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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世人皆道慈悲饮,
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三饮不负人间慈悲。
三盏之后,以命抵命,
让时间,回到你后悔之时;
上穷碧落,下至黄泉,
愿来世,可许你烟火人间。
你是剑客杀人如麻,我是稚童命薄如花;
你是相子身埋黄沙,我是将女等你归家;
你是浪子放纵年华,我是人妇高绾髻发;
你是宗师剑斩礼法,我是公主心怀天下;
愿来世,结庐南山,我弹琴瑟起,你吹笙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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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三界轮回的死角,是一处客栈,这世上心有慈悲的人,在最悲痛的时候,便可见到,这里的客人,可以以命换命真真切切的回到过去,弥补当年的遗憾。
女主角林素身为华夏的长乐公主,为了换取救治瘟疫的药品,同意为魏国国君弹一首琴曲。岂料魏国准备的古琴上绷着吹毛可断的琴弦,林素问喝下魏国国君给她的忘忧酒,忍痛弹完一曲之后便昏了过去。醒来时便已来到了慈悲客栈,并且完全忘记了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她得到了经营慈悲客栈的资格,每天听着过客们以命换命的故事,并等待着某个人来接她走。
有什么样的遗憾,会让人愿意付出生命?
长安的说书先生庄九,真实身份是一名刺客。晚上杀人,白天再将自己的真实经历改编成说书故事,就这样潇洒地享受着双重身份的生活,直到他喜欢上了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姑娘。他是最好的说书先生,她是最忠实的粉丝。他是朝廷的暗杀者,她是丞相府的千金。他杀了她全家,她却用最后的积蓄请他吃了一碗面。她来赴最后一场约,见面便是她的死期。
庄九喝下了慈悲客栈的茶,回到那个雪天,用自己的命换了她的命。
…………
相似的戏码反复上演,最后林素发现,所有人的故事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他们每个人都有了一次重来的机会,命运线交织在一起,最后是否能将所有的遗憾都补偿?那个已经被她遗忘的心上人还会来接她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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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连三月
农历三月生于广陵书香世家,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大学期间小说《歌行的传奇》获全国青春文学短篇银奖。
已出版小说:《吾家囧徒初长成》《宁负流年不负卿》。
喜欢宅,喜欢甜食,喜欢听故事,更喜欢冷笑话,是长得严肃但性格很二的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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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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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楔 子
第一盏茶·白夜祭
第二盏茶·红绫烬
第三盏茶·青云霰
第四盏茶·月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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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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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盏茶·白夜祭
打有记忆的时候,我便无处可去,只能在这里等待一个人带我走出这平安镇。
这是世间慈悲的人最绝望的时候才会见到的地方,三界轮回的死角,只要你愿意以命抵命,便可以真真实实地回到你最想回去的时候,求一个灰飞烟灭。我只求客人灰飞烟灭后的残余茶水,浇灌开茶台上的曼陀罗花。曼陀罗花开,便会有一个人给我重来的机会,带我去看那外头的世界。
世人为果,我偏偏想求一个因。
我经营着一座楼,在人间的传说里,它被称作——慈悲客栈。
庄九抬起浑浊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着实是有些失望的。这样的醉鬼为什么能见着慈悲客栈?他怎会有慈悲心?
抬手往壶里注水,空气中有袅袅热气,透过热气我与醉鬼庄九对视了一眼。人的眼睛里能折射出内心的许多欲望,而庄九的眼神里,除了无尽的悲伤外,已读不出其他。
壶盖下溢出热气,我在他面前依次放下三只手心大小的白瓷杯。
“慈悲饮,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懂。”醉鬼点头。
“慈悲饮,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懂。”
“慈悲饮,三饮不负人间慈悲。”
“懂。”
清水中的几许茶叶缓缓舒展开来,这醉鬼的眼神随之精神起来,他看着面前注了七分满的第一杯茶道:“喝下……喝下三杯茶,真的能回……回到过去吗?”
