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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罗马的黑人皇帝(附卡西乌斯·迪奥《罗马史》节译)

書城自編碼: 281376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世界史
作 者: 罗三洋
國際書號(ISBN): 9787516810088
出版社: 台海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6-20
版次: 1
頁數/字數: 216页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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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这是一本知识丰富的书,这也是一本超乎你想象的书。
你可能知道罗马帝国的皇帝是被选举出来的,但你可能不会知道罗马皇帝是由谁推荐选举的;
你可能知道古罗马推崇“地心说”,但你可能不知道这其中涉及的宗教、政治和社会问题方面的隐情;
你可能知道公民权在古代罗马是一种少数人的特权,但你可能不知道公民权的普及也是在罗马帝国时期完成的,而且与我们的主人公黑人皇帝马克里努斯息息相关;
你可能知道当今两大法系之一的罗马法系,但你可能不知道2000年前的罗马法还深刻地影响着对我们当今的生活;
你可能知道决斗比赛在罗马帝国很火爆,风靡整个帝国,但你不一定知道这背后的推手以及它对整个帝国的巨大影响;
你可能知道古罗马的官方史书大都荒诞不经,但你可能不知道罗马的这些史书都是怎样写成的;
……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你可能和大多数史学家一样,忽略了罗马史上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本书主人公,罗马的黑人皇帝马克里努斯,一个从卑贱的奴隶成功登上之位的黑人,其人生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故事。
內容簡介:
本书主要讲述罗马帝国第一位黑人皇帝——马尔库斯·欧佩里乌斯·马克里努斯从奴隶到骑士,从角斗士到猎人,从邮差到律师,再到国库总监、近卫军司令直到成为罗马皇帝的传奇经历,同时涉及该时期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文化:皇帝选拔制度及罗马皇帝频繁更换背后的隐情,公民权从少数人的特权到成为一种普遍的权利,罗马帝国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决斗产业的风靡,庞大帝国的破产及破产后的挣扎,律师职业的产生及在帝国的广受推崇,罗马法的产生、发展及对世界的影响,罗马帝国的对外战争与对外交流,罗马帝国对宗教的选择及各宗教在罗马的发展,帝国里的黑人及黑人的生活……
關於作者:
罗三洋,男,1979年出生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1985年随家庭移居北京,毕业于北京市八一中学。1998年赴德国留学,就读于海德堡大学,留学期间翻译了约达尼斯《哥特史》,并在网络论坛上发表连载《上帝之鞭——欧洲民族大迁徙史话》,受到读者好评。2006年回国后,出版有著作《欧洲民族大迁徙史话》(2007年出版,2015年修订)、《梦断三国》(2008年)、《柔然帝国(西向天狼丛书)》(2009年),译著《哥特史(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2012年)等。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背景:罗马帝国中的黑人
第二章 制衡:罗马帝国的政治和军事演变
第三章 童年:和平演变与伤寒
第四章 青年:从角斗士到猎手
第五章 机遇:罗马的非洲皇朝
第六章 发迹:从邮差到律师
第七章 转折:风笛与战斧
第八章 变革:公民权的普及
第九章 幻境:军团之梦
第十章 登基:皇帝大选
第十一章 困局:破产的帝国
第十二章 挫折:血战西亚
第十三章 崩溃:太阳神的诅咒
第十四章 毁灭:历史学家的叛变
第十五章 转世:第二位黑人皇帝
附:卡西乌斯·迪奥《罗马史》节译
尤利乌斯·卡皮托利努斯:《奥佩柳斯·马克里努斯本纪》全译
內容試閱
序言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人种就成了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直到20世纪中叶,学术界还在激烈争论:各个人种之间,究竟有无优劣之分?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纳粹主义都宣称,白人比有色人种优越,因此有权统治有色人种。到了21世纪,有色人种在各个行业证明了自己,取得了不亚于白人的成就,人种平等、肤色平等才终于成为各主流社会的共识。按照斯大林提出的“历史五段论”,人类历史总是按照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路线发展,不断进步的。由此倒推,越古老的时代,种族主义思想就应该越严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早在一千八百年之前,就曾经有一位黑人取得过比21世纪的任何有色人种政治家更惊人的成就。从公元217年4月到218年6月之间的15个月内,地球上大约一半的白人都要接受他的统治。此人的拉丁文全名叫作马可·奥佩柳斯·马克里努斯(Marcus Opellius Macrinus),即罗马皇帝马克里努斯。
在公众的印象中,罗马帝国是一个纯白人的国家,怎么可能出现一位黑人皇帝呢?偏偏这就是事实。
显而易见,马克里努斯本应和成吉思汗、林肯一样,成为世界历史上最值得研究的人物之一,但却不幸从未得到过史学界的垂青。对于娱乐界来说,他也可以成为很受欢迎的角色原型:从奴隶到皇帝,从角斗士到国家元首,出身贫寒,不靠暴力,而靠智慧出人头地,律师是他的本行,诉讼是引领他通向权力之巅的桥梁,筹集经费是他的拿手好戏,民众的爱戴与军队的支持是他有力的后盾,经济危机与中东战火是他上台后必须面对的严峻考验。这样的人生轨迹,已经足以给现代人足够的启示。如此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竟然从未受到好莱坞编剧的垂青,反而任由一群半虚构的形象在银屏上大行其道,难道现代西方社会在这方面特意避讳着什么吗?
