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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陆嫣的爸爸陆臻因沈括破产。偶然机会,陆嫣重回到了陆臻的15岁,遇见了少年时期的沈括。她试图化解沈括与陆臻之间的矛盾,却把自己的心搭了进去。这一场经历,让陆嫣重新遇见了自己的爸爸妈妈,爱上了冷傲但善良的沈括。
但无奈,她无法永远在这个世界停留。即将离开的时候,陆嫣给沈括留下了一封信,正是这封信,支撑着沈括独自带着这段记忆,生活多年。
当沈括重新找回陆嫣,陆嫣已经忘了过去的种种。沈括便带着她,再一次认识自己,再一次爱上自己。
幸好,后的后,陆嫣和沈括终在一起。
无论错过了多少年,无论时光奔流到何方,唯有不相忘,可抵岁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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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春风榴火,晋江文学城金榜作家,擅长细腻的青春爱情故事,充满少女心,相信故事有一千种结局,爱是永恒的答案。已出版作品《小温柔》《因为我是仙女呀》等。
新浪微博:@作者春风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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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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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可抵岁月长
上部
章 摘星星的人
第二章 小宝贝
第三章 非她不可
第四章 撒娇
第五章 你比月亮更美
第六章 我先喜欢你
第七章 喜欢她,是我一生的幸事
第八章 唯有不相忘
第九章 可抵岁月长
番 外 爱情的模样
下部
章 跟我回家
第二章 对台戏
第三章 君子之风
第四章 放手
第五章 偷藏一份喜欢
第六章 生日快乐
第七章 与你无关
第八章 吃糖
第九章 心软
第十章 年年岁岁,平平安安
第十一章 不让你失望
第十二章 曾许诺一人
番外 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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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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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读:
第yi章:跟我回家
寒风瑟瑟的街头,几个橙衣清洁工正在打扫着路面。不远处的校门口,有卖三角粑的小推车,车上飘来甜腻腻的香味。
陆嫣嗅着空气中飘荡的香味,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感觉肚子里像是养了只小猫咪,一饿就挠她,没个消停。她捂了捂肚子,走到三角粑推车前,可怜兮兮地对小贩说:“我要一个,谢谢。”
“好嘞!五毛钱。”小贩给她装了一个热气腾腾的三角粑。
陆嫣踌躇片刻,从包里摸出她仅有的那张“金灿灿”的百元红钞递给小贩。
小贩拿着红钞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不解地问:“这是什么钱啊?没见过啊,是假的吧。”
“不是假的。”陆嫣连忙解释,“就……你把这张钞票保存二十年,哦不,十五年,它就能用出去了。”
小贩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她,见她皮肤白皙莹润,模样清纯可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温厚水土养出来的娇小姐,不像是骗子。
小贩终究还是没有收她的钱。
“离家出走可不是好事,快回去找你爸妈吧,他们得多着急啊。”
“哦,谢谢!”
陆嫣拿着热乎的三角粑,站在墙边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是她来到这里的第三天,现在饿得饥肠辘辘,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那场意外车祸导致陆嫣重度昏迷,在那沉沉的黑暗里,她仿佛回到了十五岁。
她本来以为自己可以重新开始奋斗,好好学习,摆脱富二代娇气包的人设,学点儿真本事,不至于在她爸被对手算计破产后,什么忙都帮不上。
万万没想到,她回到的不是自己的十五岁,而是她爸的十五岁!
北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北城,街道也还是曾经的街道,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陆嫣,因为她还没有出生。
陆嫣作为一个还没有出生的人,在2000年年初的街头游荡了三天,真实感受了一把什么是讨生活。
她爸当年破产,她一夜之间从富二代变成穷光蛋的时候,都没这么落魄过。如果再找不到年轻时的老爸陆臻,她可能就真的要饿死街头了。陆嫣一路打听,来到了老爸陆臻当年就读的中学—北城三中。北城三中是北城历史悠久的中学,后来还被评为了重点中学。陆嫣念的也是北城三中,经常听老爸提起,这里有他不堪回首的轻狂往事。陆嫣为这句话吐槽了好久。
现在,她站在北城三中校门口,看着那极有年代感的绿漆大门,忽然有点儿兴奋。这里面,藏着老爸多少“不堪回首”的轻狂往事?
陆嫣在学校门口蹲了三天,连老爸的影子都没见到。
“同学,请问你认识陆臻吗?”
