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罗马之变(法语直译,再现罗马共和国走向罗马帝国的辉煌历史)
》
售價:NT$
500.0
《
自然之争:1600年以来苏格兰和英格兰北部地区的环境史(新史学译丛)
》
售價:NT$
485.0
《
硝烟下的博弈:工业革命与中西方战争
》
售價:NT$
398.0
《
让内的理性主义 发现无意识之旅
》
售價:NT$
301.0
《
知命不惧:从芝诺到马可·奥勒留的生活艺术
》
售價:NT$
505.0
《
Zemax光学设计从基础到实践
》
售價:NT$
602.0
《
全球化的黎明:亚洲大航海时代
》
售價:NT$
500.0
《
危局
》
售價:NT$
383.0
|
內容簡介: |
债务危机是财政危机的主要表现和根源,完善公共债务法律是遏制债务危机的有效手段。在国内,本书首次对公共债务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研究,从公共债务的理论基础出发,探求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价值,系统地考察了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债务法律制度,对公共债务的发行、使用和偿还、监管等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指出我国目前公共债务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对我国未来公共债务立法提出展望和建议。
|
目錄:
|
导论
第一章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一般分析
一、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界定
(一)公共债务的含义
(二)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内涵
二、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二)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财政学基础
(三)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法学基础
三、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
(一)经济自由
(二)代际公平
(三)经济效率
第二章部分国家和地区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考察
一、日本公共债务法律制度
(一)日本公共债务的沿革
(二)日本公共债务法律体系
二、美国公共债务法律制度
(一)美国联邦公共债务法律制度
(二)美国地方公共债务法律制度
三、我国台湾地区公共债务法律制度
(一)我国台湾地区公共债务的沿革
(二)我国台湾地区公共债务法律体系
四、部分国家和地区公共债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一)公共债务法律制度具有系统性
(二)严格贯彻公债法定原则
(三)地方政府拥有适当的举债权
(四)公共债务立法模式深受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
第三章公共债务发行法律制度
一、公共债务发行的原则
(一)偿债能力原则
(二)法治原则
(三)规模适度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二、公共债务发行的主体
(一)中央政府
(二)地方政府
(三)公共机构
三、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权的探讨
(一)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权缺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我国地方政府举债权的限制
四、公共债务发行规模的控制
(一)公共债务规模的实体性控制在立法中直接规定债务
上限
(二)公共债务规模的程序性控制
(三)超过规模举债的法律救济
第四章公共债务使用和偿还法律制度
一、公共债务使用法律制度
(一)相关国家和地区公共债务使用法律制度的一般考察
(二)我国公共债务使用法律制度的不足及其完善
二、公共债务偿还法律制度
(一)公共债务偿还概述
(二)公共债务偿还的资金来源
(三)公共债务偿债基金制度
(四)我国公共债务偿还机制的完善
第五章公共债务监管法律制度
一、公共债务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共债务监管的内涵
(二)公共债务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二、公共债务监管模式之重构
(一)国外公共债务监管模式及其评价
(二)我国公共债务监管模式的选择
三、我国公共债务具体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加强公共债务的预算监督
(二)完善公共债务的审计监督
(三)加强公共债务的行业自律监管
(四)建立公共债务监管的辅助制度
第六章我国公共债务立法建议
一、我国公共债务立法现状及其评析
(一)我国公共债务立法现状
(二)我国公共债务立法评析
二、我国公共债务专门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公共债务专门立法的必要性
(二)我国公共债务专门立法的可行性
三、我国公共债务立法模式的选择
(一)学界关于公共债务立法模式的争议
(二)笔者观点
四、我国公共债务法的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
(一)公共债务法的立法宗旨
(二)公共债务法的基本原则
五、我国公共债务法的框架体系与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公共债务的举借
(三)公共债务的使用
(四)公共债务的偿还
(五)公共债务的监管
(六)公共债务法律责任
(七)附则
六、公共债务法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
(一)公共债务法与《宪法》的协调
(二)公共债务法与《预算法》的协调
(三)公共债务法与《证券法》的协调
(四)公共债务法与《担保法》的协调
(五)公共债务法与现行公共债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內容試閱:
|
近年来,世界多国纷纷陷入公共债务危机,公共债务逐渐成为财税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本书由本人的博士论文修改而成,撰写始于2013年4月,2014年4月完稿。当我开始为论文搜集资料时,由希腊主权债务危机引发的欧洲债务危机正在欧盟内部引发巨大的争议,而我国财税法学界也因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为是否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争论不休。当下,公共债务危机的阴霾依然笼罩着全世界,巴西、委内瑞拉、蒙古等新兴国家也纷纷出现主权债务危机,使其经济发展蒙上了阴影。正如有学者所预言:"我们将要为以前所做的糟糕选择承受很多痛苦,不仅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也一样。"
[美]约翰莫尔丁、[英]乔纳森泰珀著:《终局:看懂全球债务危机》,章爱民译,机械出版社2012年版,第71页。虽然这个主题过于沉重,但是债务危机还是在加速肆虐全球。我们正在经历一场漫长的经济危机,其首要表现是公共债务危机。"世界经济危机的本质是债务危机,确认的说是政府债务危机,而金融危机只是政府债务危机的表现形式而已。"
高连奎:"新财税主义宣言",载《人民网》,2016年6月27日,资料来源http:paper.people.com.cnzgcsbhtml 2016-06 27content_1691346.htm.
公共债务是政府收支不平衡,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举借的债务,为了控制政府无限制地举债,颁布公共债务法律法规是最为有效的方法。我国政府近年来举借的公共债务日益增多,但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我国财税法体系中,公共债务法律法规的制定较为滞后,与我国近年来日益增加的债务规模极不相称。虽然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债务的规模依然在可控的范围内,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健全,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隐性公共债务的数量惊人,且近年来有急剧增加的趋势。因此,政府举借债务的冲动依然需要遏制。中国要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以免重走巴西等国债务危机的老路。
当初选择公共债务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是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解决颇感兴趣,再加上我前期的研究领域是竞争法,觉得选择公共债务可能比税收法律制度要简单、容易把握,可是正真动笔时,才发现并非如此。写作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料少,难以搜集。公共债务领域的研究资料国内非常少,且多集中于地方政府债务,而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由于其制定的相关立法较早,相关的研究资料也很少,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公共债务的研究较为成熟,资料较为丰富。但是后来转念一想,正因为国内对公共债务的研究不够重视,如果能够有所突破,也不失为是一桩好事,故困难也就转化为动力。此外,我对财税法学领域前期的研究积累不够,写起来十分痛苦,多少个夜晚面对电脑,大脑一片空白。有时半夜上床入睡,梦中想起论文第几章第几节还未构思好,又骤然惊醒,久久不能入睡。幸亏有恩师华国庆教授的不断督促,家人和朋友的鼓励,论文几经易稿,得以按期顺利完成。
近年来,随着《预算法》的修订和实施,地方政府举债权最终得以确立,地方政府公债方面的立法有所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而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税收法定原则"在《立法法》中的确立是我国财税法的一大幸事,表明我国财税法律制度对于现代国家治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公债法定"原则也是财政法定的重要体现,但该原则的确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本书的结构采取了总分总的方式,主要在考察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共债务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共债务的具体制度加以研究,最终对我国公共债务立法进行构建。由于本人在财税法学领域还是一个初学者,所以行文未免显得稚嫩,文章一定存在许多疏漏之处。公共债务法律制度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希望这本专著是我探索该领域的一把钥匙,为我开启一扇通往财税法学殿堂的学术之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