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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卖点
1.研读维特根斯坦哲学代表作《逻辑哲学论》不可或缺的经典导读。《逻辑哲学论》是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的思想结晶,是其整个学术生涯的代表作品,是影响深远的哲学经典著作。本书精选自劳特利奇出版公司的经典书系——劳特利奇哲学导读丛书,是对《逻辑哲学论》一书的专业导读。
2.导读作者权威专业,对原著把握准确,阐释精当。本书作者迈克尔·莫里斯为分析哲学领域著名教授,对维特根斯坦思想及《逻辑哲学论》有着深刻的理解,本书既阐述了《逻辑哲学论》的主要学术观点及内在逻辑,又介绍了原著的思想来源和对哲学发展的深远影响。
3.忠实于文本,脉络清晰,方便与原著对照阅读。不同于市面上其他大多关于哲学家思想概览的著作,本书结构编排总体上因循了原著的架构体系,返回哲学文本,按照各篇的内容依次进行阐述,方便读者对照原著进行阅读,逐章节读懂经典。
4.南开大学哲学教授倾情翻译,译文精确、语言流畅。本书由南开大学哲学教授李国山教授翻译,为译著提供了学术保障。李国山教授为国内分析哲学领域专家,对《逻辑哲学论》和本导读思想均有准确把握,并在翻译中对部分核心词语提出了新的翻译方法,为中国学者对该哲学领域的进一步研
內容簡介:
本书是 “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之一,是一部关于维特根斯坦早期代表作《逻辑哲学论》的经典导读。作者在书中按照原著七大论题的写作顺序对文本进行了逐段逐句的串联解读,并引介多方学术观点,对核心问题及争论段落进行着重探讨。本书还介绍了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来源,论述了其对弗雷格、罗素思想的传承与批判,深入地探讨了《逻辑哲学论》的内在逻辑,试图勾勒出原著完整的学术框架。全书写作严谨,作者反复比对多个译本的优缺点,力争做到对维特根斯坦原意的准确把握。适合哲学专业学习、研究者,以及哲学爱好者阅读。
“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简介
“ 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精选多位影响西方思想进程的伟大哲学家,如笛卡尔、黑格尔、克尔凯郭尔、胡塞尔、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德里达等的代表作品(《第一哲学的沉思》《精神现象学》《恐惧与颤栗》《笛卡尔式的沉思》《存在与时间》《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等)进行导读。丛书不仅深入地探讨了这些艰深的哲学著作所包含的论点、思想和持久意义,还总括了这些哲学家的生平及主要思想,并整合了其他相关研究文献,旨在为国内哲学专业学生及哲学爱好者深入学习及理解原著,并展开该哲学领域研究提供优良读本。
關於作者:
作者:迈克尔·莫里斯,英国人,萨塞克斯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哲学史、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等,著有《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哲学论〉》《剑桥语言哲学导论》等。
译者:李国山,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任教于南开大学哲学系,现为外国哲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语言批判与形而上学》等。
目錄 :
i 序言
1 导论
23 第一章 世界之性质
25 第一节 形而上学概述
29 第二节 世界作为事实的总和
38 第三节 事实与事物
50 第四节 世界的实体
65 第五节 世界作为事实的世界:一个重新表述
71 第七节 《逻辑哲学论》的形而上学承诺
77 第二章 弗雷格和罗素的遗产
79 第一节 语言的重要性
85 第二节 客观性转向
91 第三节 客观性转向与意义的稀薄化
102 第四节 客观性转向与命题的统一性
109 第五节 命题的统一性与多元关系判断理论
120 第六节 命题的统一性、词的相关物和语境原则
132 第七节 逻辑形式与逻辑常项
142 第八节 弗雷格和罗素论数学
151 第三章 一般表象理论
153 第一节 维特根斯坦的出发点
159 第二节 巴黎法庭模型
166 第三节 一般表象理论
176 第四节 形式不可被描画
183 第五节 思想与逻辑形式
191 第四章 句子作为模型
193 第一节 预备性的说明
205 第二节 形式相同性与翻译规则
213 第三节 形式相同性、意思与空谈
228 第四节 语境原则和句子的一般形式