“陆少啊,他不常来学校。”
“那到哪里可以找到他?”
“可能在娱乐街,劝你不要去,那里太乱了。”
陆嫣还是决定继续在校门口等陆臻,以她现在的状况,实在不宜乱跑。
在校门口一连等了三天,陆嫣都没有等到陆臻,听说这位陆大少爷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逃课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那个严厉高冷的总裁父亲,感觉和他们口中的“陆少”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陆嫣蹲在街头,百无聊赖地等老爸,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有女孩也正盯着她。
她生得貌美,出车祸前,她初入大学校园便被誉为“校花女神”,迷倒了无数宅男。即便现在的陆嫣只有十五岁,过人的美貌也足以让周围女孩心生嫉妒,从而渗透出本能的敌意—
“听说她每天都来三中校门外呢!”
“逢人就问陆臻。”
“啧,真是的,都找到学校来了。”
陆嫣知道老爸那个年代的男孩女孩单纯保守,对上眼神都要脸红心跳好一阵。她这样明目张胆地在学校外面等陆臻的行为,在女孩们看来,是非常大胆出格的,加之陆臻在学校里实在是太受欢迎了,因此,陆嫣这种等人的举动,实在引人注目。但是她能怎么办,她要吃饭啊!除了老爸,她不知道该求助谁了,警察局肯定不能去,否则她不是被送进福利院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
女孩们窃窃私语的声音没完没了,偏偏还让她听到了—
“真是执着,天天在这儿等,殊不知陆臻和人家校花天天有说有笑呢!”
陆嫣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她仔细地听她们讲八卦,好奇这个校花姓甚名谁。
“咦,听说舒梦绯和陆臻不说话了。”
“为什么啊?”
“听说,只是听说啊,舒梦绯近和那个人走得很近。”
“那个人?”
“沈括。”
女孩们同时安静了片刻。
“舒梦绯疯了吗?居然接触那个人。”
“那么阴郁的男生,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关键是沈括还穷。”
听到沈括这个名字,陆嫣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后背都冒了冷汗。
沈括,多年后北城权势熏天的豪门新贵,蛰伏数年,精心谋划,硬是将陆臻原本蒸蒸日上的公司推向破产的边缘,将他踩在了脚下。
陆嫣怕死他了!
没想到,沈括和陆臻这两个死对头,竟然是高中同学!
听那几个女生的意思,一向和陆臻关系很好的校花近和沈括走得很近?
“嘘,别说了,陆臻来了!”
陆嫣恍然抬头,看到陆臻骑着摩托车,跟几个打扮新潮的少年出了校门。
他穿着白衬衫,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袖口卷到手肘处,露出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陆臻的五官精致俊逸自不必说,勾人的却是他那双桃花眼,微微上挑,多情又风流。
陆嫣一双动人美眸和她爸是如出一辙。以前就有家人开玩笑说,生了这样一双眼睛,父女俩可都是祸水呢。陆嫣远远地望着陆臻,感觉年轻时候的老爸比她可“祸水”多了啊!
陆臻是北城三中公认的校草,自带富家公子光环,既会打扮又会耍帅,走在2000年年初的街头,回头率是百分之百。
陆嫣不知道自家那个严肃稳重的老爸,年少时竟然是这副模样!
眼瞅陆臻的摩托车就要从她身边一晃而过,陆嫣连忙扑过去,挡住了陆臻的去路。
陆臻一把按下急刹,车轮在距离陆嫣半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我说,你活腻了!”
看到亲爱的老爸,想到三天来受的委屈和苦楚,陆嫣的眼眶顷刻间红了,“爸爸”两个字含在喉咙里,伴着哭腔,呼之欲出。
“你碰瓷你还哭,你哭什么啊!真撞上了就该我哭了好吗!让开!”
陆嫣没有让,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车龙头。
“不走是吧!”陆臻伸手掏出钱包,开始数钞票,“我赶时间,说吧,要多少医药费才肯滚?”
陆臻说话相当不客气,很有浪荡不羁败家子的范儿。
陆臻身边的好友梁庭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别这么暴躁:“人家小姑娘被你吓到了,你温柔点儿,不是钱的事儿。”
他说完,递给陆嫣一块黑色的手绢:“同学,擦擦脸。”
“谢谢梁庭叔叔,不用了。”
梁庭顿住了,叔叔?
