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作者从事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教学研究多年的成果总结,西方法哲学中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形式主义、现实主义这四个主要流派的观点和论证已经深刻影响了中国法理学的学术路径,本书试图对这些流派及它们之后新兴的“law and …”式法律理论做全面的反思式、批判式分析,以说明中国法理学应该脱离食洋不化、简单借鉴的学术范式,从中国法制进程中发现自生的问题,批判性地吸收法理学发展史上的合理经验。
內容簡介:
本书旨在对当代西方法哲学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反思式的研讨,通过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现实主义-形式主义的论争凸显当代法哲学中法律与道德、合法性、疑难案件、法律论证等基本问题的发展脉络,并厘清自然法、实证主义、古典自然法、新自然法、法律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等范畴在法哲学中的准确含义。后概览了法哲学转向“law and ……式法律理论的三个主要流派——批判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与文学,批判性地反思了这三个流派方法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书尝试从西方法哲学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现实主义、形式主义、批判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与文学的庞杂文献中梳理出具有法理学意蕴的问题域,并同我国法理学已有的知识体系衔接起来,试图为我国法理学现有知识体系提供对西方法哲学的批判性反思视界,并同世界司法实践的前沿经验相结合,为国际法、人权法、刑法、民法等部门法具体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