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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红衣主教的王朝之旅,NBA指环王的坎坷征程,
大鸟与魔术师的双雄争霸,大帅和飞人的*人之争
终究花落谁家?
1. 职业体育史上深度的篮球传记,*现场的资料
在篮球的世界里,你再也找不到第二本对职业篮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覆盖得如此全面又钻研得如此深入、如此固执己见而又如此幽默的著作了。
包罗万象,权威可信,争论纷纭,诙谐幽默,难以释卷(即便是对凯尔特人来说)。《篮史通鉴》为所有篮球迷提供了位置绝佳的场边座位,与这项运动*杰出、*风趣、*狂热的史官一起观赏比赛。
2. 国际著名媒体的全力推荐
出自一位真正的球迷可能代表了体育评论的下一个阶段。
《大西洋月刊》
神作,西蒙斯粉丝必买。
《纽约时报》
极度地高产,妙语连珠,偶显粗鲁却无伤大雅,总体上充满智慧。西蒙斯已经建立了一个属于所有人的帝国,一条腿是查克克洛斯特曼式的流行文化杂谈,另一条腿则是马尔科姆格拉德韦尔式的数据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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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比尔西蒙斯超级固执己见而又超级幽默的超级球迷,为上百万人所熟知的ESPN网站体育男写作了这部关于NBA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权威著作。从比尔拉塞尔和威尔特张伯伦的对决到底谁才是赢家的古老困惑,到哪支球队才是史上最强,西蒙斯开启了并一劳永逸地终结了关于职业篮球所有重大问题的讨论。随后他更进一步,不仅彻底重估了NBA名人堂的成员选择标准,还对其做了全盘改造,得到了金字塔:西蒙斯独一无二的五阶圣坛,包含职业篮球史上最伟大的96名球员。最终,他把球迷们带向一切问题的核心,通过跟一位NBA伟大巨星的对话,将人人求之而不得的东西公之于众:篮球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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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比尔西蒙斯,美国波士顿人,ESPN专栏作家,在ESPN网站拥有自己的专栏,尤其擅长分析NBA。他是波士顿凯尔特人队铁杆球迷,文风以辛辣幽默著称。著有庆祝波士顿红袜队2004年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夺冠的《现在我可以安息了》以及2009年出版的《篮史通鉴》。该书出版后立刻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首位,美国球迷将其奉为篮球书籍中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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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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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序言
前言
序章 一张4块钱的球票 1
一 秘密 31
二 拉塞尔,然后威尔特 61
三 我们是怎么到这个鬼地方的? 91
四 如果游戏 173
五 最有价值章节 243
六 名人堂金字塔 293
七 金字塔:L1 319
八 金字塔:L2 391
九 金字塔:L3 465
十 金字塔:L4 529
十一 金字塔:万神殿 589
十二 凯泽瑟泽的传奇 685
十三 酒窖 737
终章 秘密背后的人生 755
致谢 767
参考书目 770
索引 774
单位换算 843
译者后记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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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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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一张4块钱的球票
1973年夏天,水门事件端倪渐露,威利梅斯(Wille Mays)则重新定义了什么叫老态龙钟,与此同时,我父亲正在买一辆新摩托车还是一张凯尔特人(Boston Celtics)季票间摇摆不定。国税局刚给了他一笔数额不菲的退税,200块(老爹记得的数字),又或是600块(母亲记得的数字)。但有件事是他俩记忆一致的:老妈威胁说如果他买摩托车就离婚。
我们当时住在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马尔伯勒(Marlborough)的一间小公寓里,离波士顿只25分钟路程,父亲当时一边在萨福克大学法学院(Suffolk Law
School)读书,一边给女子寄宿学校上课,晚上还要当酒保。虽说那笔退税可以用来解决经济问题,但父亲平生第一次想要给自己买点儿什么。他的生活糟透了。他想要辆摩托车。在这个想法被老妈枪毙后,他给凯尔特人队打了电话,得知一张客队板凳席后的季票只要每场4美元。今天,看4场付费点播(PPV)拳击赛或买个iPod都不止150美元。可那时,这笔钱就够买下波士顿花园(Boston Garden)客队板凳席后第5排的座位了,近得可以看到卡里姆(Kareem Abdul-Jabbar)头上正蔓延开来的秃斑。
父亲当晚就扣下扳机,把这消息告诉了母亲。对话大概是这样子的:
老爹:好消息,亲爱的,我买了张凯尔特人的季票。一年会有35个晚上我要待在花园,还不包括季后赛,所以这些晚上你要单独在家带小比利了,因为我们没钱雇保姆。还有,我几乎把退税全花完了。我抵御不了这个诱惑我觉得他们今年能夺冠!
老妈(沉默良久):你是认真的吗?
老爹:嗯我觉得我也能带小比利去看个几场。他可以坐在我大腿上。你说呢?
老妈:要我说,我们的婚结得太早了。
如果她真的说了这话,那她确实说中了。我父母在5年后离婚。现在回想起来,可能买摩托车的话他们会分得更快。总之,我的童年差一点儿就不能在花园度过了。如果老妈同意买摩托,或许老爹会被撞死,变成第二个加里布西(Gary Busey)。或许我们会错过5个冠军赛季。或许我就不再那么关心篮球了。或许你就不会因为心疼买这本书的钱而生自己的闷气了。多么奇妙啊,人生。
我们在最完美的时间点加入了荣耀凯尔特人:他们刚打出了68胜赛季,不过不幸地倒在了1973年季后赛末尾,因为约翰哈夫利切克(John Havlicek)在一次打挡拆时撕裂了投篮手肩膀,于是波士顿最终输给了实力不如他们的尼克斯。虽然错失冠军,还要跟有着超高人气的棕熊队(Boston Bruins)共享花园,但凯尔特人还是在本地大受欢迎,这全靠哈夫利切克和当季MVP戴夫考恩斯(Dave
Cowens),后者顶着一头炽烈的红发,与球迷们的契合程度是比尔拉塞尔一辈子都赶不上的。即便在拉塞尔的惊人统治(19571969赛季13年11冠)期间,凯尔特人的比赛都还很少能填满球馆;但突然之间,他们在这座臭名昭著的种族主义城市爆红了。这是因为他们最好的两名球员都是白人吗,还是像老爹这样的生于婴儿潮、因奥尔巴克(Red Auerbach)凯尔特人和霍尔兹曼(Red Holzman)尼克斯的无私风格而爱上篮球、看着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和拉塞尔两头巨兽每周日的决战长大、为UCLA的连胜和马拉维奇(Pete
Maravich)在LSU[1]的魔法所深深吸引的球迷的数量激增造成的,还是说考恩斯就是要比高深莫测的拉塞尔更招球迷喜欢?
