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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著名作家 雪小禅 全新爱情散文精选集
★文风细腻,唯美,形成独特的雪氏风格,在诸多女作家中独树一帜,深受年轻读者喜爱
★全彩四色装帧,清丽优美,老树画画配图
★我们寻的找的,大抵是和我们精神上有触通的那个人,不分男女不分年龄,那只是形式。关键是心,有心,足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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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此书为雪小禅二十年沉淀爱情散文集,感动千万读者的爱情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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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雪小禅,畅销书作家,知名文化学者,中国慢生活美学代言人。曾获第六届老舍散文奖、首届孙犁文学奖等多个奖项。被评为中国移动大学讲座形象大使,"中国青年论坛"北京大学讲座嘉宾。担任山西卫视《伶人王中王》、《人说山西好风光》电视评委。雪小禅禅园听雪系列珍藏邮品,是中国邮政发行作家封片系列产品。
迷恋戏曲,曾任教于中国戏曲学院,被称大学生心中的作家女神。同时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等多所名校聘为导师。对传统文化、戏曲、美术、书法、收藏、音乐、茶道均有自己独到的审美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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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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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虞琉璃宴
情未央
荒凉的天真
迷 恋
你 我
同 类
那些决定爱情的细节
爱情本是得寸进尺的事情
恨更需要动感情
心头好
如果春天去看一个人
爱情是件冒险的事情
爱似琉璃
情色有瘾,爱情有毒
像沈小红那样爱一个人
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
私人爱情
喜欢一个人
那么,让我们紧紧相爱吧
第二章一场莲花事
思无邪
一个人的山河岁月
邂逅自己
她依旧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头野兽
我的呼吸方式
如果我的心是一朵莲花
我行我素
与自己独处的时候
一个人
苍老天真
时间是个孤单的孩子
优雅地老去
浅喜深爱
老
俗世妙人
懂 得
寻找一个人
那个人会是谁
第三章一味缱绻色
烟花烧
开到荼蘼花事了
孤独至死
毒
生 死
艳俗的心
相忘于江湖
一场离散
高不可攀的寂寞
惰性气体
人书俱老
缱 绻
人的心,是脆的
像杜拉斯一样堕落
小众之美
正宗的绝望
一炉雪
第四章一朵欢喜禅
欢喜禅
人生自是有清欢
素心,禅
突然的莲花
清远深美
慢生活
在美丽人间行走
生活禅
喜悦如莲
风长气静
光阴的凉意
凄凉的喜悦
生活没有彩排
银碗里盛雪
静 气
情调这个东西
那些花儿,已经远了
声声老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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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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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未央
