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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社会救助法作为反贫困长期性制度安排,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理论界与实务界多年来致力于推动社会救助立法的完善,但“社会救助法”至今仍未出台,关键在于社会救助立法未置身于中国特定的法治场域和意境。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间具有内在的结构耦合性,以特定政策形成、发展为背景,对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政策予以考量,应是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完善的可行性进路之一。立基于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存在的现实问题,本书针对性地选取人口计生政策、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以及财税政策,在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的互动逻辑下,推动社会救助多主体间权责的合理配置、城乡一体化救助立法的建构、造血型救助方式的变革、社会救助立法与社会保险政策间的协调和社会救助资金供给保障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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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詹国旗,男,法律经济学博士,现为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经济法与社会法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各1项,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8项,在《法学》《比较法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学术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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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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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论题缘起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社会救助立法研究综述
(二)国内社会救助立法研究综述
三、社会救助立法与具体政策间的关系简述
四、逻辑思路与内容概述
章社会救助立法政策考量的基础理论阐释
一、政策的厘定
二、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一)政策推动立法的发展
(二)法律赋予政策合法性
三、社会救助立法政策考量的理论支撑
(一)法政策学理论
(二)回应型法理论
(三)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四、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间相互作用的理论进路阐释
第二章人口计生政策与社会救助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我国人口计生政策的变迁
二、人口计生政策对社会救助供给的影响
三、社会救助多元供给法律机制的完善
(一)社会救助多元化供给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救助各供给主体责任的性质
(三)社会救助各主体单独供给的缺陷
(四)多元供给模式下具体社会救助立法的完善
第三章户籍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的城乡一体化
一、户籍政策的本质
二、户籍政策对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立法的阻却
三、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立法的完善
(一)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立法的本质
(二)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具体法律机制的完善
第四章就业政策与社会救助方式的变革
一、就业政策的嬗变
二、就业政策推动社会救助方式的变革
三、我国造血型社会救助方式的法治化重构
(一)造血型社会救助方式建构的理论基础
(二)造血型社会救助方式建构的基本原则
(三)造血型社会救助法律机制的建构和完善
第五章社会保险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的协调
一、社会保险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间的协同关系
二、社会保险政策与社会救助立法协调机制的建构
(一)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
(二)社会保险基金与社会救助基金的调适
(三)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权利救济程序的共建
第六章财政政策与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的完善
一、财政政策的分配功能及其目标变迁
(一)财政政策的政治分配功能及其目标
(二)财政政策的经济分配功能及其目标
(三)财政政策的社会分配功能及其目标
(四)中国财政政策的分配功能及其目标变迁
二、财政政策对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的消极影响
三、社会救助财政资金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
(一)政府社会救助资金供给责任的合理配置
(二)社会救助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的规范化
(三)强化地方财政自主性以扩大社会救助资金的来源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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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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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全世界人民挣脱资源束缚、与贫困斗争的历史。联合国将“无贫穷”“零饥饿”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一些国际组织也纷纷根据过去几十年的减贫经验提供了具有普适性的减贫途径,包括通过促进创业职业技能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为弱势群体提供保险以抵御危机等。加强贫困人口自身的能力建设以及为贫困人口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是减贫的重要途径,这也成为各国应对贫困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挑战。我国精准脱贫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完成、贫困与区域性整体贫困得以消除,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而如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消除相对贫困则是“十四五”时期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社会救助法作为反贫困长期性制度安排,对于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如何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立法、促进社会救助法治化进程,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相对贫困的消除、贫困主体权益的保障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维护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社会救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既彰显着国家责任的履行,又隐含着对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对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的关注与研究既是基于学者的时代使命,也是源于对提升民生福祉的高度责任感。近年来,我先后对“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理念及其维度”“社会救助法与社会保险法的衔接与调适”“政府主导精准脱贫责任的法律解释”等问题展开了研究。作为我的学生,詹国旗博士以极大的热忱,投入到有关社会救助立法的研究中,不遗余力地助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走向成熟,体现了当代学者应有的担当,为师甚感欣慰。
《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政策考量》是詹国旗博士的学术专著,是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地修改、补充、完善而成的。本著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既是对书稿质量的一种肯定,更是对年轻学者的鼓励。作为一本倾注作者心力的著作,本书研究的问题意识鲜明,视角新颖,视野开阔,思想具有新意,反映出作者对新时期中国社会问题的现实关照。现就本书及其研究的问题浅谈一点看法。
在选题上,本著作所选择的研究主题是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研究中的真问题。虽然我国社会救助立法以暂行办法形式出台,理论界与实务部门亦在积极推动立法的完善,但现行社会救助立法依然存在立法位阶低、立法体例安排不合理、立法理念落后以及相关具体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而任何社会救助立法的自我建构,都需要立基于中国特有的法治场域和背景,才能找到其成长、发展和有效实施的土壤,从而发挥立法应有的功能。社会救助立法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元系统间存在结构耦合性特征,政策是我国这些系统的方针、举措制度化的普遍形式,是这些系统方针、举措中特定理念、价值、精神的承载,是推动我国社会救助立法更新的外在环境激扰因素。因此,通过对特定政策的考量,可以探寻出影响中国社会救助立法特有的场境,在此基础上提出社会救助立法的完善建议,不仅能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而且是对社会救助立法研究进路的一次有益尝试。
在进路上,本著作立足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以问题为中心,发挥领域研究范式下多部门法、多学科合作规制的优势。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略,更是推进社会救助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只有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下,明确社会救助立法的现实困境与不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提出切合实际、合理有效的改革策略和方案,进而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进程。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救助立法问题,整体上呈现研究目标综合性、研究对象特定性以及研究领域复杂性的特征,局限于任何一个学科系统都难以单独进行全面又精准的回应。面对各部门法精细化分工和社会救助立法复杂性间的矛盾,领域研究范式强调整合性思维,融多部门法与多学科规制于一体,可以有效克服传统部门法或学科单一适用的惯性路径,发挥多部门法与多学科交叉研究优势,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进程。
在内容上,著作立基于社会救助立法与政策的互动逻辑,针对性地选取人口计生政策、户籍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险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对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政策予以考量,进而提出了一系列社会救助立法的建设性建议:以国家法定职责的明确、社会组织救助能力的提升、家庭救助功能的激励为内容的社会救助多元供给机制;实质公平导向下,以管理体制变革、救助程序健全等为内容的城乡一体化救助立法的建构;激励与责任理念导向下,以救助类型化、就业救助、教育救助等为内容的造血救助方式的变革;以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医疗制度的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与社会救助基金的调适、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权利救济程序共建为内容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协调机制的建构;以及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对等原则下社会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建构等。虽然这些制度功能的真正实现仍然有待实践的检验,但这些制度建议无疑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方向和参考,也体现出作者探求社会救助事实与规范间相契合的学术勇气和追寻社会救助法治图景的理想情怀。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起步之年。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法规制度,不断提升救助服务效能尤为重要。当下,社会救助立法领域仍存有许多研究工作尚待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例如,如何更合理实现救助主体间法权的重构;如何建构合理的社会救助供给绩效评估机制;如何完善社会救助问责机制;如何完善以社会权利为基础的社会行动诉讼机制以及如何科学地选择“社会救助法”的体例、提炼基本原则和设计具体规则等。我知道詹国旗博士一直在认真踏实地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希望他能够精耕细作、笔耕不辍,继续取得新的高水平成果,为打造中国特色社会救助理论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贡献力量。
蒋悟真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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