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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他是她生命里最后一厘米阳光,而她,是他唯一坚强的理由。
季成阳于纪忆而言,是童年时的一支喜乐,少年时的一杯咖啡,是那一只专为她而画的风筝,是那一部没看完的《大话西游》,更是她灰色生活里不可替代的憧憬与爱。
她追在他的身后,模仿着他的方式生活,喜欢着他喜欢的东西。
对纪忆而言,她的整个青春期,从遇到季成阳开始,就只写了一个名字。
纪忆于季成阳而言,是一抹清晨的微光,是最温暖的存在,是关于祖国最深的牵挂。
他曾为了梦想一再离开她, 甚至伤害了她,可最终,他还是回到了她的身边。
多年之后再回首,他绝对想不到,那一天,自己带着一个小姑娘去登台跳舞,就跳出了这么绵长的感情线。
杜拉斯曾说:爱之于她,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
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而对季成阳来说,对于爱的解释就简单了很多——
爱情,就是纪忆。
★经典语句★
☆最初的那种喜欢,和占有没有任何关系。喜欢上一个优秀的人,诱惑力是无法想象的,想读他读过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吃他吃过的东西。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
☆有人肯花时间陪她做任何想做的事,而这个人,从始至终只有一个。从十岁就帮她完成了正大光明坐在院儿里的电影院看一场属于自己的电影的愿望,到后来,在高原上,陪她看雪山。还有好多,为她挽救濒死的兔子,甚至为她用杯子造出一道彩虹……因为得到的少,才弥足珍贵。
☆你眼底一个波澜,已有人为此溃之千里,爱情啊……
☆他和纪忆之间的那些事横跨了太多年,不可能重演,也不会有人有资格、有机会再代替。所以必须是这个女孩,必须爱,也必须是一辈子。
☆这一秒,他还能清晰记得1997年的那个酷热夏夜,他为了安慰一个因为没见到父母而哭成泪人的小女孩,带着她在大院的电影院里看了一部香港明星的代表作。空荡荡的电影院,小女孩怯怯的眼神,都记录在那一个没有爱情,没有战火,更没有生离死别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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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墨宝非宝:
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生活中“幸”永远大于“不幸”。
80后畅销作家、知名编剧,2011年在网络发表作品出道,以极具画面感的唯美文字和细腻的情感描写为粉丝称道,擅长驾驭多类型故事题材,不管是怎样曲折、悲伤的故事设定,最后都会回归温暖,因此有“暖心作家”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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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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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第一章 最初的最初
第二章 模糊的记忆
第三章 太多的往事
第四章 故人已归来
第五章 你在我身边
第六章 我的小心思
第七章 惠灵顿的夜
第八章 Shape of my heart
第九章 一寸寸时光
中篇——
第十章 生命的暗涌
第十一章 坚强的理由
第十二章 故梦里的人
第十三章 藏在心深处
第十四章 一曲小离歌
第十五章 回忆还醒着
第十六章 生命的依恋
第十七章 同一屋檐下
第十八章 世界的两极
第十九章 生命的两端
下篇——
第二十章 亏欠的再见
第二十一章 故梦外的人
第二十二章 何用待从头
第二十三章 时间的长度
第二十四章 时光最深处
第二十五章 相连的脉搏
第二十六章 Right Here Waiting
尾声 一生所爱
番外 黑暗尽头的光
后记 这是我的阳光
编后记 写给我们的青春
附录 那些与纪忆和季成阳有关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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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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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厘米的阳光》精彩段落
晚上是会餐时间,附中带队来的老师看到季成阳也非常热情,不停给人介绍这位很有名的附中校友。
纪忆拿着叉子,看着窗外大风下的树木,忽然发现他正巧站在窗外抽烟……她找了个借口跑出去,他正熄灭了烟。
这里还真有点儿冷,她抱了抱手臂,“你怎么在这里抽烟?”
季成阳说:“室内禁烟。”
他看到她冷,就招招手,她走过去,这个角落正好是墙壁拐角,避风,也不会有人看到。
“这里昼夜温差很大,晚上多穿些,”他看她仰头看着自己累,索性就坐在了台阶上,让她坐在自己身边,“你们老师说后天是自由活动时间,想去哪儿?”
