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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美国的文学史星光灿烂、大腕佳作云集,在这璀璨的“星河”里,谁能代表美国?一个是惠特曼,另一个是福克纳——无人质疑!
2.福克纳,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20世纪世界文学中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将美国南方的历史和人的生存景象纳入他所创造的类似当代神话的小说中,形成了一座新的文学高峰。克洛德西蒙、加缪、萨特、略萨、马尔克斯、莫言等多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其推崇备至,视其为自己的文学创作导师。
3.《村子》是福克纳著名的“斯诺普斯三部曲”开篇,我国著名翻译家、福克纳研究专家陶洁认为,福克纳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是**把“美国梦”甚至是人类的梦想写到灵魂深处和人性极致的作品。
4.在《村子》及其后的《小镇》《大宅》中,福克纳塑造了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物形象——斯诺普斯,今天,这个人物的名字成了英语中“不择手段、无耻商人或者政客”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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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小说以法国人湾的乡村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弗莱姆斯诺普斯不择手段地从一个无名小卒胜利改变为富有人士的发迹史。
与福克纳前期作品相比,《村子》给人的感觉较为明快,类似于喜剧作品,由结构松散的故事与多种插曲组成。在作品中,福克纳既未刻意地进行形式的试验,也未过多地使用意识流的写作手法,而是在看似老式平铺直叙的结构中,运用大胆的想象和丰富的意象,并不时随机使用一些颇带联想意味的象征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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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威廉福克纳(1897—1962),生于密西西比州的新奥尔巴尼,20世纪美国非常有影响力的现代派小说家。他以小说见长,同时也是诗人和编剧家。他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主要作品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一九四九年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张月(1959— )
郑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198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7年师从鲁枢元先生,学习文艺心理学,1990年获文艺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社会学系学习研究。长期从事教学和文艺学、人类精神及生活质量方面的研究工作,有著述与译著多种。主要作品有《恶之花》《金融家》《巨人》《斯多噶》《西方人文史》《文明的轨迹》《诗·语言·思》《荣格心理学纲要》《人及其象征》《海特性学报告》《权力与规则》《法令改变不了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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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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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译序
第一部弗莱姆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二部尤拉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部漫长的夏天
第一章
第二章
第四部村民
