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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弗兰纳里奥康纳的横空出世,以一己之力改变了美国文学的格局。她的作品具有坚硬冷酷的文风、极为凶残的创造性和赶尽杀绝的幽默感,以席卷人心的力量碾压读者。她笔下那些著名的怪诞而有喜感的角色,在读者掩卷之后仍萦绕于心。
《天竺葵》将奥康纳早期的八篇作品首次集结成册,前五篇尽显其富有想象力、惊人生命力和极具穿透力的创作天赋,后三篇则勾勒出她的长篇代表作《智血》的雏形。
译者陈笑黎,继翻译美国南方文学女作家麦卡勒斯的代表作《心是孤独的猎手》《金色眼睛的映像》后,再度为读者倾情奉献美国南方文学的*不容错过之作。同时,陈笑黎系写作者,著有《抱住》《符号》等文学作品。
弗兰纳里奥康纳 天竺葵 好人难寻 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
陈笑黎 女作家女译者 心是孤独的猎手 金色眼睛的映像 公开的秘密
短篇小说 美国南方文学 福克纳 麦卡勒斯 尤多拉韦尔蒂 哥特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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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天竺葵》为弗兰纳里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三卷本)第一本,将奥康纳早期的八篇作品首次集结成册,最早的《天竺葵》《理发师》《野猫》《庄稼》《火鸡》尽显其富有想象力、惊人生命力和极具穿透力的创作天赋,《火车》《削皮机》《公园之心》勾勒出其长篇代表作《智血》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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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弗兰纳里奥康纳,美国作家。1925年生于佐治亚州萨凡纳市,父母为天主教徒。1945年毕业于佐治亚女子州立大学,而后进入艾奥瓦大学写作班,期间发表首篇短篇小说《天竺葵》。擅画漫画,曾在高中和大学的校报等处发表多幅作品。1950年被诊断患有红斑狼疮,与母亲在安达卢西亚农场度过余生,酷爱养孔雀、雉等禽类。1964年去世。
短暂的三十九年生命里,出版长篇小说《智血》和《暴力夺取》,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书信集《生存的习惯》等。1972年,《弗兰纳里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其作品探讨宗教主题和南方种族问题,主人公多与周遭格格不入,产生的反差效果彰显其写作风格为使观念显而易见,作家得运用激烈手段,遇听障人士,就大喊,遇视障人士,就把人物画得大而惊人。
译者简介:作者简介:
弗兰纳里奥康纳,美国作家。1925年生于佐治亚州萨凡纳市,父母为天主教徒。1945年毕业于佐治亚女子州立大学,而后进入艾奥瓦大学写作班,期间发表首篇短篇小说《天竺葵》。擅画漫画,曾在高中和大学的校报等处发表多幅作品。1950年被诊断患有红斑狼疮,与母亲在安达卢西亚农场度过余生,酷爱养孔雀、雉等禽类。1964年去世。
短暂的三十九年生命里,出版长篇小说《智血》和《暴力夺取》,短篇小说集《好人难寻》和《上升的一切必将汇合》,书信集《生存的习惯》等。1972年,《弗兰纳里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其作品探讨宗教主题和南方种族问题,主人公多与周遭格格不入,产生的反差效果彰显其写作风格为使观念显而易见,作家得运用激烈手段,遇听障人士,就大喊,遇视障人士,就把人物画得大而惊人。
译者简介:
陈笑黎,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现居北京,热爱翻译及创作。翻译作品有《心是孤独的猎手》《金色眼睛的映像》《呓语梦中人》《神箭》《公开的秘密》《万物有灵》《懒人瑜伽》。发表中短篇小说有《抱住》《符号》《乱》《一场秘密的恋爱》《杀人是两朵荷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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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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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葵
理发师
野猫
庄稼
火鸡
火车
削皮机
公园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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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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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葵》
老达德利蜷缩在那把与他身体形状渐渐浑然一体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十五英尺外是另一扇窗子,窗框的红砖已经熏黑了。他在等待那株天竺葵。每天早晨十点左右,他们会把它搬出来,下午五点半再拿进去。在老家,卡森太太的窗前也有一株天竺葵。家乡有很多天竺葵,更好看的天竺葵。我们的才是千真万确的天竺葵,老达德利心想,才不是这种淡粉色的玩意儿呢,上面还系着绿色的纸蝴蝶结。他们要放在窗台上的那株天竺葵让他想起了老家的格里斯比男孩,他有小儿麻痹症,每天早晨要坐着轮椅被人推到外面,留在熹微的晨光里。露蒂莎本可以拿走那株天竺葵的,把它栽进地里,几周内她就有东西可以好好瞧一瞧了。小巷对面的那家人不应该养天竺葵。他们把它放在外面,整天任烈日暴晒,离窗台又太近,一阵风就能掀翻它。他们不该养天竺葵,不该养天竺葵。它不该在那里。老达德利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打结。露蒂仕什么都能种。雷比也是。他的喉咙发紧。他向后仰头,想醒醒脑子。他能想到的几乎都是让他喉咙不舒服的事。
他女儿进来了。你不想出去走走吗?她问道。她看上去很焦躁。
他没有回答。
嗯?
不。他心想不知道她还会站多久。她让他的眼睛也像喉咙一样不舒服了。他的眼睛会流泪,她会看见的。她以前看见过,她为他难过。她也为自己难过;她其实可以不这样的,老达德利想,她只要别管他就好了让他待在自己的家里,她不必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她走出房间,留下一声清晰的叹息,那叹息匍匐过他的身子,让他又想起那一刻他突发奇想要搬到纽约和她同住的那一刻那根本不是她的错。
他可以不走的。他可以一意孤行,说他要在一直居住的地方终老余生,每个月给不给他寄钱都无所谓,靠养老金和打零工能过下去。该死的钱她自己留着吧她比他更需要钱。她这样摆脱了责任,应该会高兴的。到时她可以说,临终时他身边没有子女是他本人的错;如果他病了,没有人照顾他,哦,那可是他自找的,她可以这么说。他心里却始终有一个念头,他要看一看纽约。他小时候曾去过一次亚特兰大,但他只在电影里看过纽约。那电影叫《大城节奏》。大城市是重要的地方。一瞬间他心里钻进了一个念头。他在电影里看到的那个地方有他的位置!那是一个重要的地方,而那里有他的位置!他说好的,他要去。
他说这话时肯定是疯了吧。如果不是疯了,怎么可能说出这种话。他疯了,她又总想着那该死的义务,是她勾出了他的心魔。她为什么要先跑到他这里来烦他呢?他的日子过得不错。养老金足以糊口,打零工的钱够他在寄宿屋租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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