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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世界经典爱情名著,现代女性必读佳作。
★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一部波澜壮阔的浪漫史诗。
★最畅销的美国小说之一,“世界十大小说名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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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名家名译·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之一。《飘》是作者耗费十年精力创作的唯一一部小说,作者凭借此作获普利策奖。本书为缩译本。
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故事主人公——美丽、聪慧的南方姑娘斯嘉的生活和爱情为主线,描绘了斯嘉如何从一个农场庄园的娇小姐,经历战火的洗礼,成长为坚强、独立的新女性,展现了一幅19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和战后重建时期美国南部社会动荡的历史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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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玛格丽特·米切尔(1900—1949),美国现代著名女作家。她生于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曾获文学博士学位,担任过《亚特兰大新闻报》记者。1937年获普利策奖。1939年获纽约南方协会金质奖章。1949年不幸死于车祸。《飘》是她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作品,却奠定了她在美国文学中不可动摇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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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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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001
第一章 002
第二章 006
第三章 013
第四章 017
第五章 021
第六章 024
第七章 036
第二部 039
第八章 040
第九章 043
第十章 050
第十一章 055第十二章 058
第十三章 061
第十四章 065
第十五章 068
第十六章 072第三部 075
第十七章 076
第十八章 078
第十九章 081
第二十章 083
第二十一章 085
第二十二章 090
第二十三章 093
第二十四章 100
第二十五章 103
第二十六章 105
第二十七章 108
第二十八章 111
第二十九章 113
第三十章 115第四部 119
第三十一章 120
第三十二章 126
第三十三章 130
第三十四章 133
第三十五章 144
第三十六章 148
第三十七章 153
第三十八章 156
第三十九章 160
第四十章 165
第四十一章 168
第四十二章 172
第四十三章 175
第四十四章 178
第四十五章 182
第四十六章 192
第四十七章 194第五部 199
第四十八章 200
第四十九章 202
第五十章 204
第五十一章 206
第五十二章 208
第五十三章 210
第五十四章 215
第五十五章 218
第五十六章 220
第五十七章 222
第五十八章 225
第五十九章 227
第六十章 229
第六十一章 231
第六十二章 235
第六十三章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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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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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思嘉·奥哈拉长得不算美,但极富魅力,男人常常为她而迷醉,她脸上鲜明地糅杂着两种特征,一种是来自母方的纤细,一种是来自父系的粗犷。她的母亲出身于有着法国血统的海岸贵族之家,父亲是肤色红润的爱尔兰后裔。她的脸庞特别引人注目,尖尖的下巴,方方的牙床,一双浅绿色纯净的眸子,眼角微微翘起,长长的睫毛根根挺直,浓黑的眉毛呈两条斜线,挂在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上——那是南方女人极为珍爱的玉肤,出门时要用面纱、软帽和手套保护起来,不让佐治亚州灼热的阳光把它晒黑。
一八六一年四月里的一天下午,阳光明媚。思嘉小姐在塔拉庄园里,由塔尔顿家的两兄弟斯图尔特和布伦特陪着,坐在走廊的阴影处,显得颇为妩媚动人。坐在廊下的这三个男女青年都出身于庄园主家庭,从小就有人侍候长大,虽说养尊处优,却没有一点懒散和文弱的样子,这是因为他们长年在户外生活,很少在书本上面花费心思,所以他们都有乡间人活跃和强健的特点。他们这个位于北佐治亚的克莱顿城,不久前才建立起来。
按照奥古斯塔、萨凡纳和查尔斯顿的标准,它未免略欠文雅。南方一带的人生活平淡守旧,对佐治亚北部的人不大看得上眼,可是住在北部的人对缺少教育的熏陶并不感到羞愧。对他们来说,要会种一手好棉花,长于骑马、射箭和跳舞,善于殷勤而温柔地护卫女人,喝起酒来又不失绅士风度,这些才是顶顶要紧的。
两兄弟在这些方面的本领,可以算得上出类拔萃,他们对于书本知识则无能为力,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他们家拥有的财富、奴隶和马匹,在当地首屈一指,但是他俩肚子里的墨水,比起邻家的穷苦子弟来,却不免要相形见绌。
“我说,思嘉,要不要告诉你一个秘密。”斯图尔特道。
“什么?”思嘉嚷了起来,她像孩子一样,听到“秘密”一词,马上就活跃起来。
“是不是昨晚从亚特兰大听来的消息,斯图a?你指的要是那件事,可别忘了我们答应过要保守秘密的。”布伦特提醒他。
“那是皮特小姐告诉我们的。”
“什么小姐?”
