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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肯斯坦对他所创造的生物怀有怎样的感情?简·爱与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又有什么样的关系?伍尔夫眼中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在《到灯塔去》一书中又饱含着怎样的为人父母的智慧呢?
★ 哥伦比亚大学英语和比较文学系教授爱德华·门德尔森将19至20世纪的七部伟大的英国小说《弗兰肯斯坦》《呼啸山庄》《简·爱》《米德尔马契》《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和《幕间》,与人生必经的7个阶段——出生、童年、成长、恋爱、婚姻、为人父母与死亡——一一对应,作者充满智慧的文字将带领我们从作者的成长经历、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小说中各个人物之间的羁绊,在更深层地品味作品本身的同时,我们还将从这7部经典文学作品中获得人生的指引。
★ 经典文学作品的经典之处不是在于其作者是文学领域的大师,也不在于构成这部作品的优美的文笔或是经典的桥段,而是在于作者与他们的作品同读者的联结渗透并影响到了读者本人,并给他们的人生以深刻的启迪。
★ 本书一次性收集了来自7部经典文学作品的精华,汇集了来自玛丽·雪莱、艾米莉·勃朗特和夏洛蒂·勃朗特姐妹、乔治·艾略特及弗吉尼亚·伍尔夫对于人生不同阶段的大师级理解。本书既是7堂经典文学课,也是7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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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19至20世纪的7部zui伟大的英国小说入手,旨在探寻人生必经的七个重大阶段。哥伦比亚大学比较文学系教授爱德华·门德尔森展示了每部小说对应的现实生活,透过作品呈现作者被压抑的复杂个性和真实目的。
本书的每一章都有一个双重主题:一方面,是对一部文学作品的解读;另一方面,也是对人生的解读。比如,门德尔森将《呼啸山庄》中描写的童年的道德和情感看作是对成年世界的一种单纯的回击,将《达洛维夫人》看作是对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成人理想爱情的写照。
门德尔森的解读让我们对这七部小说产生一种令人着迷的全新感受,并提醒我们——当阅读完本书后一章《幕间》,正是我们对于个人人生思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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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爱德华·门德尔森 Edward Mendelson
哥伦比亚大学英语和比较文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19世纪英国文学和20世纪英美文学,此前为耶鲁大学副教授、哈佛大学客座教授。
2015年加入美国艺术与科学院(AAAS,美国历史zui悠久和地位zui高的荣誉学术团体之一),2017年加入美国哲学学会(APS,美国的zui高学术研究机构)。
他是英国皇家文学学会成员,也是爱丁堡大学人文学科高级研究所的di一位伊莎贝尔·达尔豪斯研究员。同时,他还是奥登(被誉为20世纪上半叶zui有影响的英美诗人之一)的遗嘱保管人和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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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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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1章 出生:《弗兰肯斯坦》
万事皆有开头时
第2章 童年:《呼啸山庄》
不管我们的灵魂是由什么做成的,
他和我的灵魂都是一模一样的
第3章 成长:《简·爱》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复杂的选择背后的
