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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作者简介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全程参与民事诉讼法修改。
本书特色
由立法者对对民事诉讼法进行逐条解读,便于知晓立法原意;
收录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决定》文本;
对2007年和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梳理,既保持系统性,又工于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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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读(2012年最新修订版)》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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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读(2012年最新修订版)》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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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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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立法依据】
第二条 【立法任务】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
第五条 【涉外民事诉讼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 【民事案件审判权】
第七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八条 【民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九条 【调解原则】
第十条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原则】
第十二条 【辩论权】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原则和当事人处分原则】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
第十五条 【支持民事诉讼】
第十六条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六条 【公司诉讼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管辖】
……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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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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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民事诉讼法立法依据的规定。
立法背景
我国最早的一部民事诉讼法是1982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试行九年后,根据试行中积累的经验,针对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对民事诉讼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于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该法实施以来,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公民、法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难题,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共90件,其中针对当事人“申诉难”、“执行难”,要求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议案57件,占总数的近三分之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中也提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事诉讼法修改列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07年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研究修改,于2007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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