正确答案?以上都是。这座城市在20世纪50和60年代或许可以接受一位黑人体育英雄事实上它接受了不止一位但不会是拉塞尔这般复杂又固执的人。他在记者们面前喜怒无常又阴沉冷漠,跟球迷保持着生疏冷淡的距离,在种族主义话题上大胆出语、直言坦率,他的肤色和困苦都带着挑衅的意味。拉塞尔只关心成为一名超级好队友、一名骄傲的黑人,从来不把自己当作娱乐明星或篮球大使。非要说什么的话,是他自己拒绝了后两个角色:他想打篮球,想胜利,想作为一个球员、一个人被尊重他还希望能让他单独待着。甚至当1966年奥尔巴克任命他为史上首位黑人职业篮球教练时,拉塞尔也对这一创举的重大意义毫不关心,只不过是因为当时没有更适合这个位置的人了。多年之后,球迷们才会意识到这位勇敢的汉子是除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外对黑人运动促进最大的体育人物。多年之后,我们才真正学会同情这样一位身为篮球明星时听遍欢呼、身为一个人时却饱受歧视的伟大球员的苦痛与惶然。多年之后,拉塞尔言行举止中的提防和冷漠才终于被世人所理解。
与拉塞尔不同,考恩斯并不背负任何东西。没有需要猜测的东西,没有需要解开的谜。这个大红头会奋力争夺每个地板球,快攻时全速飞奔,疯抢每个进攻篮板,用尽自己的每一分天赋。他不满裁判的怒吼声连花园最上面一排都听得到。他抢篮板时嘴里大声地嘟囔,还在空中踢来踢去。当他踏进中圈,要跟高耸入云的阿卜杜勒-贾巴尔他的天敌兼联盟当时最好的球员跳球时,考恩斯总像一个准备跟重量级选手过招的次重量级选手。这组对位表现出明显的不公平,仿佛我们的正牌中锋因病缺席了。然而比赛开始后,我们会发现这根本不是错位。考恩斯会用18尺跳投把卡里姆调离篮筐,让密尔沃基(Milwaukee Bucks)失去他们最好的盖帽手和篮板手。防守端,考恩斯会不断纠缠卡里姆直到他筋疲力尽,让他的每次出手都不轻松,以此弥补身高上8英寸的差距。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他们俩推推搡搡的双人舞:贾巴尔溜到低位自己最喜欢的位置上,怒目圆睁的考恩斯则用胸膛猛撞卡里姆的背,寸土不让,像真人秀《电视明星大决战》(Battle of the Network Stars)最后决战时的选手般拼尽全力。或许从纸面上看,他们算不上死敌,但他们确实像弗雷泽(Joe Frazier)和阿里那样逼出了最好的对方考恩斯很享受能跟这项运动中最具统治力的中锋过招的机会,卡里姆则没法偷懒,因为考恩斯不给他这样做的机会1974年总决赛成了他们的马尼拉激战。凯尔特人7场险胜,大红头在最后一战中得到28分14个篮板。关于所谓的错位就说这么多。
最考验恩斯的时刻发生在迈克纽林(Mike Newlin)假摔造成他进攻犯规时。你不能对考恩斯做这种事情;没有人比他更重视比赛的神圣尊严。[2]他在篮下正色厉声地责备裁判,不满意裁判的回应,又朝裁判喊了几句,转过头来,发现纽林正在运球过前场。怀着一腔怒火,他从背后45度冲向纽林,像橄榄球安全卫那样沉肩发力,把纽林撞得飞上了中场的技术台。当场目睹这一幕(我正好在现场),实在是一段太恐怖的经历了,就像在潘普洛纳(Pamplona)在10英尺外亲眼见证一头发怒的公牛撞向一位茫然无知的路人。这还不是最棒的部分呢。就在纽林像一个砸碎的小猪扑满那样散落在拼花地板上时,考恩斯已经转向了那位裁判,大吼:这才叫犯规!所以,没错,考恩斯是白人,拉塞尔是黑人。但就算考恩斯是紫人他也值4块钱一场。哈夫利切克也一样。就是因为他们,我父亲相当意外地买下了一张凯尔特人季票,从此一路走下去,再没有回头。
我们的第一个赛季恰好遇上了凯尔特人后拉塞尔时代的第一个总冠军以及突然之间变得充满希望的西蒙斯时代。不过我当时还没什么记忆。第二年我们搬到了栗树山(Chestnut Hill,离花园只有15分钟路程),老爹开始更经常地带我去看比赛了。我们坐席区的人都认识我,一个体育小百科全书,一头散发、爱咬指甲、人生围绕着波士顿各支职业体育球队旋转的小不点儿。在比赛前,花园的领位员会允许我站在场边的篮筐后面,在那里我可以接到三不沾的球,再用力掷还给我的英雄们。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站在那儿,咬着指甲,祈祷来一个三不沾或投偏的跳投,祈祷球会滚过来,我就可以抢到球,扔回给某个凯尔特人球员了。我要说这种事对小朋友来说真的很刺激我是说,你不会懂的。这就像一年去40次迪斯尼乐园,还从来不用排队。我后来终于鼓起勇气走向波士顿的板凳席,跟幽默风趣的教练们汤米海因松(Tommy Heinsohn)和约翰基利利亚(John Killilea)小聊上几句,结果就是在一场对布法罗(Buffalo Braves)的季后赛前,《先驱美国人报》(Herald American)的摄影师拍下了一张我痴痴凝望受伤的约翰哈夫利切克(身穿浅蓝色便装,拄着拐杖)的照片,这幅图第二天就登上了体育版的第1页。等到我6岁的时候,你可以猜猜发生了什么:我把自己当成了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一名成员。这造成了我一年级时的种族认知危机(在我那本红袜队的书里有详述),我给自己取了个穆斯林名字贾巴尔阿卜杜勒-西蒙斯(Jabbar
Abdul-Simmons)。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了。我希望为凯尔特人效力,而大部分NBA球员都是黑人。此外,我跟他们还有很多的共同点我最喜欢的运动是黑人运动,我最喜欢的球员[查利斯科特(Charlie
Scott)]是黑人,我最喜欢的喜剧演员都是黑人[弗利普威尔逊(Flip Wilson)、吉米沃克(Jimmie Walker)、雷德福克斯(Redd Foxx)],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桑福德和儿子》(Sanford
and Son)、《杰斐逊一家》(The
Jeffersons)、《好时光》(Good
Times)、《卧底侦缉队》(The
Mod Squad)]大部分都是黑人出演,我甚至在1975年让母亲带我去罗克斯布里(Roxbury)看基思威尔克斯(Keith Wilkes)演过的唯一一部电影《玉米面包、厄尔和我》(Cornbread,Earl and Me)。我是白人这件事让我很生气。所以我逼着一年级老师叫我贾巴尔,在家庭作业和考试里写的名字也都是贾巴尔,画画时给自己的脸上色,就是这样。