238 第五节 分析与基本句子
246 第五节 谓词与关系
262 第七节 承接于弗雷格和罗素的难题的解决
266 第八节 《逻辑哲学论》中的形而上学
271 第五章 逻辑与复合句子
273 第一节 难题
275 第二节 维特根斯坦的根本思想
289 第三节 否定算子
303 第四节 逻辑与句子的一般形式
316 第五节 逻辑与重言式
340 第六节 外延性
351 第六章 唯我论、唯心论与实在论
353 第一节 戏剧性的论断
355 第二节 背景
369 第三节 “唯我论所意指的东西是完全正确的”
373 第四节 “世界是我的世界”——一种康德式的进路
386 第五节 “世界是我的世界”——一种笛卡尔式的论证
399 第六节 唯我论、实在论与主体
408 第七节 唯我论与不可说的东西
415 第七章 形而上学、伦理学与哲学的界限
417 第一节 关于形而上学之可能性的难题
421 第二节 必然性与自然律
432 第三节 伦理学
442 第四节 形而上学与哲学
455 第五节 《逻辑哲学论》的悖论
477 附录实体论证
488 参考文献
500 《逻辑哲学论》的码段索引
509 总索引
519 译后记
內容試閱 :
译后记
这部解读《逻辑哲学论》的著作翻译完成了。翻译的过程中,我在有些术语的选用上做了新的尝试。最明显的是把英文词“sense”译成“意思”,把“nonsense”译成“无意思的空谈”,而为简洁起见,多数时候直接译成“空谈”。下面简单说说理由。
先来看“sense”。常见的译法大致有“意义”“涵义”“含义”等几种。其中,“意义”一般用来译“meaning”。现代英文哲学文献中,“theory of meaning”频繁出现,少见“theory of sense”这样的表达,我们已约定俗成地将前者译为“意义理论”。“涵义”适合在数学、逻辑学中使用。而选用“意思”,不用“含义”,一方面考虑到“意思”这个词在汉语中有更为久远的历史,另一方面也考虑到可更方便地翻译几个同源词:“senseful”译成“有意思的”,“senseless”译成“缺少意思的”,“nonsensical”译成“无意思的”或“没有意思的”。
再来看看“nonsense”。有译成“废话”“胡说”“呓语”的,显得贬义味过浓。近来译成“无意义”的较多,但这显然没有将“sense”和“meaning”区分开。再说了,无论是“无意义”还是“无意思”,在汉语中用作名词总感觉怪怪的。我将“nonsense”译成“空谈”,主要依据的是《逻辑哲学论》文本。在5.4733和6.53这两个码段中,维特根斯坦断言形而上学命题是没有意思的,而且非常明确地指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些命题中的某些记号没有被赋予意义(meaning)。由此可知,形而上学命题就因为言之无物才成为无意思的。而这不正是说哲学充满了空谈吗?维特根斯坦甚至公开宣称他自己的《逻辑哲学论》也注定空话连篇。想想哲学自诞生之日起,便被嘲笑为不切实际的玄想,就让哲人们一直这样空谈下去,又有何妨?
本译著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维特根斯坦主要著作释义与研究(编号:21AZX012)”的阶段性成果。
是为记。
李国山
2022年4月16日
——摘自迈克尔?莫里斯《维特根斯坦与〈逻辑哲学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8月
我的写作思路
近些年来出版了大量关于《逻辑哲学论》的学术文献,忽视它们是愚蠢的,而想要在众多阐释性争论中不取任何立场,也是做不到的。但我的目标一直是,不让文本负载过多的历史细节,以提供一种可为大家所用的东西,即便对那些在阐释性争论的主要论点上最终不认同我的人来说,也是如此。撰写此书,首先是想让一个非常难以弄懂的文本变得可以理解。因此,它集中关注文本自身的细节—尤其是那些从一开始便(通常也一直是)十分费解的细节。
这些难点是由我前面已论及的该作品的诗意风格,以及如下这个明显的事实所造成的:维特根斯坦不断提出一些逻辑上相互依赖的、名言警句式的论断。若有一种逻辑上的依赖,就得有使这种依赖清晰起来的论证。可是,由于维特根斯坦耐心不足,又对诗意表达情有独钟,所以鲜见清楚的论证。论证的缺乏是导致该书难解的主因。所以,我主要关心的一直是,尽可能清楚明白地表达那些谁都觉得可以在那里找到的论证。显然,这有损作品的诗意,偶尔还会略去生花妙笔。但是,在妙笔与托词之间有清晰的界线,而一旦感到这个界线没有了,我就尽量做到清楚明白、毫不含糊,甘愿以不够微妙为代价。我以为,这是服务于学生和学者的最佳途径。
自这部著作首次被研究以来,我试图清晰呈现的这些论证,就一直是学术争论的主题。没有任何东西配称作关于这些论证的标准观点,所以提出一种清晰的阐释,难免会惹出争议。这意味着,本书不可能只是导论性的,像人们有时期待学习指南该是的那个样子。但我一直试图
如学生们需要的那样尽量清晰地展现论证的每个步骤,同时也指明同其他阐释的区别。当然,在清楚展现这些论证时—至少在我展现它们的期间内—我是非常严肃地对待所展现的这些论证的。这势必会把我卷入由该书明显的悖谬性引出的那些争执点,但在摆明论证的过程中,我不会深陷其中。相反,直到最后一章,我才较为详细地探讨它们,做出适当的处理。