作为1800年前的古人,与马克里努斯相关的原始史料其实不算少,主要有卡西乌斯·迪奥(Cassius Dio)与希罗迪亚诺斯(Herodianos)所著的两部编年史,以及儒略·卡皮托林(Julius Capitolinus)的《马克里努斯传记》。在这三位古罗马作家之中,卡西乌斯·迪奥的著作很受重视,但这位元老出身的作者毫不掩饰自己的主观政治立场,指责马克里努斯的一切行为(倒不是因为马克里努斯是异族,而是因为马克里努斯得罪了卡西乌斯·迪奥所属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他有关马克里努斯时代的那几章内容还严重缺损;希罗迪亚诺斯本是皇室的御奴,虽然名义上缺乏人身自由,但其政治权力却可能在众多官员之上,能够长年出入大内,掌握许多不为外界所知的内幕,立场也较为中立,但其学术功底显然不如卡西乌斯·迪奥,错误颇多;儒略·卡皮托林可能只是一个笔名,后人既怀疑他的身份,也怀疑他的作品,因为其中掺杂有过多的神秘预言,似乎是另有所图的好事者所为。
总而言之,这三部史书都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但对重要事件的记载是大体一致的,足以在很大程度上还原这位黑人皇帝的传奇人生。客观、公正的历史一再证明,各个人种、各个民族虽然各具先天的优势和劣势(比如西非人善于短跑,东非人善于长跑,南亚人善于舞蹈,北欧人善于滑雪),但只要处于适当的教育和发展条件下,任何人种、任何民族中都可以涌现出优秀的人才。正如马克里努斯的人生证明的那样,各个人种、各个民族之间的共同点远远大于不同点,因此,基于误解、偏见、自卑和傲慢的种族主义思潮无论曾经如何猖獗,最终都无法避免失败的命运。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黑人皇帝的统治虽然不算成功,却堪称人类历史上的一座伟大丰碑。
文摘
公元前7世纪—公元前1世纪之间,意大利中部城邦罗马通过一连串战争,逐步征服了地中海沿岸的其他国家,建立起西方历史上规模空前、影响亦罕有其匹的多民族政权——罗马帝国。尽管罗马帝国的缔造者都是祖籍意大利的白种人,但现代意义上的种族主义从未在罗马的版图内生根发芽。现代的种族主义起源于欧洲国家向全球殖民的“大航海时代”,实际上就是白人至上理论,这种理论将白种人和有色人种对立起来,宣称白人在各个方面都优于有色人种,以达到使有色人种自惭形秽、甘心臣服于白人的政治目的。这种直到17世纪才开始成型的种族主义当然从未在古罗马萌生过,罗马帝国内部流行的并不是基于肤色的种族至上理论,而是民族至上理论,即罗马人高于其他一切民族,希腊人由于其文明对罗马影响甚大而受到尊敬,但其他民族,无论白人还是黑人,无论处于石器时代还是铁器时代,地位都差不多。
罗马人的民族至上理论不仅出自其政治和军事经验,而且也有宗教和自然理论的辅助。早在5000年前,生活在今伊拉克地区的苏美尔人就认识到大地是个球体;公元前220年,亚历山大里亚的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第一次科学准确地推算了地球的周长(误差仅1.8%),稍晚的古希腊学者阿基米德更有“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动地球”的名言。后来,罗马人顺理成章地从希腊人那里接受了这一“大地是个球”的宇宙观。不过,苏美尔人的宇宙观是日心说,也就是认为地球和其他行星都围绕太阳运转,但经由巴比伦人(迦勒底人)流传到古希腊人时,却转变成了地心说。
既然苏美尔人的日心说符合事实,而且后来还被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等科学家一再证实,那么,古希腊人为什么要把日心说改成地心说呢?
原来,在普遍信仰“天人感应”的古代,宇宙模型这东西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宗教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那时,信仰日心说必然会发展成太阳神崇拜,既然太阳高于地球,那么人命自然贱如草芥。于是,世界各地的太阳神教往往喜好人祭,也就是定期杀人祭祀,西亚、美洲和非洲的太阳神教大多如此。这样残酷的宗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地心说教导人类要重视同类的生命,因此广受欢迎。公元前6世纪,苏美尔文明的继承者巴比伦先是陷入内乱,尔后被入侵的波斯帝国征服。受其影响,被古希腊人称为“迦勒底人”的巴比伦人流落四方,在世界很多地区都引发了科技和哲学革命。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受巴比伦天文学影响,了解了日心说,并将其改造成地心说,由此创建了西方哲学之祖——米利都学派。古希腊哲学宗师柏拉图很清楚地心说并不符合事实,为维护地心说理论,他甚至禁止学生进行天文观测。罗马帝国早期的希腊裔学者托勒密(Ptolemaios)是地心说理论的集大成者,认为太阳、月亮、各大行星和一切天体都围绕地球旋转,而地球表面的中心是被亚、欧、非三大洲环绕的地中海,地中海的中心是意大利,意大利的中心是罗马。因此,罗马不仅是地球的中心,也是宇宙的中心,占据宇宙中心位置的罗马人理应统治地球上的一切其他民族,无论他们是什么肤色。按照古罗马神话传说,至高的天神朱庇特(Jupiter)将整个地球的统治权都交给了罗马。罗马皇帝登基后会获得一个黄金地球仪,象征他对整个地球都拥有主权。这种思想现在看起来非常荒谬,但在当时却深入人心,而且直到哥白尼和伽利略时代都还很有市场,因为它虽然不能正确解释天文现象,却能够推动以人为本的哲学思想发展,阻止以太阳神名义进行的血腥暴行,有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地心说理论解释了罗马人何以能够完成对地中海世界的征服,并在此后长达500多年的时间里,大体保证了这一地区的稳定安宁,史称“罗马式的和平”(Pax Romana)。
