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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是近代著名书画家余绍宋倾心尽力之作,在中国传统画史若述有所剪裁的基础上,自创体系类编,为研究、学习、中国古代画论特别是画法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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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画法要录》分为初编和二编,共二十七卷。《初编》专为摹习山水画而作,分类辑录中国古代画学专著的相关论述,依次编排,凡有观点近似或不同者,则以注文形式附后,间有余氏所加案语,考订精当。《二编》则为除山水画之外的其他画学分科,体例与初编相似。另有颜料和点缀两部分,加上《初编》中的纸绢、题识二部分,中国古代绘画的方方面面,尽收于一书之中,非但便于初学,即使从事绘画多年者,亦可从中大获禆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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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余绍宋,字越园,号寒柯,室名寒柯堂,浙江龙游人。近代著名书画家、书画理论家。民国元年任司法部参事, 平生旨趣尽在金石书画、画学论著、方志编纂,为近代著名史学家、鉴赏家、书画家和法学家。工山水,书画篆刻俱精。曾任外务部主事、北京美专校长、法政大学教授、浙江省通志馆馆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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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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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帮助一
序
画法要录卷首
序例
征引书目
画法要录卷一
前录一通论第一
画法要录卷二
前录二气韵第二
画法要录卷三
前录三画病第三
画法要录卷四
总录一布局法第四
画法要录卷五
总录二用笔用墨法第五
画法要录卷六
总录三钩皴擦染法第六
画法要录卷七
总录四点法第七
画法要录卷八
总录五设色法第八
画法要录卷九
总录六临摹法第九
画法要录卷十
分录一树林画法第十
画法要录卷十一
分录二山石画法第十一
画法要录卷十二
分录三水泉画法第十二
画法要录卷十三
分录四时景画法第十三
画法要录卷十四
分录五点缀画法第十四
画法要录卷十五
分录六杂画法第十五
画法要录卷十六
后录一纸绢第十六
画法要录卷十七
后录二题识第十七
画法要录二编
卷首四○五
序例四○五
征引书目四二○
画法要录二编卷一四二六
颜料制法及用法用具附四二六
总录颜料用法四二六
靛青制法及用法四二七
赭石制法及用法四三一
藤黄制法及用法四三二
土黄制法及用法四三三
胭脂制法及用法四三四
硃砂制法及用法四三五
石青制法及用法四三八
石緑制法及用法四三九
石黄制法及用法四四一
黄丹制法及用法四四二
黑石脂制法及用法四四二
洋红用法四四四
泥金制法及用法四四四
制粉法及用法四四七
百草霜制法及用法四五一
用胶法四五二
矾色法四五四
各种颜色配合用法四五六
漂色乳色法四六二
揩金矾金法四六二
用水法四六三
画笔四六四
用砚法四六七
朽炭香头制法及用法四六八
画法要录二编
卷二四七一
人物篇四七一
总录四七一
初学画人物总法四七一
起稿法四七五
描法四七七
画人物重在笔墨四七九
画人物用笔四八一
画人物在神会四八二
分录四八三
古事画法第一四八三
古事画须通古制四八三
画古人面貌法四八八
画人物当知精神
所注四九○
释道鬼神画法第二四九一
画佛顶圆光法四九一
画道释形相法四九二
画佛像衣褶点缀法四九三
画罗汉法四九三
画释道像中妇人形
相法四九七
画鬼神法四九七
寻常人物画法第三四九九
画人物形容法四九九
人物点睛法五○一
画衣服法五○一
画人物布置辅佐
诸法五○二
仕女美人画法第四五一○
画仕女美人法五一一
书画要录二编卷三五一二
传神篇五一二
总录五一二
