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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热爱生命·海狼》为杰克·伦敦代表作《热爱生命》和《海狼》的合集。《热爱生命》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与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斗争的故事,阐释了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战胜绝望的力量在于生命本身。《海狼》描写主人公范·魏登因海难为猎海豹船主海狼拉尔森所控,九死一生逃出险境的经历,带领读者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原始生命的光辉,控诉19世纪末20世纪初误把达尔文进化论简单运用于人类社会的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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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收录了杰克·伦敦的两篇经典小说——《热爱生命》和《海狼》,两者相映成趣。
《热爱生命》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与饥饿、寒冷、恐怖和死亡斗争的故事,阐释了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战胜绝望的力量在于生命本身。
《海狼》描写主人公范·魏登因海难为猎海豹船主海狼拉尔森所控,九死一生逃出险境的经历,带领读者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原始生命的光辉,控诉19世纪末20世纪初误把达尔文进化论简单运用于人类社会的思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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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美国的高尔基”。他生于破产农民家庭,从小靠出卖劳力为生,曾卖过报、卸过货、当过童工,成年后当过水手、工人,还曾去阿拉斯加淘金,得了坏血症,从此埋头读书写作。他共写了十九部长篇小说、一百五十多部短篇小说,还写了三个剧本及很多随笔和论文,作品被译成七十余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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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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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里有一桩必能长存——
他们曾有过生活,艰难苦争,
从拼搏他们必有丰富的收获,
虽然曾随骰子投掷了黄金。
两人痛苦地跛到了岸边,前面那人还在嶙峋的岩石上趔趄了一下。他们都很疲惫、很衰弱,哭丧着脸,一副艰苦备尝苦苦撑持的样子。他们都用皮带在双肩上挎着沉重的毛毯背包,额头上还横勒一条皮带,帮助承受重担。他们手持步枪,佝偻着腰,肩膀努力前倾,头颈向前伸得更厉害,眼睛盯着地面。
“我们藏在秘窖里的那些子弹,现在身上要有两三发就好了。”第二个人说。
这人语调悲凉,全无表情,说话也没有热力。前面那人没有回答,只是软塌塌地踩进了浑浊的乳白色溪流里,水花冲过了岩石。
这人紧跟在那人的身后。他们都没脱靴子,虽然那水冰凉刺骨,冻得人双脚麻木,踝骨生疼。有些地方激起的溪水高达膝盖,使两人跌跌撞撞,站立不稳。
后面那人在一块光滑的礁石上一滑,几乎摔倒,终于竭尽全力站住了,却发出了一声痛苦的惨叫。他好像衰弱了,晕眩了。站立不稳时他伸出空手,似乎想挽住空气站定。站定之后他又往前走,却又摇晃起来,几乎跌倒。于是他停下了脚步,望着前面那人。那人却一直没有回头。