“喏,就是艾希礼·威尔克斯的姨妈,住在亚特兰大的皮特帕特·汉密尔顿小姐——她是查尔斯和媚兰的姑妈。”
“噢,是她。我这辈子没见到过比她更傻的老婆子。”
“昨晚我们在亚特兰大等火车回家,她恰好坐着马车经过车站,看见我们就停车和我们说话。她告诉我们明天晚上在威尔克斯家的舞会上要宣布一件婚约。”
“哦,这个我知道,”思嘉失望地说,“就是她那个傻瓜侄子查利·汉密尔顿和霍尼·威尔克斯订婚的事。大家早就知道他们两人早晚会结成夫妻,尽管男方看来劲头不怎么大。”
“你说他是个傻小子吗?”布伦特问道,“去年圣诞节你还让他在你身边团团转来着。”
“他要缠着我转,我有什么办法,”思嘉不在乎地耸耸肩,“我觉得他过于娘娘腔了。”
“可是,明天要宣布的并不是他们俩订婚的事,”斯图尔特胜利地说道,“是艾希礼和查利的妹妹媚兰小姐订婚!”
思嘉嘴唇发白,虽然脸色没变——就像一个人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受到猛力一击,一下子明白不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似的。她直愣愣地瞪着斯图尔特。他呢,从来不懂得体察别人的心思,还以为她是被这个意想不到的新闻吸引住了。
“皮特小姐说这事本来打算要到明年才宣布的,因为梅利小姐身体一直不太好。如今到处都在谣传打仗的事,两家觉得还是早点完婚的好,所以决定在明天舞会小憩时宣布。现在,思嘉,我们把秘密告诉了你,你该答应和我们一起吃晚饭了吧?”
“我当然答应。”思嘉机械地答道。
“包括跳所有的华尔兹?”
“我都答应。”
“你真好!我敢说别的男孩子一个个都会发疯的。”
“让他们去发疯好了,”布伦特说道,“我们俩对付得了他们。我说思嘉,明天上午的野餐会你一定得跟我们坐在一起。”
“什么?”
斯图尔特重复了一遍他的请求。
“当然。”
两兄弟兴高采烈地你看着我,我瞧着你,心里却不免带有几分诧异。
他们虽然自以为在思嘉的求婚者中占有相当优势,可是从来没有这样轻而易举地得到她的恩宠。通常她总要让他们一再恳求,故意既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他们若是生气,她就只是笑;他们若是光火,她就装得冷冰冰的。现在她几乎把明天一整天都给了他们——野餐会上让他们坐在她身旁,还让他们跟她跳所有的华尔兹(他们一定要设法叫明天跳的舞全是华尔兹)。
夕阳低低地照在新耕的田野里。河对岸高大的树林在朦胧中隐约可见。燕子倏忽从院子里掠过,鸡、鸭和火鸡有的昂首阔步,有的摇摇摆摆,从田野里散散落落地回家来了。
斯图尔特站起身来,看看表吆喝了一声:“吉姆斯!”不一会儿,一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高个子黑孩子气咻咻地从屋角里转了出来,向拴着的马匹奔去。两兄弟对思嘉躬身施礼,握手告别,跟她说明天一早先到威尔克斯家等候,随即一口气走下过道,跳上马背,扬鞭跑上雪松夹道,后面跟着吉姆斯。他们在夹道上转过身子,朝她挥舞帽子,对她高声呼喊。
两人转过尘土飞扬的弯道,消失在思嘉的视野中。
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的走廊上,只觉疲惫不堪,满怀凄苦,心头不住地悸动,她双手冰凉,预感到大祸将临,脸上露出痛楚和迷惘的神色,就像个被娇纵惯了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如今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人生的苦味。
艾希礼要跟媚兰·汉密尔顿结婚!
唉,这不可能是真的!艾希礼绝不会!凭媚兰那小耗子似的模样,没人会爱上她的。思嘉轻蔑地回想着媚兰那孩子般单薄的身躯,那一张一本正经、毫不出奇的心形脸孔,几乎够得上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再说艾希礼不可能常和她见面。自去年他在十二橡树举行舞会以后,他到亚特兰大只去过一两回。不,艾希礼不会爱上媚兰,因为——唉,她决计错不了——因为他正爱恋着她!她,思嘉,是他所爱的人——这她心里明白!