传神不尚形似五一二
用笔用墨法五二三
临摹之益五三○
阴阳虚实法五三○
派别五三二
分录五三四
全诀五三四
以远取神法五三六
面部大体画法五三六
起稿法五四七
画天庭法五五六
画地阁法五五七
画鼻凖法五五八
画眼法五六○
画眉法五六二
画口法五六三
画须法五六三
画两颧法五六四
画腮颐法五六五
画耳轮法五六五
画发法五六六
取笑法五六六
取神情法五六七
染面色法五六七
量身法五六八
衣冠补景法五七八
誊像法五八○
调合服饰器用诸色法五八一
画纸绢各法五八六
画法要录二编卷四五八九
宫室篇器用附五八九
总录五八九
宫室器用画难易两论五八九
宫室画有一定之体五九一
分录五九二
画宫室法五九二
画仙山楼阁法五九三
画宫室变通之法五九四
界画法五九四
画法要录二编卷五五九六
畜兽篇鱼龙附五九六
总录五九六
总录写生五九六
总录畜兽五九七
总录鱼五九九
分录六○一
画牛法六○一
画马法六○四
画兔法六○六
画猫法六○六
画龙法六○七
画鱼法六一○
画鳜鱼法六一一
画蟹法六一二
画法要录二编卷六六一三
翎毛篇草虫附六一三
总录六一三
总录画翎毛名体六一三
须师生物六一四
古今规式六一五
不尚形似六一六
钩染法六一七
布置法六一七
分录六一八
画鸟总诀六一八
点睛法六二○
画踏枝鸟斗鸟浴鸟法六二一
画孔雀法六二一
画鹞法六二二
画鸳鸯法六二三
画雁法六二四
画麻雀法六二四
画白头翁法六二五
画燕法六二五
画黄头鸟法六二五
画画眉法六二六
画金丝鸟法六二六
画芙蓉鸟法六二六
画鸡法六二七
画鸭法六二七
画鸽法六二八
画绶带法六二八
画鹦鹉法六二九
画草虫总诀六二九
画蝴蝶法六三○
画螳螂法六三二
画蜻蜓法六三二
画蜂法六三三
画蝉法六三三
画织机娘法六三三
画螽斯法六三三
画蜗牛法六三四
画法要录二编卷七六三五
花木篇蔬果附六三五
总录六三五
各种写法六三五
总说六四○
贵有气韵六五○
宜师生物六五二
古今规式六五二
钩染法六五二
画蔬果总说六五三
分录六五四
木本花卉画法第一六五四
画枝法六五四
画花法六五五
画叶法六五六
画蒂蕊法六五七
画根皮法六五八
设色梅花法六五八
画杏花法六六○
画桃花法六六○
画千叶桃法六六一
画小桃法六六二
画山桃法六六二
画樱桃法六六二
画李花法六六三
画海棠法六六三
画梨花法六六三
画玉兰法六六四
画辛夷法六六五
画木笔法六六五
画丁香法六六五
画瑞香法六六六
画贴梗海棠法六六六
画垂丝海棠法六六七
画紫荆法六六七
画郁李法六六八
画冰梅法六六八
画绶带法六六九
画迎春法六六九
画探春法六六九
画鸾枝法六七○
画蔷薇法六七○
画月季法六七一
画木香法六七二
画绣球法六七二
画牡丹法六七三
画杜鹃花法六七四
画玫瑰法六七四
画刺梅法六七五
画金银花法六七五
画金雀法六七五
画缠枝牡丹法六七六
画朱藤法六七六
画石榴花法六七七
画栀子法六七八
画铁线莲法六七八
画金丝桃法六七九
画夹竹桃法六七九
画凌霄法六七九
画木槿法六八○
画茉莉法六八○
画珍珠兰法六八一
画柳穿鱼法六八一
画紫薇法六八二
画夜来香法六八二
画桂法六八三
画芙蓉法六八三
画山茶法六八四
画蜡梅法六八五
画天竹法六八六
画茶花法六八六
草木花卉画法第二六八七
画枝法六八七
画花法六八八
画叶法六八九
画蒂法六九○
画心法六九一
画水僊法六九一
画兰法六九二
画蕙法六九三
画紫蝴蝶花法六九三
画花蝴蝶花法〔一〕六九四
画黄蝴蝶花法六九五
画金盏法六九五
画芍药法六九五
画罂粟法六九六
画虞美人法六九七
画翠雀法六九八
画三月菊法六九九
画诸葛菜法六九九
画草丁香法六九九
画地丁香法七○○
画黄馨法七○○
画蒲公英法七○○
画雪梅堆法七○一
画黄棠棣法〔二〕七○一
画荷包牡丹法七○一
画翦春罗法七○二
画翦秋纱法七○二
画金钱花法七○三
画翠梅法七○四
画鹿葱法七○四
画蜀葵法七○四
画锦葵法七○五
画百合法七○五
画山丹法七○六
画龙爪法七○七
画虎耳法七○七
画岸莲法七○七
画都梁香法七○八
画蒲兰法七○八
画慈菰法七○八
画金钟花法七○九
画石竹法七○九
画石菊法七○九
画萱法七一○
画荷法七一一
画秋葵法七一一
画晚香玉法七一二
画凤仙法七一三
画秋海棠法七一四
画玉簪法七一五
画鸡冠法七一六
画美人蕉法七一六
画牵牛法七一七
画淡竹法七一七
画决明法七一八
画扁豆花法七一八
画蚕豆花法七一八
画蓼法七一九
画菊法七一九
画蓝菊法七二四
画僧鞋菊法七二四
画万寿菊法七二五
画波斯菊法七二五
画老少年法七二六
画秋牡丹法七二六
画水木樨法七二七
画马兰法七二七
画万年青法七二七
竹木画法第三七二八
钩勒竹法七二八
画松法七三二
画柏法七三三
画柳法七三四
画梧桐法七三五
画枫法七三五
蔬果画法第四七三五
画王瓜法七三五