罗马帝国的版图跨越欧亚非三大洲,其治下的北非地区当时尚未被阿拉伯人征服,所以黑人比例较现代更大,形成了罗马帝国人口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些受罗马统治的黑人社会地位通常不太高,但比日耳曼和波斯等民族要好,后者虽然与罗马人一样属于白人,但因为与罗马为敌,常常在罗马帝国内遭到排斥。古罗马人并不会因为他人肤色深而予以歧视,正相反,他们因为重视身体素质,反倒经常对非洲黑人大加赞赏,老普林尼(Plinius)等很多罗马学者都曾称赞非洲黑人体型匀称优美。类似“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华夷大防”的思想,从未在罗马帝国的主流社会扎根发芽。罗马公众思想上的不歧视,使得非洲黑人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步步高升,黑人与白人的通婚现象更是司空见惯。总之,古罗马人和20世纪的人相比,脑子里的种族偏见更少,好恶几乎都由现实的局势决定。

本书删节内容
太阳底下无新事——美国的黑人总统与罗马的黑人皇帝

2008年11月5日无疑是美国历史、乃至于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日子。在这一天,民主党参选人——肯尼亚留学生的儿子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以绝对优势击败了他的共和党竞争对手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当选为第44任美国总统。
尽管奥巴马身上的黑人血统和白人血统各占一半,但并不影响他被肯尼亚和全世界黑人视为心目中的英雄,他在选举中的胜利也被普遍视为美国梦与种族平等思潮的新标志。2009年1月21日,奥巴马在华盛顿正式就职美国总统,这时他在美国的支持率超过80%,在世界各国也都受到广泛的期待与欢迎。建国232年来,美利坚合众国首度迎来了一位有色人种的总统,这离亚伯拉罕·林肯总统(Abraham Lincoln)1863年1月1日颁布《解放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废除蓄养黑奴制度以来,已经过去了146年。
奥巴马的当选,注定将会在全球造成持久的思想波澜。许多人为奥巴马的胜利欢呼,称之为对残存于世的种族主义的致命性打击,以及文化平等和价值观念平等思想的重大胜利。在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压力之际,当今世界上仅有的超级大国将自己的最高领导权交给了一个黑人。人们早已注意到,几十年来,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在美国政府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从部长到国务卿,最终荣登总统大宝,似乎形成了一种顺理成章的趋势。不过,山姆大叔突如其来的肤色转换可能会使许多人长期难以适从,经过几百年白人对非洲的殖民统治以后,一旦黑人开始领导白人,又有多少人不会为之震惊呢?
其实,太阳底下本无新事。回顾人类历史,现代人对黑人当选美国总统表现出来的愕然态度实在可以用“少见多怪”来形容。奥巴马的确完成了了不起的成就,不过离创造世界记录还差得很远。图书馆角落里的故纸堆告诉我们,早在一千八百年之前,就曾经有一位黑人取得过比奥巴马更惊人的成就。从公元217年4月到218年6月之间的15个月内,地球上至少一半的白种人都要接受他的统治,以比例而言,相当于奥巴马的5倍。
巧的是,那个让奥巴马遥不可及的非洲黑人,姓氏有点像奥巴马的竞选对手麦凯恩。他的拉丁文原名叫做马尔库斯·奥佩柳斯·马克里努斯(Marcus Opellius Macrinus),在去掉拉丁阳性名词词尾-us以后便成为马克林(Macrin)。此人本应是世界历史上最值得研究的人物之一,但却不幸从未得到过史学界的垂青。对于娱乐界来说,他也可以成为很受欢迎的角色原型:从奴隶到皇帝,从角斗士到国家元首,如此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竟然从未受到好莱坞编剧的垂青,反而任由一群半虚构的形象在银屏上大行其道,这本身就说明现代西方社会在避讳一些什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古罗马的黑人皇帝马克林在身后惨遭淡化处理,是否暗示着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黯淡未来?多年以来一直以“新罗马帝国”自诩的美国,在他的领导下究竟是会走向复兴,还是会步入衰退?他究竟代表种族、文化平等思想的彻底胜利,还仅仅是昙花一现,犹如流星划过天空,尔后一切依旧?他的对外政策是强硬还是柔弱?他能否、并将用什么办法解决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他会成为多年来第一位不对外发动战争的美国总统吗?所有这些疑问,或多或少地都能在马克林这张古老而模糊的镜像里找到答案。
马克林与奥巴马之间的相同点,并不仅有黝黑的肤色。他们都出身贫寒,不是靠暴力,而是靠智慧出人头地,律师是他们的本行,诉讼是引领他们通向权力之巅的桥梁,筹集经费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民众的爱戴与军队的支持是他们最有力的后盾,经济危机与中东战火是他们上台后必须面对的严峻考验。尽管岁转星移,今日的世界无法与古代的世界作简单类比,也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生。但是,古为今用,学以致用,乃是永恒的真理。如果历史无法用于指导现实,那么学历史还不如去听相声。