陆嫣非常熟练地接过了老爸递过来的两张钞票,同时握住他的手,一顿哭:“爸,嫣嫣好饿啊,两天没吃饭了,您老人家能不能再多给点儿?”
陆臻呆住了。
两个人对峙半晌,陆臻迫于无奈,一连给了四五张钞票,陆嫣收下钱之后,哭哭啼啼地对他说:“不是钱的事儿,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
陆臻嘴角抽了抽,你讹我这么多钱,然后才说不是钱的事儿?
陆嫣提议:“咱们找个饭馆,坐下来慢慢讲,行不?”
“讹了钱,还想蹭饭啊,脸皮也太厚了吧!”
陆嫣求助一般望向老爸的至交好友梁庭:“梁庭叔叔,你帮我说说话!”
梁庭“叔叔”挠挠头,对陆臻说:“那啥,陆哥,看她挺着急的,要不咱们就听听她要讲什么?”
陆臻掰正了车龙头,极不耐烦地道:“要是每个堵我的女人,我都要给钱又请客,我早就破产了!”
陆嫣心说,你迟早要破产,但是如果你耐心地听我讲,也许未来还有机会翻盘。不过这话她没敢讲出来,她可怜兮兮地望着陆臻:“爸……”
梁庭打量着陆嫣的模样,不过十四五岁,鹅蛋脸柔润乖巧,淡淡的一字眉顺着眉弓舒展着,细密的睫毛宛如小刷子一般,微微缀着水珠子,看得惹人怜爱。还真别说,她这眼里眉间的味道,和陆臻还真是神似。
梁庭看看陆嫣,又望望陆臻。
陆臻烦躁地说:“你看什么!”
梁庭怔怔地说:“陆臻,她跟你长得好像啊!”
陆臻终于正眼打量陆嫣了,陆嫣仰着脖子,又把鬓间的头发掖到耳后,让她爸看清楚点儿,这是如假包换的亲女儿啊!
她露出了白皙如雪的鹅蛋脸,雪白的耳垂因为着急而有些泛红。陆臻是急性子,着急上火的时候,耳垂也总是挂着红。
所以这父女俩的四只红耳垂,跟樱桃似的挂着,还真是如出一辙,更遑论那神似的五官。
陆臻脸色稍稍有了点儿变化,想到了两年前走失的小妹,算起来,年龄和这女孩一样大,模样也像……
就在这时,腰间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起来看了看,眼神微沉:“沈括那小子已经到桌球室了!”
几个男孩说着便要骑车离开。
陆嫣无助地望着陆臻,踌躇道:“爸,那我……”
陆臻很有大哥风范地对她道:“先上车,我们要去找个人,回头再处理你的事。”
就这样,在无数女生羡慕与嫉妒交杂的眼神下,陆嫣坐上了陆臻的后车座。
哈雷摩托车是非常拉风的外国潮牌,全校目前也只有富二代陆臻拥有这样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有多少女生想坐上这辆车,在校园里兜兜风啊。
连舒梦绯都没有坐过他的摩托车,倒没有别的原因,舒梦绯性格清高,不愿意被人指指点点。所以陆嫣误打误撞,成了个坐上陆臻车后座的幸运儿。女孩们嫉妒得嘴唇都咬紧了。
陆臻载她离开,纯粹是因为觉得她像当年走丢的小妹,准备等事情处理完,把她带回家,让老爸认认。
陆嫣迎着夕阳和微风,心情非常美丽,欣赏着沿途街道的风景。这些曾经只能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场景,现在真实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这感觉真奇妙啊。
陆嫣自然而然地抱着陆臻劲瘦的腰,将脸蛋贴了上去。
在陆嫣的成长岁月里,老爸从来没有骑车载过她,因为家里有轿车,陆嫣的出行几乎都是豪车接送,且老爸工作一直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她。只有她在学校闯祸以后,陆臻才会匆匆赶到学校,大发雷霆把她骂一顿,有时候还揍她。
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因意外去世了,是陆臻这个暴躁老爸把她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的,小时候她可没少挨揍。等到陆臻人到中年,性格终于沉稳下来,才开始有了几分当老爸的样子。
只可惜,他终于学会当爸爸的时候,女儿却已经长大了。能见到少年时的父亲,陆嫣其实挺开心的。
“陆臻,舒梦绯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就是想知道你喜欢的人是什么类型的,顺便推断一下我妈是什么样的,毕竟我还没出生,我妈就死了。”
边上的梁庭没忍住,笑喷了:“哈哈哈,你还没出生你妈就死了!哈哈哈哈!”
