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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重生》讲述的是一场毁灭性的全球核战后的故事。
大卫居住在拉布拉多城,他的父亲是一名牧师。这个城市深受*宗教的影响,不愿接受任何不符合上帝制造标准的人类和动植物。于是,任何有基因变异的东西,在这个城市中都会被消除。有一天,大卫发现自己和其他几个朋友有一种特异功能,他们可以通过脑电波进行思维交流。他们既兴奋又恐惧,因为若被发现具有不符合常人标准的特异功能,就会被消灭或流放。他们联合起来保守这个秘密。但有一天,秘密还是泄露了,他们必须选择逃亡。*终,他们发现,这种特异功能把他们带向了一个全新的自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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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小时候,我经常会梦到一座城市,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因为那时我甚至还不知道城市为何物。但这座盘踞在蓝色大海湾沿岸的城市经常会进入我的梦境:我可以看到一条条街道和每条街道两边的建筑,还有码头,甚至连有船只停泊的海港也看得清清楚楚。而在梦境之外,那时的我其实还从未见过大海,更没见过船只。
梦中的建筑与现实中我所见过的并不一样。街上往来的车辆十分古怪,居然不需要马儿拉着就能跑。有时天空中还有些不知名的东西我只能肯定那些闪亮的鱼状物肯定不是鸟儿。
通常我梦中见到的都是这个神奇地方的白天,但偶尔也会看到夜景:沿岸的灯火如一串串萤火虫,还有一些光亮似乎就漂浮在水面上,又或是闪烁在半空中。
这儿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令人心向往之。那时的我年纪尚小,还不懂事儿,于是就问大姐玛丽这座城市在哪儿。
大姐摇摇头,告诉我这座城市并不存在,至少现在并不存在。但她猜测,我可能不知怎么地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年代。梦是有趣的玩意儿,有时根本无法解释。所以我看见的可能是过去那个旧世界的一隅那个精彩的世界,曾经住着古人类那是上帝让大灾难降临到人类身上之前的情形。小时候,我经常会梦到一座城市,这是很不可思议的,因为那时我甚至还不知道城市为何物。但这座盘踞在蓝色大海湾沿岸的城市经常会进入我的梦境:我可以看到一条条街道和每条街道两边的建筑,还有码头,甚至连有船只停泊的海港也看得清清楚楚。而在梦境之外,那时的我其实还从未见过大海,更没见过船只。
梦中的建筑与现实中我所见过的并不一样。街上往来的车辆十分古怪,居然不需要马儿拉着就能跑。有时天空中还有些不知名的东西我只能肯定那些闪亮的鱼状物肯定不是鸟儿。
通常我梦中见到的都是这个神奇地方的白天,但偶尔也会看到夜景:沿岸的灯火如一串串萤火虫,还有一些光亮似乎就漂浮在水面上,又或是闪烁在半空中。
这儿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令人心向往之。那时的我年纪尚小,还不懂事儿,于是就问大姐玛丽这座城市在哪儿。
大姐摇摇头,告诉我这座城市并不存在,至少现在并不存在。但她猜测,我可能不知怎么地梦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年代。梦是有趣的玩意儿,有时根本无法解释。所以我看见的可能是过去那个旧世界的一隅那个精彩的世界,曾经住着古人类那是上帝让大灾难降临到人类身上之前的情形。
然后大姐十分严肃地警告我不要再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据她所知,其他人的脑袋里就从来都没有冒出过这样的画面无论是梦境中还是清醒时。所以,跟其他人说这些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建议,幸而我也觉得应该如此。在我从小生活的那个地方,人们对于稀奇古怪、不正常的东西总是很难接受,就连当初我的左撇子也引来了些许非议。所以自从大姐提醒我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跟谁提起过,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事实上,到后来我都快忘记这个梦了,因为随着年龄增长,这样的梦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没有了。
不过,我还是依然遵从大姐的建议,否则恐怕我早就已经把我和表妹罗瑟琳对这种梦境的古怪理解跟其他人提起了如果再碰巧有人相信的话,那一定会给我们俩带来巨大的麻烦。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无论是表妹还是我,都没有对此事关注太多:我们俩只不过是养成了凡事处处小心谨慎的习惯,一般不会横生枝节。我从未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寻常之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儿,健康成长,与常人无异,关于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和一切法则,我都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一切理应如此。就这样,我一直过着正常的日子,直到那一天我遇见了索菲。可即使是那天,我生活的不同也没有立即显现出来。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知道,就是从那天开始,我生平第一次遇到的一些小小的疑团慢慢开始发酵了。
