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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你躲在时间门外
王巧琳|著
“你是否也曾,天真而纯粹的,喜欢过一个人?”
王巧琳Q点调皮:
献给我的写作十年,献给他们的二十年,献给你们的相信永远。
独木舟友情作序
随书赠送作者原创手札小诗书签
青梅竹马到底有多甜?
十二岁的手术台,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坚定地说:“你不要怕。我在外面,保护你。”
十四岁的非典来袭,她摸摸他的头,“要不你把非典传染给我好了,要死我们一起死。”
十七岁的新年,远隔一座城市,她忍住夺眶的眼泪,“林池,下雪了。我好想你们。”
十八岁的假期,默契重逢,她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他答:“是你。我喜欢你。”
答曰: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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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十六年前,李豆蔻的父亲因公殉职,她被林池的爸爸接回家。李豆蔻在这里习得爱,接受爱,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家,也越来越离不开林池时,却被突然现身的母亲接到另一个城市。
新生活里她遇见了敢爱敢恨的西贝,以及就连孤独的姿态都和自己相似,逐渐成为了李豆蔻心魔的邢鹿。而她心心念念的林池,也有了自己的新生活,那个叫沈露安的女生,成了悬在她心尖上的一颗刺。
——她的发小要结婚,娶的,还是她的朋友。对此李豆蔻始终无法释怀。便以邢鹿为借口维持自尊,来掩盖自以为“单恋”的卑微。
然而其实,镜头只需轻微转换,将林池藏起来的少年心事一览无余的展现,他的心里,一直也藏着李豆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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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巧琳:小说作者和编剧。喜欢听故事,也喜欢讲故事,也很乐意制造故事。已出版小说《你的心是无法登陆的岛》《微成长》《心上刺青》《眼泪成塔夜微凉》《丝丝心动》,绘本《傲慢与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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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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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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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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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市中心的广告牌上换了一幅巨大的宣传海报,底色是带一点荧光绿的蓝,画面上游鱼种类繁多,来自世界各个海洋的深处,甚至是角落,像在最活色生香的时候,被钉在荧幕上,成为永久的琥珀。
大多数行人不过匆匆一瞥,倒是每一个经过的孩童,看到便黏住脚步走不了了,非要得到一句“周末带你去”的誓言,才肯作罢。
年少时多好慰藉,信童话般的安慰,来日方长,前途明媚,左不过是眼下的一剂镇定。而成年人呢,即便你的诺言发自肺腑,重于千金,可只会换来对方冷冷的一句——
你撒谎。
算了吧。
我不信。
将海底世界搬到市中心的巨大广告牌上,是为了宣传新建的海底世界。
荧光落在她的身上,像铺了一层泛蓝的苔藓。
这时候,她回过头来,方才站在她身后的林池,停在了那幅巨型海报的中央。
他叫她,李豆蔻。
他们认识了十多年,快往二十年奔去了。
按照生活惯例,她该称他为发小,而不是青梅竹马。因为,他们之间,从来都是青梅不竹马,两小不无猜。
发小这个词,到底是缘何而来?她眯着眼睛想,发小,应当是自小,他们的头发就被编在一起了,发发相连,一个人扯,另一个就会痛。呵,那么多感情与发有关,白头偕老,耳鬓厮磨,结发夫妻。
那一刻,人潮之中,像是时光逆转,她慢慢地朝他走去。
海报上写着:霓光海底世界全新开业,门票优惠,成人一百八十元,儿童半价。
林池盯着那巨大的海景,像是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好久没有去海底世界了,周末,我们去吧。”
没有等到她的回答,林池侧过头,皱着眉头看着她。
“周末要出差,可能没时间去了。”
“哦。”林池缓缓移开他的眼神,重新盯住海报,“不想去看看美人鱼吗?”
