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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令人毛骨悚然的爱情故事!爱情里狂热的占有欲,本质上是以爱为名的勒索。
◆就是她!教会了希区柯克什么是悬疑!——牛津学者劳拉·瓦纳姆
◆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杜穆里埃,斯蒂芬·金力荐:“每个写作者都该读读杜穆里埃的作品!”
◆比起《蝴蝶梦》,我更偏爱《浮生梦》。——金庸
◆不愧是BBC口中的英式悬疑女王!读完书依然看不清真相!
◆影响《消失的爱人》《火车上的女孩》等暗黑系爱情悬疑的开山之作!
◆毛骨悚然x细思极恐x后背发凉
◆翻开《浮生梦》,看清爱情里狂热的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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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我24岁时,新婚一年的堂兄突然离奇去世。
他留下一笔巨额遗产、一封字迹凌乱的信,和他曾深爱的妻子——
我的表姐瑞秋。
瑞秋,美丽优雅的瑞秋,神秘莫测的瑞秋,丑闻缠身的瑞秋。
我发誓恨她,却克制不住地爱上了她。
只是没想到,瑞秋,不仅是我堂兄一个人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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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达芙妮·杜穆里埃(Daphne du Maurier )
英国皇家文学会会员,爱伦·坡终身大师奖、美国国家图书奖、大英帝国勋章得主。评论界称她为20世纪无比迷人,却备受忽视的女作家。
杜穆里埃一生创作有17部长篇小说以及几十部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被誉为打破通俗小说和纯文学界限的作家。她于1938年创作的《蝴蝶梦》一鸣惊人,创造数百万册销量神话,并被希区柯克改编成同名电影,该片一举夺得第13届奥斯卡奖。
杜穆里埃出生于伦敦的一个艺术世家,从小深受文学和戏剧熏陶。她的父亲有三个女儿,她希望自己是个男孩,以满足父亲的期望。强烈的性别压抑与冲突贯穿了她的整个人生和文学作品。《浮生梦》作为杜穆里埃代表作《蝴蝶梦》的姐妹篇,以康沃尔郡的风土人情为背景,用男性视角讲述了一个炽热感伤而又悬念丛生的故事。金庸盛赞,比起《蝴蝶梦》,他更喜欢《浮生梦》。
译者简介:
张超斌,1989年生人,201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英语专业,现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MTI专业,出版译著十余部,如《只有罪知道》《伟大的虚构》《卡拉与海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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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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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梦》(首章节选,有删减)
过去,人们常常在四岔口执行绞刑。不过现在不会了。如今,人们都会先经巡回法庭公正审判,再把杀人犯押往博德明监狱服刑。当然,法庭判罪有一个前提:罪犯没有因为受良心煎熬而死。受煎熬而死倒还好,就像做了一场外科手术。而且,尸体能得到安葬,不过埋的是无名坟冢罢了。我小的时候,却是另一番光景。记得那会儿,四岔口有个家伙被链条吊着脖子,脸上、身上涂着黑乎乎的防腐柏油。他在那儿挂了五个星期才被人放下来,而我是在第四个星期看到他的。
