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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美国弗吉尼亚州,几名血债累累的匪徒为了一个名叫摩洛克的男人犯险劫狱。越狱后,他们竟对这个魔鬼般的男人言听计从。摩洛克成了匪徒首领,带领一支由各怀鬼胎的无耻之徒组成的队伍迅速赶赴北方边境。追踪他们的警察沿途发现了十几名被害者。
警方没有想到,这一系列血腥的犯罪活动,目的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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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康奈利一九六八年生于爱尔兰都柏林市。他的人生经历十分丰富,当过记者、酒保、服务员、伦敦哈洛德百货公司的杂工、地方公务员等。曾就读于爱尔兰三一学院英语系,后于都柏林市立大学主修新闻学,之后五年在爱尔兰时报(The
Irish Times )担任自由撰稿人。
一九九九年,康奈利以《夺面旅人》出道。此书以追查杀死妻子、女儿真凶的离职警探帕克为主角,创下了英美版权史上第二高价的新人预付版税纪录,令康奈利成为“夏姆斯奖”首位非美籍得奖者,并奠定其“爱尔兰惊悚大师”的地位。二○○三年,凭借《苍白冥途》一书获得英国最佳犯罪小说奖“巴瑞奖”。
康奈利才华洋溢,左手写惊悚,右手跨领域、跨类型书写,开创了全新的格局,使人惊艳赞叹。二○○六年出版的《失物之书》,内容融合童话、惊悚、成长故事、恐怖元素和寓言体例,可说是一部阴森美丽的成人童话,也为康奈利的写作生涯开启了全新的篇章。他的另一部著作《无耻之徒》则为其赢得了“斯蒂芬·金接班人”之誉。
康奈利深受冷硬派代表作家罗斯?麦克唐纳、詹姆斯?李?伯克及艾德?麦克班恩等人的影响。他的书中不乏残忍的血腥杀戮场景,但读者总会着迷于诗一般的语言而不忍释卷。他关注受害者的立场,常常探讨同理心、赎罪和报应等主题,冷酷的叙述口吻无法掩盖对美好情感的赞美,这种矛盾风格被评论界惊叹为
“暴力美学的极致”,他的作品也因此被称为“最适合被改编为昆汀?塔伦蒂诺电影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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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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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最后一天
尾声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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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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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吗,老婆?
梦魇结束了,摩洛克的各种面部特征就像雨帘似的坠落在他面前。梦境中,他好像照了很多照片,又都撕碎了;好像把撕碎了的照片重新组合,用熟悉的微笑看着陌生人。在这些数不清的照片里,在记忆的洪流里,他一直都是那样。他总是坐在一对陌生父母旁边,周围还有兄弟姐妹,但这些兄弟姐妹早已不在了。他像个小孩似的在沙滩上、海浪里跑来跑去,他拿着一条吊在钓鱼钩上的鱼,在篝火旁喊叫。这些都是他的过去,他的历史,但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很多生命的。梦里的一些画面比另一些更明亮,梦里的一些回忆比另一些更清晰,但都和他有关,都是他过去生活的点点滴滴。他是彩色的,深褐色的,黑色的,白色的。他属于现在,又无时不在。
摩洛克醒了,觉察到有人在监视他。耳朵因为一直枕在粗糙的廉价枕头上而感到刺痛。枕头被他梦魇时出的汗浸湿。他能闻到贴在他脸上的女人的味道,能摸到她的肌肤,能感觉到他用刀撕裂她的躯体。他在床上动了一下,但没有起来。凭借那个狱警身上的气味、呼吸和皮带上的器具发出的金属声,他在努力辨认那个人。梦境里的画面仍在脑海里回放,他突然感到自己非常清醒,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都集中到牢房铁门外那个人身上。这对于锻炼集中注意力很有帮助。监禁生活令他丧失了很多能力。他乐于利用各种机会寻回那些能力,监禁生活里最糟糕的是单调,日复一日的单调。每个囚犯都成了神算,都能预知自己下一刻在哪儿。这种永恒的单调只有在瘟疫和暴乱发生时才会改变。
早上六点是起床时间。监狱里充斥着喇叭声、咳嗽声和冲厕所的声音。两小时后,牢房的门打开了,每个人走出各自的牢房,站在冰冷的混凝土走廊上,等候当天第一次点名。在每天六次的点名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人交头接耳,发出任何声音。接下来是淋浴时间(摩洛克抓住每次洗澡的机会把自己清洗干净,他认为卫生出问题是大麻烦来临的前兆),之后是早饭时间。吃早饭时,他总是坐在同一把塑料椅子上。早饭的食谱似乎被设为只提供能量,没有任何营养。早饭后,摩洛克在洗衣房一直工作,他很少和工友交谈。接下来就到了午饭时间,吃完午饭接着工作。工作结束后能在监狱的院子里待一个小时。然后是晚饭时间。晚饭后有一次点名。之后,大家回到自己的牢房里看书、思考。晚上八点时还有一次点名。十点熄灯。刚进监狱的前几周,摩洛克常常会因为晚间点名而在午夜和凌晨四点醒来,后来就不会了。入狱三年多来,除了律师,他没有任何探访者。他很少打电话,也很少交朋友。他全副武装,在“等待游戏”中尽职地扮演了角色。
现在,游戏快要结束了。
摩洛克在床垫上翻了个身。再一次,他的身体完全处于意识的控制下。他闭紧眼睛,全神贯注地去闻、去听。
檀木香味,一定是须后水。
呼吸时喉咙发出咯咯声,一定是有消化问题。
一定是消化时发出的噪声,那人肯定空腹喝了咖啡。
里德走了过来。
“该醒了,”里德喊道,“今天是你的大日子。”
摩洛克抬起头,看到铁栅旁那个瘦削的人。他的帽檐很正,制服上的折痕像刀刃一样竖立。里德转过头,嚷着打开七一三牢房的门。摩洛克在原处躺了一会儿,张大嘴用力呼吸着,一边挠着头皮,一边从床上坐起来。
摩洛克知道今天的日子。一些囚犯在监狱里待得太久了,忘了日期。很多人是故意忘掉的,因为没有人有勇气去数自己二十年监狱生活的每一天。蹲监狱的日子过得很慢,就像从不应验的祈祷时攥在手里的念珠,珠子永远数不完。
摩洛克和别人不同。他数着日子,心血来潮时,他甚至数着小时,关注每分每秒。狱中的日子时时刻刻都是一种折磨。当时机成熟了,他要以牙还牙,要报复那些让他忍辱负重的人,一个也不放过。他瞥了一眼手表,算出到现在为止,他待在弗吉尼亚绝望溪州立监狱的日子刚好是一千二百四十五天七小时三分钟。他现在唯一的遗憾就是,那个他要报复的人不能活到他发泄出所有仇恨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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