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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荒野猎人》取材自19世纪前期美国内陆毛皮贸易时代一桩真实发生的传奇故事。
1823年秋天,履历不凡、身手强悍的皮草猎人休·格拉斯受雇于落基山毛皮公司,参加一次深入蛮荒西部内陆的捕猎远征。一天,在外出侦察时,他受到一头灰熊袭击,重伤濒死。远征队安排了两名队友留下来照顾格拉斯,但这两个人不久便将奄奄一息的格拉斯抛弃在荒野中,还掳走了他的枪支等财物。万幸的是,依靠强大的求生意志与丰富的野外生存技能,外加天赐的好运气,格拉斯活了下来。随后,他发起了史诗般的复仇行动……
名人推荐:
“堪称真人史实版《荒野求生》……在休·格拉斯(本书主角)面前,贝爷弱爆了。”
——Amazon.com读者
媒体推荐:
“赋予同名电影灵魂,又远比影片内容丰富和精彩的狂野西部传奇”
——《华盛顿邮报》
關於作者:
迈克尔·庞克 | MICHAEL PUNKE,美国作家,现任美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WTO)代表。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出身,在校期间担任《康奈尔国际法杂志》主编。先后供职于国会(辅佐参议员马克斯·博卡斯)和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及国家安全委员会),曾任美亚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蒙大拿大学兼职教授及《蒙大拿季刊》历史栏目通讯员。已出版三部广受好评的历史类畅销书。
目錄 :
1823年9月1日
第 1 部
第 1章
1823年8月21日
第 2章
1823年8月23日
第 3章
1823年8月24日
第 4章
1823年8月28日
第 5章
1823年8月30日
第 6章
1823年8月31日
第 7章
1823年9月2日早晨
第 8章
1823年9月2日下午
第 9章
1823年9月8日
第 10章
1823年9月15日
第 11章
1823年9月16日
第 12章
1823年9月17日
第 13章
1823年10月5日
第 14章
1823年10月6日
第 15章
1823年10月9日
第 2 部
第 16章
1823年11月29日
第 17章
1823年12月5日
第 18章
1823年12月6日
第 19章
1823年12月8日
第 20章
1823年12月15日
第 21章
1823年12月31日
第 22章
1824年2月27日
第 23章
1824年3月6日
第 24章
1824年3月7日
第 25章
1824年3月28日
第 26章
1824年4月14日
第 27章
1824年4月28日
第 28章
1824年5月7日
史料集注
鸣 谢
主要资料来源
內容試閱 :
文摘
第10章
1823年9月15日
双峰山勾画出格拉斯眼前山谷的轮廓,也迫使格兰德河穿过两山之间狭窄的河道。格拉斯记得随亨利上尉走向上游时,见过这两座山峰。他沿格兰德河爬得越远,周围的地域特征也越明显。就连香蒲草似乎也让大海般的草原高草吞没了。
