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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豆瓣数万人打分的高分之作,三位一体地呈现出毛姆刻薄犀利却又意味深重的文学特色。
2.苏州大学教授、翻译家方华文全新修订译本,一字未删“足本”,对书中出现的文学、哲学、艺术大师,以及专有名词进行详解,无障碍轻松阅读。
3.出版以来,被翻译成62种语言,风靡110余个国家,累计销量超过6000万册,感动亿万读者,是追求理想道路上的人生蓝本。
4.马尔克斯、村上春树、伍尔夫、张爱玲、北岛都推崇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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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一个普通的中年证券经纪人。
为了逃避这庸常的生活,我抛妻弃子,横渡英吉利海峡,去了巴黎。
到了异国他乡,我贫病交加,但我明白: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终有一日,我踏上了南太平洋的一座孤岛。
在岛上,我又一次地步入了婚姻,但好在我终于画出了一幅世上罕有的佳作。
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病,继而是一场大火。
终于,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大街上,我看到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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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毛姆(1874—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被称为“故事圣手”。他早年学医,后弃医从文,因发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而声名鹊起,1919年《月亮与六便士》出版后引起巨大反响,奠定了他作为世界一流小说家的地位。1952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荣誉待从”称号。其代表作有《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刀锋》等。
方华文
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教授,英美文学翻译家,被国际翻译联盟誉为“中国当代多产的文学翻译家”。其主要译著有《月亮与六便士》《刀锋》《面纱》《牛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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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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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其文学创作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了整整三代人。他一生著述颇丰,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等。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这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上半叶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鉴于他为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同时,他被吸收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英国嘉里克文学俱乐部还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在他之前,英国文学史上享此殊荣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
毛姆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的童年生活使他受到了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在年幼的毛姆看来,英国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他的少年生活凄苦、寂寞,享受不到至亲的关怀。1891年,他到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边学习边工作,取得了外科医师资格;1897年,他发表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915年,发表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治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1916年,他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1920年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此后又去了拉丁美洲与印度;1928年,定居法国地中海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去英、美宣传联合抗德。
毛姆的作品之所以感人至深,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是因为他塑造的人物真实且鲜活,所反映的全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凡是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有权威性。因此,他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旅行以及学医生涯这三项对他的文学创作影响深。他推崇法国文化,从法国自然主义大师,特别是从莫泊桑那里学习创作技巧,竟至后来被文学评论家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曾这样说过:“是法国给了我教育,教我学会了珍视美和荣誉,珍视智慧和良知;是法国教会了我写作。”而广泛的海外旅游则丰富了他的写作内容。每到一处,他都会在笔记中记下对当地的景色以及人物的印象,记下对故事的初步构思。他的作品弥漫着旖旎的南太平洋风光和浓郁的异国情调,形形色色的殖民官员、传教士、商人、冒险家、种植园主、土著人、赌徒和妓女无不收于笔下。行医的实践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那样的方式去剖析人生和社会。在从医期间,他有机会接触到了各色人物,了解了人间的贫病、痛苦以及愚昧,从而逐渐意识到基督教义纯粹是无稽之谈,环境对于人生不是宽厚仁慈,而是冷酷无情。
有评论家说毛姆“有同性恋情结”,这也并非完全无中生有。一战期间,他在西线服役时遇到了二十二岁的美国人吉拉尔德·哈克斯顿,自此二人形影不离。1915年,毛姆与慈善家托马斯·巴尔那多博士的女儿茜瑞·威尔卡姆生下一个女儿。茜瑞当时是个有夫之妇,但她次年与丈夫亨利·威尔卡姆离婚了,并与毛姆结婚。然而婚后,毛姆大部分时间与哈克斯顿生活在一起。他们一起游览了中国、印度、拉美等地。毛姆作为“世界旅行家”的称号也由此而来。在这些旅行中,哈克斯顿好比毛姆的眼睛与耳朵,在跟旅途中各色人的交往中,为毛姆搜罗了大量“奇闻轶事”,而这些故事日后则成为毛姆小说创作的源泉。1927年,茜瑞终于不堪这般冷落,和毛姆离了婚。
毛姆的一生丰富多彩,而他在小说中反映的人生也同样丰富多彩,对人生中的种种复杂的现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以及《刀锋》更是把人类社会剖析得极为透彻,描绘得极为生动,难怪历代读者公认他是“会讲故事的作家”。
《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塑造了一个“怪人”斯特里克兰,解读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现实。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和一个文静、淑雅、文学品味很高的妻子,在外人看来日子过得惬意和滋润。但后来他竟像着了魔一样抛弃了温暖舒适的家,只身一人浪迹天涯去寻求艺术的真谛,在四十岁时开始学画,要用画笔表现瑰丽的内心世界。在“文明世界”,他得不到人们的理解,于是便漂泊到了位于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塔希提岛,土著人以宽容和理解之心对待他,而且那儿有着美丽的自然环境,是他幻想中的伊甸园,成为他创作灵感的不竭源泉。一个叫爱塔的十七岁的土著女孩爱上了他,跟他同居,并给他生下了一个长相酷似他的儿子。他陶醉于大自然,有时观海,有时钓鱼,有时挥笔作画?——?他的画色彩绚丽,人物和物体形状奇特,有点儿像后印象派风格,但又有所不同,因为他的画虽然漂亮,但叫人感到不安,似乎有一个痛苦的灵魂在里面冲撞。不幸的是,他后来患了麻风病,成了一个当地居民唯恐躲避不及的人。在病逝的前一年,他双目失明。在他患病期间,爱塔一直照料着他,直到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幅壁画,身体溃烂而死。一颗孤独的灵魂终于只身奔向了天界!他的画作散布于岛上,初人们都认为是涂鸦之作,后来传到巴黎,竟成了“惊世之作”!他,斯特里克兰,原来是个伟大的天才!