我们不妨把马克林的青少年时代与奥巴马的青少年时代作些简单的对比。
马克林在罗马与帕提亚激战时诞生,奥巴马则在美国和苏联冷热交织的对抗中出世。两人都错过了本国的大扩张时代,即图拉真与罗斯福时代,也与哈德良与杜鲁门时代的婴儿潮擦肩而过。他们无缘与大扩张时代的英雄比肩,但也没有沾染婴儿潮一代娇生惯养、固执己见的自私习气。马克林的父母情况缺乏详细的资料,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Sr)是罗族人(Luo),这个民族是肯尼亚的第三大民族,有三百多万人口,大多居住在肯尼亚东部的沿海地区,以渔业和贸易为生,还有些成员扩展到乌干达东部、苏丹南部和坦桑尼亚北部。西方史料从15世纪起开始记载罗族,据信他们是明初郑和下西洋时因宝船失事滞留在东非海滨的罗姓海员与当地黑人女子婚配产生的后裔,故而以中国祖先的姓氏作为民族称号。此后,罗姓融入了当地群体,并向周围区域扩展,进而发展出“奥巴马”等许多姓氏。罗族以重视教育而在肯尼亚当地闻名,肯尼亚的许多政要都出自该民族。郑和本人是回族穆斯林,命令部下沿途传播伊斯兰教,罗姓海员也不例外。罗姓不大像是回族,更像是南方汉族或苗族,皈依穆斯林既有主将郑和的原因,也有东非靠近阿拉伯半岛,自古受到伊斯兰文化熏陶的原因。因此,老巴拉克·奥巴马的祖上都是穆斯林,这一家族宗教背景在奥巴马参选美国总统的过程中给他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老巴拉克·奥巴马年轻时赴美留学,从而结识了奥巴马的爱尔兰裔母亲安妮·丹汉姆(Ann Dunham)。如果没有美苏对抗,奥巴马根本不可能出生,因为当时苏联的崛起在全球掀起了俄语热,他的父母就是在夏威夷大学参加俄语学习班时相识的。一年之后,这对情侣不顾家人的反对而举行了婚礼,因为安妮·丹汉姆当时已经怀孕了。婚后6个月,他们的儿子诞生,这就是在2008年当选美国总统的巴拉克·奥巴马。
马克林童年时可能因172年的摩尔兵变而遭遇不幸,奥巴马的童年也可以用颠沛流离形容:他年仅3岁时父母分居,一年后离婚,1965年老奥巴马硕士毕业后返回肯尼亚,奥巴马随母亲留在夏威夷,此后父子两人只见过一面。1967年,安妮·丹汉姆与一位印度尼西亚留学生结婚,并带奥巴马移居印度尼西亚,他就在那里上完了小学和中学,1979年高中毕业后返回美国念大学。奥巴马与马克林一样,不大愿意提起自己的童年和家庭背景。其实,他们的童年虽然不那么幸福,但如果有必要,依然可以把家谱拿出来夸耀:马克林可以自称是罗马骑士的后裔,也许还能与和奥古斯都家族沾亲带故的毛里塔尼亚王室拉上关系。奥巴马则可以自称是伟大海军的后裔,他的父亲老奥巴马在肯尼亚当地身份很显赫,后来成为财政部的重要官员。他的母亲安妮·丹汉姆祖上因爱尔兰的土豆歉收而到美国来逃荒,此后渐渐成为政坛名流,安妮·丹汉姆本人是杜鲁门总统、老布什总统和切尼副总统的表妹,甚至与奥巴马的竞选对手麦凯恩都沾亲带故。也就是说,奥巴马既是杜鲁门和老布什的外甥,也是小布什的表弟。虽然这些亲缘关系都比较疏远,而且在奥巴马涉足政坛之前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帮助,但毕竟会引发外界诸多的猜测和讨论。
马克林与奥巴马都不依赖父母的帮助,而靠个人能力创业:马克林走的是条百亿人死一人生的危途,奥巴马的仕途尽管全无血腥味,但也独自克服了重重阻碍。尽管两人都人到50岁左右便功成名就,但他们的父母都英年早逝,没能亲眼看到儿子步上权力之巅:马克林登基称帝时父母双亡,奥巴马还在上大学时父亲就已经去世(1982年),5年之后继父也去世了,1995年母亲去世时他也还没有步入政坛,1年以后才当选伊利诺斯州参议员。
当然,这两人之间也存在很多不同,最显而易见的就是马克林当过奴隶,奥巴马的家族则一直就是东非的自由人,与美国本土的众多黑奴后裔有很大区别。同样,马克林的角斗士职业也是奥巴马无需体验的,我们甚至很难想象一位身为西班牙斗牛士或美式职业摔跤手的奥巴马,这是由时代大背景决定的。但随着时光的推移,这两人之间的共同点还将陆续增加。
马克林并不孤独,他有一位关系亲密的邮差同事,叫做费斯都(Festus),两人兴趣相同,又都在同一天获得自由,取得罗马公民权,此后也共同学习,多年如一日地相互促进和鼓励。这两位好学的前奴隶都笃信一个真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无疑,大学时代的奥巴马受到出身显赫的母家长辈激励,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才会选择进入法律系。包括马克林在内,218年之前的23位罗马皇帝中至少有14人担任过法官或律师,占61%。和罗马一样,美国官员也大多从事过法律工作,包括奥巴马在内,45位美国总统中有26人担任过法官或律师,占57%。奥巴马与马克林一样,都是梦想权力的热血青年,但他的学习和创业之路可要比马克林平坦和安全许多了。1988年,27岁的奥巴马进入哈佛法学院深造,同龄的马克林却正忙着为角斗场在非洲荒野里捕捉野兽;1991年,30岁的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法学博士头衔,同龄的马克林却刚刚敲开法学的大门。
