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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哈佛辩护学全书:赢得诉讼的艺术》以哈佛法学院案例教学法为特色,对美国司法辩护过程的每个细节条分缕析。通过大量精彩的案例,我们会看到庭审奇才们怎样进行详尽的出庭准备,占尽先机;怎样在唇枪舌剑的法庭上攻守自如,雄辩滔滔;怎样运用心理战术,把法庭变成自己的家;怎样构筑史诗般的语言,赢得陪审团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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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哈佛法学院是风靡世界的案例教学法Case Method的发源地,法律教授在课堂上一般利用试探问答和提出一系列难题的方式,引导学生们对当日指定的案例作详尽的分析。教授会设法让学生之间掀起热烈的讨论,参与讨论的学生必须对每一件案例的事实了如指掌,还须能够到庭对它进行批判。
本书凝聚着哈佛法律王国累积的辩护智慧,将为您展现出世界法庭舌战艺术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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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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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第一章
哈佛之辩
赢得诉讼的艺术
1.一帮学会了证明艺术的家伙 003
2.你唯一的身份是辩护人 017
3.在法庭和当事人之间走钢丝 020
4.美国辩护大师群像 023
5.哈佛法学院:超级说客的摇篮 032
037 第二章
法庭角斗士
优秀律师应当具有的素质
1.辩护律师的七大素质 039
2.善于驾驭语言的人 044
3.我宁可在诚实上碰得头破血流 049
4.判断力:明智和识别 053
5.律师的双翅:智慧与勇敢 060
6.霍尔斯伯里:一次顽强的辩护 068
7.那个律师自始至终感情冷漠 073
8.适当地运用法庭幽默 076
9.合理地组织事实就是辩护 085
10.格雷斯沃尔德:对青年律师们的忠告 088
095 第三章
纠纷解决者
最佳会见、咨询与谈判策略
1.一个潜在的额外利益 097
2.避免不成熟评断的三个阶段 100
3.会见策略:我理解你的愤怒 103
4.宾德律师的咨询三技 107
5.如何成为诉讼谈判高手 113
6.你熟悉这些谈判技巧吗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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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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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之杖
哈佛法学院院长罗伯特G.西蒙斯在新生入学典礼上的欢迎辞
今天你们已经投身于一个古老的职业,一个为你们的上帝、你们的国家以及你们的同胞献身一切的职业。
关于我们职业的谱系可以追溯到那些为上帝服务的教会法专家。而当神圣的宗教裁判转变为自由人民的社会审判时,法律也就随之成为执行这一审判的工具了。这里就是我们服务的领域。我们当中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执行法律的人们完全了解:只有符合我们宗教的高尚观念的法律规则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那些制定政府政策的人宣称是为了人们不可分割的权利而服务的。他们提到政府必须尊重并予以保护的人的权利,是上帝赋予的而非政府所赋予。他们所提到的政治平等也是建立在博爱精神之上的。
如果你最初是为了赚钱才从事我们这一职业的,那么我建议你现在就放弃这一想法。你会发现在商界可以毫不费力就赚下大钱而且问心无愧。哈佛法学院第一任院长克里斯多夫兰代尔哥伦布先生曾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杰出律师。他建议说,一个人若投身于法律事业,其宗旨就必须先是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
美国律师协会在《律师道德准则》中指出:在美国,法院及政府所有部门的稳定性都仰仗于人民的支持,尤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和发展一个高度有效的、实施正义的体系,并把这一体系管理得能使公众对政府的诚实及公正充满完全的信任。在很大的程度上,合众国的未来就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维护正义的纯洁和清白。除非我们这一职业中的成员们的行为和思想能受到所有真正的人们的赞许,否则正义的纯洁是难以维持的。
今天我接受你们作为这一光荣职业的一员而进入我们光荣的行列。你们成了法律工作人员,你们有责任协助法庭来执行正义;你们要尽最大努力为你们的当事人提供服务;你们对公众负有一种责任,这种责任要求你们把我们的职业维持在很高的水准,而我们职业的高水准将使法治政府获得尊重。
前美国律师协会主席约翰A.麦考利先生曾说过:法律的功能绝不是为了挑起争端,而是要制止争端;不是要制造分歧,而是要阻止分歧;不是要混淆是非,而是要以公允的态度、准确的措辞提供确切的事实。无论你处理的事务是大还是小,无论这一事务的直接影响面是宽还是窄,在这当中,你首先要以勤奋、无畏和公正去运用正义与自由的崇高原则。
人们常说,依据宪法,在美国,政府实际上有三个部门。今天你们进入了三个部门之一,即服务于执行正义的司法界,而我要提醒你们,我们行业中也有人在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就职并在那里作出了杰出贡献且获得了崇高荣誉,但在那两个部门服务并不要求具有律师资格。而司法部门的工作则只能委托于一个职业我们的职业律师。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当为美国人民赋予律师的信任与委托而感到多么大的骄傲啊!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担同等重大的责任,也许是更大的责任。