苏菲玛索一直是我喜欢的女演员。我一直记不住外国女演员的名字,长而且没有什么规律,可我记住了嘉宝和苏菲玛索,两张绝世倾城的脸。记住嘉宝是因为同性恋,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同性恋者,直到看到那个女人给她写的情书,我才终于明白,爱到那个地步是不分男女了。
而苏菲玛索的眼睛里有一种彻骨的东西,很恍惚却又很蚀骨,不能久看,否则会心痛。在《心火》里,她一直是那样冷静,可又那样艳。那是一个不太讨好的故事,因为太过故事化。因为苏菲玛索,我觉得那个故事很有趣很动人。一个女人和男人的一夜情,为的是赚五百英镑救自己的父亲,她生下她和他的孩子,延续了他家的后代。六年之后,她不能忘,于是,她当了他家的家庭女教师,爱火重燃。故事太老套,可是苏菲玛索演绎起来有别样的味道。
在和男人缠绵时,我看到了她的胸。很丰满,很性感,可她的眼睛是凉的。因为要赚到五百英镑,是不得已而为之,再后来,他和她真正相爱了,在拐弯的楼梯口,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偷偷握了一下彼此的手。
这个镜头让我耳热心跳。
相比床上戏,我更喜欢这私下的缠绵,因为有了爱情的味道。偷,什么时候都是刺激的,何况,偷的是情。
我一直喜欢十八世纪的英国,有凝重的味道,透不过气来。厚的雾,冷的空气,女人穿着鲸骨的裙子,永远那么蓬蓬着,上身要用紧身衣,显出身材的修长,那个时代的服装,有致命的美感。
马车穿过浓雾和森林时,男人和女人相互凝视,是性感的,也是沉重的。我一直喜欢外国人的眼睛,深深地陷进去,有很深的忧郁,这忧郁又是如此迷人。苏菲玛索的眼睛让我感觉非常沉醉,我喜欢那种迷离的眼神,冷而清冽,燃起来又是火。
也许所有感情都是这样,有过,就难以忘怀,何况,还是身体的缠绵。情未央的时候,总是有一丝挂念,这丝挂念,有爱情的余温。
这一点点念想,是还记得他的好,梦里是,生活里刹那的片段也是。忽然听到一首旧歌,忽然看到他用过的香水,忽然看到从前的东西上他的指纹,所有前尘往事扑面而来。
可是,死灰复燃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爱情更像一辆公共汽车,这一辆赶不上,下一辆上来的人,就再也不同了。而公共汽车是多么容易上又多么容易下的交通工具,不要以为爱情有多么永恒,永恒的只是刹那而已。
所以,看到《心火》死灰复燃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爱情功德圆满总是让人喜欢,可是现实中大多时候都是凋零,没有人能和光阴抗衡。情未央的时候,只属于一个人,我们没有苏菲玛索的美貌,有的只是凡夫俗子一样的人生。大多时候,得学会拒绝,学会妥协,学会和自己过得去,特别是对待爱情这件事情上,不能放任自己。
于是,我们在情未央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怀念而已。
这个怀念,顶多冲动到找到旧人电话,打过去,然后听到他的声音,他一连问是谁是谁。你忽然觉得这件事情也无聊,顶多是件爱情的行为艺术。于是,挂了电话,点了烟,在夜雨的黄昏里,一个人狂走到深夜。
走到深夜。
荒凉的天真
人到一定年纪,天真是难的。如果天真不好,就落了个幼稚的名声
沧桑其实是最容易的,时光可以把任何人磨砺得特别沧桑,一颗心终于变得不再柔软,像风干的老鱼片,又硬,又失去原来的鲜味。在年轻的时候,都抱怨总是长不大,总抱怨时光太慢,但是,还有比时光更快的东西吗?一夜沧桑也是有的,荒凉的天真却是难的。
金庸小说中有周伯通一角,唤老顽童。从来疯如少年,说话没边没际。其实是和这个顽固世界的对抗,沈从文老年,一直貌似孩童。
到中年,想天真是难的,举步维艰地生活着,低头前行,一刻不敢放松,中年人天真,别人会看不起,说你在社会上还没有上路,整个表现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但到老年,闲花看尽,野鹤单鸣,终于不再曲意逢迎了,于是一路天真下去。管他呢,世间有比人情或时间更荒凉的东西吗?已经老了,不讨好任何人了,与时间作对早已经从容不迫。