正确的答案变得越来越难找到
第4章 婚姻:《米德尔马契》
在知识领域,失望是不可避免的;
在情感领域,失望也是不可避免的
第5章 爱情:《达洛维夫人》
爱犹如诱惑奥德修斯的塞壬之歌
第6章 父母:《到灯塔去》
自我并不是一个稳定而连贯的整体,
而是来自外部文化的零零碎碎的临时拼凑
第7章 未来:《幕间》
在变化和更新中给生命带来新的意义
拓展阅读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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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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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探寻人生,探寻借由书籍所阐释的人生。本书的每一章都有一个双重主题:一方面,这一章所描述的是一部写于十九世纪或二十世纪的英国小说;另一方面,它也或多或少在讲述每个人的生命中发生着或者可能发生的重要经历或阶段。在写及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1818年)时,我试图阐述生育及其道德和情感意义,而写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1847年)时,我又论及了童年的道德和情感意义。其余的章节均遵循类似的范式:关于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1847年)一章,将谈到成长至成年的过程;关于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1871年至1872年)一章,则会论及婚姻;至于贡献给弗吉尼亚·伍尔夫作品的三章里,《达洛维夫人》(1925年)一章谈及个人之爱,《到灯塔去》(1927年)一章论及为人父母,而《幕间》(1941年)一章则是关于向下一代交出人生接力棒的阶段。
本书所涉及的七部小说按照创作的先后排列,同时也与人生各个阶段的先后顺序相吻合。总体说来,本书希望能为过去两个世纪情感和道德生活的极简史方面提供一些见解。同时,本书也是一部——针对诞生于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浪漫主义时代——思想和情感世界的内在传记。
在我看来,任何阅读小说的人,不论是为了乐趣或是为了解惑,总会对小说中虚构的世界感兴趣,也会对书中的生活方式或范例感兴趣,甚至会选择同样的生活,或拒绝过这样的人生。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大多数值得一读的小说都是为了回应这两种兴趣而写,而不是为了被客观或冷静地阅读而写的,就好像这些小说是由一些非人类的智慧所写的一样。要想获得对它们充分的理解,就必须是从个人的角度,而不仅仅是从历史、主题或者分析的角度去诠释和理解。能与小说中的人物产生共鸣的读者,他们的反应并非一种应该被摒弃或超越的幼稚行为,而是在践行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解。
科学家和数学家在工作过程中无须代入自己的生活经历,但这恰恰是文学评论家在剖析一部小说或一首诗歌的形态时应该思考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应该将自己的生活观念强加给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评论家对自己的评价越少,他们的批评就越好。不过话说回来,当评论家的声音是(而且听起来像)从独特的个人经历中领悟的个人声音,而非听起来像高级专业培训产物一般的冷静客观声音时,他们的批评往往会更令人难忘,更令人信服,也更加有效。在本书中,我试图从专业的角度为文学研究做出贡献,论及一些我认为就这七本书而言他人尚未提及的方面。与此同时,我也尝试着回应每一位读者,那些对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充满热情的读者,包括学术读者和专业读者。因此,本书是写给所有那些在任何年龄阶段的,仍在决定如何过好自己生活的读者们的。