第一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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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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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弗莱姆
第一章
法国人湾是由河谷形成的乡村的一部分,土地肥沃,地处杰弗生镇东南方二十英里的地方。这地方四面环山,地域偏僻,地形明晰可辨,可又没有确切的地界。它向外分别延伸进两个县,却又不归其中任何一个县管辖。法国人湾曾经是原赐封地,也是美国南北战争前一处规模巨大的庄园旧址,庄园遗迹——巨型大厦的残墙断壁、倾塌了的马厩、奴隶的住地、荒草疯长的庭院、砖砌的台阶,还有骑马兜风的场地——仍旧以老法国人的地盘著称,尽管这地方原有的地界眼下仅存于一份陈旧褪色的档案中,档案就放在杰弗生镇乡村法院档案员办公室里,甚至就连土地最早的主人从荒野中开辟出来的曾丰沃一时的良田,也有一部分早已变回过去那种藤蔓与柏属植物交错丛生的丛林。
他极有可能是外国人,尽管不一定是法国人。那些在他后面来的人,差不多把他旅居在此地的所有迹象都抹掉了。对他们来说,任何说话带有外国腔调,或长相,甚至职业像外国人的人,都是法国人,无论他怎么说自己,就像他们同时代那些都市味道较浓的人 如若选择在杰弗生本地定居 , 会被叫作荷兰人一样。不过在目前, 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甚至就连威尔·瓦尔纳也不太清楚。瓦尔纳已是六十岁的老人了,现拥有他原赐封地的绝大部分,其中包括他那座巨型大厦遗迹的所在地。眼下,他已不在人世,那个外国人,那个法国人,连同他的家、他的奴隶及其辉煌伟业一起遁逝了。他的梦想已成为过去,他那地域辽阔的良田,现已被分割成一块块没法儿用的田地,抵押给杰弗生银行的董事们,他们吵吵嚷嚷, 然后把这些地卖给威尔 · 瓦尔纳。所有能让人回想起他的, 是那段河床,为了防止良田免受洪水侵害,他让奴隶们把此段河床修整成一段笔直的河道,差不多有十英里长。让人想起他来的,还有那座巨型大厦的房架,那些他大宗财产的继承人将构成房架的木头拆掉,劈砍下来。这都是些核桃木立柱、螺旋楼梯中心柱,这些东西五十年以后几乎成了无价之宝; 此外,还有那些墙板——三十年来一直当柴火烧。甚至就连他的名字也已被人遗忘。他的荣耀仅存于传奇中,这部传奇记述了他征服丛林,从中开拓出良田的丰功伟业,可对那些在他之后到此地的人来说,上面的名字已无法辨认,更不用说清楚地读出其中的内容了。这些人到此地来时,有的乘坐破旧的马车,有的骑在骡子背上,还有的甚至是步行而来,他们随身带着弗林特枪、狗、孩子、自制威士忌蒸馏器,还有基督教颂诗经书。他的传奇现在与任何曾经活着的人都毫不相干——他的梦想和荣耀,现在已随那遗落的、无法辨认其特征的骨灰,一起化作尘埃。他的故事只是那个谁也无法改变的传说: 他把钱埋在了庄园的某个地方,当时格兰特蹂躏着整个国家,正在向威克斯堡挺进。
继承他产业的人们从东北方来,他们生儿育女,一步步地向前推进,逐步穿越田纳西山脉。他们来自大西洋海岸,而在此前的那一代人,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边境地区,就像他们的名字所标明的那样——特平 、黑利、惠廷顿、迈卡拉姆、莫利、列奥纳德、小约翰,还有其他的名字如里德普、阿姆斯迪德和多什依,这些名字只能是来自那些地区的人的名字,因为肯定不会有人故意从这些名字中选一个自己用。他们来时既没有带黑奴, 也没有带法伊夫式和齐宾代尔式的高脚五斗柜, 事实上, 他们所带的大部分东西只是他们手中能拿的 而且确实拿了的 东西。到了地方以后,他们就在那儿建一两间小屋,但从不油漆房子,他们彼此结为夫妇,生孩子,再在原来的小屋旁边一间一间地增建小屋,而且也从不对它们进行油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后代也在山谷洼地种棉花,在绝无人迹的山坳里用玉米酿造威士忌酒,把他们不喝的酒卖给别人。联邦警察进了这儿的乡村,随后便销声匿迹。接着,你会看到那失踪警察原来穿用的某件衣物——毡帽、绒面呢外套、城里人穿的鞋子,甚至他佩戴的手枪——穿在或戴在一个孩子、一个老头儿或一位妇人身上。除选举之年的关键时刻外,乡村警察并不打搅他们的生活。他们扶持自己的教会和学
校,他们结婚,男女之间偶尔会进行通奸,但在他们中间较经常发生的是杀人事件, 他们是自己法庭的审判官和死刑的行刑人。这些人是新教教徒,信奉民主,生殖力旺盛。在这里的整个区域中,没有一个黑人拥有土地。对此地不熟悉的黑人,天黑以后绝对不敢从这地方过。
