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Q. 惠特曼是耶鲁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外国法福特基金会教授,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刑法与法律史,其主要作品包括《严厉的司法:刑事处罚与美欧之间不断扩大的鸿沟》(Harsh
Justice: Criminal Punishment and the Widening Divide between America and Europe, 2004)、《合理怀疑的起源:刑事审判的神学根基》(The
Origins of Reasonable Doubt: Theological Roots of the Criminal Trial, 2008)以及《战争之谕:胜利之法与现代战争形态的形成》(The
Verdict of Battle: The Law of Victory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War, 2012)。
我们应当如何思考这一事件?从一个和平主义者的观点来看,它只能被认定为一种毫无意义的集体性屠杀,一种向非理性野蛮主义的堕落,或者是一次恐怖的经历。我们可以联想到一幅17世纪的油画:由塞巴斯蒂安·弗朗克斯(Sebastian Vrancx)和小布鲁盖尔(Jan Brueghel the Younger)创作的《一场战役的余波》(The
Aftermath of a Battle)。在这幅画中,当战败的军队从背景中逃离时,胜利者正在残忍地杀死(敌军的)存活者,并剥光尸体上少得可怜的值钱东西。1 这幅画面是对兽性的真实暴露。我们也可以联想到对1859年索尔弗里诺(Solferino)战役结束时的场景的著名描写,这一描写是由亨利·杜南(Henri Dunant)——红十字会的创建者——完成的。杜南见证的战役结束场景如下:
之后的几个世纪继续将会战视为一种法律程序。例如,在18世纪法学家的眼中,会战是在“运气的默认契约”(tacit contract of chance)下发动的争端解决程序。在该程序中,冲突中的两个国家同意将它们的纠纷通过“武力的运气”来解决。3 迟至19世纪,法学家仍旧主张战役是一种契约性的争端解决程序。战役是一种法律程序,一种通过一致同意的集体性暴力来解决国际纠纷的合法手段,一种会达成某种裁定的审判,这种观念在数百年的时间里都是常见的。
而且,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其他的战争形式要比会战糟糕得多。发动正式会战的替代做法,是某些总体战(total war)或“硬”战(“hard” war)。在人类战争史中,这种战争有着各种形式:围攻;骑兵突袭(chevauchée)——中世纪骑兵用这种方法在乡间散布恐惧;穆斯林的劫掠(ghazw或razzia)——其手法与欧洲的骑兵突袭颇为相似。这些冲突中的系统性抢劫诸如在三十年战争中,像谢尔曼的“向海洋进军”“向海洋进军”(March to the Sea)是指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由北军谢尔曼(William TSherman)将军在1864年冬季发动的从亚特兰大远征萨凡纳(Savannah)的军事行动。此次远征中,谢尔曼的武装力量不仅进攻军事目标,而且摧毁众多工业设施和平民财产,以达到彻底破坏南军战争潜力的目的。——译者注这样的破坏性远征、游击战、恐怖主义袭击或者现代空袭。相比于会战,它们的随意性和暴力性要严重得多,而且也更加不受控制,从而容易陷入无差别杀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