我所讨论的小说都是用英语写的,在我看来,这些小说十分深刻地描写了个人生活中的伟大经历,即使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的作者在某些观点上似乎大错特错。所有这些小说的创作者都是女性,其中三部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这当然是有原因的,但这不意味着女人有男人没有的内在深度,或者女人比男人有更高的道德和情商,抑或女人拥有男人所不具备的基本品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女性作家之所以比男性作家更有可能写出个人生活的情感深度,是因为她们更有可能被客观地对待,被归类为某一群体,而不是被视为独一无二的人。因此,女性作家往往有更大的动机来捍卫个人生活的价值,抵制刻板印象的泛化影响,并在写作中密切关注这些价值,坚持认为那些价值对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有经历这些价值的独特方式。
相较于将这些小说当作女性写作这一范畴的范例而言,将它们视为对独特人格的捍卫,似乎更能体现它们大的框架和精致细节中的价值。这些小说既不代表女性群体,也不代表英语国家和地区的或英国女性,既不代表女性作家,也不代表任何其他群体或类别。这些小说也没有针对某一群人,它们是写给被夏洛蒂·勃朗特称为“读者”的那些个体的。它们的作者在每一个重要的智力、情感和道德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其中一些关键的分歧出现在两姐妹——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之间。
一个独特的个体不会对世界有一种单一、的看法,也不会对任何问题都用同一种论调和观点。相反,如果他对任何问题都有一个始终如一且毫不含糊的答案,这正是一个人为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而丧失个性的明显症候。个性是一个不断与自己的信念抗争的过程,这种抗争有时是一场友好的智力辩论,有时是一场激烈的情感斗争。我在本书中谈及的小说,都源自作者与自己的抗争。众所周知,小说中的虚构人物会带着不同的观点展开争论。但潜藏于这些争论背后且常常被忽视的是,作者的内心也在为该讲哪个故事以及如何讲故事争论不休,而这些都是书中人物们所不知道的。这并非意志薄弱或前后矛盾的表现,而是智力灵活性和力量的标志。作者拒绝满足于对复杂事物进行简单或直接的解释,他们反复提出不同的观点来纠正对立观点的缺陷。就像《弗兰肯斯坦》一书,其中一些章节展示了玛丽·雪莱相信人的命运是由自己主宰的,而其他章节则诠释了玛丽·雪莱相信人们的生活由外界决定。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在这些作品中她们各抒己见,与自己抗争。小说家在写一部新的小说时,也倾向于反对早期的自我。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到灯塔去》一书中,对她在《达洛维夫人》中所写的很多内容均提出了异议,并在《幕间》一书中对前两部作品继续提出质疑。
在本书中,弗吉尼亚·伍尔夫比其他作家更受关注,因为我相信,她比其他任何一位英国小说家都更深刻地思考了个人生活中的道德和情感层面。几乎无人质疑欧美学校在教授现代文学时所使用的“标准地图”,因此,叶芝、艾略特和乔伊斯一直处于现代文学的“塔顶”,其他作家则排在次要和偏远的位置上。这一论断是基于这三位男性作家所共有的知识偏见,即原型比个体更真实,神话比观察更真切,对宏大叙事的憧憬比尝试展示日常生活的局部更重要。这一论断背后还隐藏着一种更深层次的偏见,即作品的结构和复杂性是对其伟大程度的考验,艺术品无须触动人们的情感,顶多在结构和图案上激发难以言喻的敬畏感。博物馆、音乐厅和诗文选集中充斥着由此引发的不幸后果,但这丝毫不能减轻它的谬误。如果你还记得过去所有伟大的艺术都是创造得既感人又精巧,且这一审美标准依旧可以应用到现代文学中,你就会发现,现代文学的地图似乎与学校教授的版本有所不同。因此,善于从时间的变迁而非永恒的刻板印象来理解人类日常的弗吉尼亚·伍尔夫,理应处于现代文学的中心地位,正如W. H. 奥登在现代诗歌中占据中心地位,以及塞缪尔·贝克特占据了现代戏剧的中心地位一样。