说到现代大学,它与古罗马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欧洲大学正是从学习罗马法的私塾发展而来的。罗马帝国衰亡之后,基督教神学取代了罗马法学的学术主流地位,基于摩西十诫的寺院法也取代罗马法,成为指导中世纪欧洲人生活的主要社会守则。由《圣经》衍生出来的寺院法比罗马法古老许多,也落后许多,渐渐令欧洲民众产生不满。在11世纪末,几位有志学术的意大利知识分子收集了一些查士丁尼时期编纂的法典,以此为研究对象,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了研习罗马法的私塾,这就是现代大学的雏形,查士丁尼法典也成为最早的大学教材。其实,现代大学只是对中断了6个世纪之久的古罗马私塾的一种传承而已。罗马天主教会立即发现了这些私塾的危险性,试图将其改造成天主教士的进修基地,并一度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但没过多久,早期大学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宣传,就使古罗马的法律、经济和政治制度重新深入欧洲民众的内心,沉重地打击了寺院法,进而打击了唯我独尊的罗马天主教会,给未来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民主革命和工业革命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如果没有对罗马法和罗马共和制度的了解,中世纪的欧洲人做梦也不会想到要推翻君主独裁和教会专制,建立政教分离的共和国。基于这一传统,没有法学院(系)的高等学府就缺乏被叫做综合性大学(university)的资格,而法学院(系)也一直是西方大学中生源质量最高、竞争最激烈、毕业生前途也最光明的院(系)。
1776年7月4日,一群白人男子在费城公布了一份名叫《独立宣言》的政治文件,宣布原由英国统治的13个北美殖民地从即日起独立建国。不久,这群“希腊罗马迷”又担负起制订新国家宪法的任务,他们关于宪法的讨论文件被汇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出版,其中出现了17次“希腊”,15次“罗马”,还有更多的古希腊罗马人名,其中有些文件简直就是纯粹的历史论文。这群“言必称希腊罗马”的白人男子后来被尊为美国的“国父”(“国父”这个头衔也是古罗马人发明的),其中包括托马斯·杰斐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国父之一的富兰克林为了联法抗英而出使法国,结果间接地引发了法国大革命。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法国革命者特别爱观看讲述古罗马历史的古装样板戏,尤其是讲古罗马共和势力在公元前510年推翻国王的段子。
推翻国王统治后,罗马共和国最终发展为罗马帝国,美国和法国在大革命之后的命运也不可避免地与此类似。在原罗马帝国版图内的法国,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一些,法国大革命的最高领袖拿破仑·波拿巴于1804年在罗马教皇的主持下加冕称帝。历史包袱较少的大西洋彼岸一直在竭力避免个人终身执政的情况出现,但在拿破仑称帝两百年后,全世界都知道,两千年前的“Pax Romana”(拉丁文:由罗马主导的和平秩序)已经发展成了“Pax Americana”(拉丁文:由美国主导的和平秩序),“Imperium Americanum”(拉丁文:美利坚帝国)一词也广泛见诸媒体,就连起初对此还扭扭捏捏的美国人自己都不再予以否认。其实,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初,当时罗马史的最高权威爱德华·吉本就曾以近乎玩笑的口吻预言说,一个“印第安帝国”正在冉冉升起。从共和到帝制,这究竟是终将失败的历史倒车,或是像列宁同志教导我们的那样,“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就是帝国主义”,实属一种宿命般的必然进程?
不过,从王国到共和国,从共和国再到帝国,耗时数百年,在革命中葬送无数条人命,最后只是从王国变成了帝国,如此折腾竟是何苦呢?难道只是为了给君主提高职称吗?
公元前7世纪—公元前1世纪之间,意大利中部城邦罗马通过一连串战争,逐步征服了地中海沿岸的其他国家,建立起西方历史上规模空前、影响亦罕有其匹的多民族政权——罗马帝国。尽管罗马帝国的缔造者都是祖籍意大利的白种人,但现代意义上的种族主义从未在罗马的版图内生根发芽。现代的种族主义起源于欧洲国家向全球殖民的“大航海时代”,实际上就是白人至上理论,这种理论将白种人和有色人种对立起来,宣称白人在各个方面都优于有色人种,以达到使有色人种自惭形秽、甘心臣服于白人的政治目的。这种直到17世纪才开始成型的种族主义当然从未在古罗马萌生过,罗马帝国内部流行的并不是基于肤色的种族至上理论,而是民族至上理论,即罗马人高于其他一切民族,希腊人由于其文明对罗马影响甚大而受到尊敬,但其他民族,无论白人还是黑人,无论处于石器时代还是铁器时代,地位都差不多。
罗马人的民族至上理论不仅出自其政治和军事经验,而且也有宗教和自然理论的辅助。早在5000年前,生活在今伊拉克地区的苏美尔人就认识到大地是个球体;公元前220年,亚历山大里亚的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第一次科学准确地推算了地球的周长(误差仅1.8%),稍晚的古希腊学者阿基米德更有“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撬动地球”的名言。后来,罗马人顺理成章地从希腊人那里接受了这一“大地是个球”的宇宙观。不过,苏美尔人的宇宙观是日心说,也就是认为地球和其他行星都围绕太阳运转,但经由巴比伦人(迦勒底人)流传到古希腊人时,却转变成了地心说。
既然苏美尔人的日心说符合事实,而且后来还被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等科学家一再证实,那么,古希腊人为什么要把日心说改成地心说呢?