有一次,我去看一个老人,她给我看她做好的寿衣 一针一线真细致呀,那上面绣了凤凰,丝线明亮,还有自己纳的绣花鞋,她说,不能亏待自己,更让我惊奇的是,还穿上让我看,哪里不合适,还要动手改之
我目瞪口呆。
如此视死如归,而且如此隆重地对待死她说,怕火化时烧得疼,所以,家里早就备好棺材,我去里屋看她的棺材,厚重的木头,还有淡淡的油漆味,每年都要油上一遍。
她笑着,脸上绽放出菊花一样的味道,清苦,带着荒凉的天真。谈死,像谈去串一个门,或看一个久别的人。
这样的天真,真让我倾慕不已。
阿城在《闲话闲说》里提到颓废,说,颓废要有物质文化的底子的,在这底子上再沉溺,养成敏感至大废不起,精神到欲语无言,赏心悦目把玩终日却涕泪忽至读到这时,我想起荒凉的天真,未必不荒凉,却终于还是天真,已经爱到了尽头,早就过尽千帆,看透爱情不过是一场短暂的烟花,却仍然问了又问:你到底心里有没有我?爱不爱我?我当时就在现场,看着他一声声地问自己的女人,我都想哭,他都五十多岁了,还这样声声地问着,仿佛那银声碎语是忧伤的,而这凌晨的问声,让人断肠。
你独自一人识破了这一切。 这是一个女诗人的诗句,我识破了天真是难的,我涂上了浓墨重彩,在唱着,舞台上真寂寞呀,长袖善舞多么的悲哀我挥动着那长长的水袖,忽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平凡不过想守着似水流年过日子,煮一锅青菜汤,不放鸡精或味精,只煮出青菜的味道,这想法多么美妙。
其实我更愿意把自己的人生煮成这样一锅味道鲜美的汤,青翠而干净,到最后,只剩下天真。
只剩下天真呀。
迷恋
迷恋真好。有一种过度的放纵才能叫迷恋。
有一种单纯的沉溺,自己寻不着自己,心里全是这件事或这件东西,兽一样地吞噬。众多的收集者全是因为迷恋,我一朋友收藏青花,谈到青花二字,仿佛在谈初恋情人。亦有朋友收藏火花,早年的火柴贴非常可人,现在消失了,但她打开抽屉的刹那,眼神便会迸出异样神采。
迷恋物到底是薄的。我爷爷一生迷恋书法,到房顶上在月光下挥毫泼墨,内心泛滥潮湿,对于书法的迷恋超过对于家庭、亲人或者爱情,达到一种深厚和殷实。
亦有迷恋玉的人。把玩的程度大,似迷恋那带着脂膏芳香的少女。见过一五十岁男子,屋子里珠光碧玉,那玉因为有了沉香,屋子都带着老而弥旧的透明感。那种私密感,在一个透明的扳指玉里,在一个有一点鸡血的玉石里,他的眼神里泛出淡淡潮意,脸上透出清凉,这些玉,是他的妻、他的妾吗?
我迷恋写字。因为过度用眼睛,所以有几个月,眼睛疼到不能睁开,几乎是个废人。去干什么呢?字写不了,书不能看,即使看达利的画册眼睛也要流泪。见到光也不行,到处都是时间似的。这才知道,如果迷恋一件事情中途停止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我给张姐发短信说时间流得到处都是。这对于一向刻苦用功的我来说杀伤力十分大。
但再大也不如迷恋一个男人被杀戮杀伤力大。
迷恋爱情可以要人命。爱情真是个妖精,引诱你进了它的迷宫,总也绕不出来,想清楚时,早就浑身伤透,到处是疤痕,到处是不堪的痕迹。
女人总对事物有所迷恋,而迷人比迷东西更诱人。大体说来,一是迷恋衣服,二是迷恋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时到来,则男人第一。
爱情是最不实用的东西,伤筋动骨的,不如迷恋别的东西实惠。迷恋这个东西,带着痴的成分,爱情这个东西,当个点缀时还好,可是,一用力起来就会盛大,又惊心动魄又无聊。
仅为爱情所累所苦的女子或男子,势必单薄。茨维塔耶娃说:爱情是意外的幸福,你再出一步就会忘记这幸福。我想,爱情是一次事故,它制造出的杀伤力不亚于原子弹。我有个朋友说:爱情就是原子弹。想想吧,原子弹,二十年阴魂不散,路过它就可以看到心里寸草不生过度迷恋爱情的结果会遍体鳞伤她这样迷恋他,他的呼吸,他的声音,他的微笑,唇间的痣,微微的白发,都好。她甚至说,我渴望老,陪着他一起老。她还卑微,总是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开了房等他,不花他一分钱,只是迷恋他身上的味道飞蛾一样扑向他,迷恋那过度的爱情,这一次我离开你,是风,是雨,是夜晚,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郑愁予的《赋别》真是惆怅。迷恋他时,仿佛八千吨情感倾倒,他从此成为你的江湖,成为日日夜夜的秘密,成为丰盛的人间盛宴和浓稠的、甜蜜的哀伤。
是馋,还是饿?