本书的主题之一,也是本书所探讨的核心,即一种既连贯且兼具智慧、道德的方式来思考人类的方法,是将他们看作拥有自主性的个体,而不是隶属任何类别、阶层或群体的“人们”。第二个主题与个主题密不可分,那就是人只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一个孤立和独立的人,他的思想是缺乏智慧与道德的连贯性的,所有强调斯多葛主义a和自力更生的人格与社会观念,充其量只能部分有效,而强调相互需要和相互帮助的思想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小说比生活更紧凑、更有条理,没有人会把《简·爱》或《米德尔马契》当作行动的实际指南来读。小说中的幸福的结局总是虚假的,是人为的。安东尼·特罗洛普在《巴塞特寺院》的结尾写道:“一部小说的结尾就像儿童晚宴的谢幕一样,必须由甜食和糖李子组成。”在奥斯卡·王尔德的讽刺风俗喜剧《不可儿戏》中,劳小姐在总结自己的三卷本小说的情节时,陈述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这就是小说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好人不一定富有并找到完美的终身伴侣,也没有人在危急时刻把他们从孤独和压迫中解救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快者赢得比赛,强者赢得战斗。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微小但至关重要的领域——人的内心生活。在这里小说被证明其真实性,如果你能成功地归入劳小姐所说的“好人”范畴,你就会变得更加冷静,更加勇敢,更少焦虑,更少嫉妒,更能忍受不公或灾难。个性正是在这种内心生活中形成的,而不是由外在世界塑造的。
即使是详尽展示心理描写的小说,诸如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品,也无法直接表现内心生活。一部小说充其量只能展示人物对其内心生活的想法,或者通过他们的外在行为来表达他们内心生活的变化。所有小说都以不同的方式将不可见、难以表征的心理活动,转变成叙事和情节中可见的、可表征的事件和情节,其结果总是略显扭曲和图示化,就像将起伏而有质感的地球绘制成一张平面地图。不过,富有同情心的读者却能对小说所表达和隐藏的内心现实作出精明的猜测。
举一个例子,小说中的人物数量远远少于现实生活中的。在生活中,当一段恋情破裂时,两个恋人会找到其他人再次尝试。在小说中,通常多只有几十个人物,很少有其他人,而情侣们往往会回到对方身边,无论好坏。托马斯·哈代的《意中人》展现了这一主题的一种变体:一位雕塑家爱上了一个女人,二十年后却爱上了她的女儿,再过二十年后又爱上了她的外孙女。而诸如此类有违伦理的事件指向了一个简单的心理学真相,即人们在人际关系中会反复犯同样的错误,无论他们与多少不同的人交往,都会反复和他们一起犯同样的错误。这种内在心理向外在生活的转换适用于所有的小说,但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小说中,这种转换比早期的小说更加明显,也更加持久。当摩尔·弗兰德斯的任丈夫在故事的开头消失时,每个现代读者都期待他在结尾时的归来,但笛福认为没有必要把他带回来,且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在本书关于小说、一般文学以及其他方面的许多概括中,我试图以那些在我看来启发性、影响持久的评论家为榜样,其工作建立在对知识的理性认知上,即哪些书值得研究,以及那些书的哪些方面值得关注。这些认知与理论不同,理论试图描述客观的普遍真理,全然不顾研究者们在真理中的利害关系。理论属于科学,它所依赖的是可重复的结果,这些结果可以用实验来检验,也可以用事实来驳斥;但是如果目标是个人的知识或者是他们的作品,那么可重复的结果则是无趣的。任何一个聪明而有趣的人,由他书写的文学都是有关人类生活或者创造出来的东西,都是从个人的角度写的,与被人类观察发现的原子或星系不同,每个读者都可以自由地去评判文学,而且理解的过程与读者和作者之间的对话密不可分。
关于评论家如何使用“我”“我们”“某人”“你”等代词来指代自己和读者,值得专门另写一本书来介绍。我一直尽量避免自以为是地使用“我们”(泛指“我们这种人”),也在努力避开闪烁其词的“某人”。这样就只剩下“我”和“你”了。本书的某些部分使用了第二人称,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同意我对你所说的一切,就像我们面对面交谈时我也不会这样认为一样。我不指望你同意我对书籍的所有看法,但我希望在我们产生分歧时,这些分歧可以提供一些温暖且明亮的慰藉。
第3章 成长:《简·爱》
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有着同样的双亲,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约克郡同一所偏僻的牧师公馆里,并接受了大致相同的教育。但两姐妹对自然、社会、道德、情爱和真理的书写和思考方式却几乎完全相反。艾米莉想要在一个封闭的关系中体验崇高的道德和愿景。夏洛特想要同伴,来寻求正义和爱。《呼啸山庄》中讲述的关于童年、成长和成年的一切都与《简·爱》背道而驰。在《呼啸山庄》中,人类相互交流的一切手段——包括语言、写作、绘画以及各种各样的身体接触——都毫无借鉴价值,政治和宗教的公共世界也几乎不存在。而在《简·爱》中,生活不能失去语言、文字、绘画和人与人之间的肢体接触,在这里,与情爱有关的亲密关系与正义和自由的公共伦理密不可分。