与此同时,1976凯尔特人正在努力对总冠军做最后的追求。赛拉斯(Paul Silas)和哈夫利切克都已经老了。老得不行了的唐尼尔森(Don Nelson)没错,就是后来执教密尔沃基和达拉斯(Dallas
Mavericks)的那家伙挺着个大肚子上场打球,像极了大概10部20世纪70年代情景喜剧中都有的老爹形象。每个关键球员[包括考恩斯和乔乔怀特(Jo
Jo White),我们队里最好的俩人]都已经过了数据上的巅峰,我们也没有可以从板凳席上站起来的年轻球员,因为奥尔巴克反常地搞砸了几个选秀权。金州(Golden States Warriors)似乎最被看好,然而卫冕冠军在西部决赛第7战中自爆了,当时的奇葩状况是:比赛刚开始几分钟,菲尼克斯(Phoenix Suns)的里基索伯斯(Ricky Sobers)突然袭击勇士球星里克巴里(Rick Barry),给了他几记老拳,然后被队友们拉开。[3]半场时,巴里(一个臭名昭著的混蛋)看了录像,发现他的队友没有冲上来帮他。他火冒三丈,怀恨在心,在下半场绝大部分时候拒绝出手没瞎说,他拒绝出手把队友传来的球都当成烫手的山芋。42胜40负的太阳就这样在卫冕冠军的主场下克上掀翻了他们,晋级总决赛,全靠对方最好的球员精心打出了一场队友们,你们去死吧的比赛。
这对凯尔特人来说是个好机会。另一个好机会是:这是ABANBA合并[4]前的最后一年,联盟自迈肯(George Mikan)时代以来天赋最弱的一个赛季。在将近10年中,ABA一直在支付超高的薪水给高中和大学天才,包括朱利叶斯欧文(Julius Erving)、莫里斯卢卡斯(Morris Lucas)、摩西马隆(Moses Malone)、大卫汤普森(David Thompson)和乔治格文(George Gervin),都是些运动能力惊人、本可以把僵硬刻板的NBA推向更激动人心的方向的人物。两个联盟都有着对方缺乏的东西:纪律严明、身体对抗激烈、以其球员的无私表现为亮点的风格(NBA)vs无约无束、难以预料、公然颂扬个人表现力的风格(ABA)。两个联盟的合并带来了3年的混乱篮球球队第一的球员们和自我第一的球员们尴尬地并肩作战之后,种种纠结情形才逐渐化解,联盟增加了三分线,伯德(Larry Bird)和魔术师(Magic Johnson)驾到,这项运动终于找到了比较好的处境。1976凯尔特人在合并后就显得太老、太慢了,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们也没意识到像尼尔森这样的白人更适合把进攻时间吃掉、消化,再拉出来,而不应该去防守欧文和汤普森等人。篮球运动正在发生改变,可当时没人知道。
波士顿和菲尼克斯在总决赛的前4场平分秋色,第5战在9点开打,这是CBS的意思,那是一家对联盟毫不关心、完全不介意延时录播季后赛或把比赛调到奇葩时间开打的电视台。你知道把比赛推迟到那么晚开始,在一个任何人都买得起NBA总决赛球票的时代,疯狂的波士顿球迷们会干什么吗?你会看到史上最吵闹、最疯狂、最酒气冲天的波士顿球迷。赛前先边畅饮边等待了4个小时,再看3小时的球,人群血液中的酒精度达到了无法超越的高度,比赛也同样如此。我也想多告诉你们一些,但是我躺在老爹和他两侧的人的身上睡着了,睡过了第4节,睡过了菲尼克斯令人难忘的大反扑,睡过了前两个加时。我在第二个加时还剩7秒时醒了过来,凯尔特人正落后1分,所有人都站着观看最后一球。(实际上,这就是我醒来的原因,因为我们坐席区的所有人都站起来了。)我正好赶上了看到哈夫利切克接到界外发球,直杀向篮筐(更不用说是用左手运球),不知怎么就在时间走完前命中了一记起跳腿都踩错的打板跑投,于是就有了我幼小人生中最恐怖的时刻:上千名极度兴奋的球迷涌入场内,大部分都是从我们坐席区的人头上跃过、强冲进去的。这就像是一次监狱暴动,只不过大家都很开心。而这一切发生的时候我还半睡半醒着。
剩下的你都知道了:裁判们判定还剩下一秒钟,一个喝醉的球迷攻击了裁判里奇鲍尔斯(Rickie Powers),太阳队叫了个非法暂停从而得以在中场发球,乔乔投进了技术犯规罚球,加尔赫德(Gar Heard)命中了把比赛拖进第三个加时的神奇转身跳投(我记得自己当时觉得这球有50英尺),凯尔特人靠着乔乔和无名替补格伦麦克唐纳德(Glenn McDonald)在比赛最后的神勇表现涉险逃脱。虽然我睡过了许多精华部分,但第二天,贾巴尔阿卜杜勒-西蒙斯还是成了学校里最酷的小孩不只是因为我在现场观看了史上最有名的篮球比赛,更因为我父母居然允许我1点半还不睡。
两天之后,我们在菲尼克斯拿下了队史第13座总冠军。此后,我们在两年之内迅速变成了联盟最倒霉的球队,但这对西蒙斯父子倒不一定是坏事:不仅是因为老爹(刚刚好)能凑够钱买第2张季票,而且由于花钱买票的球迷大量流失,他们就把我们的位置升级到中场位置,紧挨着南茜帕里什(Nancy Parish)纪念通道(这个名字我后面会解释的),球员、教练和裁判们进出球场都要从这里经过。我的位置在老爹前面两排我们买不到坐在一起的位置,除非不坐通道边上,但我们压根不愿意那样不过我可以在暂停时从栏杆下钻过来,站到通道旁跟他讲话。更棒的是,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受伤球员、退役球员和媒体人员会聚在通道里看上个一两节,于是就有了我最美好的童年回忆之一:老得不行了的马文坏消息巴恩斯(MarvinBad NewsBarnes)就站在离我18英寸的地方,假装身上有伤,穿着件貂皮大衣,靠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每隔几分钟,凯尔特人打出个好球,他就会朝我点点头,脸上带着一副瞧瞧这个,小白人佬的微笑。那时我还没走出种族认知危机,所以我就那么一直盯着他的貂皮大衣,希望他能收养我。但这事儿没成。不过我们还是做了以下交流:
我(3节过后终于鼓起勇气):巴恩斯先生,您什么时候能复出?
坏消息(友好地):Wrgrghjsdhshs
nmdmakalkm nbbd jsjajajp ldksaksjhj,lilman!
坏消息只给我们打了38场比赛,但是那次交流足以代表一切。凯尔特人荣耀在24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完全消失了。尼尔森和洪多退役。赛拉斯和乔乔在令人难以接受的情况下被交易走。痛苦不堪的考恩斯身上那股曾让他与众不同的火焰也逐渐黯淡了下来。海因松在被解雇后跑去展示自己体育解说史上倾向性最严重的潜力了。最糟糕的是,奥尔巴克差点儿跳槽去了尼克斯,因为老板约翰Y. 布朗(John Y.