原来,在普遍信仰“天人感应”的古代,宇宙模型这东西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宗教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那时,信仰日心说必然会发展成太阳神崇拜,既然太阳高于地球,那么人命自然贱如草芥。于是,世界各地的太阳神教往往喜好人祭,也就是定期杀人祭祀,西亚、美洲和非洲的太阳神教大多如此。这样残酷的宗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地心说教导人类要重视同类的生命,因此广受欢迎。公元前6世纪,苏美尔文明的继承者巴比伦先是陷入内乱,尔后被入侵的波斯帝国征服。受其影响,被古希腊人称为“迦勒底人”的巴比伦人流落四方,在世界很多地区都引发了科技和哲学革命。小亚细亚的希腊城邦受巴比伦天文学影响,了解了日心说,并将其改造成地心说,由此创建了西方哲学之祖——米利都学派。古希腊哲学宗师柏拉图很清楚地心说并不符合事实,为维护地心说理论,他甚至禁止学生进行天文观测。罗马帝国早期的希腊裔学者托勒密(Ptolemaios)是地心说理论的集大成者,认为太阳、月亮、各大行星和一切天体都围绕地球旋转,而地球表面的中心是被亚、欧、非三大洲环绕的地中海,地中海的中心是意大利,意大利的中心是罗马。因此,罗马不仅是地球的中心,也是宇宙的中心,占据宇宙中心位置的罗马人理应统治地球上的一切其他民族,无论他们是什么肤色。按照古罗马神话传说,至高的天神朱庇特(Jupiter)将整个地球的统治权都交给了罗马。罗马皇帝登基后会获得一个黄金地球仪,象征他对整个地球都拥有主权。这种思想现在看起来非常荒谬,但在当时却深入人心,而且直到哥白尼和伽利略时代都还很有市场,因为它虽然不能正确解释天文现象,却能够推动以人为本的哲学思想发展,阻止以太阳神名义进行的血腥暴行,有助于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地心说理论解释了罗马人何以能够完成对地中海世界的征服,并在此后长达500多年的时间里,大体保证了这一地区的稳定安宁,史称“罗马式的和平”(Pax Romana)。
罗马帝国的版图跨越欧亚非三大洲,其治下的北非地区当时尚未被阿拉伯人征服,所以黑人比例较现代更大,形成了罗马帝国人口很重要的一部分。这些受罗马统治的黑人社会地位通常不太高,但比日耳曼和波斯等民族要好,后者虽然与罗马人一样属于白人,但因为与罗马为敌,常常在罗马帝国内遭到排斥。古罗马人并不会因为他人肤色深而予以歧视,正相反,他们因为重视身体素质,反倒经常对非洲黑人大加赞赏,老普林尼(Plinius)等很多罗马学者都曾称赞非洲黑人体型匀称优美。类似“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华夷大防”的思想,从未在罗马帝国的主流社会扎根发芽。罗马公众思想上的不歧视,使得非洲黑人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步步高升,黑人与白人的通婚现象更是司空见惯。总之,古罗马人和20世纪的人相比,脑子里的种族偏见更少,好恶几乎都由现实的局势决定。

本书删节内容
太阳底下无新事——美国的黑人总统与罗马的黑人皇帝

2008年11月5日无疑是美国历史、乃至于人类历史上划时代的日子。在这一天,民主党参选人——肯尼亚留学生的儿子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以绝对优势击败了他的共和党竞争对手约翰·麦凯恩(John McCain),当选为第44任美国总统。
尽管奥巴马身上的黑人血统和白人血统各占一半,但并不影响他被肯尼亚和全世界黑人视为心目中的英雄,他在选举中的胜利也被普遍视为美国梦与种族平等思潮的新标志。2009年1月21日,奥巴马在华盛顿正式就职美国总统,这时他在美国的支持率超过80%,在世界各国也都受到广泛的期待与欢迎。建国232年来,美利坚合众国首度迎来了一位有色人种的总统,这离亚伯拉罕·林肯总统(Abraham Lincoln)1863年1月1日颁布《解放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废除蓄养黑奴制度以来,已经过去了146年。
奥巴马的当选,注定将会在全球造成持久的思想波澜。许多人为奥巴马的胜利欢呼,称之为对残存于世的种族主义的致命性打击,以及文化平等和价值观念平等思想的重大胜利。在面对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压力之际,当今世界上仅有的超级大国将自己的最高领导权交给了一个黑人。人们早已注意到,几十年来,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在美国政府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他们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从部长到国务卿,最终荣登总统大宝,似乎形成了一种顺理成章的趋势。不过,山姆大叔突如其来的肤色转换可能会使许多人长期难以适从,经过几百年白人对非洲的殖民统治以后,一旦黑人开始领导白人,又有多少人不会为之震惊呢?