“他们说这里挺小的?”她好奇地问。
“嗯,”他答,“下次有机会可以去奥克兰,好吃的也多一些。”
下次……
她看他,越发觉得这个普通的词很美好。
远处露天坐着的,正是他的那些老友,她看着他们如此开怀,忽然发出了感慨:“为什么你和你的朋友都这么优秀?”她从不觉得自己能有如此自信,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都如同在家里一样的自信和自如。
“有吗?”季成阳反问。
“当然有。”她认真看他,他对她来说就是一个神奇的存在。
他笑,“这世界上有很多人活得很精彩。你要学会的,只是如何为自己推开那扇门,比如……”他略沉默,用更简单易懂的话告诉她,“世界上有那么多大学,每一所每一年都会培养很多人才,哲学博士并不是什么稀有物种。有朝一日,你会发现季成阳也是一个普通人。”
不会的。
她无声否定着。
不是每个人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包括从实验班老师口中,她都没听过这么普通却又充满诱惑力的话。他告诉她,有一扇门等着你去用力推开。
而他,已经站在了门的另一侧,向你证明了他所说的这番话。
“还有他们,”他笑,看看那些昔日的好友,“你是学古筝的,你知道练习的时候有多辛苦,那些人,没有一个不是小时候被打骂着学出来的。要有比一般人更强大的决心和恒心,日复一日,才能成为今天的他们。”
“你也是吗?”她问出了小时候就好奇的问题。
他为什么会比同龄人学得晚,却又有如此天赋?
“我?”他安静了。
最后也没回答这个问题。
风很大,他忽然问她:“想不想去看海?”
当然想,可是后天才是自由活动时间……
“可以吗?”她小心问他。
“应该可以,”他把自己的外衣脱下来,递给她,“我和你们带队的老师非常熟。”
这话她倒是相信。
两个人就在大风里走着,一直走到海边。夜晚的海,远处看起来都是墨色的。她站在沙滩上,光是看着,就觉得整颗心都随着海浪起伏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海。
虽然飞机降落时就已经看到,但和现在不同。
此时,她和海是彼此面对着的。
她在看海,海也看着她,彼此观察,彼此相识。
纪忆很开心地跑近,再跑近,想就这么一直跑进海里去,却被他叫住,她转过身,不知道他想和自己说什么。
月光下,季成阳走近她,“站在这里看看就好,不要下海。”
他的长袖上衣是披在纪忆身上的,此时身上只剩一件短袖,在月色下,会看到手臂上侧有很明显的日晒印记。应该是在战地晒的吧?她猜测着,回头继续去看那片无边的水域,仍有些不甘心,但又犹豫着想,他说的话一定是对的。
就在一念间,忽然有浪卷过来,她突然被拦腰抱了起来。
水在下一秒扑过来,浸湿了他的鞋,她却没有碰到海水。
她下意识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脖颈后,用右手紧握住了自己的左手腕。
怎么就离得这么近了呢?
那眉眼就在眼前,总是被头发遮挡住一些。她的心底涌起一阵冲动,想要伸手帮他拨开。可实在是太紧张了,只能继续紧紧攥着自己的手腕,装着坦然,装着什么都不想做。
“晚上的海水很冷,”他说话时气息就在她脸侧,“对你身体不好。”
他的眼睛总是那么漂亮,像雪山上的太阳一样夺目,让她不敢直视。
这次他回来,好像戴眼镜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在她的记忆里,他如果摘下那副金丝边的半框眼镜,会显得更加好看……
她鼓起勇气,第一次跟随自己的小心思,去认真看他的眼睛。
然后松开搂住他脖子的手,捏住他的眼镜架,替他摘了下来。
他笑了一声。
纪忆却看着他。果然,眼镜掩盖住了他脸部的完整轮廓,像是刻意而为的面具。
这样,他才是最好看的。
她混乱地想着,忽然就想到,自己被他这么抱着,真像暖暖和男朋友的那些亲密动作。她有时候不小心,总能看到两个人抱在一起,低声说话。
季成阳本来想开两句玩笑,忽然就停住,感觉到她胸前的柔软贴在自己身上,在随着她紧张的呼吸而剧烈起伏着。他有一瞬的停滞,退后两步,想把她放下来,却发现她又搂住了自己的脖子。
“我下午一直循环听一首歌,然后你就忽然出现了,特别巧,”她的脸几乎都红透了,就这么不知不觉地说出了自己心里想要说的,“是莫文蔚的《忽然之间》,歌词……写得特别好。”
你能听得懂吗?如果听过这首歌的话,应该能听得懂吧?