其实已经饱了,看见丰美的东西仍然动心不已。过度迷恋,追求极其私人的状态,迷恋是一条蛇,游进时间里,可以吞下很多因为迷恋,清澈的东西也可吃出浓重和丰腻。你知道丰腻吗?王娇蕊真是丰腻,撒着娇对振保说:我知道你舍不得为我少涂黄油的她那时过度地迷恋着这个貌似老实的男子,她的迷恋伸出了尖尖的獠牙,扎疼了他 她居然真的离了婚,于是,他被吓跑了。
迷恋是一种吞噬,包括吞下时间。他说:我可以迷恋你到死。会吗?又说,杜拉斯的情人安德烈杨其实不够迷恋杜拉斯,如果足够,也应该一起消失。是吗?如果那样,迷恋真成为一种吞噬了,连命都没有了。
看过一段贾樟柯的文字,他说在山西小城的时候,曾经特别迷恋一双类似匡威的球鞋,一面黑一面红,于是偷了家里二十块钱去了太原,以为可以买到这样的球鞋,为了跳霹雳舞看到这段时我的心微微地疼,也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那样狂浪的真实的举动,只为了一双球鞋,十八岁的少年,偷了家里的钱那是迷恋人生的开始,后来的贾樟柯出落成男妖精,最媚人的地方永远是他的镜头,真实、残酷人生总得迷恋个什么东西,心才有地方放吧?这样想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空空的,从前总是说,看,《奋斗》里的谁谁长得那叫好看,现在,连这个都觉得寡味了。从前还说,如果毕加索活着现在呢?我的女友打电话来说爱情这回事,我告诉她说,即使毕加索活着,他是他,我是我。
如果放几年前,我一定铿锵有力地说:如果毕加索活着,我一定去找他我坚持着迷恋一个人的宗旨,但现在我不了。
我知道,我老了。
情未央
苏菲玛索一直是我喜欢的女演员。我一直记不住外国女演员的名字,长而且没有什么规律,可我记住了嘉宝和苏菲玛索,两张绝世倾城的脸。记住嘉宝是因为同性恋,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同性恋者,直到看到那个女人给她写的情书,我才终于明白,爱到那个地步是不分男女了。
而苏菲玛索的眼睛里有一种彻骨的东西,很恍惚却又很蚀骨,不能久看,否则会心痛。在《心火》里,她一直是那样冷静,可又那样艳。那是一个不太讨好的故事,因为太过故事化。因为苏菲玛索,我觉得那个故事很有趣很动人。一个女人和男人的一夜情,为的是赚五百英镑救自己的父亲,她生下她和他的孩子,延续了他家的后代。六年之后,她不能忘,于是,她当了他家的家庭女教师,爱火重燃。故事太老套,可是苏菲玛索演绎起来有别样的味道。
在和男人缠绵时,我看到了她的胸。很丰满,很性感,可她的眼睛是凉的。因为要赚到五百英镑,是不得已而为之,再后来,他和她真正相爱了,在拐弯的楼梯口,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偷偷握了一下彼此的手。
这个镜头让我耳热心跳。
相比床上戏,我更喜欢这私下的缠绵,因为有了爱情的味道。偷,什么时候都是刺激的,何况,偷的是情。
我一直喜欢十八世纪的英国,有凝重的味道,透不过气来。厚的雾,冷的空气,女人穿着鲸骨的裙子,永远那么蓬蓬着,上身要用紧身衣,显出身材的修长,那个时代的服装,有致命的美感。
马车穿过浓雾和森林时,男人和女人相互凝视,是性感的,也是沉重的。我一直喜欢外国人的眼睛,深深地陷进去,有很深的忧郁,这忧郁又是如此迷人。苏菲玛索的眼睛让我感觉非常沉醉,我喜欢那种迷离的眼神,冷而清冽,燃起来又是火。
也许所有感情都是这样,有过,就难以忘怀,何况,还是身体的缠绵。情未央的时候,总是有一丝挂念,这丝挂念,有爱情的余温。
这一点点念想,是还记得他的好,梦里是,生活里刹那的片段也是。忽然听到一首旧歌,忽然看到他用过的香水,忽然看到从前的东西上他的指纹,所有前尘往事扑面而来。
可是,死灰复燃不是容易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爱情更像一辆公共汽车,这一辆赶不上,下一辆上来的人,就再也不同了。而公共汽车是多么容易上又多么容易下的交通工具,不要以为爱情有多么永恒,永恒的只是刹那而已。