其实,太阳底下本无新事。回顾人类历史,现代人对黑人当选美国总统表现出来的愕然态度实在可以用“少见多怪”来形容。奥巴马的确完成了了不起的成就,不过离创造世界记录还差得很远。图书馆角落里的故纸堆告诉我们,早在一千八百年之前,就曾经有一位黑人取得过比奥巴马更惊人的成就。从公元217年4月到218年6月之间的15个月内,地球上至少一半的白种人都要接受他的统治,以比例而言,相当于奥巴马的5倍。
巧的是,那个让奥巴马遥不可及的非洲黑人,姓氏有点像奥巴马的竞选对手麦凯恩。他的拉丁文原名叫做马尔库斯·奥佩柳斯·马克里努斯(Marcus Opellius Macrinus),在去掉拉丁阳性名词词尾-us以后便成为马克林(Macrin)。此人本应是世界历史上最值得研究的人物之一,但却不幸从未得到过史学界的垂青。对于娱乐界来说,他也可以成为很受欢迎的角色原型:从奴隶到皇帝,从角斗士到国家元首,如此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竟然从未受到好莱坞编剧的垂青,反而任由一群半虚构的形象在银屏上大行其道,这本身就说明现代西方社会在避讳一些什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古罗马的黑人皇帝马克林在身后惨遭淡化处理,是否暗示着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的黯淡未来?多年以来一直以“新罗马帝国”自诩的美国,在他的领导下究竟是会走向复兴,还是会步入衰退?他究竟代表种族、文化平等思想的彻底胜利,还仅仅是昙花一现,犹如流星划过天空,尔后一切依旧?他的对外政策是强硬还是柔弱?他能否、并将用什么办法解决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他会成为多年来第一位不对外发动战争的美国总统吗?所有这些疑问,或多或少地都能在马克林这张古老而模糊的镜像里找到答案。
马克林与奥巴马之间的相同点,并不仅有黝黑的肤色。他们都出身贫寒,不是靠暴力,而是靠智慧出人头地,律师是他们的本行,诉讼是引领他们通向权力之巅的桥梁,筹集经费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民众的爱戴与军队的支持是他们最有力的后盾,经济危机与中东战火是他们上台后必须面对的严峻考验。尽管岁转星移,今日的世界无法与古代的世界作简单类比,也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生。但是,古为今用,学以致用,乃是永恒的真理。如果历史无法用于指导现实,那么学历史还不如去听相声。
我们不妨把马克林的青少年时代与奥巴马的青少年时代作些简单的对比。
马克林在罗马与帕提亚激战时诞生,奥巴马则在美国和苏联冷热交织的对抗中出世。两人都错过了本国的大扩张时代,即图拉真与罗斯福时代,也与哈德良与杜鲁门时代的婴儿潮擦肩而过。他们无缘与大扩张时代的英雄比肩,但也没有沾染婴儿潮一代娇生惯养、固执己见的自私习气。马克林的父母情况缺乏详细的资料,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Sr)是罗族人(Luo),这个民族是肯尼亚的第三大民族,有三百多万人口,大多居住在肯尼亚东部的沿海地区,以渔业和贸易为生,还有些成员扩展到乌干达东部、苏丹南部和坦桑尼亚北部。西方史料从15世纪起开始记载罗族,据信他们是明初郑和下西洋时因宝船失事滞留在东非海滨的罗姓海员与当地黑人女子婚配产生的后裔,故而以中国祖先的姓氏作为民族称号。此后,罗姓融入了当地群体,并向周围区域扩展,进而发展出“奥巴马”等许多姓氏。罗族以重视教育而在肯尼亚当地闻名,肯尼亚的许多政要都出自该民族。郑和本人是回族穆斯林,命令部下沿途传播伊斯兰教,罗姓海员也不例外。罗姓不大像是回族,更像是南方汉族或苗族,皈依穆斯林既有主将郑和的原因,也有东非靠近阿拉伯半岛,自古受到伊斯兰文化熏陶的原因。因此,老巴拉克·奥巴马的祖上都是穆斯林,这一家族宗教背景在奥巴马参选美国总统的过程中给他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老巴拉克·奥巴马年轻时赴美留学,从而结识了奥巴马的爱尔兰裔母亲安妮·丹汉姆(Ann Dunham)。如果没有美苏对抗,奥巴马根本不可能出生,因为当时苏联的崛起在全球掀起了俄语热,他的父母就是在夏威夷大学参加俄语学习班时相识的。一年之后,这对情侣不顾家人的反对而举行了婚礼,因为安妮·丹汉姆当时已经怀孕了。婚后6个月,他们的儿子诞生,这就是在2008年当选美国总统的巴拉克·奥巴马。
马克林童年时可能因172年的摩尔兵变而遭遇不幸,奥巴马的童年也可以用颠沛流离形容:他年仅3岁时父母分居,一年后离婚,1965年老奥巴马硕士毕业后返回肯尼亚,奥巴马随母亲留在夏威夷,此后父子两人只见过一面。1967年,安妮·丹汉姆与一位印度尼西亚留学生结婚,并带奥巴马移居印度尼西亚,他就在那里上完了小学和中学,1979年高中毕业后返回美国念大学。奥巴马与马克林一样,不大愿意提起自己的童年和家庭背景。其实,他们的童年虽然不那么幸福,但如果有必要,依然可以把家谱拿出来夸耀:马克林可以自称是罗马骑士的后裔,也许还能与和奥古斯都家族沾亲带故的毛里塔尼亚王室拉上关系。奥巴马则可以自称是伟大海军的后裔,他的父亲老奥巴马在肯尼亚当地身份很显赫,后来成为财政部的重要官员。他的母亲安妮·丹汉姆祖上因爱尔兰的土豆歉收而到美国来逃荒,此后渐渐成为政坛名流,安妮·丹汉姆本人是杜鲁门总统、老布什总统和切尼副总统的表妹,甚至与奥巴马的竞选对手麦凯恩都沾亲带故。也就是说,奥巴马既是杜鲁门和老布什的外甥,也是小布什的表弟。虽然这些亲缘关系都比较疏远,而且在奥巴马涉足政坛之前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帮助,但毕竟会引发外界诸多的猜测和讨论。
马克林与奥巴马都不依赖父母的帮助,而靠个人能力创业:马克林走的是条百亿人死一人生的危途,奥巴马的仕途尽管全无血腥味,但也独自克服了重重阻碍。尽管两人都人到50岁左右便功成名就,但他们的父母都英年早逝,没能亲眼看到儿子步上权力之巅:马克林登基称帝时父母双亡,奥巴马还在上大学时父亲就已经去世(1982年),5年之后继父也去世了,1995年母亲去世时他也还没有步入政坛,1年以后才当选伊利诺斯州参议员。