呵,美人鱼啊。没想到他竟还记得她小时候愚蠢的信仰,李豆蔻忍不住笑了出来:“哪有什么美人鱼啦。”
都是骗人的。
“你看。”林池伸出手来,指尖轻轻地抚过那冷冰冰的画面,落在了一串不知是什么鱼吐出的泡沫上。
“你看,美人鱼。”在那个家喻户晓的安徒生童话里,人鱼公主在刀尖上跳舞,然后化为泡沫消失了。爱和恨都消失了,寂寞和喧嚣都消失了,童话和过去,也统统消失了。
你还记得,但是你也会消失吧。
林池,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消失的,只是没想到,那么快。
谁温柔了岁月
“这枚怎么样?”
小巧的铂金上,钻石闪烁着,背景的绒布是一片深蓝,使得这枚戒指就像星空里的一颗孤星。的确是很好看的一枚戒指,林池的眼光从小便毋庸置疑,他虽不是处女座,却拥有苛刻的审美标准。
但此时,李豆蔻注意到的却不是戒指的款式,而是那五位数,并且打头的还是很大的数字的价签。
“不好看啦……你要不,看看这款……或者这款……”
她完全不是冲款式,而是冲着价格去的,相比较之下,她所指的这些款式在价位上要便宜上许多。至于款式,她可看不出什么差别。许是觉得自己的小市民姿态有点儿过于明显,于是她索性直说:“戒指只是个形式嘛,不用买那么贵的,下次结婚再买贵点的……”
林池扯了一下她的头发,咬牙切齿地道:“找死吗?”她疼得皱眉,然后听到他语气缓和地转移话题,“我听我哥说下午他会在附近的教堂参加一个婚礼,好像就是这个点,要不要去看看?”
小教堂就在附近,周末会有一群做礼拜的基督教徒,下午圣歌会飘到她所在的写字楼附近。
偷偷从后门进去的他们的眼前只是寥寥的数位亲友、一对漂亮的新人,和一个蓝眼睛大鼻子的牧师。
这样巧,他们进来的时候,刚好赶上了交换戒指的仪式。所以此前,他们彼此都会背诵的那些“我愿意”,统统都没有听到。
注意到他们进来的人,是林吉田,他轻轻地撇过头来,递给林池一个眼神。
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李豆蔻定睛望着前方的新人,拥抱,亲吻。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除了那枚闪瞎她眼睛的戒指,一切似乎都稀松平常。只是新人的眼神十分坚定,时时刻刻都像绷着一根弦,似乎一松懈,教堂和戒指,婚纱和红毯,都会消失。
那种坚定,是认定彼此为终生抛下顾虑的决绝,是对爱大于生活的认可,也是幸福唾手可得的人不会有的。
李豆蔻觉得自己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多年都不曾落泪的她,竟为陌生情侣结为夫妻湿了眼眶。
其实身边结婚的朋友并不算少,但婚礼大多都是摆一个走道,新娘穿婚纱,挽过新郎的手,再来一段西洋翻译过来的婚礼誓言。亲朋好友送礼金送祝福,玩得好似一场热闹的party。
她侧过头轻轻问林池:“婚礼打算怎么办?”
林池似乎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丢出一个令她郁闷的答案。
“无所谓。”
“像他们这样就挺好的。清静。”
多数人都希望,能多热闹就办多热闹。两个人的婚姻巴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记得很久以前,在一个雷雨天,她和林池窝在一起看DVD,是《茜茜公主》。第一部的尾声,那场皇家婚礼真霸气。李豆蔻当时踌躇满志地说,我以后结婚也要这么办,租一条船,沿着河放礼炮!
林池当时给了她一个白眼,泼她冷水,用现在的话来翻译就是:人家就算不是王子和公主,好歹也是高富帅和白富美吧,你一女屌丝,究竟有什么自信说这种话?就算梦想,也得稍微、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基于现实吧?
