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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玻尔犯过什么样的错误?玻尔的“互补原理”果真很重要吗?大名鼎鼎的“泡利效应”真实存在吗?有哪几位物理学家是连沲利都敬重的?“希尔伯特第十问题”是如伺被解决的?爱因斯坦妻子对相对论有“秘密贡献”吗?当狂傲的朗道遇到尖刻的泡利,会发生什么事情?希尔伯特和爱因斯坦究竟谁先提出广义相对论场方程?数学家们是如何一步步推进对“黎曼猜想”的研究的?德国、苏联和中国为什么会出现大规模的反相对论运动?《理解科学丛书·小楼与大师:科学殿堂的人和事》将以生动的文笔、翔实的资料、严谨的考据,为您解读科学史上的趣闻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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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卢昌海,出生于杭州,本科就读于复旦大学物理系,毕业后赴美留学,于2000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目前旅居纽约。著有《那颗星星不在星图上:寻找太阳系的疆界》、《太阳的故事》、《黎曼猜想漫谈》和《从奇点到虫洞:广义相对论专题选讲》,并曾在《中国青年报》、《数学文化》、《科幻世界》、《现代物理知识》、《中学生天地》、《科学画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几十篇科普及专业科普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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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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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科学史
书林散笔:小楼与大师
书林散笔:陨落的前辈
泡利效应趣谈
让泡利敬重的三个半物理学家
纪念戈革——兼论对应原理、互补原理及EPR等
一、著作等身的翻译家
二、经历坎坷的独行侠
三、关于玻尔的历史地位
四、关于对应原理
五、关于互补原理
六、关于EPR争论
七、结语
玻尔的错误
一、引言
二、玻尔的第一次错误:BKS理论
三、BKS理论的放弃
四、玻尔的第二次错误:科学革命综合症
五、结语
希尔伯特与广义相对论场方程
一、引言
二、希尔伯特对物理学的兴趣
三、希尔伯特的《物理学基础》
四、早期研究简述
五、校样风波
六、信件辨析
七、“借鉴”之争
八、尾声
他们为什么反相对论?
一、先声
二、德国的反相对论运动
三、苏联的反相对论运动
四、中国的反相对论运动
五、结语
从爱因斯坦妻子的“秘密贡献”谈起
希尔伯特第卜闻题漫谈
一、问题
二、算法
三、丢番图集
四、罗宾逊猜想
五、解决
附录:丢番图方程
……
第二部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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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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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评的资格
除了上文介绍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外,还有一种“武器”在讨论中也具有很大的杀伤力,而且使用范围不限于科学哲学讨论。如果要比喻的话,或许可以比作美国军方研制的威力仅次于核武器的所谓“炸弹之母”。这种“武器”就是:如果你未曾深入了解某种东西,你就没有资格去批评。
粗看起来,这个观点也是很正确的,就像某革命导师所说的“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但是正如该导师的很多言论曾让很多人吃足苦头一样,这个很具杀伤力的“炸弹之母”也很容易对讨论产生混淆作用。而且这个“炸弹之母”还有一个厉害之处,那就是它针对的不是观点而是资格,一旦剥夺了资格,就无需再对观点进行反驳了,因而特别适用于对付那些用其他手段难以对付的观点。而且更糟糕的是,这种“炸弹之母”只要稍加混淆就会有很广泛的“适用”范围,从而获得额外的杀伤力,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被批评的东西往往是那些在批评者看来错误或没有价值的东西,而恰恰对那样的东西批评者是不会化大力气去“深入了解”的(因为那将是浪费时间)。这样一来,就彻底地进入了“炸弹之母”的攻击范围。更何况,就算批评者对批评对象有过“深入了解”,这“深入”的标准及“资格”的门槛都是可以无限抬高的。对所有并非爱因斯坦的人来说,这“资格”二字都有可能变为不可承受之重(其实就连爱因斯坦也曾在自己专业之外的政治、宗教、文化等领域发表过大量的批评或评论,从而也未必能完全不受“炸弹之母”的威胁)。
拿我自己作个例子,我并非宗教专家,却写了一篇《论宗教》,①这就也有了一个资格问题,即我有没有资格写那篇文章?我的看法是:谈论“深入了解”或批评的“资格”必须以所涉及的具体论点为参照。拿我的《论宗教》来说,它并不是一篇泛评宗教的文章,而是只针对宗教活动中用科学附会教义、信徒对教义的盲信等几种特殊现象提出批评。宗教在这些方面的活动及特点是很公开的,并且有大量的传教宣传品为证。作为在美国这样一个基督教盛行的国家生活了十几年的人,我有很多机会接触到教徒,接收到传教宣传品,并与试图向我传教的人进行辩论。这些虽不足以使我成为宗教专家,却足以确立我所批评的那些现象的确凿存在。而只要那些现象确凿存在,我的批评就具备了事实依据,我对批评对象的了解也就达到了支持文章论点所需的深入程度。如果要说资格的话,这就是资格,它是以我的具体论点为参照的。至于我是否通晓《圣经》的每一页写了什么东西,我是否是宗教专业毕业的,那根本就与我的论点无关,从而不能与我写那篇文章的资格混为一谈。
像这种针对社会现象而提出的批评或评论是极其常见的,几乎每位作者——无论他是博客、论坛还是传统媒体的作者,也无论其专业是什么——都多多少少会写一些。这类文章的观点正误当然可以争论,但只要所针对的社会现象确凿存在,作者的资格就不成问题。接下来要看的是各人对所针对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往往是各专业的作者都具有的,而且还未必是那种“术业有专攻”的文科或社科专业的作者最强(因为分析能力往往是他们的弱项)。当然,这里会有例外,比如涉及法律的东西,除了现象确凿,具有分析能力之外,了解法律法规也很重要,在这类问题上专业作者具有特殊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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