Brown)轻率地拿3个首轮换来了鲍勃麦卡杜(Bob McAdoo),而且没有事先知会红头。在过去,巴恩斯和麦卡杜这样的脑残货是绝对不会出现在凯尔特人的。我们变成了这个挣扎的联盟中又一支挣扎的球队,一支做着绝望的操作的绝望的球队,苦苦寻求一个身份。然后,突然之间,一切又发生了改变。奥尔巴克在跟约翰Y. 的权力斗争中取胜,在1978年选秀中摘下了有参选资格的大三学生拉里伯德,甘愿花一年时间等待伯德从印第安纳州立大学(Indiana State University)毕业。虽然球队都快烂到地狱里去了,但我们还有一位即将到来的可能的救世主。在一番激烈的合同谈判后,伯德签下了一份创当时纪录的5年325万美元的合同,进入训练营,在几周之内就把一支29胜的笑柄球队变成了一支60胜的强队。重建计划比斯韦泽(Patrick Swayze)把双骰酒吧(the Double Deuce)重新扶上正轨的速度还快[而且我们都不需要雇佣萨姆埃利奥特(Sam Elliott)]。我们又一次变得举足轻重了。传奇拉里会带来三座总冠军和三座MVP,帮助拯救NBA,并成为史上最受欢迎的波士顿运动员。就在这一时期,我进入了青春期,读完了高中和大学,开始在波士顿自力更生。伯德生涯结束的1992年,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现在
想想这概率。从我学会走路起,我对参与和关注体育的热爱就胜过了一切。我与篮球有着特别的感情,这都是因为父亲在摩托车生涯被母亲否决后买了一张篮球季票。我们的头三年得到了两个总冠军,此后球队遭遇了一连串的祸事,吓走了许多球迷,于是老爹和我一跃可以享受到世界上最好的篮球馆中最好的位置,如果这还不够的话,我们的座位在史上前五伟大的球员加入球队前又一次升级了。这不只是一连串的好运气能概括的;这就像连中了三次彩票大奖,或者还不止,简直像贾斯丁丁伯莱克(Justin Timberlake)能连续泡到小甜甜布兰妮(Britney Spears)、杰茜卡比尔(Jessica Biel)、斯嘉丽乔汉森(Scarlett Johansson)和卡梅伦迪亚兹(Cameron Diaz)一样,还要再加上林希洛安(Lindsay Lohan)、安吉丽娜朱莉(Angelina Jolie)和凯蒂霍姆斯(Katie Holmes)。我的三观塑形期都在伯德教授的指导下研究篮球,享受着其中的微妙差别。观看一个总想着再多传一次的人打球是件很有感染力的事。潜移默化地,他的队友都变得同样无私了,甚至包括那些本有着黑洞倾向的家伙,比如麦克黑尔(Kevin McHale)和帕里什(Robert Parish)。这就像是一群幽默感匮乏的人跟一个相当搞笑的家伙待得久了,那个搞笑男总能提升每个人的喜剧智商。[5]当你花了足够长时间观看伯德时,你会看见那些他在看的角度;你反应到的不再是刚发生的事,而是开始对即将发生的事有反应。麦克黑尔要切向篮筐了,我看到他了,给他球,好的上篮!伯德给了我们共同的第六感,这是一种更精妙的欣赏这项运动的方式。一份礼物。便是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你现在在读这本书。我看着人们打正确的篮球长大。人人都在找谁处于空位。人人都在再多传一次球。人人都拼尽全力,总能在关键时刻死里逃生。伯德退役时,我已经取得了篮球领域的博士学位。在你的三观塑形期,你的主队得到了一名超凡脱俗的球员魔术师在湖人,M. J. 在公牛(Chicago
Bulls),埃尔韦(John
Elway)[6]在野马(Denver Broncos),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7]在油人(Edmonton Oilers),诸如此类这种经历真的就像是中了彩票。甚至20年后,我还能飞快地说出伯德的经典时刻,就像我在历数自己的人生一样。比如那次他爆砍60分,亚特兰大(Atlanta
Hawks)的替补们甚至在板凳席上相互击掌[8];或是他在J博士头上不到3节时间就得到42分,气得博士对他老拳相向,两人在中场互掐脖子。这样的故事我有100个。伯德最伟大的时刻也成了我人生中最赞的时刻。体育能变成这样,也是蛮好笑的。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经常地怀念起那些嗡嗡作响的伯德时刻,花园里的每个人在那一刻都会不约而同地意识到:啊哦,有些神奇的事情就要发生了。球馆里突然想起了一片低语声,仿佛是摇滚演唱会或拳王争霸赛即将开始前[9]会有的那种兴奋感。只要你听到了这片嗡嗡声,你就知道有些特别的事情正在发生。你可能觉得我在故弄玄虚,但我告诉你,任何真的去过现场看比赛的人都会知道我在试图描述什么。你可以在空气中感觉到:拉里要接管了。
在他的头两个赛季(1980和1981赛季),伯德和波士顿球迷之间隔着一段几乎难以察觉的距离,像是一堵围绕着他的墙,我们没法穿过。伯德在媒体前表现得苦恼而羞涩,对长时间的鼓掌致意感到明显的不安,他就像那种老学究,在篮球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别的方面却一窍不通。这是一个不介意自己的绰号是弗伦奇利克来的土包子的人。我们都想当然地认为他很沉默,以为他不会表达自我,不关心球迷,只希望能一个人待着。这些印象直到东部决赛第7场的终场时刻对费城(Philadelphia
76ers)经典的连扳三局的最后一幕才发生了改变。无需含糊其辞,无需多加疑问,这就是史上最伟大的一轮系列赛;两支60胜的球队互为死敌,双方都有着强大的阵容,史上最伟大的前锋之二首发对位,4场比赛打到最后一球,凯尔特人最后3场连胜只赢了4分。这一切的巅峰发生在第7战,一场对抗极度凶猛的决战,裁判们都吞掉了哨子,任由比赛不可思议地变成篮球与橄榄球的混合体。你知道有句老话叫这两支球队之间没有任何一丝爱吗?第7战就是这样。如果你突向篮筐想要上篮或扣篮,你会像跑到中路的外接手那样被狠狠撞飞。如果你偷偷从背后接近一个大个子,想要掏掉他抢到的篮板,你会被一肘击中肋部。如果你坚持在人群中运球,希望能讨到一声哨子,那就只能祝你下次好运了。这是一场男人的比赛。今天你再也看不到这样的事了。永远不会了。