亨利和他率领的捕猎队曾在靠近山峰的地方露营,格拉斯打算在同样的地点歇脚,希望能找到他们留下的有用物品。他记得,靠近山峰的河岸边至少有个遮风避雨的好地方。西面地平线上积聚起乌黑的雷暴云团,这是个不祥的征兆,暴风雨两个钟头之内就要来到,他要赶在雷雨前藏进去。
格拉斯沿河岸爬向那个营地。一圈焦黑的石头显示出,这里最近生过火。他记得捕猎队当时露营没生火,不知道他们走后有什么人在后面跟随。他停下来,从背上取下随身包和毯子,饱饮一通河水。身后的凹岸就是他记忆中遮挡风雨的营地。他扫视着河的上游和下游,仔细观察印地安人活动的痕迹,这一带植物稀疏,让他感觉失望。他感觉到肚子饥饿时熟悉的咕咕声,不知道周围有没有足够藏身的草丛,让他挖出有效的捕鼠洞。“值得费这番力气吗?”他权衡着藏身处与食物之间的益处。啮齿动物已经让他维持了一个星期。然而,格拉斯清楚,他等于是在踩水,虽然没有淹死,但并没有游向安全的彼岸。
一阵清风预示着云团的到来,风扫过他背上的汗水,感觉凉爽。格拉斯离开河边,爬向河岸高处,查看暴风雨走向。
一看到河岸外的景象,他立刻惊呆了。只见几千头野牛在山峰下的谷地上吃草,草原上黑压压一片,足足有方圆一英里。一头体形庞大的公牛在牛群边缘守卫,就站在他前面不到五十码远。这头野牛从脚到牛驼峰几乎有七英尺高。它身体覆盖着黑色体毛,脖子周围长着蓬松的褐色鬃毛,把硕大的脑袋和两肩衬托得更加雄壮,却让牛角显得有些多余。一阵旋风刮过,让它感到恼火,它喷着鼻子嗅一嗅气味。公牛身后,一只母牛躺在地上打滚,扬起一团尘土。另外十几头母牛和牛犊并不在意,在附近吃草。
格拉斯头一回见到野牛是在得克萨斯平原上。在那以后,他在一百多个不同场合见过大大小小的牛群。然而,见到这种动物总是让他心中充满敬畏感,敬畏野牛群体的规模,敬畏能维持它们生存的大草原。
河下游距离格拉斯一百码的地方,一群狼也在注视着这头大公牛和它守护的牛群。这群狼有八条,领头的大雄狼蹲坐在一丛鼠尾草旁边。整整一个下午,头狼都在耐心等待着一个时刻,现在这个时刻终于到来了。几头牛与牛群之间有了一点儿距离,出现一个间隙。这是个致命的薄弱点。大雄狼突然腾身跃起。
大雄狼身材高大瘦削,四条腿的大骨节看上去不雅,却跟炭黑色的身体出奇地相称。它的两只小狼崽正在河边扭打嬉戏。有些狼正趴着睡觉,平静得像粗笨的猎犬。总的来看,这群野兽更像宠物,而不像捕食动物,然而,见到大雄狼的突然举动,众狼立刻变得精神抖擞。
群狼只有开始活动,迸发出的致命力量才变得引人瞩目。那种力量并非由肌肉表现,也不是优雅的产物,而是来自专注的智慧引发的深思熟虑的残忍行动。单个动物凝聚成凶猛的整体,凝聚成狼群集体的力量。
大雄狼慢步跑向几头牛与整个牛群之间的间隙,跑出几码后变成全速奔跑。狼群呈扇形散开,紧随其后。狼群队伍有序,步调一致,格拉斯心里不禁赞叹,觉得几乎像军事行动。狼群涌进那道间隙。就连狼崽也似乎要抓住这个让它们进取的目标。主牛群边缘的野牛连忙退却,把牛犊挡在身后,肩并肩组成一道防线,抵御狼群。主牛群的活动让那个间隙变宽了,那头大公牛跟十几头其他野牛被孤立在牛群之外。
大公牛冲上去,牛角挑起一条狼,甩出二十英尺开外,那条狼大声惨叫。狼群嗥叫着冲向牛群失去保护的侧翼,残忍的尖牙咬向野牛。大多数被孤立的野牛本能地意识到,它们的安全有赖于群体数量,连忙奔向主牛群。