“你怎么不问问我呢?”此时,李豆蔻撞了一下林池的胳膊。
“有什么好问的。你不是一直……想嫁给家里最好开礼炮店的船夫吗?”面带点讥诮,他笑着白了她一眼。
啊,他还记得。尽管这句话里,带着点对那时候幼稚理想的嘲笑,可李豆蔻还是觉得高兴。
只是,时至今日,这份高兴里,夹杂了太多东西。
婚礼结束,人群渐散,林吉田走过来,林池起身。豆蔻也向他礼貌地点了点头。
林吉田是林池的堂哥,电视台最近风头正劲的主持人,有一副天生让人觉得漂亮的好嗓子,当然,更主要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李豆蔻不喜欢他的这种帅,虽可以魅惑到一群小女生,却总觉得置放进柴米油盐里,总有些不实用。他是画报里的那种帅哥,太不真实了。当李豆蔻告诉林池她的想法时,林池嗤之以鼻地说:“领不回家hold不住的,你就说人家不帅,你这是典型的酸葡萄心理。当然啦,李豆蔻你从小到大的眼光,都不怎么样。”
她撇撇嘴:“我那可是实话,我觉得,他不如你好看。”
林池闻言,虽然努力隐忍着,却还是从眼角眉梢溢出虚荣得到极大满足的喜悦,他抚弄了一下头发,臭屁地说:“李豆蔻,这简直是最大的良心话!就是嘛,我也觉得我比他好看!你终于有眼光了一次!”
从懂事起,她就觉得林池很好看。虽然有时候她恨他恨得牙痒痒,想把他扁一顿,但真的要扁了,也会避开脸。林池的好看是阳光的,他的喜怒形于色,他的真实感,让她觉得很安全,是可以备在身边的。也许一眼看上去并不惊艳,但却是很温暖人的、舒服的好看。就像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哪怕这个太阳公公挂着不怎么友善的表情,她也还是觉得心情会很好。
兄弟俩寒暄了几句,林吉田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对林池笑着说:“已经开始观摩婚礼了,你小子,够迅速的啊。”
是啊,真够迅速的。
然后,他礼貌地跟豆蔻挥了挥手,招呼道:“我走了,你们慢慢逛。”
这一下子全都走光了,不做礼拜的下午,教堂里空荡荡的,就连神明都开始打盹儿。
不知怎么的,她却不想走,只疲惫地坐着。下午三点的阳光,穿过教堂的玻璃窗,照在身边这个站着的高大清瘦的林池身上,是一种说不出的温柔。
“林池。”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轻声叫了他一下。
“嗯?”林池回过头来,看着她。
“不如……陪你彩排一下吧。”
没有牧师,但他们都对那些婚礼仪式誓词耳熟能详。于是,一人分饰两角。
“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教堂正中央,耶稣像下,李豆蔻一本正经地学着牧师的腔调。
“我愿意。”林池有些别扭,却也配合地回答了。
小时候她就常常逼迫林池陪她玩角色扮演的游戏,动物世界、童话故事,或者是李豆蔻灵机一动编出来的天方夜谭。开始的时候,林池还算配合,到后来,他深感幼稚,于是奋力抵抗。时隔多年,他们扮演着大多数人都要承担的角色,在空荡荡的教堂里,一对新人仓促的婚礼仪式结束后的尾音里,像是穿越了时光。
“我愿意。那李豆蔻,你是否愿意我成你的丈夫与我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我,照顾我,尊重我,接纳我,永远对我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你愿意吗?”
李豆蔻扑哧一笑,纠正他说:“你现在是牧师,你该说,他。”
林池皱起眉头:“真麻烦。跳过了,该你说了,你愿意吗?”
“我愿意。”好吧,既然他觉得麻烦,那她就配合他吧。反正,在婚礼上,这些也不属于他的台词。
对面的林池在得到她配合的回答后,脸上却一直没有任何表情,他就这样盯着她,直到李豆蔻局促起来,有些慌张地戳了戳他的胸膛:“哎……你干吗呀。接下来要交换戒指了!”
林池却微微笑起来,轻声地说:“你撒谎。”
这三个字,令李豆蔻像是被浇了一桶水在脑袋上,还是一桶滚烫的沸水。她这才意识到,方才,林池说的,是“李豆蔻,你愿意吗”。到了现在,他还要跟她开玩笑吗?到了现在……李豆蔻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冷笑,这些年她已经修炼了这样的能力,粉饰太平,懂装不懂,一切都会照着命运的轨迹照演下去。就像两年前,她假装听不到他那句“要不,我们凑合着过日子吧?像小时候那样?”
