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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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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编委会由中央财经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等多所财经院校的会计学专家组成,旨在更好的研究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实践的和谐发展。本编委会成立以来,先后在北京、西安等地进行了多次理论探讨,形成了多项阶段性成果,对于我们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与发展,产生了应有的推动效果。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讲解》是我们近年来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希望能对宣传企业会计准则,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发挥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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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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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存货
第一节存货的确认
一、存货的定义
二、存货的范围
三、存货的确认条件
第二节取得存货的计量
一、存货的计量原则
二、外购存货的成本
三、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五、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第三节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
二、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
三、周转材料的处理
第四节期末存货的计量
一、可变现净值的定义及特征
二、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因素
三、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五、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六、存货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披露
第二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资基础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一、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后续计量之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二、成本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及投资损益的确认
第四节后续计量之权益法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二、投资收益的确认
第五节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一、成本法转成权益法
二、权益法转成本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第六节披露
第三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一节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及范围
二、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条件
第二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二、后续支出计量
三、后续计量
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解释
二、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基本准则
三、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具体应用
第四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一、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基本准则
二、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的应用
第五节披露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三、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
四、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固定资产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第四节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账务处理
第五节披露
第五章生物资产
第一节生物资产基础
一、生物资产概念
二、生物资产的特征
三、不属于生物资产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生物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确认的基本原则
二、初始计量原则
三、生物资产相关的后续支出
第三节后续计量
一、折旧
二、计提减值
第四节收获与处置
一、基本原则
二、具体运用
第五节披露
第六章无形资产
第一节无形资产的基本准则
一、无形资产定义
二、无形资产确认的条件
三、无形资产的特征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无形资产分类
二、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第三节无形资产后续计量
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
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无形资产处置
一、出售
二、对外出租
三、对外捐赠
四、报废
第五节披露
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第二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和计量
一、确认和计量原则
二、商业实质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处理
第三节披露
第八章资产减值
第一节资产减值基础
第二节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一、资产减值情形的判定
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第三节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一、基本原则及方法
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考虑的因素
第四节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处理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原则
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一、资产组的概念
二、资产组的认定
三、资产组减值的会计处理
第六节商誉减值的处理
一、资产减值的基本原则
二、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与会计处理
第七节披露
第九章职工薪酬
第一节职工薪酬的定义和范围
第二节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一、基本原则
二、职工薪酬准则的具体应用
三、辞退福利的具体会计处理
第三节披露
第四节衔接规定
第十章企业年金基金
第一节企业年金基金概述
一、企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基金
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各方当事人
三、企业年金基金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
第二节企业年金基金缴费
一、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流程
二、企业年金基金收到缴费的账务处理
第三节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
一、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原则和范围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流程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账务处理
第四节企业年金基金收入
一、企业年金基金收入的构成
二、企业年金基金收入的账务处理
第五节企业年金基金费用
一、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的构成
二、企业年金基金费用的账务处理
第六节企业年金待遇给付及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
一、企业年金待遇给付及其账务处理
二、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净收益及其账务处理
第七节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
一、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编报主体
二、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构成
三、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编制
第十一章股份支付
第一节股份支付概念及特征
一、股份支付的概念及分类
二、股份支付的适用范围
三、股份支付的特征
四、相关概念
五、不适用该准则的情形
第二节可行权条件
一、可行权条件的概念及分类
二、可行权条件的修改
第三节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三、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
第四节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程序
二、股份支付的具体会计处理
第五节披露
第十二章债务重组
第一节债务重组基础
一、债务重组概念
二、债务重组的核算范围
三、债务重组的方式
四、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二、债权人的处理
第三节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具体应用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
第四节披露
第十三章或有事项
第一节或有事项概述
一、或有事项的定义
二、或有事项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确认和计量
一、或有事项的确认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
三、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复核
四、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第三节披露
第十四章收入
第一节收入的定义及核算范围
第二节销售商品收入
一、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原则
二、销售商品收入时点确认原则的具体应用
三、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
第三节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计量