尽管《简·爱》充满了各种幻想和不可能,但它展示了英国小说中一种深刻的叙事方式——情爱和伦理生活交织在一起。这部小说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部分原因在于它理解自己所幻想的情爱和伦理诉求,并承认其幻想的不可能性。夏洛蒂清楚地看到了艾米莉忽略的一切。《呼啸山庄》是一部精雕细琢的作品,但《简·爱》更加宏大。大多数读者或多或少会对《简·爱》个别方面感到不满,要么是故事情节强加给罗切斯特先生的暴力惩罚,要么是叙述者拒绝同情被囚禁的疯女人伯莎·梅森,要么反感简·爱那看似坚定的自我满足感。但诸如此类的种种,都是夏洛蒂在向读者揭示小说人物那些令人不舒服的事实。但如果读者坚持喜欢幻想胜过真相,他们就很容易忽视这些事实。
即使是能理解这部作品的评论家也会注意到本书的一个重要疑点:《简·爱》是一部关于教育的小说,但女主人公似乎不需要教育。(她一再认为自己必须学会变得不那么容易激动和叛逆,但她错了,而将她从错误中拯救出来的,不是教育,而是她所经历的具体事件。)简所面对的问题是,在现实世界中,只有经过漫长而艰难的学习过程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她遭遇了许多出乎意料的难题,但学习的问题对她来说似乎出乎意料地简单。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面临的选择越发困难。而正确的答案变得越来越难找到,错误选择的后果变得越来越危险。但与现实中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简从来不从错误中吸取教训,因为她从不犯错。她学会了控制和排解自己的激烈情绪。这些情绪引发了她身体上和实际生活中的不适,这种不适不是因为自我质疑而引发的道德上的不适。在学习如何控制自己情绪的过程中,生活给她上的是实践课,而不是道德课。她屡次遭受痛苦,但终总会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虽然她从未接受过这样的教育。夏洛蒂提供了一个如何行动的详细模型,但是奇怪的是,作为一本教育小说,她却似乎没有提供任何指导学习行为的模型。
《简·爱》这部作品中的瑕疵,似乎是夏洛蒂有意为之的。简学到的不是如何行动,而是如何相信。与现实中的我们不同,她不会通过反思错误的行为来学习,因为她没有犯错,所以也很难从错误的行为中吸取教训。她的学习是对错误信念的反思,因为那些错误的信念曾诱使她去做出错误的行为。怀着对世界的好奇和被不公对待的愤恨,她教育自己必须谨慎思考自己的选择,在正确选项尚不明朗时,她必须以思考作为行动的基础。在危机时刻,她能坚持的只有信念:
我必须要坚守在清醒时的原则,来抵抗现在的迷乱。法律和原则不仅仅是为冷静而设的,更是为肉体和灵魂都陷入迷狂时……它们是有价值的——我一向这样坚信。如果说我现在不再相信它,只能证明我已经陷入迷乱,而且是彻底的迷乱,我的血管里像着了火,心跳快得已数不清。原定的信念,已下的决心,是我此刻且必须坚持的东西,我要牢牢守住。
几乎她遇到的每个人都试图告诉她该相信什么,以及如何相信——每个人都用不同的方式告诉她相信不同的事情——但她必须找到自己的信念。在《简·爱》中,和现实生活一样,正确的选择就那么几种,但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学习如何做出正确的选择,每个人的方法都不一样。你只能自己去学习属于你的方式,你可能学会了凭直觉,或学会了靠信念来决定。在这种教育中,老师、向导和导师都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多只是言传身教或以身示范,你必须在没有他们的帮助或是忽略他们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做出决定。