思嘉忽然起了个念头,她爸下午正好去了威尔克斯家,这个可怕的消息是真是假,她爸肯定知道。“我只要在晚饭以前能私下见到他,说不定就可以弄明白真相。”
现在正是杰拉尔德该回家的时候,她若是想要单独见到他,只有到车道和大路交接处去等候。于是她迅速走下台阶,尽快地沿小径走上了车道,快步朝前走到车道尽头,转上大路,一直走到一个弯道上,见那里有一丛树木可以挡住屋里人的视线,这时她才停住脚步。
她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她双颊绯红,不住地喘气。已经过了他往常回家的时间,但她对他的迟归反觉得高兴,因为这给了她时间,让她可以缓口气,把心情平静下来,以免引起父亲的疑心。她希望随时听到可能出现的马蹄声,期待着见到父亲以他惯常玩命的速度策马驰上山坡。可是时间一分分地过去,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她望着下边的大路,等待着父亲,痛苦又在她的心头增长起来。“啊,那不会是真的!”她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从塔尔顿两兄弟处得到的消息给她带来的困惑和灾祸感,刚才一直冷冰冰地压在她的心头,此刻忽然被一种狂热的情感所替代了。两年以来,这种狂热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不知怎么的,她现在渐渐长大起来,艾希礼竟然对她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她小时候和他常来常往,从来不怎么注意他。可是自从两年以前,艾希礼去欧洲经过三年大旅游a归来,到她家拜访的那一天起,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那天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荫道走来,穿着一套灰色呢绒外套,里边是一件皱边衬衣,配上黑色宽领带,真是无可挑剔。至今她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那一身打扮的某些细节:那擦得锃亮的长筒靴、领带饰针上的美杜莎a浮雕头像以及那顶宽边的巴拿马帽。
他一见了她,就把帽子从头上摘下,随即跳下马来,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定身子抬头瞅着她。他笑容满面,一对困倦的灰色眼睛睁得很大,一头金发在阳光照耀下,像是一顶有银色光泽的帽子。只听他说:“你已经长大啦。”便轻快地走上台阶,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他的声音多么动听,她忘不了当时她的心头不禁为之颤动。那声音是那么悠扬、洪亮、悦耳,她仿佛第一次听到。从那个瞬间开始,她就想要得到他,就像是想要有东西吃,有马儿
骑,有温软的床铺睡觉那样,单纯而不假思量地要得到他。
两年以来,他常陪伴她去参加各种舞会、野餐会、炸鱼野宴,以及去旁听法院的庭审。他虽然不像塔尔顿双胞胎兄弟和凯德·卡尔佛德那样来得勤,也不似方丹家几兄弟那样纠缠不休,但塔拉是他每周必到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爱慕之情,他那清澈的灰色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出思嘉在别的男人眼里常见到的热切的光辉。然而——是的,她知道他爱着她。她绝不会弄错。比知识和理智更为有力的、由经验得来的直觉告诉她,他确实在爱着她。当他的目光并不那么蒙眬,并不那么冷漠时,他总是使她惊讶,而当他怀着思慕和忧伤的神情看着她时,他使她好窘。
他爱着她,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为什么他从不向她表白?她完全不能理解,在他身上她不能理解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他待人彬彬有礼,然而超脱、淡漠。谁也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那一带的人一般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相比之下,艾希礼深沉的性格就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县里人娱乐消遣的事,如打猎、赌钱、跳舞、谈论政治,他样样在行,他还是全县首屈一指的骑手,可是他并不以这些为生活的目的,这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至于他对读书写诗的兴趣和对音乐的爱好更是独一无二。
唉,他为什么要长得如此英俊,还加上一头金发?他为什么外表如此谦恭却又如此难以接近?他为什么老是爱谈书本、谈音乐、谈诗歌以及有关欧洲方面的东西,而这些她最最厌烦的东西却偏偏对他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朦胧的暮色中和他并坐在走廊上相聚之后,她常常躺在床上辗转不能成眠,最后只好自我安慰地猜想,他在下一回见到她时,定会向她求婚。然而下一次他来了又去了,结果还是等于零——徒然使她的狂热情绪愈加高涨,愈加炽烈。
她爱他,想要得到他,却不能理解他。她直率、单纯,单纯得像塔拉上空吹过的风,像环绕着塔拉的混浊河水一样。她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无法理解较为复杂的东西。而此刻,她生平第一遭面对一个有着复杂性格的人。
艾希礼出身的家系,是属于思考型而非实践型的,他们用以消磨闲暇的方式,是构筑和现实毫无联系的绚丽的梦境。他们沉浸在远比佐治亚州要美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在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总有些不大心甘情愿。他看待周围的人,无所谓喜爱,无所谓厌恶;他看待人世,既不振奋,亦不沮丧。他乐天知命,与世无争,大不了耸耸肩膀,回到音乐、书本以及他自己的美好世界中去。
她不明白,他的心灵无法和她的相沟通,那他怎么有可能迷恋她呢?他像是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他的这种神秘莫测的性格,恰恰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难以理解的东西加深了她对他的爱,他的独特的、自我克制的求爱方式增强了她的决心,非叫他归属于她不可。她深信他迟早会向她求婚。她太年轻,过于娇纵,不懂得什么叫失败。而现在,犹如一声霹雳,传来了这般吓人的消息:艾希礼要娶媚兰!不,但愿这不会是真的!
