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我为何而活:罗素自传
》
售價:NT$
398.0

《
我很可爱,绝对可爱
》
售價:NT$
500.0

《
溺爱之罪
》
售價:NT$
255.0

《
走出无力感 : 解锁生命力量的成长密码(跟随心理咨询师找回积极能量!)
》
售價:NT$
305.0

《
藩屏:明代藩王的艺术与权力(柯律格代表作,一部逆转“边缘”与“他者”的明代藩王物质文化史,填补研究空白)
》
售價:NT$
551.0

《
《史记》纵横新说
》
售價:NT$
305.0

《
放不下的痛:运用脑科学修复创伤的40种方法(神经科学专家带你深入了解创伤背后的脑机制,开启全面康复之旅!)
》
售價:NT$
305.0

《
经典力学的数学方法(第4版)
》
售價:NT$
403.0
|
內容簡介: |
规则是法律的中心,是法律科学的关键。而应当这一法律语句中极常用的道义词,又被哈特视为一条规则的标志性概念。因此,关于应当一词的研究理当是破解法律及法律科学密码的重要切入点。本书通过撬开英美法理论和语言哲学经典论证中关于应当的理论裂缝,抽丝剥茧,一步步检测应当作为法律基石的可靠度。
|
關於作者: |
王波,法学博士,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处长,著有《执法过程的性质:法律在一个城市工商所的现实运作》(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
目錄:
|
第一章 引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
第二节 研究方法
第三节 论证结构
第二章 凯尔森的应当理论
第一节 理论重述
一、凯尔森关于应当的两个界面
二、凯尔森的法律规范理论及其与应当的关系
第二节 对凯尔森应当理论的讨论
一、凯尔森对休谟法则的两次运用
二、凯尔森对康德先验论证的模仿及评析
第三章 哈特的应当理论
第一节 理论重述
一、在句子中发现规则的标记
二、哈特内在陈述与凯尔森特殊意义的区别
三、哈特规则理论的内涵
第二节 哈特论证中的两个问题
一、习惯理论
二、应当理论
第四章 日常语言中的应当
第一节 应当与近义词的比较
第二节 应当与家族概念的比较
一、应当与标准
二、应当与义务
三、应当与能够
第三节 应当之外的应当
一、哈特法理论中的观察者
二、取消规则
第五章 作为句子成分的应当
第一节 霍菲尔德的基本法律概念
一、理论重述
二、对霍菲尔德基本法律概念的讨论
第二节 冯赖特的道义逻辑及其批评者罗斯的理论
一、冯赖特的道义逻辑
二、罗斯的反驳及进一步分析
第三节 应当与法律规范、制度事实
第四节 应当的情态语法分析
一、法律条文的应当式改写及初步分析
二、作为情态词的应当
三、例1和例4中应当的功能分析
第六章 休谟法则的法理学解答
第一节 休谟法则与塞尔的证明方案
一、休谟的提问和塞尔的证成
二、对塞尔证明的批评
第二节 法律实证主义的证明方案
一、奥斯丁的破题与哈特的惯习主义转向
二、科尔曼对哈特证明方案的取舍与深化
第三节 小结
第七章 应当与理由
第一节 拉兹的理由理论
一、理由的本体问题
二、理由的分类
第二节 内格尔的动机和理由理论
一、内格尔的动机理论
二、内格尔的理由理论
第三节 威廉斯的内在理由和外在理由
一、理论重述
二、讨论
第四节 斯坎伦的理由理论
一、斯坎伦的理由理论
二、斯坎伦对威廉斯内在理由的反驳
第五节 帕菲特的理由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论证
一、帕菲特关于理由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界定
二、理由主观主义为什么是错的?
第六节 总结
参考文献
索引
|
內容試閱:
|
这本小书虽只讨论了一个词,但学术抱负是用分析哲学打量法律的语言根基。您可以先花几分钟快速浏览第一章,再决定是否继续翻看下去。
2003年,我刚到苏州读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周永坤教授提到国内有大学在组织以应当可以不得等词为题做法理学博士论文。他说这些题目看似精微,其实不易立论,也未必写得出来。周老师的话我一直记得,心想来日方长,或许有天自己可以试试。一晃一二十年过去了,大家的生活都有一些变化,我也终于完成了当年的小心愿。
感谢导师李桂林教授对原稿博士后报告的悉心指导。李老师在西方法理学上深着功夫,有他的审阅,我能更清楚地知道文中哪些论证相对可靠、哪些存在风险。感谢博士同学和兄长高志刚教授,他推荐了本书的出版。也感谢郑成良、胡玉鸿等教授多年来对我的教导。书稿得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出版基金的资助,一并致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