三、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第四节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五节披露
第十五章建造合同
第一节建造合同基础
一、建造合同的定义及解释
二、建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三、追加资产的建造
第二节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一、合同成本的组成
二、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一、合同收入的组成
二、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第四节披露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
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三、政府补助的返还
第三节政府补助的披露
第十七章借款费用
第一节借款费用的定义及范畴
一、定义
二、范畴
第二节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量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停止
第三节披露
第十八章所得税会计
第一节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三、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第二节暂时性差异
一、暂时性差异
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三节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节所得税费用
第五节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第六节所得税的列报
第十九章外币折算
第一节记账本位币
一、外币交易的定义
二、记账本位币的定义
三、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四、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五、记账本位币的变更
第二节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近似汇率
二、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
三、分账制记账方法
第三节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一、境外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原则
二、恶性通货膨胀下境外经营报表折算
三、处置境外经营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核算
第四节披露
第二十章企业合并
第一节企业合并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三、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
四、合并日或购买日的确定
第二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第四节不同合并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一、控股合并的会计处理
二、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披露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披露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披露
第六节业务合并
第二十一章租赁
第一节租赁基础
第二节租赁的分类
一、分类
二、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第三节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三、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四、其他项目的处理
第四节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二、对未确认融资收益的处理
三、对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
四、对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五、租赁期届满时的账务处理
第五节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六节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第七节售后租回交易
一、确认的基本原则
二、售后租回分类及会计处理
第八节列报
第二十二章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一节金融工具概述
一、金融资产
二、金融负债
三、权益工具
四、衍生工具
五、贷款承诺
第二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二、金融负债的分类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
六、贷款和应收款项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其他金融负债
第三节嵌入衍生工具
一、嵌入衍生工具的定义
二、混合工具
第四节金融工具确认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
二、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三、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第五节金融工具计量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二、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三、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四、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第六节金融资产减值
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则
二、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四、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减值
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六、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第七节公允价值确定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二、活跃市场的报价
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下公允价值的确定
四、初始取得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基础
五、折现率的确定
六、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十三章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节金融资产转移概述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情形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
第二节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一、符合终止确认的情形
二、其他情形
第三节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二、继续涉入
第二十四章套期保值
第一节套期保值的定义及分类
一、套期保值的定义
二、套期保值的分类
第二节套期工具
一、套期工具的定义
二、套期工具的条件
三、指定套期工具
第三节被套期项目
一、被套期项目及相关概念的定义
二、可以成为被套期项目的条件
三、被套期项目的指定
四、套期有效性
五、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
第四节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
一、套期保值的确认条件
二、套期保值的计量
第五节套期保值完整案例解析
一、背景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三、报表附注披露
第二十五章原保险合同
第一节原保险合同概述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二、原保险合同的定义
三、不适用原保险合同的情形
四、混合风险工具的分拆
五、原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二节原保险合同收入
一、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条件
二、原保险合同收入的计量
三、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
第三节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一、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内容
二、保险责任准备金充足性测试
第四节原保险合同成本
一、原保险合同成本的定义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形
三、损余物资
四、代位追偿款
第五节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
二、利润表列示项目
三、附注中披露项目
第二十六章再保险合同
第一节再保险合同概述
一、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二、再保险合同基本业务
第二节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基本规定
二、应收分保准备金
三、分出保费及摊回款项
四、赔付成本
五、存入分保保证金
六、纯益手续费
第三节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分保费收入的确认
二、分保费用
三、分保赔付成本
四、存出分保保证金
第四节列报
一、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事项
二、在附注中披露事项
第二十七章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一节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定义及核算范围
一、核算范围
二、相关定义解释
三、石油天然气开采会计核算概述
第二节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一、初始计量
二、矿区权益的折耗
三、矿区权益的减值
四、矿区权益的处置
第三节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一、基本原则
二、会计处理
第四节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一、定义及核算范围
二、井及相关设备的折耗计提
三、其他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适用准则
第六节油气资产的确认及计量
一、油气资产相关定义
二、油气资产折耗方法
三、油气资产减值处理
第七节弃置义务
第八节披露
第二十八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一节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一、会计政策概述
二、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披露
第二节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一、会计估计与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划分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会计估计变更的披露
第三节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一、前期差错概述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三、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
