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军人与国家:军政关系的理论与政治
》
售價:NT$
653.0

《
中国雕塑 高等院校艺术与设计类专业
》
售價:NT$
403.0

《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
售價:NT$
321.0

《
大国产业—中国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与时代机遇
》
售價:NT$
403.0

《
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咨询
》
售價:NT$
704.0

《
我们如何学习:学习与教学的科学方法 (西班牙)艾克托尔·鲁伊兹·马丁
》
售價:NT$
403.0

《
感受的力量--像艺术家一样观看
》
售價:NT$
265.0

《
诗词串起中国史:按照朝代顺序用诗词串起一部中国通史。
》
售價:NT$
1224.0
|
編輯推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具有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的特点,适应了社会交流和交往的需求,向社会及时准确地提供了全面、翔实的行政区划信息,也为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行政区划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行政区划简册》已经成为了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邮政、电信、商业和流通行业开展工作、进行商业往来的必备工具书。
|
內容簡介: |
本行政区划简册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2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资料汇编的。
本简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和市辖区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地方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二)及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区地图。其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表是本图册的主体,包括各省区地名、行政区划代码、区号、邮编、人口、面积。
|
關於作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
|
目錄: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表
1.北京市(京)
2.天津市(津)
3.河北省(冀)
4.山西省(晋)
5.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6.辽宁省(辽)
7.吉林省(吉)
8.黑龙江省(黑)
9.上海市(沪)
10.江苏省(苏)
11.浙江省(浙)
12.安徽省(皖)
13.福建省(闽)
14.江西省(赣)
15.山东省(鲁)
16.河南省(豫)
17.湖北省(鄂)
18.湖南省(湘)
19.广东省(粤)
20.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21.海南省(琼)
22.重庆市(渝)
23.四川省(川、蜀)
24.贵州省(黔、贵)
25.云南省(滇、云)
26.西藏自治区(藏)
27.陕西省(陕、秦)
28.甘肃省(甘、陇
29.青海省(青)
30.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32.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33.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34.台湾省(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和市辖区一览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一览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二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一)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二)
|
內容試閱:
|
一、本行政区划简册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二○一二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资料汇编的。
二、本简册中,凡列第一位的行政区域,均为上级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的驻地。
三、本简册中地级市下列的县级市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地级市代管。
四、本简册行政区划图均为示意图,图中标注横线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系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的驻地。
五、本简册中所列行政区划代码为国家公布的六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六、本简册中所列邮政编码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驻地的邮政编码。
七、本简册中所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人口数为2011年度公安部的统计数据,其中在2012年度行政区域发生变化的区、县、市的人口数字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
八、本简册中所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陆地面积数据由各地提供,仅供参考。
九、为方便读者查找地名及正确读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地名索引(二)拼写方法全部按照汉字的普通话语音拼写,其编排顺序是按地名汉字的首字汉语拼音音节顺序排列,同音字按笔画繁简次序排列,笔画相同的按起笔笔形—、丨、丿、丶、
的顺序排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