那天开始时我是一个人的。我经常一个人玩儿。那时我大概快十岁了吧,二姐莎拉比我大五岁,这个年龄差距意味着很多时候我都得自己一个人玩儿。我顺着马车碾过的车辙一路向南,沿着几片田地边缘走啊走,一直走到了一片高高的土丘上,然后又沿着土丘的顶部走了很长一段儿。
那时,那片土丘从来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疑惑,它那么大,我根本想象不到那竟然是人力堆积而成的,更想不到把这一切与我经常听说的那些古人类的壮举联系起来。这不过就是一片土丘而已,在此地绕成一个很大的弧线,然后像一支射出去的箭,绵延不断一直延伸到遥远的群山之间。这片土丘仅仅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与河流、天空或山峦一样,没什么好让人惊叹的,不过是一些客观存在罢了。
我时常会爬上去,沿着土丘的顶部向前走,但很少去土丘的另一边。不知什么原因,我认为土丘那边就不是我们的地盘了。我对那边没什么敌意,只是觉得那已经不在我们的地盘之内了。不过我发现那边有个地方很好玩儿,那是一个由雨水往土丘基部冲刷而形成的沙沟。如果一个人坐在土丘顶部沙沟的一端,然后双手使劲儿往后推上一把,那他的身体就会嗖地冲下去,速度很快,腾空飞上一小段儿,然后飞落到沟底软绵绵的沙堆上。
现在想想,我之前一定在那里玩过很多次,而且从没碰到过什么人。可是那天,当我成功地三次飞落沟底,爬起来准备进行第四次飞翔时,却传来了一个声音嘿!
我四下张望,起初很难辨清声音是从哪儿传来的,接着,灌木丛上方摇摇晃晃的小枝丫引起了我的注意。这时,树枝被分开了,露出一张脸看着我。这张小脸晒得很黑,一头乌黑的卷发,面部表情有点儿严肃,但眼睛十分明亮。我们彼此凝视了一会儿。
我终于也回应道:嘿。
她稍稍犹豫了一下,然后把树丛大大地分开。原来是个比我稍矮的小女孩儿,年龄也许比我还小点儿。她穿着一条红棕色的工装裤和一件黄衬衫,工装裤前有一个用深棕色布头缝成的十字,头发用黄色丝带绑成斜马尾。她愣愣地站在那儿,好像不确定离开树丛是否安全。最终,好奇心还是战胜了谨慎,她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所以一直盯着她看。附近几英里的孩子们经常聚到一起玩儿,所以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儿熟悉,而这也就是她让我吃惊的原因我以前根本没有见过她。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索菲,她回答说,你呢?
大卫,我说,你家在哪儿?
就在那边。她挥手朝大坝的另一边指指,具体方位并不明确,但对我来说那已经是异域之地了。
她不再看我,而是径直跑到我刚才玩耍的滑沙道那儿。
这个好玩儿吗?她问我,脸上流露出渴望的神情。
我犹豫了一下,但马上就邀请她和我一起玩儿。
是的,很好玩儿,我告诉她,来试一下。
她后退一步,再一次仔细地看着我,神情严肃地审视了我大约一两秒钟,然后忽然下定决心,爬到了我面前的土坡顶上。
她顺着沙道滑下来时速度很快,一头卷发和发带都跟着飞了起来。我随后也滑了下来,她脸上已经不再严肃,双眼中洋溢着激动。
我们继续玩儿吧。她气喘吁吁地往回跑,又一次爬上了土坡。
就在她第三次滑落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像之前那样坐着滑了下去,我看着她在一堆沙子那儿慢慢停下了。不知为什么,她着陆的地方偏左了几英尺。我已经做好准备要接着往下滑,就等她让开地方。可她没动。
快点儿。我着急地说。
她试着挪动身体,可还是没动,然后她开始大叫。
我动不了了,很疼。
没有办法,我冒险滑了下去,刚好停在她身边。
怎么了?我问道。
她的脸极度扭曲,眼里噙着泪。
我的脚被卡住了。她回答道。
她左脚埋在沙子里。我用手刨开表面的软沙,发现她的鞋被夹在了两块砥砺着的岩石之间。我使劲儿想把石头搬开,可石头纹丝不动。
你能不能扭动一下脚踝?我建议道。
她又咬着嘴唇勇敢地试了试。
还是不行。
我帮你一起使劲儿拉。我说道。
别,别!很疼。她根本不让。
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很明显她非常痛苦。我考虑着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最好把鞋带弄断,这样你的脚就可以从鞋子里拔出来。我终于想出了办法,鞋带扣卡在里面了,我够不着。
不行!她警告说,我绝不能那么做。
她斩钉截铁地拒绝让我实在是有些不知所措了。如果她愿意把脚从鞋子里拔出来,我就可以再用石头把鞋从石缝里敲出来。但如果她不愿意,那我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她躺在一滩沙子上,被卡着脚的那条腿屈膝立在空中。
哎呀,太疼了。她再也忍不住了,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流了下来。可那时她也没有嚎啕大哭,而是发出像小狗一样的呜咽。
这样不行,你必须把脚从鞋子里拔出来。我告诉她。
不行!她仍是断然拒绝,绝对不行,我不能脱鞋子,永远不能!