第二十九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一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概述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定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分类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一、基本处理原则
二、具体会计处理
第三节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第四节披露
第三十章财务报表列报
第一节财务报表概览
一、财务报表的定义
二、分类
第二节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一、以依据会计准则计量的各项目为基础
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三、遵循重要性原则
四、列报的一致性
五、保持披露金额的准确
六、遵循可比性原则
七、财务报表表首的列报要求
八、报告期间
第三节资产负债表列报
一、资产负债表的定义
二、资产负债表列报总要求
三、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分类
四、资产负债表列报格式
第四节利润表列报
一、利润表的定义及项目列报原则和具体适用
二、利润表列报总要求
三、利润表项目列报
第五节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定义
二、所有者权益表列报的基本原则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格式及说明
第六节附注
一、财务报表附注的定义
二、附注应当披露的内容及顺序
三、财务报表附注的格式
第七节案例
一、资本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三十一章现金流量表
第一节现金流量表概述
一、现金流量表的内容
二、现金流量表内容与结构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程序
第二节现金流量表编制
一、一般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二、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三、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四、证券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第三节现金流量表附注
一、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二、企业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披露
第四节披露
第三十二章中期财务报告
第一节中期财务报告概述
一、中期财务报告的定义
二、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二节确认和计量
一、会计政策
二、会计估计
三、重要性
四、会计计量
五、季节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六、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节合并财务报表
第四节比较财务报表
第五节附注
第三十三章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合并财务报表基础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及解释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第二节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四、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
五、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六、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七、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第三节合并利润表
一、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
三、合并利润表的编制
四、合并利润表的基本格式
第四节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反映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第五节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编制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进行抵销的项目
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
三、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
第六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概述
二、附注披露的内容
第三十四章每股收益
第一节基本每股收益
一、分子的确定
二、分母的确定
第二节稀释每股收益
一、基本计算原则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四、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五、多项潜在普通股
六、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第三节每股收益的列报
一、重新计算
二、列报
第三十五章分部报告
第一节分部报告概述
第二节报告分部的确定
一、业务分部
二、地区分部
三、分部合并的条件
四、报告分部的确定
第三节分部信息的披露
一、分部信息披露的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
二、主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三、分部信息与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或企业财务报表总额信息的衔接
四、次要报告形式下分部信息的披露
五、其他披露要求
第三十六章关联方披露
第一节关联方披露的基本规定
一、关联方的认定
二、相关概念
第二节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关联方关系认定的一般原则
二、关联方关系界定的例外情况
第三节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交易的定义
二、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第四节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
第三十七章金融工具列报
第一节金融工具列报概述
第二节金融工具列示
一、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二、混合工具的分拆
第三节金融工具披露
一、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相互抵销
二、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三、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要求
第三十八章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节首次执行会计准则概述
第二节首次执行日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一、首次执行日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对照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首次执行日采用追溯调整法有关项目的处理
三、首次执行日采用未来适用法有关项目的处理
第三节首次执行日会计列报
一、首份中期财务报告和首份年度财务报表
二、首份中期财务报告和首份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第三十九章公允价值计量
第一节公允价值计量概述
第二节相关资产或负债
一、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二、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
第三节有序交易和市场
一、有序交易
二、主要市场和最有利市场
第四节市场参与者
一、公允价值计量条件
二、市场参与者定义
第五节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一、初始计量
二、公允价值通常与其交易价格不相等的情况
三、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且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利得损失处理
第六节估值技术
一、估值技术
二、估值技术方法
三、变更估值技术的情况
第七节公允价值层次
第八节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非金融资产的计量
二、非金融资产最佳用途的影响因素
三、估值前提的确定
第九节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计量
二、计量原则
第十节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计量原则
二、计量条件
第十一节公允价值披露
一、公允价值披露要求
二、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组资产和负债的附注披露要求
三、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每组资产和负债的附注披露要求
第四十章合营安排
第一节合营安排概述
一、合营安排定义
二、合营安排参与方
第二节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一、合营安排的认定
二、合营安排的分类
第三节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一、共同经营合营方利益份额的确定
二、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损益的确认
三、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确认
四、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损益的确认
第四节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一章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一节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概述
第二节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一、对其他主体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二、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的信息披露
第三节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一、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一般要求
二、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存在重大限制的企业的附注披露要求
三、存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企业的附注披露要求
四、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拥有份额发生变化时企业的附注披露要求
五、作为投资性主体的企业对未纳入合并报表的投资企业的一般披露要求
六、作为投资性主体的企业对未纳入合并报表的投资企业的风险披露要求
第四节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一、存在重要的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的,企业应当披露的信息
二、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补充信息披露
三、企业在单个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不重要的信息披露
四、限制性信息披露
五、超额亏损的份额确认