所以,看到《心火》死灰复燃的时候,我为他们感到欣慰。爱情功德圆满总是让人喜欢,可是现实中大多时候都是凋零,没有人能和光阴抗衡。情未央的时候,只属于一个人,我们没有苏菲玛索的美貌,有的只是凡夫俗子一样的人生。大多时候,得学会拒绝,学会妥协,学会和自己过得去,特别是对待爱情这件事情上,不能放任自己。
于是,我们在情未央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怀念而已。
这个怀念,顶多冲动到找到旧人电话,打过去,然后听到他的声音,他一连问是谁是谁。你忽然觉得这件事情也无聊,顶多是件爱情的行为艺术。于是,挂了电话,点了烟,在夜雨的黄昏里,一个人狂走到深夜。
走到深夜。
荒凉的天真
人到一定年纪,天真是难的。如果天真不好,就落了个幼稚的名声
沧桑其实是最容易的,时光可以把任何人磨砺得特别沧桑,一颗心终于变得不再柔软,像风干的老鱼片,又硬,又失去原来的鲜味。在年轻的时候,都抱怨总是长不大,总抱怨时光太慢,但是,还有比时光更快的东西吗?一夜沧桑也是有的,荒凉的天真却是难的。
金庸小说中有周伯通一角,唤老顽童。从来疯如少年,说话没边没际。其实是和这个顽固世界的对抗,沈从文老年,一直貌似孩童。
到中年,想天真是难的,举步维艰地生活着,低头前行,一刻不敢放松,中年人天真,别人会看不起,说你在社会上还没有上路,整个表现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但到老年,闲花看尽,野鹤单鸣,终于不再曲意逢迎了,于是一路天真下去。管他呢,世间有比人情或时间更荒凉的东西吗?已经老了,不讨好任何人了,与时间作对早已经从容不迫。
有一次,我去看一个老人,她给我看她做好的寿衣 一针一线真细致呀,那上面绣了凤凰,丝线明亮,还有自己纳的绣花鞋,她说,不能亏待自己,更让我惊奇的是,还穿上让我看,哪里不合适,还要动手改之
我目瞪口呆。
如此视死如归,而且如此隆重地对待死她说,怕火化时烧得疼,所以,家里早就备好棺材,我去里屋看她的棺材,厚重的木头,还有淡淡的油漆味,每年都要油上一遍。
她笑着,脸上绽放出菊花一样的味道,清苦,带着荒凉的天真。谈死,像谈去串一个门,或看一个久别的人。
这样的天真,真让我倾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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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独自一人识破了这一切。 这是一个女诗人的诗句,我识破了天真是难的,我涂上了浓墨重彩,在唱着,舞台上真寂寞呀,长袖善舞多么的悲哀我挥动着那长长的水袖,忽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平凡不过想守着似水流年过日子,煮一锅青菜汤,不放鸡精或味精,只煮出青菜的味道,这想法多么美妙。
其实我更愿意把自己的人生煮成这样一锅味道鲜美的汤,青翠而干净,到最后,只剩下天真。
只剩下天真呀。
迷恋
迷恋真好。有一种过度的放纵才能叫迷恋。
有一种单纯的沉溺,自己寻不着自己,心里全是这件事或这件东西,兽一样地吞噬。众多的收集者全是因为迷恋,我一朋友收藏青花,谈到青花二字,仿佛在谈初恋情人。亦有朋友收藏火花,早年的火柴贴非常可人,现在消失了,但她打开抽屉的刹那,眼神便会迸出异样神采。
迷恋物到底是薄的。我爷爷一生迷恋书法,到房顶上在月光下挥毫泼墨,内心泛滥潮湿,对于书法的迷恋超过对于家庭、亲人或者爱情,达到一种深厚和殷实。
亦有迷恋玉的人。把玩的程度大,似迷恋那带着脂膏芳香的少女。见过一五十岁男子,屋子里珠光碧玉,那玉因为有了沉香,屋子都带着老而弥旧的透明感。那种私密感,在一个透明的扳指玉里,在一个有一点鸡血的玉石里,他的眼神里泛出淡淡潮意,脸上透出清凉,这些玉,是他的妻、他的妾吗?
