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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919年冬,毛姆沿长江逆流而上,游历了1500英里,和风土相比,他总是对人情更感兴趣。毛姆细心地观察所遇到的那些人和事,并在零碎的草纸上将其记录下来。在*终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西方传教士、军官和公司经理;在文化层面上,他们都在中国浩瀚无际的文明中脱离了本身的深度。毛姆敏锐地描绘并和婉转讥笑着他们在无法摆脱自身文化时那种固执又不以为意的状态。 本书特色: 1.版本:正文译及英国VINTAGE出版社2000年9月版,此一版本一经面试就获得了好评,被认为是西方文学界目前*好的版本。本次译文根据此版本译出,译文准确流畅,*再现了原书风貌,给读者一个毛姆眼中的真实中国。 2.插图:选自1909年纽约版李通和的《大清帝国丽影》中的精美绘画。李通和(Thomas Hodgson Liddell),大不列颠皇家艺术学会成员,*个为慈禧画像的外国技师。他对中国文化颇为热爱,曾一路从香港、澳门、广州到上海、苏杭,再转道北戴河、山海关过天津到北京,游览清末的中国,并绘出一幅幅写实的水彩画,本次书中精选32幅图画,精准再现了那个动荡中的中国。 3.注释:由于年代和国别的影响,书中有些地名、人名均重新由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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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映象中国》是毛姆1919年至1920年间游历中国的游记作品,展现了上个世纪20年代中国社会满目疮痍的场景,再现了腐败政府的软弱无能与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通过调侃的讥讽,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外国列强的骄横虚伪和生活的空虚与无奈,以及朴实勤劳的中国民众所担负的深重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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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小说家、剧作家。代表作有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短篇小说集《叶的震颤》、《阿金》等。1954年,获得英国女王授予的荣誉侍从的称号,他成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1959年,毛姆作了最后一次远东之行。1965年12月16日于法国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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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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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 启 女主人的客厅 蒙古首领 流浪者 内阁部长 宴 会 天 坛 上帝的仆人 客 栈 小阁楼 恐 惧 画 女王陛下的代表 鸦片烟馆 最后的机会 修 女 亨德森 黎 明 名誉攸关 负重如畜 麦卡利斯特医生 路 上帝的真理 浪 漫 崇高的风格 雨 沙利文 餐 厅 长 城 领 事 小伙子 范宁夫妇 江中号子 幻 境 陌生人 民主精神 基督复临派宣讲师 哲学家 女传教士 一局台球 船 长 城镇景象 黄 昏 正常的人 老 人 原 野 失败者 戏剧学者 大 班 报 应 残 片 出类拔萃 老船长 疑 问 汉学家 副领事 山 城 祭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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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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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20年前往中国游历,并没有记日记,因为自十岁以后我就不记日记了,但每当遇见能激起我兴致的人或地方,我都会记录下来。