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动物研究
本书所探讨的议题主要涉及哲学领域,同时它又隶属于动物研究(animal studies)这一新兴的跨学科领域。动物研究包括哪些方面?如何定义它?对此学界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然而该领域内的大多数学者一致认为“动物问题”应该成为当代批评话语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科学和人文领域内的大多数学科却对此不以为意。以哲学学科为例,英美哲学家通常将动物问题贬低为环境伦理学领域(environmental ethics)中的某一亚学科,而环境伦理学只是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中一个无足轻重的领域,相应地,应用伦理学又是哲学的一个次要分支。人们通常认为,应用伦理学偏离了更为严肃、更具实质性的哲学诉求(即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有鉴于此,很多对“动物”和“动物性”等问题颇感兴趣的哲学家都选择在动物研究的半自治领域(semiautonomousregion)中来探讨相关问题。本书主要讨论的哲学家包括:马丁·海德格尔、伊曼纽尔·列维纳斯、吉奥乔·阿甘本和雅克·德里达。他们属于哲学的一个分支,该分支或被称为“欧陆”哲学,或被称为“现代欧洲”哲学。欧陆哲学十分关注存在、伦理和社会政治等问题,这一特征使其与英美哲学区分开来(不管精确与否)。由此可见,动物问题可能会在欧陆哲学领域找到安身立命之所。但是,从历史角度看,事实远非如此。
“动物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议题,尤其对欧陆哲学家而言,它应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是本书的核心论点,我会在下文中对此做出相关论证。诚然,欧陆哲学的一些方法概念和理论框架都带有某种人类中心主义倾向,然而这些资源依然可以为“动物研究”添砖加瓦,我会在此后的章节中详尽论述这一观点。这里,我首先要解释一下动物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其次,我要向读者解释用“动物问题”(the question of the animal)这一措词来作为本书副标题和切入点的原因。
动物研究,有时又称“人-动物研究”(humananimal studies),由人文、社会科学、生物和认知科学等众多学科组成。如前所述,在动物研究领域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普遍可接受的定义,它的主要术语和理论聚焦仍然是开放的。就此,我认为应该努力将与动物相关的问题推至批判研究的核心,这一点对该领域来说至关重要。当然,人们对这些问题进行创设、思辨以及回应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独特领域的源头。关于动物研究,学科之间存在诸多差异,理论方法也丰富多样。尽管如此,至少有两个结构性问题反复出现:1.动物存在或者“动物性”问题;2.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异问题。
就“动物性”或动物本性(animal nature)这一概念而言,动物是否存在一个或一组共同的本质特征呢?许多理论家对此表示怀疑。正如女性主义、酷儿理论和种族研究对本质主义的批评那样,这些理论家尝试去探究“动物性”这一概念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运作过程,探究它是怎样在看似完全不同的生命形式中建立起同质性的。他们这样做是想揭示一点,即在动物的话语中,与其说“动物性”这一概念起一种指示性作用,毋宁说它更多地在发挥一种建构性功能(constitutive role)。人们经常(负面地)将这种分析方式和后现代的“语言唯心主义”联系在一起,事实上,非人文学科领域也常常借鉴这种分析方式,尤其在一些生物学论争方面,如物种属性和动植物分类系统的结构等。参见马克·艾瑞舍夫斯基(Marc Ereshefsky)的《林奈式等级的局限性:生物分类法的哲学考察》(The Poverty of the Linnaean Hierarchy: a Philosophical Study of Biological Taxonom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书中,作者探讨了传统生物分类学以及分支理论的困境。近年来,学者们普遍从跨学科的视角来审视“物种本质主义”,这引发了许多争论。可参见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A. Wilson)主编的《物种:新兴交叉学科论文集》(Species: New Interdisciplinary Essays, Cambridge:MIT Press, 1999)。书中,作者对这些争论进行了综述。 在非人文领域,我们同样可以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结论,即动物生命是复杂多样的,不能简化为任何一组简单(或相对复杂)的共有属性。
如果说有关“动物性”问题的争论使该概念岌岌可危,那么有关人与动物之间界线的争论则将之彻底瓦解。传统人与动物界线的划分都假定人与动物之间存在根本的不连续性(discontinuity)。但是,近年来,这种传统的划分方式受到了多个领域和视角(理论、政治以及学科等角度)的抨击。在实证科学领域,达尔文主义用渐进式的连续主义削弱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二元对立。与此同时,人文社科领域也发生了类似的转向。人们通常认为,语言、对死亡的认识、意识等是人类的专属特征,然而,这些特征或者以一种类似的形式存在于非人类的动物身上,或者并非如传统话语所预设的那样在人类身上显现。
“动物性”概念历来被看作是“人性”(humanity)概念的对立面。因此,一旦“人性”概念被摧毁,那么“动物性”概念也会面临相似的命运。现今,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发生了偏转,使得思想在困境中迷失了方向。人们应该从别样的角度来重新划分两者的界线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应该从哪些角度来重新划分呢?抑或是这一界线应该被彻底打破?
在下面的章节中,我将批判地审视本书所涉及的理论家们,他们都试图建立或者重构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在我看来,人与动物之间的界线可以并且应该被抹去,这是整本书所要捍卫的核心观点,我会从政治、伦理以及本体论等方面来论证这一观点。诚然,单靠这些哲学观念并不足以改变我们对“动物”的看法。要在观念和实际生活中公正地对待动物,这于人类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哲学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十分微弱。尽管如此,我依然认为哲学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在“动物性”以及人与动物之界线等传统概念之外,我们仍能另辟蹊径来思考动物的话,或许只有哲学才能够实现这一可能。摒弃这些传统的概念范畴后,思想会遭遇什么,我们不能预知。但我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能与“动物”真诚邂逅。这便是哲学在动物研究领域的重要功用:为所谓的动物事件扫除障碍、开疆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