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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一天》作者大卫·尼克斯**作品:和爱人分手的方式有1000种,我都没有选择,我选择了第1001种
★英国年度十大畅销小说
★《星期日泰晤士报》畅销书榜**名
★《娱乐周刊》2014秋季*令人沉迷图书
★入围2014布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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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相信任何人》作者、《人物》《纽约时报》《娱乐周刊》
《华盛顿邮报》《奥普拉杂志》《时代杂志》倾力推荐
★幽默得让你几乎忘掉这是个忧伤的故事
★曾为《一天》洒泪的有情人们,来吧,牵上爱人的手,跟随大卫·尼克斯再次踏上旅程
內容簡介:
《我们,一次旅行》是《一天》作者、英国浪漫喜剧大师大卫·尼克斯的最新作品,讲述了道格拉斯一家的故事。
五十四岁的生物化学家道格拉斯一直以他理工男的方式爱着妻子和儿子,一家人在伦敦过着平静的中产生活。在儿子离家上大学前的一个深夜,妻子突然告诉他,她要离婚。
道格拉斯带着妻儿来了一趟欧洲怀旧之旅。他要重走恋爱时走过的5个国家、8座城市,试图以此挽回25年的婚姻。
旅行刚开始,他又犯了个后果严重的错误:儿子和一个流浪歌手跑了,妻子也满怀伤心和愤怒提前返回。
多年的婚姻中,他始终拼尽全力地追在这对亲密的母子身后,听他们嘲笑他的一切,报之以迁就的微笑,并为他们打理好一切。这一次,他四顾茫然,悲伤地发现,他再也没有力气追上去了。
比起《一天》,《我们,一次旅行》在浪漫爱情之外,更多了一份家庭和现实的质感。《我们,一次旅行》对话精彩,行文幽默,几乎让你忘掉这本来是个忧伤的故事。
關於作者:
大卫·尼克斯
英国著名编剧、畅销书作家。生于1966年,大学毕业后从事音乐剧编辑、演员,后专事写作。《一天》是他的第二部小说,2009年甫一出版就大获好评,受《卫报》《泰晤士报》《纽约时报》《ELLE》等媒体大力推荐,仅英国销量就逾百万册,更斩获当年《卫报》年度图书大奖,荣膺2010年英国小说榜冠军。
2011年,由其担任编剧的同名电影《一天》全球热映。
2014年,出版《我们,一次旅行》。
目錄 :
目 录
第一部 欧洲游学
第一章 英格兰 5
第二章 法兰西 29
第三章 低地国家 113
第四章 德国 175
第二部 文艺复兴
第五章 威尼斯和威尼托区 199
第六章 托斯卡纳 269
第七章 马德里 303
第八章 巴塞罗那 345
第九章 重返英格兰 365
內容試閱 :
1. 夜贼
去年夏天,在儿子要离开家去上大学之前不久,妻子半夜将我摇醒。
醒来后,我首先想到的是,有窃贼入室。自从搬到乡下,妻子睡觉就变得特别轻,一听到有吱扭声,咯吱声,或窸窸窣窣的声音,便一激灵醒过来。我会尽力宽慰她,说那是散热器在响,是地板托梁收缩或扩张的声音,是狐狸。她会说:是啊,狐狸拿走了笔记本电脑,狐狸偷走了车钥匙。然后我们躺着再听一会儿。床边一直有“紧急按钮”,但我从来没想到要按,免得惊扰什么人——比如小偷之类的。
我不是个特别勇敢的人,体格也算不得威猛,但在那个特殊的夜晚,我留意了下时间,刚过四点,叹了口气,打了个哈欠,走下楼梯,跨过我们那条不中用的狗,轻手轻脚地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检查门窗,之后重新回到楼上。
“平安无事,”我说,“很可能只是水管里有气。”
“你说什么呢?”康妮说,她这时已经坐起身。
“没事,没有进小偷的迹象。”
“我根本没说小偷啊。我说的是,我觉得咱们的婚姻到头了。道格拉斯,我觉得我想离开你。”
我在床边呆坐了一会儿。
“哦,至少不是夜贼入室。”我说,可我们俩谁都笑不出来。那一夜,我们再也没有入睡。
3. 抛物线
毋庸讳言,我已经步入中年。我得坐着穿袜子,站起来时骨头吱嘎作响,而且紧张地意识到前列腺的存在,像一颗核桃似的夹在屁股中间。以前我一直以为衰老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如同冰山的移动。现在我才意识到,衰老骤然而至,如同积雪从屋顶跌落。
相比之下,今年五十二岁的妻子,在我看来就和我们初相遇时一样迷人。如果我这么说,她会说:“道格拉斯,这只是一句台词。没人喜欢皱纹,没人喜欢白发。”我则会回答:“但这些我并不惊讶。自从遇见你,我就期望看着你变老。这怎么会让我苦恼呢?我爱的是你这张脸本身,不是二十八或三十四或四十三岁时的脸。我喜欢的是这张脸。”
这样的话康妮可能会爱听,但我从来没有机会说出口,我总以为有的是时间。而如今,凌晨四点钟,坐在床边,不再倾听有没有夜贼入室,我却发现,一切似乎都为时太晚。
“你这样想有多久了?”