我总觉得它们或许能成为创作一部小说的有用素材。随着素材的越积越多,我冒出一个想法,打算将它们连缀成中国之行的故事。一回国,我就开始工作,但要把它们弄得井然有序可不容易,因为只有很少的部分是用钢笔写的,大部分文稿都是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上草草写就的。那些时候我或是走累了坐在轿子里,或是在一条舢板上。但当我把它们排列好,我从中发现了一种新鲜感,那些文字是在我记忆鲜活的时候记下来的,而如果我将它们精心加工成一个故事,这种感觉就不复存在了。我觉得只需要将因匆忙造成的随意和马虎之处删去,使文稿变得更简洁就够了。我希望这些文字可以给读者提供我所看到的中国的真实而生动的图画,并有助于他们自己对中国的想象。
内阁部长他在一间抬头可见沙地花园的长方形房间接待了我。花园中在低矮的灌木阻碍下,玫瑰花已经凋谢,参天古树也已落叶飘零、一片荒芜。我被安排在一张方桌前的方凳上坐下,他坐在了我的对面。一位仆人端上来两杯花茶,还有美国香烟。他中等身材,显得很清瘦,有一双纤细优雅的手,透过他的金边眼镜,他用那大而忧郁的黑色眼睛看着我,看上去就像一名学生或是一个梦想家,笑容极为亲切。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缎子长袍,外面套一件黑色丝绸短褂,头上是一顶宽边低顶的毡帽。他笑容可掬地道:因为三百年前的满洲人是骑手,我们中国人也要穿这种袍子,这不奇怪吗?我回道:这并不奇怪,若是因为英国人赢得了滑铁卢战役,阁下就得戴圆顶礼帽,那才奇怪呢。你认为我穿成这样是因为这个?我想这显而易见。 当我觉得细致入微的礼节会耽误他的提问,我便匆匆说了几句话,敷衍了事。 他摘下帽子,盯着它叹息了一声。我开始环顾这间房子,地上铺了一块绿色的布鲁塞尔地毯,上面织着盛大的花朵。沿着一圈墙壁,摆放着雕花精致的红木椅子。墙上的画轴挂着许多年代久远的名家翰墨,与其风格迥然不同的是那些嵌在亮金色画框里的油画,这些画作百分之九十都在英国皇家艺术学院展出过就连办公桌也是一张美式的可抽拉办公桌。 当他和我谈起中国现况时,显得很忧郁。世界公认的最古老的文明,正在被残忍的摧毁着。那些从欧美回国的学生正在把祖先建造的基业拆毁掉,而他们却拿不出东西来替代。他们并不热爱祖国,既没有信仰,也毫无敬畏可言。一座座寺庙被信徒和僧侣所遗弃,变得破烂不堪,现在它们的精美已荡然无存,只能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了。随后,他用他那清瘦又富有贵族气质的双手一摊,把这个话题放在了一边。他问我是否想看看他的艺术藏品。我们沿着房间的四周观赏,他向我展示了无价的珍宝瓷器、青铜器和唐代的塑像。其中有一匹从河南古墓里出土的唐三彩陶马,它雍容优美,极具希腊雕刻般精致造型的作品。在他办公桌旁的一张大桌子上,放置着不少卷轴。他从中挑选了一卷,手握顶端让我展开。这是一幅群山间云雾缭的水墨画,他眼中带笑地看着我欣喜地观赏画作,随后,他又给我看了另一幅画,接下来再下一幅。没过一会儿,我表示不能让他这个大忙人在我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但他仍不肯让我离开,继而拿出一幅又一幅画作。他是一位鉴赏家,饶有兴致的向我介绍了这些画作的流派和年代,还有画就它们的名家那些风雅轶事。我希望你能欣赏我的这些藏品,他说着,指了指墙上挂着的卷轴,在我这你看到了代表中国最高水平的书画作品。你是不是更喜欢书法作品?我问道。毋庸置疑。书法更为素雅,毫无华而不实之处。不过我非常清楚,一个欧洲人很难理解如此严苛、素雅的艺术。我觉得你们对中国器物的品味有点怪异。他拿出了一些画作的册页,我翻看其中,好美的藏品啊!由于他略显戏剧化的天性,他把最珍视的一册放在了最后。那是一系列的小幅花鸟画,粗略几笔就画成了,却极富感染力,那是大自然的感觉,生动又不失平和,让人屏住呼吸。几枝盛放的梅花,秀丽而鲜活,承载着春天所有的魅力。几只小麻雀,竖起羽毛,传达着对生命的脉动和战栗。这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的杰作。美国的行家们也能拿出这样的作品吗?他带着怜悯的笑容问道。对我来说,整件事最吊诡的一点就是:我从开始就知道他是个恶棍,腐败不堪、敷衍塞责、不择手段,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是一个搜刮高手,用极其卑劣的手段敛夺了大量的财富。他虚伪、残暴、睚眦必报、经常干行贿受贿的勾当。中国衰败到如此令人悲叹的困境,他绝对难逃干系。但是,当他用手拿起一只天青色的小花瓶时,手指微曲,温情迷离,忧郁的目光爱抚般望着它。他的双唇微微张开,仿佛要发出一声满是贪欲的叹息。