凑合吗?尽管她多么希望拥有那种生活,却因一个“凑合”而感到自尊心受挫。
后来她无数次后悔过,也许那时答应凑合,林池也许会在这凑合里、这将就里,成为与她无法分割的人吧。
但事实上,即便再一次摆在面前,她还是会选择,闭耳不听。
没有什么比忍受他爱着别人,跟她凑合,更难过的事了吧。
所以,此刻她伸出手,又戳了一下林池的胸膛,大笑着说:“好啦。别玩了。不是约好了跟怡然一起吃饭吗?到点了吧……”
她不去看他的眼神,怕自己会立马崩溃。即便她将成年人的老成和隐忍学得再透彻,也总有一个人,会将她打回原形,打回少年时代那个不知所措的少女,悲怆地流着眼泪、无家可归的少女。
呵,她的发小,即将与另外一个人结为夫妻。
这真是一个,浪漫又辛酸的结局。
几个月前的某个清晨,李豆蔻在邢鹿的屋中醒来,已是早上六点多,邢鹿尚没有回家。
她刚大梦初醒,梦见一场世纪婚礼,大海滩,满世界的游鱼都来了,新娘有一条红色的鱼尾。她穿着病号服在沙滩上走来走去,看到林池穿着燕尾服高调出场,新娘不是她,她是那个马上就会死去的病人,垂死地拍打着自己苍白的鱼尾,鱼鳞满地,全是荧光。
她大汗淋漓地醒来,觉得自己的小腹隐隐作痛,她从床上爬起来,借着清晨的微光,走到了客厅里。
灯还是那盏灯,再度搬进来之后,却早已不是几年前那个样子。她还住在这里,只是记忆像是被清空过,那些伤痛被埋在了骨子里,唯有那两个月的温存,竟是持久的。这几日她与他,像是恢复了昔日老友的关系,表面上却总是在粉饰太平,刻意不提旧事。或者说,那些,都是她一厢情愿的幻觉。
翻看旧物,就像重新回忆了一遍,有种隐形的钝痛,席卷全身。
好累,她真的,好累。
身后有一双手,轻轻地攀上她的肩膀,觉察到豆蔻微微的颤抖。
她背对着晚归的邢鹿,嗓音沙哑。
“邢鹿,我做不到。”
我做不到原谅,做不到释怀,做不到努力忘掉那个人,努力地试着爱别人。
“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努力忘记某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
以前觉得书上说的生生世世是夸张的,哪有什么忘不了的人,却偏偏中了招。没错,即便她不是时时刻刻想起,那个位置不是伴着每日的呼吸,但有人要住进去,她却不愿意将之前的人赶走。
都怪你,赖着不走。
她扭过头,对他笑着说:“对不起。”她摘下手里的那条红绳,上头是邢鹿给她的佛珠,邢鹿拦住了她,笑着说:“不用还给我。丢掉吧。”
走出门,袭来的一阵热风令她恍惚不已,拿出手机想拨个号码给西贝,对方却迟迟没接通。
邢鹿的电话又打来了,她怔怔地握着出神,却不接。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结束以后,还能说什么。
经过那个巨大的垃圾桶时,她停了一下,尽管觉得这么做有些矫情,但还是将手上邢鹿送的那条绑着佛珠的红绳给摘了下来。
是的,邢鹿说得对,丢掉吧。
尽管辜负了他的情谊,这样做未免太过小人了。但这仿佛是一种仪式,她不该,再欺骗自己的心。
于是她举起来,对准了不远处那个绿色的垃圾桶。
身后有少年踩着滑板疾驰而过,狠狠地撞了一下她的腰。
随着那条红绳一起飞进垃圾桶的,还有攥在手里凑巧开始振动的手机。
“该死的。”
也不知是谁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她,垃圾桶整个震动起来。李豆蔻环顾了一圈四周,居民区门口这个偌大的垃圾桶齐她的肩,此刻她也顾不上别的了,整个人挂在桶沿上,探头探脑地翻找。
糟糕,手机掉到了缝隙里,她只得一点点地拎起里头的食品袋、包装纸,上头沾着食物腐烂的味儿,她闭着气,努力将手伸向振动源。
手机忽然停止了振动。李豆蔻丧气地拨开一堆堆垃圾,觉得自己就像个拾荒的乞丐。
直到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像是点穴一样,让她瞬间无法动弹。
“李豆蔻,才多久没见,你居然有了这种癖好?”