你的智商这么高,这种暗示应该很简单吧……
“就算时间都停摆,就算生命像尘埃……我们反而更相信爱”。
这是她纪忆十五年来,平生第一次的表白。她甚至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脑子里想到了很多人,包括暖暖。她不敢想象如果暖暖和暖暖妈妈听到自己说的这番话会不会被吓死。她面对的,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叔叔,比喜欢上肖俊和付小宁那样的小混混还可怕。
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不觉就提了一口气。
季成阳抱着她,又退后了一步,躲开不断涌上沙滩的海浪。
“这是为纪念台湾大地震所写的歌,”他忽然开了口,“面对天灾人祸,生命非常脆弱。忽然之间,天昏地暗,眼前的世界忽然消失,分崩离析……”
所以才要珍惜身边的感情。但是最后一句,他没有告诉她。
纪忆失落地看着他,十分意外这首歌曲的背景,“这是公益歌曲?”
原来偏公益类的歌曲也可以描述细小琐碎的爱情,并不是每一首都那么大爱。
“算是,也不算是,”他说,“来,帮我把眼镜戴上,我们回去了。”
他应该真的没听懂吧?纪忆自我安慰着,小心帮他又戴上了那个“面具”。
季成阳终于把她放了下来。
她回到酒店房间,同住的女孩子已经洗完澡,趴在床上给家里人打电话,看到她进来笑了笑,而且是非常诡异的那种笑,“出去和谁玩了啊?”
纪忆属于做贼心虚,又被刚才的事情弄得心神不宁,拿了衣服就跑进浴室。
头发吹得半干了走出来,室友已经穿戴整齐,非常兴奋地让她赶紧挑一条漂亮的裙子,说是今天一起交流的学生和青年艺术家,在酒店的酒吧里包场,想要有个轻松的、自己人之间的交流。纪忆仍旧想着季成阳,不太上心地拿了条连衣裙穿上,她以为像是每次国内演出后的那种传统的庆功宴,有老师们说几句话活跃气氛,然后大家玩一会儿就算了。
没想到到了楼下,却是另一番景象。
昏黄温暖的灯光里,大多刚刚认识的人正举着酒杯或者饮料,或站或坐地闲聊着。
她坐在几个同学身边,尽职尽责地帮她们做小翻译,其实大部分时候大家交流都没有问题,只是偶尔聊得兴起了,词不达意,就会有人拉着纪忆的胳膊,低声问该怎么说。
一直有音乐,一直有人在弹钢琴,还有白天表演的人拉着小提琴。
她坐了会儿就觉得肚子有些难过,隐约有不好的预感。
“Yang!”忽然有女人的声音叫出了这个音。
纪忆反射性抬头,看到几个男女非常兴奋地对着走入人群的人举杯,如此热烈的重逢,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引向那里,是他,只有他。那些人看到他的神色,如同那年在环山公路上碰到的三个年轻男人一样,毫无差别。
如果是自己,一定会被这些热烈的眼神惯坏,理所当然地骄傲。
纪忆身边的几个同学都艳羡低语:“果然是我们附中的知名校友,那些人,应该都是以前他比赛的时候认识的吧?”纪忆晚上和他溜出去,并没有听到老师对季成阳的详细介绍,所以也只是“嗯”了两声。
因为他的出现,纪忆给自己找了各种理由,又多待了一个小时。
时间渐晚,灯光和曲目也因深夜的到来,演变成了激烈的舞曲,如梦似幻,华丽奢靡。季成阳似乎不太喜欢被人拉进人群里跳舞,就坐在空着的座椅上,陪着这些昔日的知音好友。
太嘈杂的音乐,刺激着身体里流动的血液。
纪忆看了他好久好久,终于鬼使神差地避开自己的同学走过去。她停步在季成阳背后,看着他搭在吧台边沿的那只手臂,视线一直移动到他正在随意敲打着节拍的手指,然后慢慢地伸手过去,用食指指尖碰了碰他的手背。
季成阳回头。
这一秒,他看到的小女孩完全不同于以往。在如此激烈的舞曲里,她却穿着浅蓝色带着小蝴蝶领结的连衣裙,就这么站在那里,左手紧张地握住右手的手背。
华丽细碎的灯光让她的眼睛更加透亮,局促,忐忑,还有一些试图表露的期待。十五岁零九个月的年纪,她究竟懂不懂,自己期待的到底是什么?