画南瓜法七三六
画北瓜法七三六
画茄子法七三六
画萝卜法七三七
画芋法七三七
画藕法七三七
画扁豆法七三八
画笋法七三八
画黄芽菜法七三八
画白菜法七三九
画菌法七三九
画石榴法七三九
画樱桃法七四○
画梅子法七四○
画枇杷法七四○
画桃子法七四一
画佛手法七四一
画香椽法〔三〕七四一
画风菱法七四二
画百合法七四二
画卜萄法〔四〕七四二
画莲蓬法七四三
画红菱法七四三
画梨法七四四
画李法七四四
画珍珠米法七四四
画法要录二编卷八七四五
墨竹篇七四五
总录七四五
原始七四五
通说七四七
体势七五四
不必求形似七五八
宜师真竹七六○
画竹与书法相通及用笔用
墨法七六一
章法七六六
画病七六九
朱竹附七七一
分录七七三
全体画法七七三
写竿法七七八
写节法七八一
写枝法七八二
写叶法七八三
写根法七八五
写风竹雨竹雪竹法七八六
画法要录二编卷九七八九
墨兰篇七八九
总录七八九
写兰总说七八九
分录七九二
全体画法七九二
画叶法七九三
画花法七九六
点心法七九六
画蕙法七九七
画法要录二编卷十七九九
墨梅篇七九九
总录七九九
流派七九九
神理八○三
体格八○六
用笔用墨法八一一
布景法八一四
要旨八一五
画病八一五
分录八一七
总诀八一七
写枝干法八二五
点树苔法八二七
画花法八二七
点须蒂法八二九
画法要录二编卷末八三○
点缀八三○
画石种类八三○
写石法八三一
写兰竹所用石法八三三
画芦法八三四
画灵芝法八三五
画点缀用草法八三五
跋八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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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法要录》十七卷,又卷首一卷;《画法要录二编》十卷,又卷首卷末各一卷。余绍宋辑撰。
余绍宋(一八八三一九四九),初字樾园,后改越园,号觉庵、映碧斋主人、老越等,晚号寒柯,浙江龙游人。其家为书香门第,数代精擅书画。余绍宋幼入家塾读书,又从王敬五习举子业,十七岁游庠食饩,设馆教学。科举废后,曾在龙游新学堂、江山中学堂任教。光绪三十二年(一九○六)东渡日本为自费生,入东京法政大学研修法律。宣统二年(一九一○)毕业归国,被清廷授予法律科举人,入外务部任主事。民国期间,历任衆议院秘书,司法部佥事、参事、次长,并一度代理司法总长,又在北京法政学校(后为北京国立法政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兼任教职。一九二七年后,辞去一切职务,一度寓居天津,与梁启超过从甚密。次年返乡,专心著述书画。抗战期间,曾任浙江省临时参议会副会长、浙江省通志馆馆长等职。一九四九年,因患败血症去世。
余绍宋少习书法,诸体皆能,而尤精于行书与章草。绘画则于三十余岁后始加摹习,初以陈师曾、姚华等为师,在京创立宣南画社,与司法部同仁一同研习绘画。积以岁月,遂成为新传统派的代表人物。余绍宋且十分注意收集钞录有关的绘画史料和理论阐述,收藏了衆多中国书画专著,为他日后的中国绘画研究和撰述积累资料。
余绍宋一生著述颇富,早期主要为法学方面的译著和著作,方志则纂有《龙游县志》与《重修浙江通志初稿》,书画理论著作则撰有《书画书录解题》《画法要录》《中国画学源流之概观》《初学鉴画法》《画学师承记》等,另有《寒柯堂诗》四卷。其最著者为《书画书录解题》,是中国第一部书画专著的目录学著作,备受学界推重,堪称传世名著。
《画法要录》初刊于一九二六年,初无初编之称,因子年后余绍宋又辑撰出版了《画法要录二编》,《画法要录》遂或称《画法要录初编》。是书前有林志钧《序》;卷首为《序例》及《征引书目》;卷一至卷三为前录,即《通论》《气韵》《画病》;卷四至卷九为总录,即《布局法》《用笔用墨法》《钩皴擦染法》《点法》《设色法》《临摹法》;卷十至卷十五为分录,即《树木画法》《山石画法》《水泉画法》《时景画法》《点缀画法》《杂画法》;卷十六至卷十七为后录,即《纸绢》《题识》。其内容为分类辑录前人画学著作中的有关论述,依次编排,近似或持论不同者,择要作为注文附后,俾之主次分明,而又兼顾整体。资料出处皆予标明,间加按语,考订颇精。引征书目共一百一十九种,参考者倍之。