唉,爸怎么还不回来?时间真是难挨。
弯弯的大路上一片静寂,仍不见杰拉尔德的人影。可是就在她望眼欲穿时,忽然从山下传来嘚嘚的马蹄声,只见杰拉尔德·奥哈拉正以最快的速度越过田野,急驰而来。他骑着一匹身躯壮、四腿长的猎马。他骑上山顶时,发现女儿站在树荫里,便勒住缰绳,纵身跳下马来。思嘉在迷蒙的暮色中看着她的父亲。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在父亲面前她很愉快。父亲有时会生气,显得很粗暴,但他的性格很朴实,这些正是她所喜欢的。“十二橡树的人都好吗?”
“他们说起明天的野宴没有?”思嘉迫不及待地问道。
“噢,说起过,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叫什么名字的?——就是去年到这里来过的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你知道的,她是艾希礼的表妹——哦,对了,媚兰·汉密尔顿小姐,是她——她和她的哥哥查尔斯一道从亚特兰大来了,还——”
“哦,那么她真的来了?”
“是的,这姑娘真文静,从来不爱多说话,女孩子就该这样。”
思嘉的心向下一沉。她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媚兰·汉密尔顿该留在亚特兰大不能分身前来,其实那里才是她该住的地方。现在居然连她的父亲都称赞起她温柔文静的性格来了。那性格和自己的难道不是恰恰相反吗?她想到这里,干脆就把真实意图说了出来。
“艾希礼也在吗?”
“在,”杰拉尔德松开女儿的手臂,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你来这里等我的目的要是为了这个,为什么不早说,偏在这里绕弯子?”
思嘉想不出话来回答,心里一阵烦扰,脸上不由得泛起红晕。
“咦,说呀。”
她还是一言不发,心里真想警告父亲,叫他把嘴闭上。
“他在那里。他,还有他的两个妹妹,都特别关切地问起你,希望你无论如何要去参加明天的野宴。我对他们说你明天一定会去,”他狡黠地说道,“现在,女儿,你跟艾希礼究竟怎么啦?”
“没什么,”她简短地答道,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进去吧,爸。”
“现在是你急着要进去了,”他说道,“不过既然我想起这桩事,我得问个明白。近来你一直有点异样,是不是他不把你放在眼里了。他有没有要你嫁给他?”
“没有。”她答道。
“那他今后也不会要你的。”杰拉尔德说道。
思嘉怒火中烧,但是杰拉尔德挥手示意,要她冷静些。
“听着,小姐!今天约翰·威尔克斯告诉我一个消息,叫我千万不要传出去。艾希礼要娶媚兰小姐,明天就宣布。”
思嘉的手从他的手臂上垂落下来,那么这是真的啦。
一阵痛楚猛刺她的心窝,像是猛兽的利牙在咬啮似的。她感觉到父亲的眼光始终在盯着她,带着怜悯,也带着爱莫能助的苦恼。他疼爱思嘉,但是她那孩子气的问题要逼着他去寻找解答未免使他感到为难。
杰拉尔德的声音忽然变得出奇的平静,他不慌不忙地说着,仿佛他吐出的词句是从他平日很少使用的思绪中一根根抽出来似的。
“你要的就只有艾希礼,可是你得不到他。就算他想要娶你,就算我答应了这门亲事,我心里也会觉得不踏实,尽管我和约翰·威尔克斯的交情挺不错。”他看到她吃惊的神色,便接着说道,“我要我的女儿幸福,而你和他在一起,决计得不到幸福。”
“哦,我会幸福的!我会的!”
“你不会的,女儿。只有同一类型的人结婚才有幸福可言。”
“我们家和威尔克斯家的人完全不一样,”他字斟句酌地慢慢往下说,“威尔克斯家和这一带的人——和我们认识的每一家人都不一样。他们很古怪,所以对他们说来,最好是中表为婚,好让他们的古怪习性保留在他们自家人中间。”“可是,他并不是对我没有意思,”思嘉想道,不禁悲从中来,“他对我很有意思!我是知道的。只要再给我点时间,我就有办法叫他向我开口——唉,要是威尔克斯家不觉得非在表兄妹间结亲不可,那就好了。”
杰拉尔德拉起她的手臂挽在自己的臂膀里:“该进去吃晚饭啦。这件事可别对别人说。我不想让你的母亲为此伤神——你也不该让她知道。擤擤鼻子,女儿。”
思嘉拿起手帕擤擤鼻子。两人挽着手臂走上车道,朝屋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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