威尔·瓦尔纳,当今老法国人地盘的主人,是此地乡间的头面人物。他拥有最多的土地,既是这个乡村悠闲的督察官,又是那个乡村的治安官,同时还是两个乡村的选举委员,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权势的象征,他的话即使不是法律,作为忠告和建议,对全体乡民来说也是金科玉律,只要听到他说不行,他们就会拒绝接纳那届选举结果,人们来找他,不是抱着我应该干什么,而是抱着如果你能让我来干的态度。你认为你想要我干什么的态度来向他讨教。他是个农场主、高利贷者、兽医,杰弗生镇的法官班伯曾经说他是个性情较为温和的男人,他从未给骡子放过血,也从不往投票箱里塞假票。他拥有本地乡间的大部分良田,而且在余下的大部分地方拥有别人抵押给他的土地。在村子里,他有店铺、轧棉花房、精细面粉磨坊和铁匠铺。乡民们都这么看,可以不夸张地说,邻近的男人,无论是在其他什么地方做了他的生意,轧了他的棉花,磨了他的面粉,或给他的牲口钉了掌,准会倒霉。他是个像篱笆栏杆一样细,也几乎一样高的男人,长着红中泛着灰色的头发和胡须,有着一双小而锐利、明亮而清纯的蓝眼睛,看上去他像是个卫理公会主日学校的总管,从周一到周五,指挥铁路客车运营,或在周末干这种事情。他拥有教会,要么也许拥有一条铁路,要么就是两者都归他所有。他精明机敏,城府很深,喜欢享乐,性情中有拉伯雷式的粗野幽默和尖刻,而且很有可能仍然性欲旺盛,犹如他弹性极好的发丝所示, 即使已年逾花甲, 他的头发依然多是红色, 而不是灰白色 他让太太给他生了十六个孩子,虽然待在家里的仅有两个,其他的都四散到了各地,从埃尔帕索到亚拉巴马州沿线地区,有的结婚成家,有的已经入土 。他既爱动,又懒散; 他一点儿事情也不做 他的儿子照管家里所有的生意 ,悠闲自在地消磨时光,甚至在他的儿子准备吃早饭前,他已到户外去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只是在周围十英里的范围里,人们可能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看到他和他骑着的那匹老而肥壮的白马。在春天、夏天和初秋季节里,每个月至少有一次,有人会在他安在老法国人地盘那儿的家的草地上看到他,此处丛林生长茂盛,密不透风,那匹老白马拴在一根附近围栏的柱子上,他坐在一把自制的椅子里,这把椅子是他的铁匠为他做的,铁匠把一个空面粉桶从中间锯开一半儿,修整好四边儿,并将一个座面钉在里面。瓦尔纳坐在那里,嚼着烟草,或抽着圆形烟斗,豪爽地与过路的人说着令人高兴的话,但无意邀请任何人来陪伴他。在他身后,是那座衰败了的、昔日兴旺一时的大庄园。人们 那些看到他坐在那儿和那些听人说他坐在那儿的人 全都相信,他坐在那里,是在暗中筹划取消下一块抵押土地的赎回权,他只对一位年龄不及他的半数——名叫拉特利夫的缝纫机巡回代理商——说明过他坐在那里的理由: “我喜欢坐在这里。我在试着弄明白那个需要所有这一切的傻瓜该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他动也不动,在他身后是直立着老砖头、无处下脚的走道,上面压着柱子的残迹,他的脑袋给予的暗示并不比这些东西给予的暗示更多——“只是在里面吃饭和睡觉。 ”他随后说道——而且他没有给拉特利夫进一步了解
可能是真相的任何线索——“有一段时间, 看上去我打算把这地方给关了,把它清理干净。可是天哪,伙计们实在是太懒了,他们甚至不愿爬上梯子,把余下的木板取下来。看起来他们愿意到树林里去,为了弄到一点儿松柏树枝点火,甚至在树还未长到齐眼高的位置就把树砍掉。可无论如何,我想我要把剩下的东西保留下来,以提醒注意自己的这一过失。这是我一生中买下的唯一无法卖给任何人的东西。 ”
儿子乔迪,大约三十岁,是个血气旺盛、肥胖的男人,多少有点儿甲状腺功能亢进,他尚未结婚,有着一种独身主义者的气质,不容亵渎,不可战胜,正如一些人所说,他身上散发着圣洁、高贵的精神气息。他是个魁伟的男人,十到十二年后肯定会有个相当大的肚子,不过他依然在设法做到一丝不苟,保持独立不羁的骑士风度。一年四季 除了在温热季节里他把外套脱掉 ,在星期天和一周里的所有时间里,他都在质地很好的黑色西服里面,穿上一件上了浆的无领衬衫,领口处用一很有分量的金领扣别紧。从杰弗生镇的裁缝把西服送来那天起,他就穿着这套衣服,此后他每天都穿上它,无论是什么样的天气,他都穿着这套西服,直到他把西服卖给家里的一个黑人侍从。因此,几乎在每个星期天的晚上,人们都会看到他穿着整套西装,或是他穿着老西服中的一件——而且即刻就可辨认出来——他走在温热的路上,穿上新送来的西服,换下旧的。与那些他生活在其间、穿着一成不变的工装裤的男人形成鲜明对照,他有着一种并非一定是像丧葬般阴森却是过分讲究礼仪的气质——这是他所具有的无法改变的独身生活的品性决定的,所以,当仔细打量他时,透过那松弛的、并不引人注目的肥胖身躯,你所看到的是永恒不朽的完美男人,是羽化登仙、独一无二的非凡男人,就像从九号橄榄球中卫水肿样的身体组织下面,你看到的是那个曾带球行进、精瘦而坚韧不拔的幽灵一样。在父母所生的十六个孩子中, 他排行第九。 他掌管着店铺, 其父依然是店铺名义上的老板,在店铺里,他们大多预先对抵押财产的赎回权进行处理。他还照管着轧花房,看管着分散在四周的农庄财产,这些财产一开始是他父亲,后来是他们两人一起,在过去的四十年间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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