大雄狼咬住一只牛犊柔嫩的腰部。那牛犊惊慌中糊涂了,冲出牛群,朝陡峭的河岸奔去。狼群意识到牛犊出了个致命的错误,立刻扑向这头猎物。牛犊边跑边嘶鸣,没命地狂奔,一头从高岸栽下去,跌断一条腿。牛犊挣扎着站起身,跌断的腿扭向奇怪的方向,它试图恢复姿态,却扑嗵一声倒在地面上。狼群扑在它身上。尖牙咬进它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大雄狼的尖牙咬进它稚嫩的喉咙撕扯。
牛犊倒下的地方在距离格拉斯不到七十码的下游。他望着这一幕,既着迷又恐惧,对他有利的是,他处在下风处,而且狼群的注意力完全集中于这头牛犊。大雄狼及其配偶优先吃肉,它们埋头把沾着鲜血的口鼻钻进柔软的腹部。它们允许狼崽吃,却不让其他狼靠近。时而有一条狼悄悄靠近猎获物,大黑狼要么咬它一口,要么狠狠嗥叫一声。
格拉斯注视着这头牛犊和狼群,脑子里在飞快地打主意。这头牛犊是春天出生的。经过一夏天在草原上育肥,体重接近一百五十磅。“一百五十磅新鲜肉食。”格拉斯两个星期来设法一口口捕食,这么丰盛的肉食几乎让他无法想象。起初,格拉斯心怀希望,盼望狼群能给他留下足够多的肉,让他分享。不过,他继续观望,发现这么一大堆肉竟以惊人的速度在减少。大雄狼及其配偶吃饱了肚子,最后漫步离开牛犊尸体,临走还拖走一条后腿,给狼崽吃。另外四条狼扑向尸体。
格拉斯越来越感到绝望,在盘算自己的选择。假如他等得太久,他怀疑到头来什么都不会剩下。他想着继续靠吃田鼠和草笋维生的前景。就算他能找到足够的食物维持生存,但搞到食物也太费时间。他相信,自从开始爬行,总共跋涉的距离不到三十英里。以目前的速度,要能在上冻前抵达基奥瓦堡就算他幸运。当然,在河岸上暴露的每一天,都有遭遇印地安人的危险。
他极度需要野牛肉能提供给他的一些力量。他不知道是什么天意把这头牛犊摆在他面前。“这是我的机会。”要分享这头牛犊,就必须为之斗争。他现在就需要出手。
他扫视着周围,要寻找制作武器的材料。可这里只有石块、漂木碎片和鼠尾草。“用木棍?”他思索了片刻,能用木棍打跑狼群吗?似乎不可能。他不能挥舞木棍,不可能狠打。他的跪姿缺乏高度的优势。“鼠尾草。”他记起干鼠尾草能短暂燃起火焰。“做个火炬?”
没有别的选择,他便急忙准备点火。春汛将一棵大杨树抛向凹岸,制造出一面天然挡风墙。格拉斯在树干旁的沙土里挖了个小坑。他取出自己那套弓和转轴,心里为自己至少还有迅速点火的办法感到庆幸。他从随身包里掏出最后一片弹丸垫布和一大团香蒲绒。格拉斯望着下游的狼群,见它们仍然在撕扯着那头牛犊。“真该死!”
他环顾四周,寻找柴火。杨树树干以外的地方,河岸边没多少可燃烧的东西。他找到一团干枯的鼠尾草,折下五个大枝杈,堆放在火坑旁。
格拉斯在隐蔽的小坑里支起弓和转轴,仔细放好火绒,开始拉弓,起初比较慢,找到合适的节奏后,加快了速度。几分钟后,小坑里遍燃起小火苗了。
他望着下游的狼群。大雄狼和它的配偶跟两只小狼崽围在距离牛犊大约20码的地方。它们享受过优先吃牛犊的权利后,现在心满意足地啃着美味的后腿骨髓。格拉斯希望,它们不会参与即将发生的战斗。他要跟死牛犊旁这四条狼作战。
波尼族的名称含义是敬畏狼的力量和狡猾。格拉斯跟波尼捕猎队打过狼。在很多仪式上,狼皮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他从来没做过此刻准备做的事情:爬向狼群,只拿一根火炬为夺取食物向它们发起挑战。