陆臻没有笑,神情更加复杂了。他家里那个走丢的小妹,是个智障儿。说不定这女孩还真可能是他当年走丢的妹妹。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舒梦绯天下清纯。”
“哇。”
老妈是老爸心里的隐痛。她离世之后,老爸消沉了好多年,对于母亲,他从不向陆嫣提及只言片语,因为那是他放在心底独占的珍宝。陆嫣真的很好奇,能让爸爸学会刻骨铭心,放在心底珍藏这么多年的女孩,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陆臻看了看手表,加快了速度,朝着桌球室飞驰而去。
二十分钟后,一群少年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了娱乐街的桌球室前。
这条娱乐街也是很有年代感的。在陆嫣生活的时代,街上早已经没有了歌舞厅和桌球室,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风格独特的休闲娱乐区,陆嫣经常和一些朋友在那里玩。
没想到年轻时的老爸居然在这条娱乐街上当过“扛把子”,真是不同的年代,同样火辣辣的青春啊!
陆臻带着陆嫣穿过一条狭长的地下通道,周围小混混的目光总落在她的身上。她模样生得乖巧,在那个女孩都不怎么会护肤的年代,她鹤立鸡群,皮肤白嫩得都快捏出水来了,想不惹眼都难。
陆嫣紧紧地跟在陆臻身后,害怕地攥住了他的衣角。陆臻当然也不想让这个疑似自己智障妹妹的女孩走丢了,所以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带着她穿过鱼龙混杂的人群,来到了桌球室。
桌球室里摆放着十多张球桌,人很多。桌上有白色的顶灯照明,周围的光线偏暗。
穿衬衫的少年沈括站在台球桌边,缓慢而从容地将桌球圈在三角框里。他的手指颀长,手背皮肤白皙,淡青色的血管脉络一直延伸到小臂。
沈括低着头整理桌球,丝毫不在意周围为什么突然安静下来。他额前几缕刘海随意地垂着,深咖色的眸子掩在眉弓阴影中,显得越发深邃。在顶灯白光的照耀下,他英俊的五官分外鲜明。
少年时的沈括,即便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气场依旧逼人,更别说多年以后他的成熟魅力了。他是北城商界的传奇,从一无所有到泼天富贵,只用了十年。
……
陆臻看到沈括,气不打一处来,扭头看向身边的椅子,沈括察觉到他的目光,单手按住那把椅子。陆臻扯了几下,居然收不回来了。
沈括长年劳动,手臂肌肉力量并非陆臻这种富家公子哥儿能比的。
“沈括,你松手!”
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冷冷地睨了他一眼:“椅子摔坏了,要赔。”他的嗓音低醇,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陆臻又摸出了他的钱包,扯出几张票子拍在球桌上,豪气冲天地说:“今天我就砸了,砸坏的桌椅板凳,都算我陆臻头上!”
沈括垂眸,轻飘飘地睨了那几张票子一眼,眸底泛起冷色。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有人食不果腹,就有人挥霍无度。他攥紧了拳头,指骨间泛了白。
就在这时,一只纤细白皙的小爪子伸了过来,嗖的一下,将桌上那几张票子都拿走了。
陆臻和沈括同时回头,看到陆嫣那小丫头将钱仔仔细细地叠好,揣进了自己的裤兜里。
见所有人都盯着她,她眨巴眨巴细密的眼睫毛,只好又讪讪地将钱放了回去。
“梁庭,把这丫头弄走。”陆臻冲身边的哥们儿喊了声。
梁庭连忙走过来,将陆嫣拽走,叮嘱道:“你站远点儿,别被误伤了。”
陆嫣扯着陆臻的衣角说:“爸,别动手啊,你打不过他的。”
陆嫣当然知道自己老爸不是沈括的对手,做生意他不敌沈括,耍心机、搞阴谋也不是沈括的对手,就连打架,他都打不过常练搏击的沈括。
基本上,她老爸的一生就是被沈括同学全面碾压的悲摧人生。
陆臻望向沈括:“沈括,过去的恩怨就不说了,你能不能当个男人,勾搭舒梦绯算什么本事?”
“我不知道你说的人是谁。”
“舒梦绯!”
沈括面无表情地道:“不认识。”
“学校里传得有鼻子有眼,你还不承认?!”