与此同时,球迷们也不再是球迷了,更像是在圆形竞技场里为角斗士们欢呼的古罗马人。最后时刻领先1分,费城的道金斯挤向篮筐,被帕里什和麦克黑尔放倒,甩出了一记丑陋的投篮,砸中篮板,然后摔倒在地。伯德在人群中抢到了篮板,从无数具肉体中杀将出来[包括3人倒在地板上,就像《疯狂轮滑》(Rollerball)的最后一幕],带球到前场,突然急停,命中了一记15英尺的打板投篮,几乎让屋顶都被掀翻了。费城叫了暂停,而拉里则昂首阔步高举双臂,享受着欢呼然后是一记夸张的、用力的挥拳。伯德从来没有感谢过观众;这是他第一次流露出情绪。他终于甩给了我们一根骨头。我们当时彻底疯狂了,在整个暂停期间都在大呼小叫,淹没在这片咆哮声中,等到呼唤球员们上场的号角声响起时,我们才发现自己已经嘶哑了。费城笨拙的空接失败了,凯尔特人获胜,大伙儿都冲进了场内,伯德一直待在中场附近,像个小女生一样上蹦下跳,不敢相信地抱着自己的脑袋,球迷们则蜂拥着他。在伯德时代所有伟大的胜利中,这是唯一的一场非冠军战让波士顿球迷在比赛结束后仍在花园外待上几个小时,狂按喇叭,相互击掌、拥抱,高唱费城垃圾,把堤道街(Causeway)变成了波旁大街(Bourbon Street)。我们希望伯德会成为下一个拉塞尔,下一个奥尔(Bobby Orr),下一个哈夫利切克。第一次,他似乎真的可以做到。
之后的事情都不再令人意外:伯德在1981赛季夺得第一冠;1984赛季首获MVP;东部半决赛第7场令人难忘地痛揍伯纳德和尼克斯;然后在1984年总决赛中在湖人头上取胜,其中有一场拉里的代表作,第5战,室外温度36度,而没有空调的花园里足有136度。观众席上的球迷们纷纷晕倒,打扮得体的全职太太们擦拭着被汗弄糊的妆容,[10]穿着绿色凯尔特人T裇的爱尔兰裔肥仔们腋下全是汗渍。甚至湖人队都已经脱水了,等不急要回加州(California);卡里姆和沃西(James Worthy)在暂停时用氧气面罩吸气。当然了,伯德很喜爱这种恶劣的条件,狂砍34分、17个篮板,享受着快被烤熟的奴仆们的欢呼。伯德在第4节中大发神威,然后湖人叫了个暂停,M. L. 卡尔赶忙用毛巾给伯德扇风拉里却把他赶走了,如同受了侮辱。仿佛M. L. 是在毁掉这个时刻。想象一下死亡谷(Death Valley)达到了43度,你被困在车里,车上还塞满了17个人。那晚的花园就有这么热,但我们不在乎。我们只知道伯德就是上帝,湖人萎得像群女人,而我们是这件事的一部分。我们也在流汗。
在那些比赛里,伯德和花园就像列侬(John Lennon)和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一样配合无间。你能想象他在TD北岸花园打球吗,在暂停时被轰鸣的舞蹈音乐和异常亢奋地用加农炮向观众们发射T裇的吉祥物给吓到?我也想象不了。伯德时代到达巅峰的1986年,是正确的观众与正确的球队的完美联姻:67胜的球队,主场50胜1负(包括季后赛)。还记得《火爆教头草地兵》(Hoosier)[11]中的那个场景吗?就在吉米奇特伍德做完我会比赛,教练会留下的演讲、加入球队后,他们放了一段激动人心的这支球队团结一心的蒙太奇。那就是1986赛季的每个主场比赛给人的感觉。那个赛季的结尾是总决赛第6场,伯德用三双彻底摧毁了火箭(Houston Rockets),然后被换下场接受欢呼,他的球衣湿透了,观众们兴奋地尖叫着。太完美了。那个赛季的每件事都太完美了。再想想老爹本来准备买的那辆愚蠢的摩托车吧。
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伯德还能再打出多少令人难忘的赛季?在他巅峰的1986和1987赛季,他增加了垃圾话[12](无人可及),开始在比赛里玩些杂耍[包括一次面对波特兰(Portland Trail Blazers),他决定全场都用左手得分],就像是他有些玩得无聊了,需要打些赌来挑战自己。有一个著名的故事是关于第一届三分大赛的,他走进更衣室,问大家谁想拿第二。还有一次他明白地告诉西雅图(Seatle SuperSonics)的泽维尔麦克丹尼尔(Xavier McDaniel)自己要在哪里投制胜球,然后遵守诺言,在X战警面前命中跳投。这样的轶闻足可以拍出一整部纪录片;NBA娱乐后来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制作了《拉里伯德:篮球传奇》(Larry Bird:A Basketball Legend)。随着绝杀球和传奇故事越来越多,33号最终进入了波士顿的总统山,与奥尔、威廉姆斯(Ted Williams)和拉塞尔同列。我们觉得他无所不能。我们觉得他是个超级英雄。赛前念首发名单时,伯德总是最后一个,而他的介绍总是被淹没,因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当我们听到另一名前锋,来自印第安纳州立时,所有凯尔特人球迷都会用尽肺力,大声尖叫。而我们对他的欢呼还远比不上我们对他的尊重。
伦尼拜厄斯(Lenny
Bias)在1986年选秀大会后两天因吸毒暴毙,伯德于是失去了一名本能延长他的生涯、承担部分得分任务、减少他的上场时间的年轻队友。他的身体在生涯的后半段背叛了他,在太多次的冲撞、太多次的凶狠犯规和太多次的倒地救球中逐渐磨损。脚后跟受伤,背部损坏,再加上一波有运动能力的黑人前锋的出现,逐渐淘汰掉了凯利特里普卡(Kelly Tripucka)和基基范德魏(Kiki Vandeweghe)们[13]顺便说一句,伯德过去总能把他们当成小菜可怜的伯德只能拖着残废的身体上场。他完全在靠记忆和肾上腺素打球。在他的最后两个赛季(1991和1992赛季),他会错过3~4周,晚上在医院里做牵引来放松背部,然后带着笨重的背部支架归来,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14]即使如此,他依然还在给自己的ESPN经典频道履历增添佳作。比如著名的1991年对印第安纳(Indiana Pacers)的第5战,他的脑袋撞到了地板,然后像威利斯里德(Willis Reed)一样归来,带领凯尔特人越过了步行者。还有全国电视直播中对开拓者的49分大爆发,观众们都在高呼:拉里!拉里!然后他用一记把比赛拖进加时的压哨三分球满足了大家。这就像在看伯德唱卡拉OK。一切的最高潮发生在对91活塞(Detroit Pistons)的一场主场季后赛中,伯德当时非常挣扎,怎么打都没有,就在这时,一只真的鸟从椽梁上飞了下来,停在球场当中,打断了比赛。观众们意识到了其中的象征意义,开始高呼:拉里!拉里!拉里!整个系列赛头一次,我们的跛足英雄活了过来。他开始不断命中跳投,许多跳投,然后凯尔特人拿下了一场艰难的胜利。在我们高兴地离开花园时,父亲问我:刚才的事是真的吗?