那五根鼠尾草枝扭曲得像个巨人的手掌。小枝条与主枝交织在一起,大多数枝条上覆盖着干草皮和易碎的蓝绿色草叶。他抓起一根草枝伸向火坑,立刻就点着了,枝头燃起一英尺高的火焰。“燃烧得太快了。”格拉斯怀疑,火焰维持不到他爬到狼群跟前,更不用说用作武器跟狼群战斗了。他决定赌一把。他不能把所有鼠尾草都点着,要把其他几枝带在身边接续火焰。
格拉斯再次朝狼群望去。它们看上去好像大了许多。他迟疑了片刻。心中做出决定:不能后退。“这是我的机会。”格拉斯手持一枝燃烧的鼠尾草,带着四枝备用,爬下河岸,朝狼群爬去。他爬到距离五十码,大雄狼和它的配偶蹲坐着抬头望着这个朝死小牛靠近的奇怪动物。它们把格拉斯看作个稀奇的东西,而不是个挑战。毕竟它们已经吃了个饱。
爬到距离二十码时,风向转了,啃食死牛的四条狼嗅到烟的气味,都转过头来。格拉斯停下来,跟四条狼打了个照面。从远处看,很容易把狼当成狗狗。靠近时,见它们跟人豢养的亲戚毫无相似之处。一条白狼呲着带血的牙齿,朝格拉斯凑近半步,喉咙里吼出低沉的咆哮声。它耷拉着肩膀,这姿势看上去既像是防卫又像要进攻。
这条白狼在相互矛盾的两种本能间摇摆,一种是捍卫自己的猎物,另一种是害怕火。第二条狼的一只耳朵大半残缺了,它跟第一条狼聚到一起。另外两条狼在继续撕咬死小牛,好像为独享美食感到惬意。格拉斯右手举着的草枝开始摇晃。那条白狼又朝格拉斯走近一步,格拉斯忽然想起让熊牙撕咬的恶心感觉。“我这是在做什么?”
突然,天空划过一道明亮的闪电,接着,低沉的雷鸣顺河谷滚动而下。一滴雨打在格拉斯脸上,风吹向火焰。他肚子里感到一阵恶心在翻滚。“天哪,别……现在可别下雨!”他必须加快行动。白狼已经摆出进攻的姿势。“难道他们真能闻到恐惧的气味?”他必须出其不意,向它们发起进攻。
他右手抓起四根鼠尾草,合并到左手那枝燃烧的草枝。火苗跳起来,饥饿的火苗吞噬着干柴。现在他需要两只手托举合并在一起的草枝,不能再用左手保持身体平衡了。他把重量移向右腿,右边大腿伤口立刻一阵剧痛,他几乎倒下。他设法保持住直立,两膝跪着,以尽可能像冲锋的姿态蹒跚向前挪动。他积聚力气,以尽可能大的声音吼起来,听着像一种怪诞的嚎啕声。他挥舞起熊熊火炬,像一柄飞舞燃烧的剑,向前挪去。
他把火炬投向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火焰烧燎着它脸上的毛,它惊叫一声拔脚逃开。白狼跳向格拉斯侧翼,咬住他的肩膀。格拉斯闪了一下身,脖子扭向一旁,避免狼咬住他的喉咙。格拉斯的脸跟狼脸几乎贴在一起,能闻到它血腥的鼻息。格拉斯重新努力站稳,双臂绕过来,把火焰靠在狼身上,烧住它的肚皮和腹股沟。狼放开他的肩膀,后退一步。
格拉斯听到身后一声嗥叫,本能地低头躲闪。只见那条一只耳朵的狼从他脑袋上扑过,没咬住格拉斯的脖子,不过把他撞得侧身倒地。倒地的碰撞让他脊背、喉咙和肩膀再次剧痛,他呻吟起来。火炬落在地上,平铺到沙土上。格拉斯连忙伸手去抓,免得熄灭。同时他挣扎着恢复身体直立的跪姿。
两条狼缓缓绕着他转,俟机进攻。尝到让火烧燎的滋味后,它们变得比较谨慎了。“我不能让它们绕到我背后。”天空又划过一道闪电,这次紧接着就传来轰鸣的雷声。暴雨马上就到。倾盆大雨片刻就会浇下来。“没有时间了。”即使没有雨水,火炬的火苗也开始萎缩。
白狼和一只耳朵的狼逼近了。它们似乎也感觉到,这场战斗接近了高潮。格拉斯用火炬恐吓它们。它们减缓了速度,但并不退却。格拉斯已经来到距离死小牛几英尺远的位置。那两条撕咬牛犊尸体的狼终于撕扯下一条后腿,趁着这阵混乱拖着肉撤走,留下两条狼跟那个玩火的奇怪动物搏斗。格拉斯这才注意到,死小牛周围有几丛鼠尾草。“能点燃吗?”