“有一阵子了。”
“那你什么时候会——”
“我不知道。不会马上,阿尔比离开家之前不会。过了夏天。秋天,新年?”
最后:“能问问为什么吗?”
4. 康前与康后
要把问题和最终的答案说清楚,可能需要补充些前因后果。我本能地感到,我的人生也许要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部分——康妮之前与康妮之后。在我开始细述那个夏天发生的事之前,讲讲我们的相识过程或许有点用处。这终归是一个爱情故事,当然其中是有爱的。
6. 黑腹果蝇
我搬到巴勒姆时,柏林墙仍然屹立。我快三十岁了,是生物化学博士,住在公路旁边一幢简装修的小公寓中,背着沉重的房贷,被工作和负资产压得透不过气来。平时上班时间和周末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搞我的第一个博士后项目,研究普通的果蝇,即黑腹果蝇,尤其是使用诱变剂对之进行经典正向遗传筛选。当时正在研发读取和处理生物基因组的工具,是果蝇研究激动人心的时代,也是我事业上的黄金时代,虽说我的私人生活不那么令人满意。
如今我难得见到一只果蝇,除非是在水果盘中。我现在在一家私人商业部门——我儿子称之为“邪恶公司”——做研发主管,头衔蛮大,但不过意味着我再也体会不到基础科学研究的自由和兴奋。我如今的职责都是组织啊、战略啊这类字眼。我们为大学的研究提供资金,为的是尽可能地利用他们的专长、创新和热情,但现在一切工作都必须是“转化性的”,必须有实际应用。我喜欢这工作,干起来得心应手,而且依然可以去实验室。可我现在是受雇来协调和管理更年轻的人,他们做着我以前做的工作。我不是那种企业魔头,我对自己的工作应付裕如,广受喜爱和尊重,工作给我带来成功和保障。只是,它再也无法让我体会到曾经的兴奋。
因为与一小组专心研究、充满激情的人长期并肩工作曾经令人振奋。那时候科学令我热血沸腾,它必不可少,令我神往。二十年之后,那些关于果蝇的实验会带来我们根本想象不到的医学创新,可在当时,我们的动机纯粹是好奇,几乎出于游戏的心态。那些研究简直妙不可言,如果说我那时爱上我的学科也并不夸张。
这并不是说那些工作不需要艰苦卓绝的努力;当时计算机还处于起步阶段,功能尚不稳定,充其量算是个庞大笨重的计算器,数据输入麻烦,耗时费力,远不如我现在口袋里揣的手机功能强大。普通的果蝇作为实验生物虽有诸多优点——多产,繁殖周期短,形态结构独具特色——但是没有什么个性。我们在昆虫实验室中养一只果蝇当宠物,在它专用的罐子里铺上一块极小的地毯,放几件微型家具,在每个生命周期结束时再换一只新的养。尽管分辨果蝇的性别颇为棘手,我们还是给他或她取名为布鲁斯。权当是生化学家幽默的典型例子吧。
这类小小的消遣是必要的,因为给一群果蝇属生物实施麻醉,然后放在显微镜下,用一把细小的刷子一只只细细观察,寻找它们眼睛色素和翅膀形状的细微变化,坦率地讲,实在令人脑袋发木。这就像动手组装一幅庞大的拼图,最初你会想:“多好玩啊。”你打开收音机,沏上一壶茶,然后才意识到,碎片太多,而且几乎片片都是天空。
所以我心力交瘁,不想参加妹妹星期五晚上举办的聚会。不只是疲惫,我还担心,原因有好几个。
7. 红娘
我担心妹妹的厨艺,她做的饭菜千篇一律:意大利通心粉配廉价奶酪,表面焦黑,凝结的硬壳下潜伏着金枪鱼罐头或肥腻的肉末。我担心的另一个原因是,在我看来,聚会,尤其是聚餐,总像一种无情的角斗,月桂花环颁给那些最机智、最成功、最有魅力的人,战败者的尸体则横陈于彩绘地板之上,血流满地。我发觉,身处这样的环境,还要发挥最佳状态,压力大得让我浑身僵硬,到现在依然如此。可是妹妹却要逼着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进入那座竞技场。
“道,你不能后半辈子都闷在家里。”
“我没有闷在家里,我几乎没时间回家……”
“孤零零一个人,坐在那个悲惨的洞穴里……”
“那不是……我一个人开心得很,凯伦。”
“你不开心!不开心!你怎么会开心呢,道?你不开心!不开心!”