是的。我想。
伯德最终在1992年退役,理由很正确:他的身体已经没法应对NBA赛程了。与魔术师不同,他从没有复出过,或自降身价去打什么名宿赛。与乔丹不同,他不会在巅峰过后仍然待在一支平庸的球队里不肯走。他离开了,再没回来。凯尔特人则一蹶不振。实际上,这么说还是轻了。拜厄斯是让雪球开始滚动的人,但直到伯德退役后,凯尔特人才真正挂了。雷吉刘易斯(Reggie Lewis)猝死,麦克黑尔退役,花园被拆,M. L. 卡尔搞砸了一切,我们错过了邓肯(Tim Duncan)的乐透,然后里克皮蒂诺(Rick Pitino)搞砸了一切,克里斯华莱士(Chris Wallace)搞砸了一切,丹尼安吉搞砸了一切,在这一段痛苦的旅程中,凯尔特人不再是凯尔特人了。在伯德收起自己的匡威武器[15]后,老爹曾经有3次想放弃价格猛涨的球场座位,但是都没能做到。在2007凯尔特人耻辱性地摆烂取得61负却还是没能得到凯文杜兰特(Kevin Durant)或格雷格奥登后,球队给他寄来了20072008赛季中场座位的账单,每张球票175美元。没错,1974年全年季票的钱,放在2008年连一场球都看不起。在经历了这么痛苦的一个赛季后,没有人会因为老爹不续订而责怪他;有一周,他几乎要扣下扳机了。但到最后,他还是无法离开。如果他放弃了那些球票,等到凯尔特人时来运转时,他绝对无法原谅自己。于是老爹更新了球票,连续第15个春天在祈祷能发生什么幸事来让我们重现辉煌,无论是一笔交易,还是一个选秀权,又或者是布赖恩斯卡拉布里尼(Brian Scalabrine)在接触核反应堆后突然获得了超人之力。他在期盼能再看到一场如著名的伯德-多米尼克(Dominique
Wilkins)对决[16]般的比赛;拉里在那场比赛中无数次化险为夷,以至于后来你都可以在奇迹发生之前就感受到它的到来。在那场体育比赛中的大师之作真的,那真是一次人生体验结束后,我们兴奋得不想直接回家,于是在韦尔斯利找了家名字叫贝利(Bailey)的冰淇淋店,要了两杯热乳脂糖圣代。我记得我们整整20分钟没有说话。我们就在那儿吃着冰淇淋,摇着头。你能说什么呢?你怎么能把这种东西变成话语呢?我们无言了。我们词穷了。我们是幸运的。
你没法离开,万一会发生更多的贝利时刻呢,即使此等幸事出现的概率很小。当联盟扩军到30支球队后,运气成了一个比过去更重要的因素。乐透需要运气,年轻球员需要运气,交易需要运气,一切一切你都需要运气。菲尼克斯得到阿马雷(Amare Stoudemire),不过是因为另外8支球队略过了他。波特兰在仅有5.3%几率抽中状元签的情况下得到了格雷格奥登。达拉斯得到德克诺维茨基(Dirk
Nowitzki),因为密尔沃基觉得用他的签约权去交易罗伯特泰勒(Robet Taylor)是个好主意。新奥尔良得到克里斯保罗(Chris Paul),因为3支球队愚蠢地跳过了他。甚至奥尔巴克得到伯德也是因为运气。有5支球队本可以在波士顿之前选中他,但是他们都放弃了。这就是NBA。你需要智慧和运气。在拜厄斯悲剧性的死亡后7年,刘易斯也去世了,凯尔特人不再幸运,也绝对不再智慧了。但这没有阻止父亲每年夏天都坚定不移地更新球票,然后交叉着双指,希望事情能回到曾经的道路上。
这听上去很奇怪,但对一个篮球迷来说,经历过巅峰时代然后又失去,比从来没有经历过巅峰时代更痛苦。把篮球队想象成飞机如果你从来没有坐过头等舱,你就不知道每次你挪进经济舱时自己错过了什么。但是如果你几年里都在坐头等舱旅行,可以一直躺倒在座位上,肆意地伸直双腿,喝着免费的高端饮料,吃着牛排和温热的巧克力屑曲奇,身边坐着名人和少奶奶们,感觉自己就像个王子,然后呢?再回到经济舱,你会觉得:哇哦,这烂透了!嗯,这就是1973年的一笔收入税退税带给我父亲的:20年难忘的篮球,一大堆快乐的回忆,每年40~50个可能很精彩的夜晚,而当你觉得一切不能变得更好时,居然又有机会可以持续关注史上最伟大球员之一的整个生涯此后,一切都衰落了,凯尔特人从头等舱降级成了经济舱。他只能心存一丝侥幸,希望这只是暂时的挫折,我们还会再升级回来的。即使这意味着每年要花头等舱的钱坐经济舱,我父亲仍然不在乎。他准备好了被重新邀请到飞机的前部。他时刻准备着。
决定已下:每年春天,他都会继续付账单。
无论情势如何。
对于任何没有见过巅峰期的伯德或魔术师,或乔丹,或70尼克斯,或01湖人,或其他与球迷们产生共鸣的神奇球员或球队的人来说,上面三段话的意义会很难理解,除非你亲身经历过。伯德的影响力受到了时间的侵蚀;一旦某名伟大运动员退役,这种事情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17]故事和轶闻会一直流传下去,还有YouTube视频和ESPN经典频道的录像,但是总的来说,这些都不够。2007年春天,我无意中看到NBA TV在重播哈夫利切克的告别战,那是一个周日的上午,在收看的人可能只有我和哈夫利切克一家人。这场比赛有两件事非同一般。第一,开场跳球被推迟了8分半钟,因为凯尔特人球迷在介绍洪多入场后一直欢呼不停。想象一下这在2009年会发生在没有人身上。[18]第二,根据CBS给出的老式半场信息,哈夫利切克在1978年4月9日的数据简历是这样的:
史上出场数最多(1269)
史上季后赛出场数最多(172)
唯一连续16个赛季得到1000分的球员
生涯总得分第三(26895分)
生涯总上场时间第二(46407)
30年后再看到这些数字,我被吓了一大跳。没错,我记得洪多带领我们拿下了1976年总冠军,我记得他是自己时代最好的球员之一,天生怪胎,每晚都习惯性地打上42到44分钟却毫不疲倦。在他的最后一个赛季,我记得每到一站,对手都会用礼品淹没他。但是,得分第三、时间第二、出场数第一?约翰哈夫利切克?我进行了一番深入挖掘,发现洪多连续13年入选全明星,4次NBA最佳阵容一队,7次二队;他曾为8支总冠军球队效力,是1974年总决赛MVP;他在1980年成为NBA35周年纪念之队11人中的一个。直到今天,他仍排在总得分第十,出场时间第八,季后赛总得分第七。不管怎么算,他都是史上最好的20名球员之一。但如果你找100个不到30岁的NBA死忠球迷,问他们心中的前20,有多少人会提到哈夫利切克?3个?5个?有多少人能写对哈夫利切克?
