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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内容上主要为保险资金运用的构成要件,从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理由。保险资金运用具有负外部性风险,表现为保险公司盲目追逐高收益率而大量开展高风险投资,保险公司或其股东、管理层因道德风险引发资金滥用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法律限制是防范保险资金运用负外部性风险的重要监管方式,具有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避免保险行业资源滥用、弥补保险公司自身缺陷等作用;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情况与境外经验借鉴;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建议,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制度体系构建和具体规则的完善。在制度体系构建上,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限制遵循谨慎投资、稳定收益、资产与负债相匹配、寿险与非寿险业务相区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等基本原则,与保险公司的自主经营之间存在明确边界。在规则完善上,法律限制可以从主体、客体、行为等三个维度展开,本书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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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法律责任人、产品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律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业法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研究员。
教育背景方面,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工作背景方面,先后就职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法律工作经验,多次参与《保险法》等行业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承担中国银保监会部级课题项目,在法学评论、保险研究、湖北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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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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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章保险资金运用的构成要件
节保险资金运用的主体
第二节保险资金运用的客体
第三节保险资金运用的内容
第二章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理由
节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理论依据
第二节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实践依据
第三节我国遵循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意义
第三章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发展与境外经验借鉴
节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制度演变
第二节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现状与不足
第三节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境外经验借鉴
第四章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的完善
节保险资金运用法律限制制度体系的完善
第二节保险资金运用主体法律限制的完善
第三节保险资金运用客体法律限制的完善
第四节保险资金运用行为法律限制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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