在《呼啸山庄》中,人们从困难里什么都没学会;但对于《简·爱》来说,没有苦难什么也学不到。简在童年被迫受苦,可以说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幸运,她的苦难让她将童年视为一种无知和不公平的状态,而不是成年人叹息着怀念的天堂。简在童年遭受了相当卑劣的对待,这些残酷的遭遇让她从不与压迫者产生共鸣。开篇几章描绘了简童年的个折磨者,她的表兄约翰·里德。如果你在现实生活中见到他,会觉得他有些像长大后的希斯克利夫一样,只不过没有艾米莉赋予他的梦幻般的光芒。约翰·里德宣布:“这整幢房子都是我的,或者说,过不了几年都是我的。”他把一本书扔向简,把她砸到流血,并且在她反抗时粗暴地抓住她。小说几页之后,简写道,他曾“扭断鸽子的脖子,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中葡萄藤上的葡萄,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不平等是童年时期为普遍的感受,被亲戚们看作低人一等的简,尽管她竭力讨好,还是受到虐待,而约翰·里德,以及他那两个傲慢无礼的姐妹却被娇生惯养着。
亲密关系与平等
《简·爱》记录了一段从孩童走向成人的旅程,也是一段从不平等走向平等的旅程。实际上,它们是同一个旅程,只是名字不同而已。简在一开始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是由成年人幼稚的行为所造成的。而她终所获得的那种平等,只有那些已经学会独立的成年人才有可能得到。她得到的不是《呼啸山庄》中的亲密关系,而是平等。《简·爱》一书中没有人沉迷于寻求亲密无间的结合,而这种渴望正是《呼啸山庄》的情感动力源。亲密关系是一个与道德无关的目标,一个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但几乎无法实现的愿望,在现实的情感生活中,对此痴迷的人大多是情感至上的人或是暴君。相比之下,平等是一个虽然困难但更为可行的目标,在私人领域和公共世界中都具有深刻的情感和伦理意义。所以,有些多疑的读者怀疑不公才是《简·爱》的主旨,因为他们认为要么是简终战胜了罗切斯特,要么是简屈从于罗切斯特的掌控,这两种关系都是不平等的。但根据小说内容可以发现,夏洛蒂认为简和罗切斯特的关系是一种近乎完全平等的状态。
与排斥任何拒绝加入的人的亲密关系不同,简和罗切斯特所享有的平等,也适用于除他们之外的其他人。爱情寓言中有一种传统,当相爱之人战胜一切找到幸福时,失败的追求者必须被放逐并受到羞辱,但是《简·爱》中的失败追求者——传教士圣约翰·里弗斯,他终以寄来一封信来表示自己的胜利。他的信来自遥远的印度,那并不是一个被放逐的地方,而是他选择去完成使命的地方,也是他想让简同他一起去的地方。他在职业方面追求的平等,与简和罗切斯特追求的平等一样。正如简写到的,在印度的里弗斯“像巨人般一一砍倒阻塞在这条路上的信仰和种姓上的偏见”。但是他为简提供的是一段无爱的婚姻,这段婚姻的主要目的是让简帮助他为上帝服务,他愿意为了别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和简的那份平等。笔者将在这一章后面详细分析,在为平等而战的过程中,里弗斯以及他所有加尔文主义式的自律和英雄般的自我否定并非独有,他还有一位盟友,一位如果他见到定会吓坏了的盟友——疯狂、卑鄙的纵火狂贝莎·罗切斯特(婚前她的姓氏是梅森)。
……
性别的不公
正如夏洛蒂习作的开篇一样,《简·爱》将两种“等级制度”联系在了一起:东方的殉夫制和西方的奴隶制。罗切斯特的妻子伯莎·梅森是一位富有的西印度种植园主的女儿,拥有“大量”财富;夏洛蒂无须将种植园主描述为奴隶主,因为每位读者都知道,他们就是奴隶主。当简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传教士,去向那些被奴役的人宣讲自由时,她的读者可能还记得上一章求婚场景中的一个细节,当时罗切斯特提到他曾经见过的一只“西印度昆虫”。在那之前的几章里,简得知罗切斯特曾在西印度群岛待过一段时间,她感到非常惊讶。当罗切斯特终讲述他的婚姻故事时,他把牙买加描述成一个疯狂且混乱的国度:伯莎的母亲“被关在疯人院里”;她的哥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哑巴白痴”;伯莎本人则“放纵且不贞洁”。伯莎现在被锁在桑菲尔德庄园,她身材魁梧,又凶又黑。人们很难忽略,此处伯莎的形象与叛逆的奴隶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伯莎的母亲被认定为克里奥尔人,这个词指的是出生在西印度群岛但有欧洲(有时是非洲)血统的人;这个词不指代肤色或任何其他身体特征,通常指某个特定的人。罗切斯特称伯莎的“母亲是克里奥尔人”,而伯莎本人并不是克里奥尔人。
在夏洛蒂同时代的人看来,非洲的奴隶贸易和印度的殉夫制在道德上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部分原因在于,这两种罪恶都遭到了温文尔雅、不屈不挠的立法者威廉·威尔伯福斯的反对。威廉·威尔伯福斯是夏洛蒂福音派圈子里的大英雄,在这个圈子里,新生的男孩通常被命名为威尔伯福斯。威廉·威尔伯福斯在两项重大立法胜利中扮演了主要角色:一是结束了大英帝国奴隶贸易的法案(主要影响了英属西印度群岛);二是为英国传教士争取到去印度传教的资格。东印度公司在那之前一直将英国传教士排除在外,因为他们怀疑英国传教士是捣乱分子,会破坏殖民当局的既定路线。