于是有了这个问题:伟大有保质期吗?
在哈夫利切克的电视节目后几周,年轻的勒布朗詹姆斯在底特律头上砍下48分,单枪匹马地挽救了骑士对底特律的系列赛(还有奄奄一息的2007年季后赛)。显然,发生的是一件不朽的大事:不仅马夫艾伯特(Marv Albert)称之为季后赛历史上最伟大的表演之一,而且有种感觉,这像是勒布朗生涯的一个引爆点,在这一夜他开始深入了解自己的天赋,把自己提升到了另一个级别。受访者、专栏作家、博客作家和球迷们竞相讨论这一夜的历史地位,夸张似乎被合法化了。不少人说什么M. J. 很伟大,但他从未有过这样的一场比赛,仿佛要对勒布朗的伟绩致以敬意就必须要贬低乔丹的卓越生涯。在我第二天的ESPN专栏里,我提到乔丹从未像勒布朗轰塌活塞那样对某位对手在肉体上实现如此统治,将此举与巅峰期大杀四方的博杰克逊(Bo Jackson)[19]相比较。
到了周末,大家开始对48分神作冷静下来,我发现自己在回忆乔丹的一些杀戮时刻他如何在1992年总决赛中冷酷地毁灭了德雷克斯勒(Clyde Drexler),他如何战胜莱利(Pat Riley)尼克斯的橄榄球战略,他如何不断冲击罚球线、从98步行者(Pacers)手上偷走抢七,他如何在犹他(Utah)用不可思议的上篮抢断跳投结束了芝加哥生涯开始后悔自己跟几乎所有人一样,跌入了让我们将老人们的历史地位降格、为新人们加冕吧的陷阱。过去我总是发誓绝对不这么做。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是《再等来年》(Wait Till Next Year),一位体育专栏作家[迈克卢皮卡(Mike
Lupica)]和一位剧作家[威廉戈德曼(William Goldman)]在书中对纽约体育特别疯狂的一年交换着看法。戈德曼从体育迷的角度来写作,在直至死亡一章中为威尔特张伯伦留下的传奇交出了一份热情洋溢的辩护,这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也是全书最重要的一部分。按照戈德曼所说,伟大的运动员会从人们记忆中消失,并不是因为他们被更好的球员超越,而是因为我们忘记了他们,或者我们的记忆被一些与他们生涯无关的事情污染了(就像比尔拉塞尔是个糟糕的解说,或者O. J. 是个糟糕的前夫)。关键摘录如下:一个运动员经历的最重大的争斗,是与我们的记忆相搏斗。这件事是逐渐发生的。在你意识到其开始之前就已经开始,而结局将是毫不优雅的巨大骤降。这是一场不断延续、直至死亡的斗争。
这段话在1988年出版,当时伯德和魔术师正处在各自超凡实力的巅峰,乔丹则处于跟底特律的勒布朗类似的重大突破期。戈德曼为我们某天终会对他们指指点点而感到遗憾,预言道:伯德和魔术师的时候快到了。现在做他们的球迷很容易。别急,等个10年再看。然后他写了一整段话,模仿2000年的球迷如何对他们的比赛挑三拣四,抱怨魔术师防不住任何人,而伯德太过缓慢。这段戏仿是这样结束的:伯德当然很好,魔术师也是但他们放到今天没法打球。或许现实中的情况还不至于如此,因为他俩有着独一无二的球风、相似对称的生涯及伯德与魔术师拯救了NBA的神话(我们后面会说到)。但乔丹呢?这已经发生了。近在1998年,我们全都同意乔丹是我们能见到的最伟大的球员。但这没有阻止我们迅速开始找人来替代他,格兰特希尔(Grant Hill,没能成功),科比布莱恩特(没能成功),勒布朗詹姆斯(正在用),然后又是科比(时不时又被拿出来用)。2007年所有人都愿意甩掉乔丹来捧勒布朗,这件事真的让人很困惑。没错,48分神作是非常重大的体育事件,但这与20岁的魔术师在费城代替受伤的卡里姆出任中锋、打遍5个位置、狂砍42 15 7、带领湖人拿下1980年总冠军相比就显得苍白了。这要是发生在今天,斯基普贝勒斯(Skip
Bayless)的脑袋会被切碎然后撒满布里斯托尔(Bristol)。
是什么让我们不断地以牺牲前人为代价而狂吹今人呢?戈德曼相信,每个时代都是如此地骄傲和轻蔑,这次他又说对了,虽说这种骄傲轻蔑并非完全存心故意。我们更愿意相信我们现在的球星比以前看过的家伙更好。为什么?因为关于体育最好的东西就是未知。考虑可能发生的事情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情更有趣。我们知道我们不会再看到下一个伯德或魔术师了;我们已经停止寻找了。他们太独特了。但乔丹这家伙是可以想象的。我们的生命中可能还会再见到一个有着超强好胜心和不可思议天赋的得分后卫实现自己的潜力。我们有可能。所以我们并非希望勒布朗跟M. J. 一样好;我们需要他比M.