这人足足站了一分钟,没有动弹,似乎跟自己争论着,然后大叫起来:
“嗨,比尔,我的脚踝崴伤了。”
比尔在浑浊的水里继续走,没有回头。这人望着他走掉,脸上虽跟平时一样全无表情,目光却如受伤的鹿。
那人拖着腿上了对岸,继续前进,没有回头。溪里这人盯着他,嘴唇轻微地颤抖起来,嘴唇上棕色的大胡子表现出明显的激动,连舌头也伸出来滋润嘴唇了。
“比尔!”他大喊。
那是坚强者在痛苦中发出的求救的呼号,但比尔仍然没有回头。他望着比尔怪模怪样地拖着腿、弯着腰走着,踉踉跄跄地爬上了缓坡,再往低矮的丘陵外那柔和的天际线走去。他眼看着他走掉,上到坡顶消失了,这才回过目光,缓慢地打量起那人走后留给自己的世界。
地平线附近的残阳斜晖几乎被茫茫夜色和薄雾遮尽,给人一种轮廓模糊无法触及的堆积感与密集的印象。这人掏出了怀表——掏时把身体的重量挪到了一条腿上。时间已是四点,季节接近七月末八月初——他已经两周不知道确切日期了。他只知道太阳大体是在西北方。他往南望了望,他知道那荒凉的山峦之外就是大熊湖。他也知道,北极圈的绝域界线就画在那个方向的加拿大荒原上。他现在站的这条小溪是科珀曼河的支流。科珀曼河向北注入科罗内申湾和北冰洋。那地方他没去过,但有一回在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上见过。
他再次环顾了周围的世界。那景象可不令人鼓舞。四面都是柔和的天际线,山峦低浅。没有大树,没有灌木,甚至没有小草,一无所有,有的只是令人心悸的无边荒凉。这一切把恐惧送进了他的眼睛,他立即体会到了。
“比尔!”他低低地叫了一声。“比尔!”他又叫了第二声。
他在乳白色的水流里感到恐惧,仿佛那辽阔的世界正以无法抗拒的强力向他压来,要以其自命不凡的恐怖把他粗暴地摧毁。他像发了疟疾一样颤抖起来,枪也哗啦一声掉到了水里。这反倒令他振作了。他鼓起勇气跟恐惧做起了斗争。他在水里探着,找回了武器。他把背包带往左肩上再拉了拉,减轻了受伤的右踝的部分压力,然后缓慢地、小心翼翼地往上走,虽然痛得直抽搐。
他一步也没停——他豁出去了,像发了疯,不顾疼痛,赶到了他伙伴消失的山坡顶上。他的样子比他那拖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更加古怪可笑。但是,来到坡顶,他见到的却只有一道浅浅的峡谷,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他再次跟恐惧做斗争,克服了它。他把背包往左边再挪了挪,开始蹒跚着往坡下走。
峡谷底下湿漉漉的,厚厚的青苔紧贴着地面,像海绵一样吸饱了水分。他每走一步水都从鞋底射出,每次抬脚青苔都拽住他不放,拽得脚吧唧吧唧地响。他在厚苔沼里拣着路走,沿着那人的足迹。岩礁像小岛般露出在海一般辽阔的苔藓上。他回避着岩礁,每一步都踩在苔藓上。
他虽然孤身一人,却没有迷失方向。他知道再往前走就会到达一个小湖的岸边。环绕湖岸有一圈极幼时便枯槁的云杉和枞树,那地方当地人叫“凄清匿迹里”,也就是“小枝地”的意思。
一条不再是乳白色的小溪从那儿注入湖里。小溪边有灯芯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却没有树木。他要沿着小溪下行,直到它最初的涓涓细流在一处分水岭边结束。他要越过分水线,去到另一条小溪源头的涓涓细流之处,那小溪流向西方。他要沿着它走,直到它汇入迪斯河。到了那里他就能找到一只倒扣的独木舟,上面覆盖满石头。那里是藏有补给的秘窖。那里有他的空枪所需的弹药,还有鱼钩、鱼线、一张小渔网——捕捉食物和杀死它们的一切工具。他还能找到——不多——一点面粉、一块熏肉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着他。那时他俩就可以沿着迪斯河往南,去大熊湖了。过了湖再往南走,不断往南,直到马更些河。他们还要往南走,再往南走。那里冬季就别想赶上他们了。那里回水沱的水就要结冰,日子也会更凄寒、干冷。再往南去,他们就到达哈得逊湾公司的驻地了。那里的树木高一些,也茂盛些,有着无穷无尽的食物。
这人鼓励自己前进时一心想的就是这些。但是,无论他如何让身子使劲,他还得同样让心使出劲来。他努力想着比尔一定还在秘窖处等他,并没有弃他而去——他非这样想不可,否则他无论如何使劲也没有用,只能倒到地上死掉。在太阳那模糊的圆球往西北方缓缓落下之时,他已在思考着跟比尔一起赶在冬季之前向南的逃亡——他已设想过多少遍了。他又拿秘窖的食物和哈得逊湾公司驻地的食物一遍一遍地欺骗自己——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想吃而吃不到的时间就更长了。他常常弯下身子采摘苔藓的浆果,塞进嘴里,咀嚼和吞咽。苔藓浆果是裹在水里的一粒小种子,塞进嘴里水就化了,咬起来又涩又苦。他知道那东西没有营养,但仍然耐心地咀嚼着,带着凌驾于知识之上的希望,挑战着经验。