有一个阐释问题,我这里没做深究。它涉及前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关系。这里无法适当处理这一问题,因为理解其后期工作并不比理解《逻辑哲学论》容易,尽管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略有不同。不过,尽管这里不是为某种阐释做论证的地方,但我简要地说一下我的倾向性意见,会有助于读者把握本书的定位。首先,我倾向于认为,维特根斯坦在其后期工作中,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反形而上学。其次,我倾向于认为,在其前后期工作之间,至少存在着一个简单而有决定性的哲学分歧:前期工作赞同(尽管以一种被其悖谬性弄复杂了的方式)而后期工作却拒绝《逻辑哲学论》语言哲学的中心论点,即语言的形式和世界的形式是一样的。
一种康德式的概览
探讨一部难解的著作,一个提纲挈领的概览总是有帮助的。由于其评论有一个数字编排顺序,所以《逻辑哲学论》自带一种特殊的概要。该书展现了它的七个主要论点:
1.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2.发生的事情,即事实,是原子事实的存在。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思的命题。
5.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
(基本命题是其自身的真值函项。)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p, ξ, N(ξ)]
这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7.对于不可说者,必须保持沉默。
依据第一个论点的注释所展示的编码系统,该书的所有其他内容都作为对这七个论点的评论或说明,或者作为评论的评论,或者作为评论的评论的评论,等等。
接下来的各章可大致分配给如下这些评论。第一章涉及论点1和2。论点3中用到的“图像”这个概念会在第三章中加以说明,而它于论点4中在语言上的运用是第四章的主题。对语言的探究有一个确定的历史,这是第二章的主题。第五章处理论点5和6。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两个论点会给唯我论问题带来重要的影响,而这是第六章的话题。第七章探讨论点6在逐步导向论点7的过程中,为哲学带来的进一步后果。
不过,如上概览不大可能为初读此书的人带去她所需要的帮助。我们想知道整个是怎么回事儿,而这七个论点并没有揭示得很清楚。这里有必要回想一下,维特根斯坦的《战时笔记》在论及这个研究规划时是以下面这个评论开头的:
逻辑必须照顾自己。
(NB 2; TLP 5.473)
我觉得,对这句话意思最简单的理解,是把它当成得自对一个广义康德式哲学难题的某种关切。(难以确定的是,维特根斯坦对康德的东西—实际上也是对任何东西—到底读了多少。但他的哲学之路无疑有着某种广义的康德式定位。)接下来,我将从这个略微不同的视角,对《逻辑哲学论》做一个简要概述。当然,这是有争议的,就像《逻辑哲学论》阐释中任何别的东西一样。可是,初读此书的人士,需要为其勾勒出一个轮廓来。再说了,有一个可见的轮廓总比没有强,哪怕最后当一幅漫画给扔了。
这里便有一种提出康德所关注的某些论题的方式。我的一位数学家朋友有回对我这么说:“数学家们关心数与数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正是这样一些数,可用来为实在世界中像牛羊这样的寻常事物计数,这难道不令人称奇吗?”显然,我这位朋友看问题的方式颇为奇怪,但要说出到底哪点不对劲又不那么容易,而要弄清为避免陷入这种套路必须接受什么,就更加困难了。
一开始,我们会倾向于这么说:数可用来为实在世界中的寻常事物计数,并不是什么偶然事件;毋宁说,在拥有事物的那一刻,我们必定就能区分开不同的事物,从而也能区分开一个事物和两个事物,而这向我们提供了为它们计数的可能性。总之,并不是数有自身的来历,随后被用于为事物计数;宁可说,它们源自对事物的计数,而正因为如此,它们才获得了吸引数学家注意的有趣属性。
这种回应并不全错,但在两个关键方面显出不足。第一,只是区分开事物,对计数还不够,对算术也不够。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关键的附加概念—关于某种类型的一个系列中的后继者的概念。这样我们就可以问:关于一个后继者的概念从哪里来?第二,说数源自区分事物,这当然没有任何问题,但这又给关于事物的构想施加了压力:关于一个事物的概念需要连带着关于同一性(还有与之关联的特异性)的概念。此外,同一性概念似乎与分类关联在一起:我们要识别一个事物,就得把它当成属于一个特定种类的一个事物来识别。这样我们便可以问:关于一个事物的概念,外加这些与之关联的同一性和分类概念,是从哪里来的?