我低头往自己的杯子里添了些茶水,抬头对他道:“能。”
醉鬼松了一口气。
“以命换命,是慈悲客栈的买卖。”这茶是雨前的龙井,我执着茶盏冲他停了停,他若后悔,此刻还是来得及的。
醉鬼笑了笑,道:“拜……拜托你了。”
顷刻,盏中茶便泼在了乌金石的茶台上,庄九的前半生,可见一斑。
一
庄九原本并不结巴。相反,他是长安城里最出色的说书先生。所有听客们对他的评价都是一致的:只有庄先生这样的好口才,才能把这样那样的故事讲得如此引人入胜。
庄九说的书很特别,既不是前朝历史中的豪杰演义,也非书生小姐的花前月下。他讲的,都是京城里真实发生的离奇案件。有趣的是,每每讲完,都能引领起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娱乐新潮流。
从前京城里每有重大的命案发生,百姓们总会无限猜测遐想,但屡屡因无法得知内幕,而导致众说纷纭。那些案子在百姓看来总是不了了之,于是大家议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了对官府捕快的无能和世道险恶的不满上,人心惶惶不说,还弄得朝廷名声不好。
庄九讲法的新意在于,他总是从杀手的视角开讲,开场白总是类似“三月初三的那天下午,在下来到王富豪家门外,准备杀掉他”这样的劲爆言辞,听众立即精神抖擞,很快就能身临其境,屏住呼吸听他一路讲述那些跌宕情节。
明明是官府都束手无策的悬案,庄先生总能从大家想不到的角度还原当时的情景。听的时候,来不及去猜想,散场后回味起来,起初觉得匪夷所思,再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每每回味起来,都不由得为庄先生的想象力拍案叫绝。
同行中很多人眼红庄先生的炙手可热,有些冷嘲热讽,说庄九这是邪路子,用命案来吸引眼球,简直是败坏社会风气。而更多的说书人则干脆自己尝试着模仿他,可总少了两分真实,多了几分浮夸,没有那个味道。这一来二去,庄先生说书的风格便是独一无二、无人能比了。
日子不长,说书人庄九便有了一个响彻京城的外号——“杀手庄先生”。
庄九是很满意这个称呼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杀手,专门为朝廷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见不得光,简称朝廷鹰犬。这一类人的存在,自然是得不到官方认可的,但是朝廷对他们的待遇着实不错,除了每月发放俸禄外,还有车马、服侍补贴的费用,比通过科举获取一官半职的读书人的待遇要好得多。
这样的一类人,通常都会有个其他职业作为掩护,可同类中没有人像庄九这样,把第二职业做得这么高调的。
作为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杀手,庄九的杀人技术登峰造极,在同类中出类拔萃,得到了一致的认可。因此他接手的都是大案,而大案的酬劳自然也是最高的,庄九从未失手过。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庄九着实算得上朝廷最好用的一把杀人利刃。
但他也让朝廷很头疼,头疼在两个地方:第一是他的第二职业。朝廷自然晓得,庄九说的那些故事都是他娘的真的。一个杀手,把自己杀人的来龙去脉编成书,堂而皇之地讲给全城的人听,这种奇怪的爱好让他们多了很多麻烦。
第二头疼的才是上司最担忧甚至隐隐恐惧的,因为庄九是一个没有任何原则的杀手。
杀手这两个字本身就带着天然的神秘、阴暗的气息,正如它与生俱来的气质一样,做这一行的人,杀人时再镇定自若,做久了心理总会产生些变化,于是他们或多或少地给自己制订一些规则,以防止自己的心在黑暗的杀戮中彻底沉沦。这些规则千奇百怪,有的很正常,比如不杀忠臣、不杀女人;有的则不太正常,比如不在月圆之夜动手,或者动手前一定要先吃只烤鸭之类。
朝廷在这方面通情达理得让人意外,也许他们认为恰恰是内心有准则的杀手才是好控制的机器,况且那么多的杀手,这个是你的原则,未必是别人的原则,你不杀,可以找别人去杀嘛。
但是,庄九没有任何原则。
亲王高官?可以杀。
清廉之臣?可以杀。
妇孺弱小?可以杀。
热血书生?可以杀。
无论给出什么任务,只要价格够高,他总是嘴角挂笑,点头应下,然后完成,从来没有婆婆妈妈地讨价还价过。上头一度觉得庄九是不是沉沦于杀人本身了,经观察,没有任务的时候,他悠闲自若,每天晃晃悠悠地去繁苍楼说书,仿佛那才是他真正的身份一样。
无欲则刚。一个没有原则、没有追求的人,是很难被看透的,特别是当这种性格出现在一个顶尖杀手的身上,会让他的上司对他产生不可控的不安全感。
当年朝廷忍不住找他谈心:“你当真没有一点自己在意的吗?”
庄九想了半天,认真地答道:“我喜欢在白天杀人。”
“为什么?”官员问完之后,又自问自答道,“噢,白天杀人难度更高,因此更能显示你的剑术高超,对不对?”
庄九摇摇头。
“莫非因为晚上要说书?”
庄九笑道:“说对了一半。”他的笑中有些逗弄上司的意味。
“下午也可以说书啊。”官员分析道。
“那不行,那不行……”庄九立即摆摆手,不同于传说中的杀手冷漠无情,不杀人的庄九十分随和,“晚上杀人只能穿黑色的衣服。但是白天就不一样了,白天可以穿不同颜色的衣服。”庄九一本正经地答道,看了看对方的反应,担心对方不明白,很体贴地一本正经地补充了一句,“杀手,也应当爱美。”
官员呆滞了一瞬,然后用手将自己的下巴合上,眨了两下眼睛,咽了咽口水,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后,他的背后泛起一层寒气。他决定再也不去探究庄九的内心世界了,只要他能杀掉要杀的人,说书就说书吧,他加快了离开的步伐,决定离这个疯子远一点。
庄九微笑地目送官员离开,自此以后,他白天杀人,晚上就变成长安城最豪华最热闹的繁苍楼里的头牌说书人——庄先生,再没人找他谈心说事。
京城里的老百姓只晓得,听庄先生的书是难得的好乐子,这已成了京城一绝,外地人来了京城,倘若没能听上一场庄先生的书,跟没能远远地瞅一眼皇宫一样,那都是莫大的遗憾。
繁苍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逢庄先生出场的日子,更是一座难求。这听书的人爱看热闹,而说书的人更爱这样人声鼎沸的热闹,两全其美得很。
庄九和他的苏叶叶的第一次见面,自然是在这繁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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