没错,在那个二月的夜晚之前,确实没有多少快乐可言,没有什么值得放烟花或挥舞拳头庆祝的事情。我喜欢我的同事,他们也喜欢我,但星期六下午同保安史蒂夫道别之后,再到星期一上午伴着清晰可闻的“啪”的一声打开双唇同他打招呼之前,中间这段时间基本上没有说话的机会。“道格拉斯,周末好吧?”他会问。“哦,很清静,史蒂夫,十分清静。”工作仍能给我带来乐趣和满足,每月参加一次酒吧竞猜,周五晚上偶尔和同事喝一杯。就算我确实有时候觉得少了点什么,可是——大家不都这样吗?
我妹妹可不这样想。二十四五岁的凯伦交友随便,和一群被我父母称作“搞艺术的那帮人”的家伙一起混:未来的演员、剧作家、诗人、音乐人、舞者,一伙职业追求不靠谱的帅哥美女,他们熬到半夜不睡,别人上班的时间他们却聚在一起喝茶,情绪激动、没完没了地聊天。对妹妹来说,生活就是一次漫长的集体拥抱,而把我拉到她那伙朋友面前显摆一番,似乎让她有种莫名的开心。她喜欢说我跳过青年直接进入中年,在娘胎里就已经四十三岁。我想她说得没错,对于如何度过年轻时代,我一直不得要领。既然如此,妹妹干吗非要拉上我?
“因为那里有姑娘啊——”
“姑娘?姑娘……是,我听人们谈起过。”
“特别是其中一个——”
“我认识那些姑娘,凯伦。我见过,跟她们说过话。”
“这个跟那些不一样,相信我。”
我叹了口气。不知为什么,凯伦着魔似的非要给我“搞定一个女朋友”。在这件事上,她对我的态度就像对小孩子,居高临下,连哄带吓。
“你想一个人过一辈子吗?你想吗?嗯?你想吗?”
“我没打算一个人过一辈子。”
“那你去哪儿才能认识人,道?在你衣橱里?沙发底下?难道你要在实验室里培植一个?”
“我真的不想再谈这个问题。”
“我可是因为爱你才说这些话的!”凯伦打着爱的旗号做各种恼人伤人的事。“我在桌上给你留个位子,你要是不来,整个晚上就被你毁了!”撂下这句话,她挂断了电话。
8. 金枪鱼烤意面
于是那天晚上,在图庭那间狭小的公寓里,我被按着肩膀推进窄小的厨房。厨房里已经挤进十六个人,围坐在一张轻薄的搁板桌旁,我妹妹那声名狼藉的烤意面在桌子中间冒着烟,看起来像一坨陨石,闻起来如同烤猫粮。
“诸位!这是我可爱的哥哥道格拉斯。对他好点儿,他很害羞!”
我妹妹最喜欢的莫过于指着害羞的人,大吼一声害羞!哈喽,嗨,嘿,道格拉斯,我那群竞争对手冲我打招呼,我扭着身子挤进一把小小的折叠椅中,一边坐着一个穿条纹背心和黑色紧身裤的毛乎乎的英俊男子,另一边则是一位极为迷人的女子。
“我叫康妮。”她说。
“幸会,康妮。”我的声音尖利得像手术刀。就这样,我遇到了我的妻子。
我们一言不发地坐了一会儿。我思量着是不是请她把意面递给我,可那样我就得吃,于是——
“你做什么工作,康妮?”
“问得好。”她说,尽管我问得并不好,“我想我算是艺术家吧。反正我是学艺术的,可这样说总显得有点装腔作势……”
“哪里话。”我说,心里却想:噢,上帝啊,艺术家。要是她说自己是“细胞生物学家”,我会毫不犹豫就上了,可我很少能遇到细胞生物学家,在妹妹家里更是没门儿。艺术家。我不讨厌艺术,一点儿也不,但想到我对艺术一窍不通,就太讨厌了。
“那——水彩还是油画?”
她笑了。“比这要复杂点儿。”
“嘿,我也算一种艺术家呢!”我左边那位帅哥说着,斜着肩膀挤过来,“空中特技艺术家!”
在这之后我就没大开口。杰克,那个穿背心、紧身裤的毛茸茸的男人是马戏团演员,他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又热爱自己,我哪里争得过一个以挑战地球引力为生的人呢?于是我闷声不响地坐着,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她,观察到以下几点:
9. 关于她的七件事
1)她的头发很好看。修剪精致,干净清爽,亮闪闪的,黑得几乎像是染的,发梢向前梳,覆在耳朵上面(“发梢”——是这样说吧?),发型设计得恰好勾勒出她娇美的脸庞。描述发型不是我的强项,我缺少这方面的词汇,但那种发式有种五十年代影星的风韵,我母亲称之为“造型”的东西,但它又很潮,很现代。瞧我说的!还“潮”呢。不管怎么说,一坐下,我就嗅到一阵洗发香波的清香和她身上散发的芬芳,不是因为我像獾一样凑到她后脖颈上闻,我还不至于如此,而是因为那桌子实在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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