“说完了?”沈括的眸子平静无波,“我要上班了。”
陆臻眼角肌肉颤了颤,手攥成了拳头,看起来真是怒火中烧,气得不行了。
“你能耐啊,还上班。”陆臻说完夺过了他手里的三脚架,扔在一边。
沈括脸色很冷,额间暴起青筋,但他一言未发,紧抿着唇,狠狠地望着陆臻:“捡起来。”
“我偏不。”陆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还真别不服气,跟我斗,你还欠十年火候。”
十年火候,这句话倒真是一语成谶。
沈括用十年时间追上了陆臻,又用十年将他踩在了脚下。
难道……当年沈括对陆氏集团的疯狂报复,就是因为年轻时陆臻对他的羞辱吗?
虽然陆嫣知道一家人应该同仇敌忾,但她还是受不了自家老爸这样欺负人。陆嫣甩开梁庭,正要上前阻止陆臻,这时候,不知谁吼了一声:“警察来了!”
“跑啊!”
桌球室的人四散奔逃,一片混乱,门外的确传来了警察的声音:“站住!”
“不准跑!”
“陆臻,又是你!”
……
陆嫣和陆臻走散了,她被人流挟裹着,踉踉跄跄地朝着出口奔去。
她也怕被警察抓走,这些男孩被抓了顶多关一晚上,她要是被抓了,拿不出身份证明,天知道她会被送到哪儿去。
周围男人身上的汗臭、狐臭味扑面而来,熏得她眼冒金星,脚下踩空,摔倒在地。
陆嫣的左手被人踩了一脚,她惊叫:“啊!别踩我!”
这些人跑起来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喊叫,眼看着混乱的人群蜂拥而至,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挡在她的眼前,护住她的脑袋,替她挡住踩踏的人群。
陆嫣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到沈括那脉络分明的脖颈。从下往上看,少年的五官极立体,轮廓硬朗,下颌上是淡青色的胡茬。
沈括双手撑在她的身体两侧,格子衬衫垂在她的手边,被她紧紧攥住。她贴着他的胸膛,甚至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鼻息间能嗅到他身体有淡淡的烟草味,还混杂着一丝中药的苦味。
趁着这拨人流过去,沈括站起身,拉着陆嫣朝后门跑去。
陆嫣纤细的手腕被他有力的大掌攥住,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一起跑,完全把她老爸给忘记了。沈括拉着她跑到后院,用钥匙打开了紧锁的铁门,出门之后,是一条狭窄潮湿的筒子楼小巷。沈括带着她在小巷里七拐八拐,跑了十多分钟,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远去了。
天色渐晚,黑夜如潮水般漫延。沈括停下来,松开了她的手腕。
女孩的手腕纤细若竹,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很相称,漆黑的头发垂在肩头,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她看他的时候,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
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他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
任何女孩见了他,反应就是害怕。他这样的人,生来不讨喜。
陆嫣害怕沈括是有理有据的,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手段何其强势霸道,几乎把陆臻的尊严踩在了脚底下。她能不怕他吗?
沈括把玩着一个打火机,动作透着几分嚣张。
他没正眼看她,随口问道:“你喜欢陆臻?”
“不、不是,我是他女……妹妹。”
“妹妹。”沈括轻喃了声,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
“沈叔,不是,沈同学,请等一下!”
陆嫣走上前,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钞票,数了数,给了沈括三张,自己留了两张。不过她纠结了几秒,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给他了,其中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钞票。
“我哥砸了你的场子,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他真不该那样做,我代他向你道歉。”
沈括有些意外,陆臻竟还有个这么讲道理的妹妹?她眸子澄澈,眉宇间坦荡而磊落,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而沈括却早已经丢掉了这份真实,习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谁都有真实地活着的资格,至少,他没有。
沈括对她生出了几分舒适感。
“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是他不对,太欺负人了,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记仇。”
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里,请求他的原谅。
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眼里忽然划过一丝嘲讽。这次陆臻闹场,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只怕是保不住了。
陆嫣知道,沈括心高气傲、手段狠绝,更是睚眦必报,这点儿钱就想买他不记恨,恐怕不现实。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等沈括将钱重重地甩在她的脸上。
沈括冷笑一声,将钱一张张折叠好,揣进了上衣胸前的口袋。世道艰辛,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还能跟钱过不去?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里的萧索背影,陆嫣冲他挥了挥手,可惜他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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