无论怎么说,我们都得考虑到关于这些基本概念(像所有概念一样)的一个重要事实:它们都带着某些承诺,而我们倾向于把这些承诺视为必然真理。有些东西似乎对于任何可描述为连续的关系都必然为真。有些东西似乎对于任何可当作一个事物进行计数的东西都必然为真。关于同一性似乎存在着某些必然真理。而且似乎有这样一些东西,它们对于任何可说成是属于某个特定种类的东西,都必然为真。我们禁不住会说,我们在考虑寻常的计数实践所预设的东西时,所揭示出来的正是关于世界的必然真理。原只为消除我的数学家朋友的惊讶,不想却把我们引去考虑世界的必然结构—要使计数甚至交谈成为可能,世界绝对必须是怎样的。
大致说来,这便是康德所想到的。有些东西对世界必然为真,而这些便是我们考虑要使数学—确切地说,一般性的思维—有意义所要求的是什么时,所揭示出来的东西。这本身就让人迷惑。我们自然会想,我们关于对世界为真的东西的理解,是由经验提供的—通过我们借感官对周遭事物的感知。但经验似乎只向我们呈现偶然真理:呈现真的,但并非必然真的东西。我们观察到一只羊在一座山上,或者一根指针在一个表盘上的实际位置:我们并没有观察到羊、山、指针和表盘必定是怎样的。所以,我们怎么可能知道事物在世界上必定是怎样的呢?怎么可能知道对世界必然为真的东西呢?
还只是大致地说,康德的回答是这样的。他认为,一个真理要是必然的,就得是在不求助经验的情况下可以被知道的,就是说,它必须是先天的。但是,要作为一个关于世界的真理,它就得超出可仅仅通过分析相关概念得来的东西:它必须拥有某种由世界,而不是由概念提供的东西。用他的术语说,这意味着它必须是综合的,而不是分析的。所以康德认为,要应对类似我的数学家朋友那样的困惑,我们得诉诸一类特别的真理:既是综合的,又是先天的真理。这本身就令人迷惑不解。为让世界提供某种概念之外的东西,似乎需要与世界的某种遭遇或亲知:康德称这种亲知为直观。但这种亲知或直观,一定不被允许与它所传达的真理是先天的这一事实相妥协:它必不可求助于任何经验。于是康德便认为,必定存在某种关于世界的先天亲知或直观。接下来的挑战,便是去理解这样的事情是如何可能的,而这便是康德本人的正面哲学的开端。
如果我们把维特根斯坦当成是在对这种立场做出回应—即便他的回应不是,或者一开始不是,直接针对康德本人对这一立场的表达的—我们便可以理解他在《逻辑哲学论》中所做的事情。根据维特根斯坦从罗素那里得来的一种逻辑观,必然真理是由逻辑处理的事务。坚持认为“逻辑必须照顾自己”,就是坚持认为,必然性在某种意义上独立于世界,也就是坚持认为,我们可以知道我们视作必然的或逻辑的真理,而无须任何关于世界的亲知或直观。按这种观点,要加以抵制的,是先天综合真理这个观念。
有这么一种方式,可避免诉诸先天综合真理,同时依然既容许存在关于世界的必然真理,又容许我们知道它们。我们通过坚持认为先天真理(只要此处还谈得上真理)只是通过理解我们借以向自己表象世界的系统而被知道的,来避免诉诸先天综合真理:若我们诉求的只是表象系统的性质,那我们就仍然在分析的而非综合的(用康德的术语)领域之内。但是,只要满足某个特定的条件,对这一系统的理解,其实可以为我们提供关于世界的知识。我们需要坚持认为,该系统必定要么作为镜子,要么作为被镜现的东西的方式,就是世界必定所是的方式。假如我们拥有表象系统和被表象世界之间的这种符合关系,我们便拥有实为关于世界的必然真理的东西的先天知识,却无须关于世界的任何先天直观或亲知。
窃以为,这里粗略表达的便是《逻辑哲学论》所提出的观点—要是还能说《逻辑哲学论》提出了什么观点的话。其核心就是关于某个表象系统—任一表象系统—和世界的关系的论点:一者必定在某种意义上镜现另一者。就是这样一个假定:一个表象系统和世界必定具有相同的形式。这就是《逻辑哲学论》中的语言哲学的中心论点,也就是被有些误导性地描述为“图像”理论的那种观点—由本书七个主要论断中的论点3和4所表达出来的观点。
关于形式同一性的假定为真,仅当世界是某个特定的方式,同时语言也是某个特定的方式。要使同一形式假定为真,世界必须所是的方式,在论点1和2以及从属于它们的评论和说明那里得到详细阐述。语言必定所是的方式,在论点3、4、5、6及对它们进行说明和发展的评论里被展现出来。可是,若同一形式假定为真,则会发现,要陈述出它来,会面临难题:我们无法借语言走出语言本身和世界间的镜式关系。而这意味着整个康德式的哲学事业成了不可能的。这也适用于任何想要言说我们与世界的关系的哲学—包括《逻辑哲学论》本身。而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论点6靠后的那些评论和论点7。如此便表明,正确谈论康德式难题的唯一方式,却以推翻所有哲学而告终。
概览就到这里:当然,恶魔躲在细节里,以下各章会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