《画法要录》出版七年后,余绍宋又辑撰《画法要录二编》,于一九三三年由中华书局印行。《画法要录》一书,专为山水画法而辑撰,《二编》则涵括了山水画之外的其他绘画分科,其体例与《画法要录初编》大致相同。余绍宋在《序例》中云:乃检集旧录诸稿,裒辑以成兹编。是则《二编》的初稿,实于辑撰《初编》时已大致成形。是书卷首为《序例》及《征引书目》,卷一为《颜料制法及用法》,并附用具,下列细目二十五;卷二为《人物篇》,分总录六,分录四,总录及分录下又各列细目;卷三为《传神篇》,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四为《宫室篇》,并附器用,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五为《畜兽篇》,并附鱼龙,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六为《翎毛篇》,并附草虫,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七为《花木篇》,并附蔬果,总录下列细目,分录四,其下各列细目;卷八为《墨竹篇》,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九为《墨兰篇》,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十为《墨梅篇》,分总录及分录,其下各列细目;卷末为《点缀》,下列细目六。书尾有高丰《跋》,又有《画法要录初编补遗》若干条。引征书目共一百零八种。
《画法要录》初、二编,将中国古代画学著述中关于各科绘画的理论、画法、技巧、利弊等等,分类编排,以便初学。然而又不是简单地如同类书一般机械地钞录,而是在大量资料中甄集精粹,区划类次,疏抉而条贯之,繁而不乱,位而各当(见林志钧《序》),很下了一番去粗取精、去僞存真的功夫。倘有前贤论述不同处,则兼收而并蓄之,以供读者自择。此书的问世,不仅仅是为绘画入门者提供了学习中国绘画的基本读物,更是开启了以科学系统的方法来研究传统书画著述的途径,意义十分重大。关于本书的编纂缘起及目的,余氏在初、二编卷首所撰《序例》中言之甚详,兹不赘述。
《画法要录》初、二编问世以后,中华书局曾多次再版。一九四九年以后,台湾中华书局亦多次影印再版。一九九○年,北京中国书店影印再版。此次对《画法要录》初、二编进行整理点校,以中华书局一九三六年再版本为底本,并间与余氏引证诸书对勘。《画法要录二编》卷末所附《画法要录初编补遗》的内容,则分别补入《画法要录》相应卷次,并加校记,不再作为附录。本书责任编辑屈笃仕先生曾专程拜访余绍宋长孙余子安先生,得以将余绍宋在《画法要录初编》本上手录的补遗文字全部拍照,提供给整理者,经与《画法要录二编》卷末所附《画法要录初编补遗》相比对,大致相同,故仍以《画法要录初编补遗》为准。《补遗》未见或有异同处,则参校余氏手订本。全书避讳字径改不出校,如吴道元径改为吴道玄之类。异体字则一般不作统一,以存余氏引征诸书之原貌。
在整理过程中所发现的讹误,俱于校记中帮助。其书体例亦偶有淆乱,如《征引书目》,历代画籍之作者均标明朝代,而《广川画跋》仅标董逌,阙朝代(宋)。又每则之下,俱标明出处,云某朝某人某书,然亦有不标朝代者。此类情形,一般不作校改。其征引书名,偶有与今本不同者,如宋赵希鹄《洞天清录》,本书皆作《洞天新录》,然又偶作《洞天清录》(见卷五、卷九);清王鉴《染香菴画跋》,本书作《染香庐画跋》。或因余氏所据版本题名如此,今一仍其旧。
《画法要录》初、二编,均从历代书画著述中辑录引述,引文与原书多有异同,如有文意不同处,则在校记中帮助。如引沈括《梦溪笔谈》,以大观小,误作以小观大;又如引蒋和《学画杂论》,才着相,误作才着想。如文意相同,仅字词小异者,或因版本不同而致,如全加校订,将不胜其繁,故皆略去。如卷一通论第一引周亮工《读画录》所载方亨咸论画语,了何用乎,作何用此乎;又如引恽寿平《瓯香馆画跋》方圆画,俱不成,原书作方圆画,不俱成(《丛书集成初编》本);再如卷五引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深明其旨作明其深旨。诸如此类,不害文意,则不加校订,以省篇幅而免割裂也。余氏引录诸书时,或有撮其大意而改易原文者,如《画法要录初编》卷十七引清汤贻汾《画筌析览》论山篇,原作高锐曰峰,高小曰岑,高险曰巖,低圆曰峦,峭直曰壁,遏曰崖,列屏曰嶂,有坡曰岭,出脊曰冈,夹水曰峡,有穴曰岫,深通曰涧,湍激石曰几,在水曰岛。卑于此者,原隰陂陇,阜碛丘墟,概难枚举十数语,余氏仅以山之名目甚多六字概之,似此亦不加校订。
全书目录重新编制,置于书前,主要参考引用书目则附于书后。整理者学浅识卑,疏误难免,敬请方家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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