我迷恋写字。因为过度用眼睛,所以有几个月,眼睛疼到不能睁开,几乎是个废人。去干什么呢?字写不了,书不能看,即使看达利的画册眼睛也要流泪。见到光也不行,到处都是时间似的。这才知道,如果迷恋一件事情中途停止是多么残酷的事情。我给张姐发短信说时间流得到处都是。这对于一向刻苦用功的我来说杀伤力十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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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爱情可以要人命。爱情真是个妖精,引诱你进了它的迷宫,总也绕不出来,想清楚时,早就浑身伤透,到处是疤痕,到处是不堪的痕迹。
女人总对事物有所迷恋,而迷人比迷东西更诱人。大体说来,一是迷恋衣服,二是迷恋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时到来,则男人第一。
爱情是最不实用的东西,伤筋动骨的,不如迷恋别的东西实惠。迷恋这个东西,带着痴的成分,爱情这个东西,当个点缀时还好,可是,一用力起来就会盛大,又惊心动魄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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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馋,还是饿?
其实已经饱了,看见丰美的东西仍然动心不已。过度迷恋,追求极其私人的状态,迷恋是一条蛇,游进时间里,可以吞下很多因为迷恋,清澈的东西也可吃出浓重和丰腻。你知道丰腻吗?王娇蕊真是丰腻,撒着娇对振保说:我知道你舍不得为我少涂黄油的她那时过度地迷恋着这个貌似老实的男子,她的迷恋伸出了尖尖的獠牙,扎疼了他 她居然真的离了婚,于是,他被吓跑了。
迷恋是一种吞噬,包括吞下时间。他说:我可以迷恋你到死。会吗?又说,杜拉斯的情人安德烈杨其实不够迷恋杜拉斯,如果足够,也应该一起消失。是吗?如果那样,迷恋真成为一种吞噬了,连命都没有了。
看过一段贾樟柯的文字,他说在山西小城的时候,曾经特别迷恋一双类似匡威的球鞋,一面黑一面红,于是偷了家里二十块钱去了太原,以为可以买到这样的球鞋,为了跳霹雳舞看到这段时我的心微微地疼,也只有那个年龄,才会有那样狂浪的真实的举动,只为了一双球鞋,十八岁的少年,偷了家里的钱那是迷恋人生的开始,后来的贾樟柯出落成男妖精,最媚人的地方永远是他的镜头,真实、残酷人生总得迷恋个什么东西,心才有地方放吧?这样想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空空的,从前总是说,看,《奋斗》里的谁谁长得那叫好看,现在,连这个都觉得寡味了。从前还说,如果毕加索活着现在呢?我的女友打电话来说爱情这回事,我告诉她说,即使毕加索活着,他是他,我是我。
如果放几年前,我一定铿锵有力地说:如果毕加索活着,我一定去找他我坚持着迷恋一个人的宗旨,但现在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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