并非书中每个生活在英国殖民地的人都涉足了“等级制度”的罪恶之中。简的叔叔约翰·爱也是一个岛民,但是他与西印度群岛上等级森严的岛民完全不同。简终从他那里继承了财富(他是在罗切斯特有意娶简的消息曝光了之后才知道她的存在的)。约翰·爱住在马德拉岛,那里的奴隶制在十八世纪就已经被废除。他的财富来自葡萄酒贸易,与糖贸易不同的是,葡萄酒贸易没有受到奴隶制度的污染。小说的年代顺序表明,约翰·爱的财富可能是在1807年至1814年间积累的,当时马德拉岛被英国短暂统治,之后才被归还给葡萄牙。
二十一世纪初对《简·爱》的文本分析倾向于认为里弗斯实际上是英国帝国主义的代理人,通过他的专制人格暗示了帝国主义的压迫。就像许多提供简单答案的教条主义一样,总有一天这些答案会显得很天真。伯莎·梅森在西印度群岛的父亲是夏洛蒂笔下的英国殖民者形象,而相比之下,在东方的里弗斯则是英国传教士形象;一个是剥削者,一个是解放者。梅森留下的遗产是疯狂、混乱和死亡。而里弗斯,正如简在小说后几段讲述的,他在印度的工作为那里留下了启蒙和自由的遗产。“他坚定、忠实、虔诚,精力充沛、热情洋溢、无限真诚地为他的同类勤奋地工作着。”在这个背景下,“同类”一词表示整个人类。“他为他们开辟艰难的前进之路,他像巨人般一一砍倒阻塞在这条路上的信仰上和种姓上的偏见。”
一方面,里弗斯具有“老兵神勇先生的严厉”,在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一书中,神勇先生是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者;另一方面,里弗斯与书中的另一个人目标相同,尽管那个人与他有着遥远的道德距离。那个人就是伯莎·梅森,她疯狂又混乱,更像是疯女人黛利拉而非神勇先生,但她在用自己的方式与里弗斯同样反对的不平等作斗争。里弗斯猜不出他自己与疯女人之间有何相似之处,而伯莎这个小说角色也只是逐渐在被人们所理解。直到二十世纪,才有人发现伯莎和简之间的心理和道德联系,而伯莎和书中其他人物之间更深层次的联系尚未被人发现。
罗切斯特先生竭力掩盖简和伯莎之间的联系。“你们看看这区别有多大啊!”婚礼中断后,当他的两位新娘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时,他惊叫道。“对比一下这一对清澈的眼睛与那一双血红的眼球,对比一下这张面孔与那一副面具,对比一下这个身材和那个大块头。”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弗吉尼亚·伍尔夫似乎是个发现简与伯莎之间隐藏联系的人,但她认为这是书中的错误,而不是书中设计的关键要素,这一点后来才被人们发现。她引用了简在桑菲尔德庄园三楼走廊上的一段思考:
人们通常认为女人应当安安静静的,可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受。她们也要施展自己的才能,也要有她们的用武之地。她们对过于严厉的束缚,对过于的固化,也会和男人一样感到十分痛苦。相比那些享有较多特权的男人们,如果他们认为女人们应该只消满足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布包,那他们的胸襟未免太狭隘了。要是女人们想要打破习俗和常规,去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就忍不住谴责她们,嘲笑她们,那他们也未免太没有头脑了。就在我这样独自待着的时候,不止一次听到过格雷斯·普尔的笑声……
格雷斯·普尔是伯莎的看守人,简那时还不知道伯莎的存在。在这一点上,简认为格雷斯是那个在上了锁的三楼发出可怕笑声的人。弗吉尼亚·伍尔夫丝毫不带讽刺意味地评论道:
这是一处生硬的转折……格雷斯·普尔的突然出现打断了内容的连贯性,令人摸不着头脑。人们或许会说,写下这些文字的女子要比简·奥斯汀更有天赋;然而,细读一遍,注意书中的这种突兀,这种激愤,你就会知道,夏洛蒂的天赋永远不能完整和充分地表达出来。她的书中必然有扭曲变形之处。行文本该冷静时,她却带了怒火去写。
弗吉尼亚·伍尔夫写这些的时候是1928年,那时还没人看出夏洛蒂实际上是在冷静地完成这段连续性的叙事,在“完整和充分地表达”她的天赋,因为还没有人认识到伯莎是简的另一重人格。如果简和伯莎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弗吉尼亚·伍尔夫并不会发现所谓的不连贯。个暗示简和伯莎可能有密切联系的人似乎是艾德里安·里奇,她在1973年的一篇文章中写道,尽管伯莎有暴力行为,但“有趣的是,她并没有攻击简”,而且“伯莎的可怕形象出现在简和一桩尚未完成的婚礼之间,这使得她发现自己只是罗切斯特先生的依附者,而不是与他平等的人”。