方华文 作于苏州大学
实不相瞒,刚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认识时,我压根儿就不觉得他有什么出众之处。但现在,对于他的伟大、杰出,却很少有人会否认了。我所说的“伟大”并非福星高照的政治家抑或战功赫赫的军人之伟大?——?这些人的伟大,与其说是自身素质使然,倒不如说是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其伟大性便会大打折扣。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夸夸其谈的说客,而将军没有了士兵,就只不过是街面上的那种失了势的草莽英雄。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真正的伟大。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然而无论如何你不可能不对它产生兴趣?——?他的艺术会令你久久不能平静,会紧扣你的心弦。斯特里克兰受人揶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他仗义执言,抑或反潮流地歌颂他,不再被视为古怪的行为。他的短处如今被看作是对他的长处必不可少的补充。他在艺术界的地位尽可以继续争论。崇拜者对他的赞颂以及贬抑者的诋毁也许同样都有些任性,但有一点不容置疑?——?那就是他天生有才。笔者认为:艺术中令人感兴趣的当属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具有独特的个性,那他即便有一千个短板,我也可以原谅。在我看来:委拉斯凯兹的绘画固然比埃尔·格列柯技高一筹,但由于墨守成规,使得人们觉得他的作品有点陈腐;而来自克里特岛的埃尔·格列柯则不然?——?他的作品具有宣泄肉欲的特性以及悲剧色彩,仿佛在揭示自己灵魂的秘密,将其作为祭品奉献出来。一个艺术家,无论是画家、诗人还是音乐家,无非就是用作品装点世界,或崇高,或美丽,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然而其中也有些地方有点像宣泄人类的性本能,表达人类野性的一面。艺术家奉献作品的同时,也把他个人的伟大才能展现了出来。探索艺术家的奥秘,犹如看侦探小说,也是那般引人入胜。这一历程,宛若探索宇宙的奥秘,其妙处在于找不到解开谜团的答案。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哪怕是不起眼的,然而也表达出一种个性,一种奇特、痛苦、复杂的个性,而正是这一点使那些不喜欢他作品的人也不会对其等闲视之,正是这一点使得世人对他的人生和性格充满了好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之后,莫里斯·休莱特才撰文发表于《法兰西信使报》,使这位不为人所知的画家不致湮没无闻。这篇文章起到了引领作用,之后,原来多少有些怯于发声的评论家才站出来说了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休莱特在法国艺术评论界享有至高无上、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他的观点不可能不受重视,虽然看上去有些夸张,但他的评价后来被证明是公正的。由于他定了基调,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声名鹊起,如今其地位已固若金汤。一夜成名,这在艺术史上是极具浪漫色彩的事例。不过,我此处不打算评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跟他的性格有关联的作品除外)。有些画家很是傲慢,声称外行是理解不透画品的,如果喜欢,好的表达方式就是什么也别说,掏钱买即可,对此我持不同看法。若是将艺术视为只有艺术家才能理解透彻的门类,那就既荒唐又错误了。艺术是感情的表露,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但是,我也承认,评价艺术,如不掌握实际的绘画技巧,就很难提出真正有价值的观点,而我本人对绘画一窍不通。幸好在这方面我不必冒任何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既是一位写文章的高手,又是一位令人敬仰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里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已经做了详尽的论述?——?此书笔调翔实,堪称典范,只可惜这种文风如今在英国已远不如在法国那么受人推崇了。
莫里斯·休莱特在他那篇远近闻名的文章里简单描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意在引起世人的关注。他热情洋溢,但不掺杂个人的好恶,真正的目的是要将有为之士的目光吸引到这个独创性的画家身上?——?他是个老道的新闻记者,不可能不知道,只有吸引住人们的“眼球”,才比较容易实现他的目标。那些过去和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些是他在伦敦时就认识他的作家,有些是他出入巴黎蒙马特高地咖啡馆时见过他的画家)这时不由得惊呆了,他们发现之前眼中的那个只不过是个功不成名不就、跟无数画家别无两样的人,竟然是个跟他们擦肩而过的真正的天才,其大名频频出现于连篇累牍发表于法国和美国刊物上的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这些文章有的追溯他的一生,有的评述他的作品,这就更增加了他的知名度,激发了同时又无法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这一话题成了热门话题。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不辞劳苦,在一部其颇具影响力的专著里列了一份清单,将富有权威性的精粹文章一一列出。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于那些与众不同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具有神秘色彩的事件,人们就会如获至宝,紧紧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并狂热地深信不疑。这是“浪漫”对“平庸”的一种抗争。而这些具有传奇色彩的事件便成了该“英雄”前往不朽境界保险的通行证。沃尔特·雷利爵士之所以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是因为他曾把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踏着走过去,而非将英国的名字传播到了那些尚未被发现的国土上,这令愤世嫉俗的哲学家们想起来便不屑地付之一笑。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生前默默无闻,四面树敌,而非广交朋友。于是,作家们写他的生平时常借助活跃的想象力挥毫落墨,以弥补材料的不足,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一点非常清楚:尽管人们对斯特里克兰的生平知之甚少,但也足够使浪漫主义文人演绎出故事来了。他的生活中有不少古怪、可怕的行径,其性格有点乖戾,又命运多舛、一生坎坷?——?这样的遭遇经过发酵就产生了一段传奇,而明智的历史学家对这种传奇故事是不会贸然反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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