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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红色婚礼,灰色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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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伟大的奇幻小说!
HBO同名美剧狂暴上映!
本书为《冰雨的风暴》盒装本。琼恩在极寒之地将亲吻冰封于弓箭之下,艾莉亚在雨中的丛林里游走寻觅,布兰渐渐睁开智慧之眼却依然难见真相。提利昂放弃了谎言的虚荣,詹姆经历了执着的回归,瑟曦却在谎言与执着里百孔千疮。内容承接前两卷,并达到战斗之巅,几大家族伤痕累累,在阴谋与利剑中挣扎。
注:以上徽章,盒装内随机发放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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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乔治R.R马丁,美国著名奇幻文学作家,出于生于一九四八年,二十七岁以小说《莱安娜之歌》摘下象征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雨果奖。此后他不仅在文学上获奖连连,更曾在好莱坞担任编剧长达十年之久。至今,他已获四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奖,十一次轨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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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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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7·冰雨的风暴(上)》
《冰与火之歌8·冰雨的风暴(中)》
《冰与火之歌9·冰雨的风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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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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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
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铎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妲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颤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铎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铎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
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久。”
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
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
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
“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
“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
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
“你怕死!”她轻蔑地说。
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
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铎?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
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包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翅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股郁郁作呕的死亡气息。她追逐它,就像平时在林间追逐红鹿。末了,她用牙齿逮到一条苍白的手臂,不断摇晃,想让它动起来,嘴里却只有血与死亡。她以疲倦的身躯,费尽全力将尸体拖回岸边,拽上泥泞的堤坝,一个小兄弟悄悄游荡过来,舌头耷拉在嘴角。她不得不龇牙咆哮,将他赶走,否则他便要进食了。此时她抖落毛皮上的水,那白色的物体脸朝下躺在泥地,死肉苍白生褶,冰冷的血从喉咙里渗出。起来,她心想,起来,跟我们一起进食,一起奔跑。
马匹的声响迫使她回头。他们从下风处来,所以她没闻出,而对方几乎快要到了。骑马的人类,黑色、黄色与粉色的翅膀翻滚飞舞,手中还有闪闪发亮的长爪子。一些年轻兄弟咧牙露齿,准备守护食物,她啮咬他们,将他们统统赶开。这是野外的法则:鹿、兔子和乌鸦在狼群面前奔逃,狼群则逃离人类。她把冰冷苍白的战利品弃置于泥沼之中,留在拖上来的地方,毫无愧色地逃跑了……
次日早晨,猎狗无需咒骂艾莉亚,或把她摇醒。这是自孪河城以来,她第一次比他起得早,甚至主动梳洗马匹。他们沉默地吃着早餐,最后桑铎道,“关于你母亲……”
“没关系,”艾莉亚阴郁地说,“她死了。我梦见了她。”
猎狗看她好久,然后点点头。这事没有再提。他们策马向群山前进。
山势渐高,路遇一个孤立的小村庄,周围环绕着灰绿色的哨兵树和高大靛青的士卒松,克里冈决定冒险进入。“我们需要食物,”他说,“也需要休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孪河城发生的事,运气好的话,甚至会不认得我。”
村民们正在家园周围建造一道木栅栏,看到猎狗宽阔的肩膀,便提出以食物、住宿及少量金钱,让他干活。“有红酒,我就干。”他朝他们吼。最后,他满足于麦酒,每晚喝到睡着。
他想把艾莉亚卖给艾林夫人的念头却于此间夭折。“从我们这儿再往上走会有冰霜,山路要开始下雪,几乎无法通行,”村长道,“即使你没被冻死饿死,也会教影子山猫或穴居熊逮住,更可怕的是原住民。灼人部自独眼提魅打仗回来之后变得无所畏惧,而半年之前,冈恩之子冈梭尔刚带领石鸦部袭击了离此不到八里远的一个村子,抢走所有女人,抢走每一粒粮食,男人也被杀死大半。他们现在有铁器,精良的长剑和锁甲,整个山路都被控制——石鸦部、奶蛇部、雾子部,所有的高山氏族,纷纷猖獗。也许你能解决一些,但最终他们会杀了你,并把你女儿抢走。”
我不是他女儿,艾莉亚如果没那么累,一定会喊出来。如今她不是谁的女儿。她什么也不是。不是艾莉亚,不是黄鼠狼,不是娜娜,不是阿利,不是乳鸽,甚至不是癞痢头。她只是个白天跟着狗儿跑,夜晚梦到狼群的笨女孩。
这是个宁静的村庄。他们占有两张虱子不多的稻草床,食物普通但管饱,清新的空气里则有松树的味道。然而艾莉亚很快认定,自己讨厌这地方。村民们都是胆小鬼,甚至没一个敢看猎狗的脸,至少不会看很久。有些妇女想给她穿裙子,想让她做针线活,但她们不是斯莫伍德夫人,她全不干。有个女孩喜欢跟着她,她是村长的女儿,与艾莉亚年纪相仿,但不过是个孩子,擦破膝盖就会哭,而且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笨乎乎的布娃娃。娃娃被做成有点像士兵的模样,因此女孩称他为“兵爵士”,并夸耀它如何保护自己安全。“走开,”艾莉亚告诉过她几十次,“别来烦我。”但她不肯听,于是最后艾莉亚夺过她的布娃娃,把它撕裂,用一根手指将肚子里的碎布掏出来。“现在他真的像个兵了!”她说,然后将布娃娃扔进小河里。从此以后,女孩不再纠缠,艾莉亚则每天梳洗胆小鬼和陌客,或在树间行走。有时她会找根棍子,练习“针线活”,练着练着就会想起孪河城的事,于是便对树猛劈,直到棍子断裂。
“也许我们该在这儿待一阵子。”两周后,猎狗告诉她。他麦酒喝得太多,但头脑还清醒,不像胡说。“鹰巢城是去不了的,佛雷家会继续在三河流域搜捕幸存者。似乎这儿需要会用剑的人,以防原住民过来打劫。我们可以住下来,找个办法给你姨妈送信。”艾莉亚听到这话,脸耷拉下来。她不想留下,但也没地方可去。第二天早上,当猎狗出去砍树运木头时,她爬回床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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