艾德里安认为,小说中的女性正团结在一起,保护简·爱免受父权制的侵害。1979年,桑德拉·M. 吉尔伯特和苏珊·古芭在艾德里安·里奇论文的基础上,首次在书中发现了简和伯莎之间更为密切的联系。她们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一书中表明,伯莎是简的黑暗替身。孩提时代的简和成年的伯莎都被别人指责为邪恶的、狂热的和不道德的。作为孩子的简和作为大人的伯莎都被锁在一个房间里,发出可怕的尖叫声。(“多么可怕的叫声啊!”还是小简·爱大声喊叫时,管家惊呼道。“多么可怕的叫喊啊”,简听到伯莎的呼喊时心想。)就在简打算和罗切斯特结婚的前夜,伯莎走进了简的房间,穿上了简的结婚礼服,把简吓坏了,也就在那一刻,简在自己的镜子里次看到了伯莎的脸。简一直试图说服罗切斯特,婚礼时她想戴一块朴素的金色方布,而不是他为她买的昂贵的新娘面纱,但是她没有成功。而后,伯莎把昂贵的面纱撕成了两半,把碎片踩在地板上,从而终结了这场争论。第二天早上,简去参加婚礼时,“终还是戴着一块朴素的金色方布”。早些时候,当简在思考男女之间的不平等之后,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时,她听到的其实是那个疯女人对不平等含糊不清的抗议,而这种不平等正是简本人在她那些充满激情且条理清晰的论述中分析过的。
有一次,伯莎从锁着的房间里逃出来的时候(看守她的格雷斯·普尔当时喝多了),她选择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反抗形式:她放火烧了罗切斯特的床。简冲过去救罗切斯特的时候,看到他的房间“外面有一根蜡烛在燃烧”,“就在走廊的席子上”。在房间里,“火舌在床上窜来窜去,窗帘也着了火。在火焰和烟雾中,罗切斯特先生一动不动地躺着,睡得很熟”。整个场景就像是一个印度殉夫者的画面:丈夫一动不动地躺在妻子点燃的烟雾和火焰中。在一些西方对于殉夫者的描述中(虽然夏洛蒂的法语习作中并没有提到),都是寡妇拿着点燃火葬的蜡烛。通过放火烧了一个活着的丈夫的床,然后走到安全地带,伯莎·梅森以暴力拒绝了殉夫制,并为殉夫自焚的妻子报仇。
在本书开头的一个情节中,在盖茨海德府的里德太太家里,简自己就是殉夫制心理的受害者。在自卫时打到了约翰·里德之后,她被锁在“红屋子”里,“像其他反叛的奴隶一样”感到绝望。红屋子是里德太太已故丈夫的神圣纪念。“他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咽气的,在这里停灵,也是在这里他的棺材被殡仪馆的人抬出去。从那往后,一种悲哀、神圣的气氛就笼罩并保卫着这屋子,使得不常有人闯进这里。”房间的焦点是“一张架着粗大红木架的床,上面挂着绛红色锦帐,像座神龛似的摆放在房间正中央”。简被囚禁在这个用来祭奠亡夫的房间里,一个充满宗教仪式的地方,她深信命运的不公,后看到窗外的灯笼火焰,她惊恐地尖叫起来。简被迫忍受童年时代的不公,就像伯莎被囚禁在桑菲尔德庄园一样,而在印度,里弗斯正试图比伯莎更加有效地消除这种不平等。
当简与里弗斯以及他的姐妹们生活在一起时,伯莎实际上继续在为简工作,尽管我们和简在伯莎的行动发生很久之后才知道。那天晚上,罗切斯特在桑菲尔德庄园为简的离去独自黯然神伤时,伯莎放火点燃了简用过的那张床——这次后一次唤起对殉夫者的回忆。罗切斯特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试图爬上正在熊熊燃烧着的屋顶来救伯莎,而伯莎却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伯莎是在逃避罗切斯特呢,还是在逃避她为自己点燃的火葬堆?)罗切斯特虽然受了重伤,却可以自由地结婚了——大约在同一时间,简的叔叔去世了,给她留下了一笔遗产。伯莎死了,简继承了一笔财富和一个未来的丈夫。似乎是某种莫名其妙的嫉妒促使伯莎毁掉了简的床,但她这么做却给简带来了很多好处。
伯莎的死也是简情感成长的一个关键阶段。所有在童年和青春期折磨着简的愤怒和怨恨都随着伯莎一起消失了,同样消失的还有青春期对浪漫的渴望,这也是简吸引罗切斯特的一部分。简终于长大成人了,当她听着里弗斯的求婚时,她次受到了成年人的诱惑——那是一种令人厌倦的诱惑,既要接受退而求其次的东西,同时还要努力说服自己它不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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