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制定劳动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劳动法自19世纪以其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促进等特殊作用而产生以来,其地位和作用已为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
对于劳动法的含义,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是:“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则和规则,大致和工业法相同。它规定的是雇佣合同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史尚宽在其《劳动法原论》中把劳动法定义为:“劳动法为关系劳动之法。详言之,劳动法为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之法律制度之全体。”?在内容上,则包括了劳动关系中的受雇人和雇佣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组织工会,劳动争议,劳动保护,劳动调解,劳动救济和劳动保险。
在域外劳动法和劳动法学中,德国的学者和专家认为劳动法是与劳动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劳动的概念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而是经济意义上的,包括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如计算机程序员、摄影模特的劳动和医院看门人的劳动都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日本劳动法是调整雇佣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雇佣关系在日本经济学中被称为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受雇主雇用,并在其指挥下从事劳动的被动性劳动关系。?韩国劳动法是以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为调整对象,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为目的的法律。所谓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市场经济秩序下以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的雇佣状态为前提,在劳动者与使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契约关系。?新加坡劳动法调整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于在劳动合同下为其雇主工作的雇员,但不包括任何受雇的经理行政人员、担任机密职务的人员、海员、家庭佣人及受雇于法定机构或政府的人员。?瑞典劳动法适用于所有雇佣工作的雇工和雇主。?俄罗斯劳动法调整全体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机关和团体之间关于劳动者必须按照专业、技能和职务完成其工作并遵守内部劳动规则,企业、机关和团体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保障劳动法、集体合同和双方协议规定的劳动条件的协议。?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教授莱斯利在其所著《劳动法》中,实际论述的是调整劳资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瓦格纳法》颁布前对工会活动的司法管制,如判决工人或工会要求提高工资水平和改善工作条件的活动触犯了刑法;在集体谈判中如何选择谈判代表;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的权限和程序;雇主和雇员间发生争议时和平纠察行为的合法性;雇员以互助和互保为目的而采取联合行动时,雇主采用经济手段直接抵制和采用间接抵制、额外雇工作为对策的合法性;集体谈判的方法和程序及集体合同的履行等。这些内容与传统意义的劳动法相比显然另具特色。?
我国台湾地区现行的“劳动基准法”是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准的法律规范,要求雇主与劳工所订劳动条件均不得低于该法所定的最低标准。其适用的行业范围涉及矿业及土石开采业、制造业、营造业、水电煤气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大众传播业和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的事业单位。在内容上,该法包括了劳动合同,工资,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童工、女工,退休,职业灾害补偿,技术生学徒,工作规则,监督与检查和罚则。
这些解释虽然各自的着眼点不同,但其共性还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就“事”而论,或者以法学术语讲就“行为”而论,劳动法是有关“劳动”的法律;其次,就“人”而言,或者说就“行为人”而言,劳动法是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者说“雇工与雇主”的法律;最后,就“法律关系”而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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