋他高高举起课本时的那双布满青筋的双手。如果他不经意和我的眼神相撞,我就有一颗想要去死的心。
天中的秋天永远充满了变幻莫测的色彩,黄的草红的跑道,男生天蓝色的球衣和少女粉红的球鞋,组成一块巨大的调色盘,等待成为一幅好看的油画。但我是没有色彩的,灰色的我淹没于灰色的教学楼中,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有林枳,她参与我的喜怒哀乐,知晓并洞悉我的一切,没有她,我猜不到我的生活该有多么单调,就像开水就着白面包。
夜里七点是晚自修的时间,但我忽然想逃课。因为晚自修没有林庚,林庚去了南京,那里有个为期一周的青年教师交流培训班,据说他是做为骨干,被特别招去的。三天没见到林庚,我像是被人抽去了筋,全身软弱无力。
更没脸皮的事情是,我给他发了三条短消息,有问好的,有装模作样问问题的,他均没有回我。
不回就不回,他以为他是谁? 只是,我再也无心向学。
林枳说好吧,我就舍命陪君子,今天我们都逃课,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去哪里?
“算了。”林枳说完这两个字,一双大眼睛仿佛被点亮一般,流光溢彩。
我知道“算了”。那是学校附近一个著名的酒吧,那里出过无数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故事在天中流传,经久不息。但是,那绝不是一个普通女生应该去的地方。这一点,我相当相当的清楚。
“不是想做问题少女吗?”林枳用挑衅的眼光看着我说:“怕了?”
“怕……个屁!”我犹豫了一小下,终于说了粗话。
那天我真的穿了短裙,牛仔的。裙子是林枳的,她说她穿太大了,会从腰上滑下去,而我却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把腰上的扣子扭起来。在林枳的指挥下,我还化了淡汝,用她的金粉在眼睛附近狠整了好几下,林枳看了哈哈大笑,终于肯评价我:“像孙悟空。”
孙悟空就孙悟空。谁叫林庚你离我十万八千里,我今晚就要大闹天宫。
我摇着短裙和林枳一起,趁着门卫转身的空档,偷偷溜出校门。如果现在被如来佛罗梅梅女士看见,我一定会被压在五行山下永世不得超生。不过如果是那样,我会不会就会从此不再想念老男人林庚呢?我忍着内心的折磨转头看林枳,这才发现她光记得折腾我了,自己脸上干干净净的,和她比起来,金光闪闪的我简直就像个小丑。
“你为什么不化妆?”我跳到她身前质问她。
“楚暮喜欢我素面朝天。”她优雅地说。
她叫她楚暮。她有权叫得这样亲热。因为周楚暮不是别人,周楚暮是她的男朋友。
boyfriend。俗称BF,或者蝙蝠。
我没有见过周楚暮,但从这学期开始,这三个字就已经在我耳朵边成了茧。林枳喋喋不休的时候我疑心她是在做梦,但林枳这样的美女拥有如此这般的爱情也是完全应该的。他们应该是青梅竹马,小时候在一条街上长大,他弄坏过她的小辫,她撕碎过他的纸飞机。后来他们分开,十几年后重遇,帅哥变成流氓,美女依旧是美女,但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相爱。让所有知情者都羡慕不已。
当然在我们学校,我是唯一的知情者。
这是美女兼优等生林枳的天大的秘密。
偶尔逃学,用一个字形容,爽。两个字形容,真爽。几个字形容:真他妈的爽。可是,我却忘了我早该积累下来的一个经验,那就是,每一件想像中很爽的事情总是会在事实中变得很不爽。这不,当我和林枳一同走进“算了”的大门,我就忽然很想打喷嚏。我攥紧拳头,拼命克制。这才忽然想起来,我原来是对酒精过敏的。酒吧里浓重的酒精味着实让我头脑发胀,全身软得冒泡。
就在这混乱的时候我居然清晰地想起往事一桩。爸爸年轻时闲得无聊,有一次喝完酒,对着刚满月的我打了一个酒嗝。我就像中了蛊,一个喷嚏接着一个喷嚏,打得脸白成透明色。罗梅梅以为我快死了,把爸爸暴打一顿,哭着闹着要跟他离婚。而我打了半个小时,却自动恢复正常。P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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