他被吊在绞刑架上,在天地之间摇摆,或者按堂哥安布罗斯的说法,是困囿于天堂和地狱之间。天堂,他无法企及;地狱,他无门可入。安布罗斯用手杖戳戳尸体,它像枢轴锈蚀的风向标,吱呀吱呀地随风晃荡,曾经身为人的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徒具骇人外表的可悲稻草人。雨水打烂了他的马裤(衣服内的躯体可能也烂了),条条纤维像浆纸一般,顺着他肿胀的四肢垂下。
时值冬季,几个过路的家伙往他破烂的背心里塞了冬青嫩枝,以供逗乐。不知怎么的,在才七岁的我看来,这种做法堪称是不可忍受的暴行,但我没吭声。安布罗斯带我去那儿肯定有所企图,也许是要试试我的胆量,看我是会转头就跑,还是哈哈大笑,或者哭鼻子。作为我的监护人、教育者,他亦父亦兄,实际上是我的整个世界,却无时无刻不在考验我。回想起来,我俩路过绞刑架,安布罗斯用手杖戳戳这儿,碰碰那儿。然后他停下脚步,点着烟斗,把手放在我的肩头。
“你看啊,菲利普,”他说,“人总有一死。有些人横死战场,有些人安死床榻,有些人死于天命。谁都躲不过。早点懂这个道理也好。眼前是罪犯的死法。它警示你我生活要节制。”我们并排站在那儿,看那具尸体摇来晃去,仿佛我俩在远足去博德明市场,那尸体就是摆着等人去砸的旧沙袋,砸中就能赢得椰子。“一时冲动,后患无穷,”安布罗斯说,“这是汤姆·詹金,平日里老实木讷,只不过偶尔醉得稀烂。他老婆虽是个泼妇,但他也不该为此就杀了她。如果因为女人说话不好听就杀人,那所有男人都成了杀人犯。”
我多么希望他没说出那人的名字。在他说出名字之前,那具尸体仅仅是一个死物,无名无姓。它会潜入我的梦中,毫无生气,令人恐惧,从看到绞刑架的眼起,我就知道必然会这样。现在呢,它会跟现实产生联系,跟那个两眼无神、在镇码头卖龙虾的男人产生联系。夏天的时候,他常常站在台阶边,将鱼篓放到身旁,把活龙虾搁在地上,让它们以诡异的速度沿着码头狂奔,逗得小孩们哈哈大笑。上一次见着他,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说起来,”安布罗斯看着我的脸说,“你觉得他人怎样?”
我耸耸肩,抬脚踹了踹绞刑架底座。一定不能让安布罗斯知道我很介意,不能让他知道我打心眼里犯恶心,怕得要命。要是给他知道了,他会瞧不起我。时年二十七岁的安布罗斯全知全能,堪称我狭隘世界里的上帝,我的终极人生目标就是变得和他一样。
“上一次看见汤姆,他的脸比现在有光泽,”我答道,“现在菜得连钓龙虾的饵都当不上了。”
安布罗斯哈哈大笑,扯扯我的耳朵。“讲得好,”他说,“跟真正有学问的哲学家一样。”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说道:“你要是觉得恶心,去那边的树篱后面吐吧,我就当没看见。”
他转身看向绞刑架和四条路,沿着他正在铺设的小路往回走。小路穿过树林,是通往房子的第二条车道。我很庆幸他走开了,因为我还没跑到树篱就吐了出来。吐完之后,我感觉好了很多,唯独牙齿打战,浑身冰冷。汤姆·詹金再次失去了身份,变成毫无生气的物体,像一个破麻袋。他甚至成了我扔石头的靶子。我壮着胆子,想看那尸体摇动,可它一动不动。石头砸在浸湿的衣服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弹到一旁。羞愧之下,我冲上新小路,找安布罗斯去了。
唉,那都是十八年前的事情了。仔细想想,自那以后我就很少再记起这回事。直到近七天。说来古怪,每逢重大危机之时,人的思绪就会飘回孩提时期。不知为何,我总想起可怜的汤姆,想起他吊在铰链上的情景。我从来没听过他是怎么犯的事,估计如今也不会有太多人记得了。他杀了自己的老婆,安布罗斯如是说。就这么简单。她是个泼妇,但也不能因此就杀人吧。也许他贪杯过度,醉意朦胧间把她杀了吧。可是怎么杀的呢?用的什么凶器?一把刀,还是赤手空拳?或许在那个冬天的夜晚,汤姆跌跌撞撞地从码头的酒馆出来,心里满怀着爱意和狂热。潮水高涨,扑打着台阶;月满如盘,洒照着海水。谁知道什么样的征服欲望充斥着他躁动的头脑,突然萌生了怎样的幻想?
也许他脸色苍白,眼神迷离,浑身冒着龙虾的腥味,摸摸索索地往家走,来到那位于教堂后面的农舍,被老婆臭骂湿脚弄脏了屋子,这骂声惊醒了他的美梦,于是他就把她杀了。这很可能就是当时的情况。如果死后还残存意识,就像人们常常教导我们的那样,我会找来可怜的汤姆,跟他问个明白。我们会在炼狱里一起畅想。可他是个六十岁上下的中老年人,而我才二十五岁,我们的梦想不会一样的。回去做你的幽灵吧,汤姆,给我些安宁。那绞刑架早已毁弃,你也随之而去啦。我年少无知,冲你扔了石头。请原谅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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