六、未确认承诺及或有负债的披露
第五节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对于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企业应当披露的信息
二、披露对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意图
三、企业是投资性主体的,对受其控制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处理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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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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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存货
图1-1存货会计处理流程图第一节存货的确认
一、存货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存货的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指财政部会计司于2010年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一书,下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本书)对存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阐释:
(一)原材料,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虽然同属于材料,但是由于用于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因此不能作为企业存货进行核算。
(二)在产品,指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指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五)商品,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其中,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其主要作用是盛装、装潢产品或商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三、存货的确认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了存货的确认条件,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节取得存货的计量
一、存货的计量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二、外购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对准则上述规定中提及的概念进行了说明:
(1)存货的购买价款,是指企业购入的材料或商品的发票账单上列明的价款,但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
(2)存货的相关税费,是指企业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即采购成本中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这些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途耗应当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对准则规定的存货的采购成本进行了补充说明: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对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进行了解释: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其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构成。某些存货还包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如可直接认定的产品设计费用等。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中采购成本是由所使用或消耗的原材料采购成本转移而来的,因此,计量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重点是要确定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其实质是企业在进一步加工存货的过程中追加发生的生产成本,因此,不包括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值。其中,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是一种间接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一)存货加工成本的确定原则
企业在加工存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如果能够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则应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否则,应按照合理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存货加工成本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应通过成本核算方法进行计算确定。
(二)直接人工的分配
如果企业生产车间同时生产几种产品,则其发生的直接人工应采用合理方法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中。由于工资形成的方式不同,直接人工的分配方法也不同。比如,按计时工资或者按计件工资分配直接人工。
(三)制造费用的分配
由于企业各个生产车间或部门的生产任务、技术装备程度、管理水平和费用水准各不相同,因此,制造费用的分配一般应按生产车间或部门进行。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也就是说,企业所选择的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必须与制造费用的发生具有较密切的相关性,并且使分配到每种产品上的制造费用金额科学合理,同时还应当适当考虑计算手续的简便。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及按产成品产量等。这些分配方法通常是对各月生产车间或部门的制造费用实际发生额进行分配的。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
(一)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二)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但是,该项存货的后续计量和披露应当执行存货准则的规定。
(三)盘盈存货的成本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五、不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举例如下:例如,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举例如下: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而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就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第三节发出存货的计量
一、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对存货发出计价方法进行了详细解释:
(一)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二)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四)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即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个别计价法可以广泛应用于发出存货的计价,并且个别计价法确定的存货成本最为准确。
二、已售存货成本的结转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具体准则规定,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对准则的上述规定进行了补充说明,存货为商品、产成品的,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已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存货为非商品存货的,如材料等,应将已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予以结转,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这里所讲的材料销售不构成企业的主营业务。如果材料销售构成了企业的主营业务,则该材料为企业的商品存货,而不是非商品存货。
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实际上是按已售产成品或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企业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周转材料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中给出了周转材料的定义: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司)提出,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如果对相关包装物或低值易耗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制造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当期销售费用;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当期其他业务成本。
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因不能使用而报废时回收的残料,应作为当月包装物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一)一次转销法
一次转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在领用时就将其全部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方法。一次转销法通常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管理用具和小型工具、卡具以及在单件小批生产方式下为制造某批订货所用的专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以及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和随同商品出售的包装物;数量不多、金额较小,且业务不频繁的出租或出借包装物,也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结转包装物的成本,但在以后收回使用过的出租和出借包装物时,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回收的残料、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不能使用作报废处理所取得的残料,应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或出租、出借包装物时先摊销其成本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成本的另一半。即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分两次各按50%进行摊销。
(三)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是指周转材料的成本应当按照使用次数分次摊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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