这个声音,再次听到,竟有过尽千帆的意味。
她趴在那个垃圾桶的边沿上,就像雕塑一样石化了,直到被身后的人一把给拽下来。
这个人有熟悉的总是皱着的眉头,像初见时一样,他似乎从未从她身边消失过两年的时光,恨铁不成钢地白了她一眼。
“找什么?我来。”
李豆蔻望着久别重逢的林池,他好像更瘦了一些,穿着一件藏青色绲金边的衬衫,还是她陪他一块买的。他将手伸进那堆垃圾里,脸上却没有丝毫不耐烦。许久,他将那部手机丢到她的面前。她知道,这个家伙有洁癖。
“难怪刚刚打你电话不接呢,还以为看错人了。”林池说。
“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李豆蔻说话有些结结巴巴的。
林池却没有回答她,而是又摊开手掌来。
“是为了找这个吧。”
他的掌心里,躺着邢鹿送给她的礼物。红绳上串着那颗佛珠,加上邢鹿手上的那一串,刚刚好是一百零八颗。
她的,正是第一百零八颗。
李豆蔻仿佛听到岁月,从她的耳后根,绕了进来。
如果记忆的法则是筛选好的,剔除坏的,那么,她能做到的是,即便是坏的岁月,也都会蒙上一层薄纱。
她的记忆中,1997年的冬天,是这样子的——
海洋馆,人流稀疏,李豆蔻一个人在闲逛。她手里攥着两张票,有一张是爸爸的。爸爸半个小时前临时接到一个电话就走了,对李豆蔻说:“你一个人可以的吧?你好好逛,爸爸大概一个小时后来接你。”
其实海洋馆并不大,一个小时,足够她逛两个来回了。
而爸爸却没有守约,在她逛到第四圈,几乎已经把很多鱼的名字和特征都记下来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来。
这些她从没见过的,颜色艳丽、长相夸张、名字也很古怪的鱼,她一个个都记住了名字。
非洲鲡鱼、日本锦鲤、匙吻鲟、中华鲟、珍珠鳐、金丝鲶……
她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海洋世界,没有那些硬邦邦、冷冰冰的玻璃隔绝,而是置身于温暖的海洋里。长着七彩的喙的不知名的小鱼吻了吻她的脚底,日本锦鲤围着她打起转,一条美人鱼沉入海底,长着她日思夜想的那张脸。
听爸爸说,妈妈漂洋过海,坐的大船,要几天几夜地在海上漂呢……
“喂。”她被一个声音唤了回来,回头看到同班的林池,学大人一样双手插袋半靠在透明的玻璃上,皱着眉头叫她,“你爸爸跟我爸爸一起出任务去了。”
林池的爸爸是副局长,李豆蔻的爸爸只是个普通警察。
阳光没精打采的,这个不属于冬天的海洋馆,像是沉睡了的大鱼,没有人会意识到,这个认真观摩鱼群的女孩的命运将被彻底改写。
李豆蔻用肥嘟嘟的小手抚过那些冰凉的大面积的玻璃,将脸贴上去,瞪大眼睛搜寻着什么。
林池站在她旁边,觉得李豆蔻傻乎乎的,忍不住问她:“你干吗呀?”
他听到女生用稚嫩却凶巴巴的嗓音回答:“我在找美人鱼。”
林池对她的回答很是不屑,细长的眼睛翻了个白眼,奶声奶气地说:“真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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