我手足无措地坐在她身旁。她两只手都牢牢握着我的一只手,哭的时候紧紧地攥住。显然,她的脚越来越疼。我发现自己有生以来好像第一次面临这么一个局面必须做出抉择。我终于做出了取舍。
我们不能这样,你必须把脚从鞋子里拔出来,我告诉她,如果不这么做,我猜,你只能一直被卡在这儿等死。
她并没有马上屈从,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她不无忧虑地看着我割断了鞋带儿,然后说:走开!你不准看我!
我犹豫了一下,但童年时人们都有很强烈的规约感尽管这有点儿让人难以理解。我后退几步转过身去,只能听到她在困难地呼吸。不知怎么地,她又哭了起来,于是我又转过身去。
我脱不下来,她泪眼婆娑,惊恐地看着我,我蹲下身子,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儿。
你不能告诉别人啊,她说,永远不能,绝对不能,你能答应我吗?
我答应了她。
她变得勇敢起来,小狗一样的呜咽声也没有了。
当我顺利地让她那只脚重获自由之后,我发现那只脚看上去很奇怪。我是说,她的脚趾头蜷缩着,整个脚都变肿了。可那时我都还没有注意到她的脚趾比正常人要多。
我把她的鞋从石缝里敲了出来,然后递给了她。但她发现自己肿了的脚根本穿不上鞋子,也不敢着地。我想我应该可以把她背起来,但她比我想的要重,我背着她根本走不远。
我得去叫人来帮忙。我对她说。
不!我爬着走。她说道。
我走在她旁边,帮她拎着鞋子,觉得自己真的没用极了。她拖着受伤的脚,不屈不挠地爬了很长一段路,但最后还是停了下来,因为她的裤子膝盖处已经磨破了,正流着血,应该非常疼。我还没见过哪个男孩儿或女孩儿像她这么坚强,能坚持到这个地步,我不禁对她有了些许敬畏。我扶着她,让她用那只好脚站起来给我指指她家的方向,就是那袅袅炊烟升起的地方。我快步向前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看她时,发现她又爬进灌木丛中躲了起来。
我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她的家。我紧张地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高个子女人,模样端庄秀美,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她身着黄褐色的裙子,比一般妇女居家时穿的裙子稍短些。裙子上缝有传统的十字架,衣领到裙摆处是一道竖杠,胸部是一道横杠。绿色的十字与她的头巾很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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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温德姆(1903-1969),出生于英国沃克里郡,其父亲是一位高级律师。温德姆八岁时,父母离异,在读过多所寄宿制学校后,他开始尝试独立生活。他从事过法律、商业插画、广告等各种工作,但都不成功。1925年起开始写短篇小说,成为专业作家,以写作为生。1930年到1939年之间,他以不同的笔名创作了各类小说,几乎都是独家在美国出版,同时也写了不少侦探小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效力于英国军队。1951年,他出版了第一本科幻小说《三尖树时代》,并获得了巨大成功。此后,他陆续创作了《海龙醒来》《重生》《被诅咒之树》等经典之作,成为科幻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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