上帝的仆人两位传教士并排而着,聊着稀疏平常的琐事,人们在没有共同话题又不想失掉礼貌时,就用这种方式说话。他们惊讶于彼此间共有的值得钦佩的性格特点:友善且谦逊。或许这位英国人更审慎一些,与那位法国人相比便显得做作而不自然了。另外,他们之间的反差甚是滑稽有趣。这位法国人年近八十,高个子,腰板笔挺,他粗大的骨骼显示其年轻时有着非凡的力量,如今那力量只能显现在他那双大得不得了的眼睛里,使你不得不注意他那闪耀着光芒的奇怪眼神。闪耀一词经常用于形容眼睛,但我实在找不出别的更合适的词儿了,那感觉就像有一团火焰真的在那双眼睛里面,时刻会射出光来,不时流露出的狂野很难让人觉得他是个理智的人,那是一双犹太先知的眼睛。他的鼻子大且直,下巴方而结实,看起来很难与他开玩笑,年轻时一定更可怕。他的眼里充满激情,预示着他内心最深处似乎有场恒久的战斗,战斗中,他的灵魂在大声呼喊,流血、征服,直到取得胜利,即使伤口未愈他也狂喜不已,心甘情愿把这伤口供奉给全能的上帝。此刻他感到寒冷入骨,便裹上了类似军呢大衣般的长外套,头上戴了顶中国式的黑色貂皮帽子。他健壮伟岸,在中国生活已有半个世纪了,当中国人攻击他的教会时,他曾三次死里逃生。他笑着说:我相信他们再来攻击,但我已经老了,没法匆忙鲁莽地上路了。他耸耸肩,我要做个殉道者。说着点燃了一根长雪茄,心满意得地喷出了一口烟雾。另一个教士比他年轻得多,可能还不到五十岁,来中国也超不过二十年。他是英国圣公会的成员,身着一套灰色粗花呢西服,打一条斑点领带,尽可能使自己看上去不像一个教士。他要比常人高些,可惜太胖了,看上去又矮又粗。他长着一张和善的娃娃脸,绯红的面颊,还有像板刷一样的灰色胡须。他谢顶很严重,但出于可以理解和同情的虚荣心,他把一边的头发留的很长,梳到另一边盖过头皮,这样会使他觉得自己的秃顶无论何时都盖得好好的了。他天性乐观,总是由衷地笑,当他打趣朋友或被朋友打趣时,他的笑声会更响亮、坦诚又真挚。他有着孩童一般的幽默,不难想象当有人踩到橘子皮滑了一下时,他会笑的浑身颤抖,但笑声停止,他会脸红,会猛然想到那个滑倒的人可能会受伤,便充满了友善和同情。和他在一起十分钟还没认识到他柔软善良的心灵是不可能的。你会觉得请他做任何事情他若不愿意也是不可能的,可能开始时他的真心诚意很难达到你的心里预期,但在随后的实际交往中,他的关心、同情和好念总会打动你。他散尽钱财周济穷人,他的时间也总被帮助他人占用。然而,在拯救他人灵魂方面,他的帮助就收效甚微,这么说也许不公平,因为尽管他没有像法国人那样,用毋庸置疑的教会权威和苦行僧般的热忱向你布道,但他会用最真诚的同情去分担你的痛苦,安慰着你,这可能更像一个迟疑、怯懦和你一样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个上帝的牧师。他试图和你分享希望,宽慰你的同时他自己的灵魂也得到了重生,他正在用他自己的方式把美好的东西贡献出来。他的经历颇不寻常,当过兵,喜欢谈论往昔与猎狐聚乐部成员一起打猎,在伦敦节庆日里跳舞的故事。他对过去的罪①并无不适。我年轻的时候舞跳的很棒,他说,不过如今的新式舞,让我觉得自己落伍了。生命既在,好日子总会到来。,对于过往的好时光他毫无留恋,而当下的困苦也没让他有懊悔之意。感召在他穿行印度时到来,毫无预兆,它就是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但一种突然其来感觉告诉他:必须放弃目前的生活,带领那些异教徒去信仰基督。这种感觉无法抗拒的,也使他无法平静。好在现在他是个快乐的人了,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这里的工作进展缓慢,他说,但我看到发展的希望,我喜欢中国人。我可不会交换这份工作到任何其他国家去。两位传教士互相道别。你什么时候回家?英国人问道。我?哦,一两天吧。那我可能见不到你了,我打算三月份回家。然而,一个人说的家是指有着条条狭窄街道的乡村小镇,他在那生活了五十年,从他年轻时离开法国,就已是永别;另一个人说的家是指柴郡的伊丽莎白庄园,有着光滑的草地和树林,他的祖先已经在那里生活了三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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