格拉斯眼睛盯着两条狼,手中的火炬靠向鼠尾草。几个星期没下过雨,草丛干燥得像引火绒,立刻就点燃了。片刻之后,死小牛旁边的鼠尾草上,火苗跳起两英尺高。格拉斯又点燃另外两丛。很快,死小牛周围的三丛草都燃起熊熊火焰。格拉斯两只膝盖跪在死小牛身上,挥舞手中残余的火炬,模样就像《圣经》中的摩西。天空电闪雷鸣。风呼呼吹向草丛的火焰。这时雨点落下来,不过还没有大到浇灭火焰的程度。
那种光怪陆离的效果触目惊心。白狼和一只耳朵的狼朝周围瞥视。大雄狼及其配偶和狼崽开始大步跑向草原。它们已经个个吃得肚子滚瓜溜圆,眼看暴风雨要来,便跑向附近的巢穴躲避。离开死小牛的两条狼跟随着它们,吃力地拖着那条牛后腿在草原上跑。
白狼蹲伏下来,摆好姿势,好像要再次发起进攻。但是,一只耳朵的狼突然调头跑走,去追赶狼群。白狼停止攻击,考虑变化的状况。它很清楚自己在狼群中的位置:别的狼领导,它服从。别的狼选中要猎杀的猎物,它帮助干掉猎物。别的狼先吃,它满足于吃残羹剩饭。这条狼从未见过今天出现的这种奇怪的动物,但它对自己在狼群中的社会等级知道得一清二楚。头顶又炸响一声霹雳,雨水开始哗哗浇下来。白狼朝野牛、人和冒烟的鼠尾草最后瞅了一眼,转身跑去追狼群。
格拉斯望着狼群从凹岸上面的边缘消失了。在他周围,浇灭的鼠尾草还在冒着余烟。要是再持续一分钟,他就毫无防御能力了。他迅速瞅了一眼肩膀上狼咬的伤口,庆幸自己运气不错,虽然两个牙印伤口里慢慢流出了血,但咬得并不深。
牛犊尸体的模样怪诞,表现出逃避狼群未果时的惊恐。狼群残酷而高效的尖牙已经把尸体撕开。鲜血在咬开的喉咙下积成一个血水洼,在浅棕色的沙地上,那鲜红色显得十分吓人。狼群吃掉了格拉斯本人渴望得到的肥美内脏。他把小牛翻了个身,从侧身变成仰卧姿势。他注意到肝脏被吃得一点儿也没剩下,胆囊、肺和心都没了,他不免有点失望。但一截肠子拖在体外。格拉斯从随身包里取出剃刀,左手顺着蜿蜒的肠子摸到腹腔里,从胃上割下两英尺长的一条肉。见了到手的肉,他克制不住自己,把割下的肉塞进嘴里大嚼。
虽然狼群吃掉了最美味的器官,不过也帮了格拉斯一个忙,几乎把猎物的皮整个剥掉了。格拉斯挪到牛脖子旁,借助剃刀,剥掉柔软的牛皮。这头小牛营养很好。胖胖的脖子肌肉上沾连着细嫩的白色脂肪。捕兽人把这种脂肪称作“绒脂”,当作一种美食。他割下几块,塞进嘴里,几乎没怎么嚼就吞咽下去。每次吞咽,喉咙都是一阵火辣辣的疼,但饥饿感压倒了痛感。在瓢泼大雨中,他狼吞虎咽地吃,肚子填饱后,他开始为其他危险担心了。
格拉斯再次爬上凹岸边,扫视地平线的各个方向。健忘的野牛散布在草原上继续吃草,并没有看到狼和印地安人的踪影。雷雨来得迅速走得快,此时已经结束。下午的阳光透过积雨云斜射下来,一束束彩虹色的光芒从天泻到地。
格拉斯返回来考虑着自己的运气。狼群吃掉了它们的份额,但是给他留下巨大的食物资源。格拉斯对自己的处境没抱幻想,不过他不能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