当然,这两人之间也存在很多不同,最显而易见的就是马克林当过奴隶,奥巴马的家族则一直就是东非的自由人,与美国本土的众多黑奴后裔有很大区别。同样,马克林的角斗士职业也是奥巴马无需体验的,我们甚至很难想象一位身为西班牙斗牛士或美式职业摔跤手的奥巴马,这是由时代大背景决定的。但随着时光的推移,这两人之间的共同点还将陆续增加。
马克林并不孤独,他有一位关系亲密的邮差同事,叫做费斯都(Festus),两人兴趣相同,又都在同一天获得自由,取得罗马公民权,此后也共同学习,多年如一日地相互促进和鼓励。这两位好学的前奴隶都笃信一个真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无疑,大学时代的奥巴马受到出身显赫的母家长辈激励,也抱有同样的想法,所以才会选择进入法律系。包括马克林在内,218年之前的23位罗马皇帝中至少有14人担任过法官或律师,占61%。和罗马一样,美国官员也大多从事过法律工作,包括奥巴马在内,45位美国总统中有26人担任过法官或律师,占57%。奥巴马与马克林一样,都是梦想权力的热血青年,但他的学习和创业之路可要比马克林平坦和安全许多了。1988年,27岁的奥巴马进入哈佛法学院深造,同龄的马克林却正忙着为角斗场在非洲荒野里捕捉野兽;1991年,30岁的奥巴马在哈佛获得了法学博士头衔,同龄的马克林却刚刚敲开法学的大门。
说到现代大学,它与古罗马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欧洲大学正是从学习罗马法的私塾发展而来的。罗马帝国衰亡之后,基督教神学取代了罗马法学的学术主流地位,基于摩西十诫的寺院法也取代罗马法,成为指导中世纪欧洲人生活的主要社会守则。由《圣经》衍生出来的寺院法比罗马法古老许多,也落后许多,渐渐令欧洲民众产生不满。在11世纪末,几位有志学术的意大利知识分子收集了一些查士丁尼时期编纂的法典,以此为研究对象,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了研习罗马法的私塾,这就是现代大学的雏形,查士丁尼法典也成为最早的大学教材。其实,现代大学只是对中断了6个世纪之久的古罗马私塾的一种传承而已。罗马天主教会立即发现了这些私塾的危险性,试图将其改造成天主教士的进修基地,并一度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但没过多久,早期大学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宣传,就使古罗马的法律、经济和政治制度重新深入欧洲民众的内心,沉重地打击了寺院法,进而打击了唯我独尊的罗马天主教会,给未来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民主革命和工业革命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如果没有对罗马法和罗马共和制度的了解,中世纪的欧洲人做梦也不会想到要推翻君主独裁和教会专制,建立政教分离的共和国。基于这一传统,没有法学院(系)的高等学府就缺乏被叫做综合性大学(university)的资格,而法学院(系)也一直是西方大学中生源质量最高、竞争最激烈、毕业生前途也最光明的院(系)。
1776年7月4日,一群白人男子在费城公布了一份名叫《独立宣言》的政治文件,宣布原由英国统治的13个北美殖民地从即日起独立建国。不久,这群“希腊罗马迷”又担负起制订新国家宪法的任务,他们关于宪法的讨论文件被汇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出版,其中出现了17次“希腊”,15次“罗马”,还有更多的古希腊罗马人名,其中有些文件简直就是纯粹的历史论文。这群“言必称希腊罗马”的白人男子后来被尊为美国的“国父”(“国父”这个头衔也是古罗马人发明的),其中包括托马斯·杰斐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国父之一的富兰克林为了联法抗英而出使法国,结果间接地引发了法国大革命。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法国革命者特别爱观看讲述古罗马历史的古装样板戏,尤其是讲古罗马共和势力在公元前510年推翻国王的段子。
推翻国王统治后,罗马共和国最终发展为罗马帝国,美国和法国在大革命之后的命运也不可避免地与此类似。在原罗马帝国版图内的法国,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一些,法国大革命的最高领袖拿破仑·波拿巴于1804年在罗马教皇的主持下加冕称帝。历史包袱较少的大西洋彼岸一直在竭力避免个人终身执政的情况出现,但在拿破仑称帝两百年后,全世界都知道,两千年前的“Pax Romana”(拉丁文:由罗马主导的和平秩序)已经发展成了“Pax Americana”(拉丁文:由美国主导的和平秩序),“Imperium Americanum”(拉丁文:美利坚帝国)一词也广泛见诸媒体,就连起初对此还扭扭捏捏的美国人自己都不再予以否认。其实,早在美利坚合众国建立之初,当时罗马史的最高权威爱德华·吉本就曾以近乎玩笑的口吻预言说,一个“印第安帝国”正在冉冉升起。从共和到帝制,这究竟是终将失败的历史倒车,或是像列宁同志教导我们的那样,“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就是帝国主义”,实属一种宿命般的必然进程?
不过,从王国到共和国,从共和国再到帝国,耗时数百年,在革命中葬送无数条人命,最后只是从王国变成了帝国,如此折腾竟是何苦呢?难道只是为了给君主提高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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