J. 更好。我们已经见过了M.
J. 。谁愿意租同一部电影两次?我们希望勒布朗能将我们带往从未去过之境。正基于同一理由,我们才说服自己相信沙克(Shaq)比威尔特更好或纳什(Steve
Nash)比库西(Bob Cousy)更好。我们并不确知这些事情。我们只是希望它们是真的。
我们为什么并不重视前人,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原因。如哈夫利切克的电视节目向我证实的那样,如果你长时间不去想某事,它就很容易被忘记,哪怕是那些在你脑中根深蒂固的事情,比如我最喜欢的篮球队在我还小的时候得到了史上最伟大的20位球员之一,我整个童年都在看他打球。曾几何时,波士顿花园的球迷为洪多欢呼了510秒。而我就在那里。我就在那幢建筑里。我的欢呼没有遗漏这510秒中的任何一瞬,这是那个彻底稀烂的赛季中唯一美好的回忆。而关于这片噪音最有趣的一点:它终究还是停息了。
这就是这本书想要说的:留住那片噪声,打破所有的无聊言论,研究出哪些球员、球队、故事应该流传下去。我们还会讲到NBA,我们如何到的这里,我们又要向哪里去。这个想法的野心实在太大,我可能需要好好遵守大纲,但管他的到书的结尾,一切都会变得合理。我发誓。只需要知道我正在变老,而体育记忆的贬值程度比我曾经预料过的更使我困扰特别是在篮球中,一项无法仅靠数据去理解的运动。我希望能写下我的回忆、想法和意见,在我把它们遗忘之前,或在我被T裇加农炮杀死在某场快船队比赛中之前。不管哪件事先发生。
以伯德为例。从大图景上看,33号不过是一个长得挺高、特别协调的家伙,能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得特别好。就这样。你不能称他为超级英雄,因为他并没有救人性命,或让世界变得更好。但与此同时,他具备英雄特质,因为新英格兰的所有人都相信他是不可征服的。他太多次地为我们化解险情。一段时间后,我们开始期盼他能化险为夷,而他仍然还能做到时,我们就永远地迷上了他。我知道这不是个好例子,因为我亲历过他的巅峰我在你眼里是否拥有篮球思想者所应有的足够信誉,这一点取决于你但我可以告诉你,这就是波士顿球迷在1987年春天的感觉。不幸的是,你没法在《NBA官方花名册》上扫过伯德的生涯数据,找到球迷希望他们最好的球员能化险为夷而他确实做到了的次数最多的数据。所以下面是一个关于他最令人难忘的绝杀球的故事,一个没有进的球。
在赢下三座MVP后,传奇拉里在1987年春天有其生涯中最伟大的一段表现,单枪匹马把一支老迈的球队拖过了3轮艰难而持久的系列赛,即使麦克黑尔断了脚(英勇地继续比赛)、比尔沃尔顿(Bill Walton)和斯科特韦德曼(Scott Wedman)受伤(双双报废)、帕里什和安吉扭伤了脚踝(带伤作战)。呃,不过是全队最好的7个人中的5个嘛。当我们在东部决赛第5战的最后几秒钟快被干掉时,伯德用著名的对以赛亚的抢断拯救了赛季,那仍然是我人生中听到花园最吵闹的时刻,我记忆中唯一一次上排包厢真的在摇动,因为所有人都在极度的喜悦中上蹿下跳。那是体育中最伟大的事情:当你在祈祷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时,5000次里有4999次它不会发生,但第5000次,上帝啊,它真的发生了。那就是伯德之偷。两场比赛之后,他连续命中了一系列神奇投篮,干掉了底特律,其中包括一记荒谬的、你不亲眼见到就不会相信的左侧15英尺打板。在那时,我们相信伯德无可阻挡。他不断地把比赛提升到新的高度;他究竟能达到多高?在必须拿下的总决赛第4战最后30秒落后1分时,凯尔特人尝试为伯德跑一个战术,但是詹姆斯沃西罩住了他,抓着他的球衣不让他跑开。然后球传了一圈,离开了伯德这一侧。沃西愚蠢地丢下了他,跳出去协防丹尼安吉,让传奇在底角被防空了一秒。
(此处插入15000人大声喘气的声音。)
D. J. [20]把球挥传给伯德,他双脚立定,在湖人替补席正前方射出一记三分球。
(此处插入15000人的祈祷声:三分恩恩恩恩恩恩)
唰。
(此处插入15000人的尖叫声: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如果他们就此结束比赛,然后广播说伯德将徒步穿越查尔斯河,我会带上照相机,第一个赶到那里。整个加时赛我们都站着,欢呼,尖叫,用力跺脚,完全没去想在见证了刚刚一幕后我们会输掉比赛。湖人打了他们专利性的把球给卡里姆,裁判会保送他的战术,把他送上了罚球线。他命中了第一罚,第二球不中,然后就是厄尔斯特罗姆(Earl Strom)一次臭名昭著的不吹罚,迈克尔汤普森(Mychal Thompson)冲撞了麦克黑尔和帕里什,导致他们把篮板球碰出了界。湖人球。这为魔术师的夺命小小天勾(如果麦克黑尔没有带着严重受伤的脚出战的话本可以盖掉的)打开了大门。(抱歉,但我现在仍难以释怀。)现在时间只剩下两秒,湖人队员在上蹿下跳,拍打着对方但我们还有33号。球馆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拉里会拿到球。球馆里的所有人都知道我们还活着。
然后发生了什么?湖人用两个人夹伯德。不知道怎么地,他在中场摆脱了防守(说真的,他是怎么做到的?),溜向底线,接住界外发球,用一瞬间控制住自己的冲力,踩准步点,花了一纳秒稳定上身,然后在湖人板凳席前投出了一记超大空位三分。就在那一刻,站在中场的座位前、尿可能都滴在腿上了的我,愿意拿任何东西打赌,那球将直穿网心。我愿意拿收藏的棒球球星卡打赌。我愿意拿我的Intellivision打赌。我愿意拿我的处男之身打赌。我愿意拿我的性命打赌。甚至湖人队员都相信球会进。看录像的时候你会注意到湖人替补韦斯马修斯(Wes Matthews)蹲在地上,在伯德身后尖叫,表现出全然、纯粹的恐惧,仿佛看到恐怖电影里有人要被谋杀了。你可以听到球迷们发出某种奇怪的、独一无二的尖叫的噪声,一种喘气声,大概可以翻译为:我的天哪,我们要见证篮球史上最伟大的一投了!见鬼,你可以把球碰筐前的录像暂停,然后裱起来。看起来球就要进了。它就应该要进。
它没有。
在伯德出手的时候,他的身体正好处在我与篮筐之间;你可以给球的飞行方向画一条直线,经过伯德的头之后就能延长到我那里。20年后,我仍然能看见那球笔直地升上空中完全是一条直线立刻明白它有机会,而当球砸中了篮圈后沿时,我仿佛被迈克泰森(Mike Tyson)朝身上全力打了一拳。伯德就差了一点点,可能就差一个指甲的距离。那球简直不能更近了。在所有没有命中的球当中,没有比这个球更接近命中的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不是花园里的声音(从预期进球的尖叫声变成了拖长的呻吟声,然后是所能想象得到的最喧闹的寂静),或是湖人队欢欣鼓舞地像刚中了一注12倍的强力球彩票那样跑出球场(他们知道自己有多幸运),甚至不是我身边人们震惊的表情(所有人都站在原地,瞠目结舌,不敢相信地盯着篮筐)。不。是拉里。球弹出去的时候,他也僵硬了一瞬间,不敢相信地盯着篮筐,即便湖人队就在他身后庆祝。就跟我们一样,他也无法相信。
这球就应该进的。
那一瞬间过去了,伯德走入混乱的人群,跟球员和教练们一起离开了球场。当他从我和父亲身边走过通道时,他看起来跟所有人一样困惑。我们剩下的人就坐在座位上,就像得了炮弹休克症,努力想要起身离场,无法理解凯尔特人已经输掉了比赛这件事。如果你是在电影院看的《拯救大兵瑞恩》(Saving Private Ryan),你还记得结尾字幕开始滚动时所有观众是怎样的目瞪口呆、动弹不得吗?当时的花园就像这样。人们没法动弹。人们像被捕蝇纸粘在了座位上。我们在两分钟内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包括我的父亲,他瘫坐在椅子上,就像刚被刺杀了。他身上完全看不出任何要起身的征兆。甚至当我对他说了嘿,老爹,我们走吧,他还是没有动。
几秒钟过去了。终于,父亲看向我。
那应该进的。他呻吟地说,那怎么能不进?
那一夜已经过去了22年这个问题我还是没法给他答案。对其他的一切,我都有答案。
我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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