九点,礁石又磕伤了他的脚趾。完全出于疲倦和衰弱,他打了个趔趄便摔倒在地,侧着身子躺了许久,一动不动。然后他才把手抽出背包皮带,笨拙地坐直了身体。天还没有黑,他利用太阳的余光在岩石间摸索着,收集起一片片的干苔藓,拢成一堆,燃起火,一团冒着浓烟的火。他用白铁桶盛满水,放到了火上。
他打开背包,第一件事就是数数火柴的数目。还有六十七根。他数了三遍,确认下来,再把火柴分成了三份,用油纸分别包好。一份放进空烟草荷包里,一份放在破帽子的隔汗圈后,第三份放在衬衣下面,贴着胸口。刚收拾好他又慌乱了,把火柴全掏出来重数。还是六十七根。
他把湿漉漉的鞋放到火上去烤,鹿皮靴已成了湿透的皮条,毛毯做的袜子好些地方穿破了,双脚冻得生疼,流着血。那踝骨一抽一抽地痛。他一检查,发现它已经肿得跟膝盖一样粗了。他有两条毛毯,他从一条上撕下一长条,把踝骨紧紧包扎起来,既当袜子又当鹿皮靴。然后,他喝了那桶热气腾腾的水,给表上好发条,钻进两条毛毯之间睡去。
他睡得像个死人。午夜前后短暂的黑暗到来了,又走掉了。太阳在西北方升了起来——至少黎明是在那一带出现的,因为灰色的雾霭遮住了太阳。
六点,他醒了过来,静静地躺着,仰面望着灰色的天空,他知道自己是饿了。他转过身来,用手肘支起身子,却听见了响亮的喷鼻声,吃了一惊。原来是一头公驯鹿带着警惕的好奇在打量他。那野物离他不到五十英尺,一种幻觉立即从他心里蹦出:驯鹿肉在火上烤着,煎着,咝啦咝啦响,浓香扑鼻。他不自觉地伸手取过枪,瞄准了,扣响了扳机。公驯鹿喷着鼻子一跳,跑掉了,跑过礁石时蹄子咔嗒咔嗒地响着。
他咒骂了一声,扔掉了空枪,吃力地站了起来,同时大声地呻吟着——那是一个很缓慢很艰难的动作。关节像生了锈的铰链,在骨窝里野蛮地转动,凶狠地摩擦。每一次伸直或弯曲都必须靠意志去完成。到他终于站起身之后,又花了一分钟左右才伸直了身子,像普通人一样站住。
他爬上了一个小山顶,往远处望了望。那里没有大树,也没有灌木,只有海一样的灰色苔藓,很偶然地点缀些灰色的岩石、灰色的小湖和灰色的溪流,天也是灰色的。没有太阳,连太阳的影子也没有。他失去了北方的印象,就连昨天晚上他是从哪条路来的都忘了。但是他没有迷路,他知道。他很快就要到达“小枝地”了。他感觉到那地方就在左边某处,已经不远——可能就在下一道小山岗背后。
他回去收拾背包准备前进。他确认了三包火柴还在身上——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可他却为一个矮胖的麋鹿皮口袋犹豫不决了。他思想斗争着。那口袋不大,两只手就可以捂住,他知道它重十五磅,重量跟背包的其他部分相同。那东西令他烦恼。最后,他把它放到了一边,开始卷背包。但他却随即停了下来,望着那矮胖的麋鹿皮口袋。他带着挑战的神情四面一望,仿佛四野的荒凉正试着把那口袋抢走。他匆匆提起了那口袋。等到他站起身子趔趄着迎着白昼走去时,那口袋又已进了背上的背包。
他径直向左边奔去,不时地停下来吃几颗苔藓浆果。他的踝骨已经麻木,走路跛得更明显了。但是脚踝的痛苦跟胃里的疼痛一比,已经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尖锐的。那疼痛咬啮他,再咬啮他,咬得他无法把心思搁到去“小枝地”必须走的路上。苔藓浆果不但没有解除饥饿的咬啮,它那带有刺激性的苦涩反倒使他的舌头和上腭生疼。
他来到了一道峡谷,松鸡从那里的礁石和苔藓上,“咯咯咯”地叫着飞起。他对松鸡扔石块,但是打不中。他把背包放到地上,像猫捉麻雀一样向松鸡悄悄爬去。尖锐的岩石刮破了裤腿,膝盖一路流血。但是在饥饿的痛苦里,他已经不觉得痛。他蠕动着爬过湿漉漉的苔藓,衣服湿了,寒冷透进身子,但是他没有意识到——他对食物的渴求太狂热。松鸡总在他前面扑棱着飞起,在空中盘旋。它们那“咯咯咯”的叫声变成了对他的嘲弄。随着松鸡的啼鸣他大声地吼叫起来,咒骂起来。
有一回他爬到了一只松鸡旁边,那东西一定是睡着了。他发现那松鸡时,那东西正从它伏着的礁石上飞起,从他的脸上掠过——松鸡跟他同样吃了一惊。他伸手一抓,手上留下三根尾巴毛。他望着盘旋的松鸡,心里悻悻的,仿佛那东西对他干了什么可怕的事。然后他又走了回来,挎上了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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