这一刻,音乐竟如此恰当地过渡到了一个舒缓的调子。激烈的舞曲中插入恰当的转折,给那些刚才还贴面热舞的年轻人一个彼此凝视、无声靠近的机会。
这种时刻,四周的一切都悄无声息地暧昧起来。
“还不去睡?”
纪忆被惊醒,季成阳移开视线,看着舞池说:“时间不早了,有话可以明天再说。”
她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了,像是刚才在沙滩上一样,只能画蛇添足地解释着:“我正要回去,看见你进来,就想过来说声晚安。”
“我知道,”季成阳的声音里有一种罕见的温柔,“快回去吧。”
纪忆的心又沉了下来,“晚安。”
“晚安。”
为什么忽然想要孤注一掷地告诉他自己的暗恋呢?
如果他拒绝了该怎么办?如果……他没拒绝呢?她觉得心浮躁得都要炸开了,在又开始变得热烈的舞曲里,走出玻璃门,后知后觉地感觉到了裙子上的湿意。
完了。
她用手悄悄摸了摸,确认了自己的想法,有些无措地退后两步,贴墙站着。
如果早些上楼就好了,现在怎么办?好多同学都在里边,找谁帮她去拿衣服?她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不停有三两个人进出这个门,却没有自己的同学,那些不喜欢玩的早就回去睡觉了,喜欢玩的恐怕还在舞池里享受。
或者,她开始想,不如去洗手间洗干净裙子。
哪怕湿着半截裙子上楼,也会比这样好上一千倍。
千头万绪,这才理出了一点儿解决方法。
她刚要趁着四周短暂无人跑进洗手间,就看到季成阳在此时走出来。他向电梯那里看了一眼,然后又看向了这里,好像就是在找她。纪忆怕他看到自己裙子上的红印,紧张地用一张快要哭出来的脸,笑着问:“你是要出去抽烟吗?”
季成阳凝视着她,“怎么还没回去?”
“我在等同学,等他们一起回去。”她向后挪了一小步,蹩脚地解释自己没离开的原因。
他看着她怪异的动作,不太相信。
她眼神闪避,不断想要躲开他的视线。
终于,最后几个乐团同学也走出来,看到她和季成阳后笑着打招呼:“你不是说你回去睡觉了吗?怎么还不走?要一起回去吗?”
“不用,我还想再玩会儿。”她根本不敢在他面前挪动一下,眼看着救星们离开。
季成阳听着她前后不符逻辑的语言,再去仔细观察她的动作。他看到纪忆躲避着他,一只手轻扯着自己的裙子后终于猜到了什么,于是不发一言,把衣服脱下,随手系在她腰部,然后打横把她抱了起来。
“这里临海环山,我记得有个维多利亚山,在那里能看到整个惠灵顿的夜景。”季成阳走向电梯,到电梯口却没有停步,反倒用手肘顶开了一旁楼梯间的门,“离开之前可以找个晚上去看看。”估计是怕她尴尬,他开始说毫不相干的话。
“维多利亚山?”
“很美的地方,有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拍摄时在这里取过外景。”
“是什么?”
“The Lord of
the Rings.”他说,“《魔戒》。”
“好看吗?”
“还没上映,明年应该能在北京看到。”
她默默记下来。
楼梯间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别人,很安静,连他的脚步声都很清晰。
她其实并不关心什么小说还有电影取景。整个惠灵顿对她来说,最完美的景色就在这里,这个只有他和自己的楼梯间。季成阳抱着她一边走楼梯,一边继续说着,都快成专职导游了。
纪忆悄无声息地搂住他的脖子,把整张脸都埋在了他的锁骨位置。
既然他不介意,那就这样装傻好了……
那晚他和她说起《魔戒》时,第一部还没全球上映,没想到后来《魔戒》三部曲会成为难以超越的电影经典。一部英国小说在半个世纪后,由美国公司投资,在新西兰导演的故乡取外景,而上映时原作者已离世了几十年,文学的生命力比人的生命持久多了。
就像格林童话,就像四大名著,就像……他说过的这部《魔戒》。
因为季成阳说过这部小说,她后来特地买来译本,甚至还通读了一遍原本,连原作者的生平经历都认真去了解了一遍,当她发现托尔金也攻读过哲学时,立刻就联想到了季成阳。
最初的那种喜欢,和占有没有任何关系。喜欢上一个优秀的人,诱惑力是无法想象的,想读他读过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吃他吃过的东西。
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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