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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消除误解、树立文化自信:近现代以来,中西之间是双向交流,并非人们一直认为的中国单方面地学习西方法律制度,作者有别于一般中西比较和历史比较,提出了新的思路。
◎以个案研究为手段:从康熙、利玛窦等中西具体人物对法律的使用、翻译和交流实例展开,将法律放在社会环境、政治目的、历史事件等具体语境中讲述,更易于理解。
◎贴近日常话语和文化:置身文化背景和日常生活,以社会学、历史学视角分析法律变迁及其背后的逻辑,生动具体,可读性强。
◎曾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价值与历史价值兼备,本次由作者亲自修订,更新了文献版本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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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探讨了近代初期中西法律概念的变迁,以及这一变迁和个人经历、政治斗争、法律职业、话语背景的联系,并研究中国因素和西方因素在近现代是如何对撞的,对比中西法概念的语境和自身的内在逻辑,将理论与实践、人物与背景等具体关联的细节机制揭示出来。内容涉及法律是怎样实践的,法律一词的使用、翻译,法律概念的语境、社会政治背景,法学理论与个人实践、法学权*,对法律实证主义的反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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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星 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美国做过访问学者。出版《法律是什么》《西窗法雨》等法学著作多部,发表论文若干,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文汇报》等辟有法学随笔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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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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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论
一、史学研究
二、比较研究
第一章法律概念是怎样被使用的
一、问题与限定
二、法律一词以及法律概念是怎样实践的
三、语词实践的背后
第二章法律字词是怎样实践的
一、问题和思路
二、康熙世界的汉文法律一词使用及其语境
三、孟德斯鸠世界的法律字词使用及其语境
四、康熙世界的话语实践及其背景
五、孟德斯鸠世界的话语实践及其背景
六、深入比较和三点推论
七、法律意义的地理学科话语
八、历史资料的运用的解释以及结论
第三章法律一词使用、翻译的话语实践
一、问题
二、传教士的汉文法律概念的使用与翻译
三、语词使用、翻译的西方语境
四、斯当东语词实践的微观背景
五、马礼逊语词实践的微观背景
六、麦都思和郭实腊的语词实践的微观背景
七、在语词实践的深层继续挖掘
第四章近代法律概念理论的语境分析
一、问题与方法
二、近代时期其他学科人物对法学人物的影响
三、近代时期法学人物法学知识的双重相对自主
四、具体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对法律概念研究的意义
五、近代法学人物本身的百科全书现象
六、结论
第五章对法律实证主义的另类反叛
一、问题、思路和限定
二、美国的早期实用主义法学法律概念理论的观点与依据
三、中国的早期左翼革命法学法律概念理论的观点与依据
第六章近现代法学学术话语背景和社会政治背景的意义
一、问题与思路
二、美国的法律概念理论的法学学术话语背景
三、中国的法律概念理论的法学学术话语背景
第七章法学理论和个人主体实践的关系
一、问题和限定
二、美国的个人主体实践
三、中国的个人主体实践
第八章法学权威在近现代法学话语和法律实践中
一、问题和必要的说明
二、以批判法学权威的方式确立法学权威
三、通过选定机制而产生的法学权威
四、中国法学学术在法学权威上的自我选择
五、影响西方法学权威在中国定位的因素
六、中国学者的学理研究
七、一个中国法学学术的焦点
八、中国法学是世界法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法律实践与法学权威
参考文献
一般索引
人名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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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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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于10年前出版。现在最没有争议的事情可能就是时间飞速逝去,于是,一切关于本书的写作和思考,仿佛很容易回到眼前。今天看,当然是我自己觉得,本书的写作目标、理论预设、叙事策略和讨论的基本内容依然有意义。原因在于,中国的语境中,关于法律法学历史比较研究的话语传统几乎没有明显的更迭。
没有更迭,也许是令人欣慰的表现,因为法律法学的话语稳定有利于法律制度框架的稳定,还有利于这种制度的统一性和普遍性。但中国依然处于转型时期,还可能是较长时间的,而社会思想上越来越不服谁的现象似乎还是与日俱增。如此看来,所谓稳定和现实转型之间便存在一种紧张关系,法学家的稳定预期还是会落空的。简单再说一次,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一成不变庞德语,也几乎毫无新意亦于事无补。怎么稳定,怎样避免一成不变?知易行难,这一直是两边不得罪、号称稳健的语句判断的软肋。就此而言,法学有必要允许在紧张关系中寻找切入点,进一步,允许不那么稳定的思考,尤其是具体、微观一点的,从这一个推入另一个的,尽量不要大词化的中庸。针对法律制度,法学的历史比较研究不免有间接、迂回的意思,其试图通过某些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建制潜入法律制度的思索建制。而如果具体化,寻求思想、事物、人物、场景的微观联系,能在法学的历史比较研究中推演并有序展开,且由此不知不觉地对法律制度的当下思考产生一点摇动,就是值得努力的一项工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书当年定下的一个小目标,依然有价值。
这次修订做了一些事情。首先,修改了书名,原版是《一种历史实践近现代中西法概念理论比较研究》。之所以修改,是编辑及出版社其他朋友们的建议。他们认为现在的书名会比较活跃,也更有情景感。我赞同这个想法,因为,即使是认真的学术作品,注意语词的更好展现依然是重要的,尤其是在这个越来越重视叙事策略的年代。其次,凡引用涉及他人观点的,尽量换用最新版本。再次,翻译文献,尽量换用晚近的。最后,一些文字或信息讹误,尽力清扫订正。
要特别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靳晓婷编辑。她一直给予鼓励和支持。对这本书,又是一如既往。而且她对修订版编辑孜孜不倦,颇为令人感动。当然还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总是以不断出书的方式给予鞭策,使我觉得只有继续写作,用心写作,方能不愧这份诚挚的惠泽。
刘 星
2018年7月于北京慈云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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