美国政府是一个法治而非人治的政府,依法司法是我们的崇高职责。这种责任要求你不只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不仅要向你的当事人以及法庭解释法律是什么,而且要解释法律为什么是这样的。
一位著名的英国律师讲过这样一件事:一次他在麦克米伦爵士面前,分析了大量的判例并宣读了由此引申出的法律。然后,麦克米伦爵士说:你说那就是法律,而我更感兴趣的是它为什么是法律。一旦你十分确定它为什么是一条法律时,那么它适用与否通常会变得十分清楚了。
所谓什么是法律,通常是指来自外部的一种强制力;而为什么是法律则诉诸一个人的正义感和是非观念,或更简单地说是诉诸一个人公平行事的信念。律师必须是法律和政府的教员。
律师也必须不停地去做那些律师一向所做的事情在政府问题上发挥领导作用这样,我们的国家可以一直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存在。
在你的工作中要培养果断和彻底的工作习惯,要研究你的案子,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就要了解案件的事实与法律。许多律师到了上诉法院才发现,他们的败诉是由于失策或根本没策略;或者是由于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对事实认定有误或存有错误的设想,甚至是由于凭猜测来适用法律。花些时间对案子进行思考,然后是再一次的思考。
不断更新你的法律知识,不断地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我们所做的事情,不断地探究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之所以是法律。
阅读研究再研究,这是美国律师协会律师道德准则的戒条。这也将成为你从事本职业工作时所奉行的准则。另外,也不要忽略了对司法道德准则进行研究,因为在这里你将会发现那些为了共同事业而在法官席上与你共同工作的同行们应遵循的行为方式。你还会发现,我们这一职业中的老一辈人,在你们这样的年轻律师遇到问题时,总能就这些问题而给你们以忠告。在回答那些经常出现的问题如现在我该怎么做?为什么这样做?时,他们将是你们很好的老师。
法律在不断地增长,法律也在不断地变化。这种发展与变化将会加强我们自由政府的各个部门,将会促进政府按照自由人民的法律去执行正义,而你的机会就在于在这种变化与增长中发挥作用并引导这种变化。
你会发现在我们的职业中,勤奋便意味着成功。为你的职业我们的职业感到自豪吧,并通过你自身的工作去影响其他人亦为此感到自豪吧!
欢迎来到哈佛法学院,它被人们称为美国超级律师的摇篮。你们将在此学习三年,你们当中的佼佼者将会获得MJS学位,它专为未来的律师们设置。
祝你们成功!
语言:辩护的第一利器
当戈德夫利艾扎克律师1961年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哈佛大学法学院MJS学位时,全国各地许多家有声望的法律事务所都愿意聘请他,而他却决定成立自己的事务所。7年之后,他就跟洛杉矶市其他大牌律师们平起平坐,成为美国西海岸最负盛名的辩护律师之一。
在艾扎克律师接手的各类案件中,他最感兴趣的是替刑事罪案进行辩护。有一次,他对朋友坦露心声:
我爱极了刑事罪案的审判,那种生命危在旦夕、生死一线之隔的大审判。那种压力的厚实与生命的脆弱是你在空气中都可以感受得到的。在那里,人山人海的法庭上有一半的民众痛恨着被告,而他的律师和另外一半的民众则祈愿他能无罪释放。作为辩护律师,你唯一能做的是利用所有可能的手段,寻找对手的漏洞,然后发起闪电般的攻击。刑事案辩护需要高度的智慧和技巧。我真爱极了这种感觉。
中国流传着一句老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律师对交叉询问的技巧绝对不可等闲视之。一个没有熟练掌握交叉询问技巧的律师,他的辩护成功率必定是很低的。
同其他能力一样,交叉询问的技巧不是律师与生俱来的,也不能靠闭门造车、凭空想象就能获得。成功的道路只有一条:经常出庭,在辩护中不断摸索和体会,方能达到熟能生巧的境界。
密西西比的哈里逊芒克曼大律师曾经对交叉询问的技巧问题作过简单,但或许是最好的描述。在他的一本关于律师辩护的书中,他将交叉询问的技巧分成四类:质证、暗示、暗中破坏对方证据和试探。
在交叉询问中,辩护律师们往往是不自觉地运用到这些技巧,而且它们的界限在实际运用中也不是都被那么泾渭分明地截然分开。
这就使得那些初出茅庐而又踌躇满志、雄心勃勃的青年律师,很难从理论上掌握它,并运用到交叉询问中去。那些对辩护很感兴趣的法庭观众,也因为对这方面的技巧不甚了了,无法理解律师究竟是凭什么魔力降低对方的证据价值以获得辩护的成功而感到失望。
不管以什么样的角色出庭,不管采用什么样的辩护方式,律师都必须有效地运用语言工具。不过,面对一名法官和12名陪审员组成的审判席,律师应当尽量少说些天花乱坠的废话,而更多些自然简洁的要语。
这些警醒性的话,辩护律师必须牢牢记在心里。
在旁听其他律师的交叉询问时,律师还要动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探究别人的成功经验。
比如说,他可以仔细观察:那位律师是以怎样的形式,什么样的语言提问,以获取最有利于自己当事人的回答。他应当先提出什么问题,后提出什么问题,怎样的问题他应当回避不提?
他也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假如是我,应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
在自己参与的诉讼中,当对方律师开始询问的时候,他就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认真倾听对方证人的回答,对证人进行细心的观察,从而对其在各个方面作出正确的评估,并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认真揣摩,以便为自己的交叉询问做好充分准备。
当律师准备站起来进行交叉询问时,他应对上述各个问题都了如指掌,对自己准备如何提问早就成竹在胸。
这些准备工作包括:他打算提出问题的内容,提出问题的方式和角度,打算提问的先后顺序。甚至连时间如何合理安排,律师也要在自己的计划中加以考虑。
如果辩护律师对这些工作心中无数,那么在询问中,他就会漫无目的地疲于奔命,甚至于碰得鼻青脸肿,最后只好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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