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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书为“清华大学法学教材大系”之一。该系列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全新组织编写的、代表清华大学水平与特色的教材系列,突出创新性、专业性和实践性,旨在实现从“教”到“学”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注重内容的精准、形式的多元,并保有每位学者的自身特点。
本书是以德国民法典现行条文为基础的、关于德国民法理论和制度的入门教科书,以德国私法概说开篇,依次围绕法律行为、权利、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进行全面阐释。在讲述内容上,援用德国民法典条文贯穿全书,力求准确;在讲述方法上,引入大量教科书案例“以案说法”,力求生动。本书旨在使读者在短时间内以较少的精力了解关于德国民法的真实、基本和有用的原理、原则、规则及方法,从而为进一步学好民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书表述严谨、深浅适中、案例丰富,适合法学专业,特别是民商法领域的教学和自学使用。
關於作者:
陈卫佐,“洪堡学者”,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项目联合主任、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熟练地掌握英、法、德三门外语。论文曾获2017年“中国国际私法优秀学术成果奖”一等奖,法文专著La nouvelle codificat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privé chinois (《中国国际私法的新法典编纂》,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出版社2013年版)曾获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
目錄 :
第一编 绪 论
第一章 德国与德国法、私法、民法
第一节 比较法上的德国与德国法
第二节 德国私法
第三节 德国民法
第二章 德国民法典
第一节 德国民法典的产生经过及历史根源
第二节 德国民法典的基石
第三节 德国民法典的结构与内容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的语言特点和立法技术
第五节 德国民法典的规范类型
第六节 德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现代民法典编纂的沿革、困境与出路
第一节 近现代民法法典编纂运动之沿革
第二节 现代民法法典编纂的困境
第三节 现代民法法典编纂的出路
第四节 21世纪民法法典编纂的新趋向及中国民法法典编纂的前景
第二编 法律行为学说
第四章 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概说
第一节 意思表示
第二节 法律行为
第五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合同概说
第二节 要约和承诺
第三节 合意与不合意
第四节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五节 一般交易条款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有效性要件
第一节 行为能力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三节 法律行为内容上的界限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转换及认可
第七章 意思瑕疵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意思和表示的有意的不一致
第三节 意思与表示的无意的不一致——错误
第四节 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
第八章 须得到同意的、附条件的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以及
期间和期日的计算
第一节 须得到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二节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四节 期间和期日的计算
第九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含义、要件及效力
第二节 意定代理权
第三节 无代理权的代理人
第四节 自己行为
第三编 权 利
第十章 法律关系与权利
第一节 法律关系
第二节 权利的概念与种类
第三节 权利的取得与丧失
第十一章 请求权、抗辩权
第一节 请求权
第二节 抗辩权
第十二章 权利的实现与权利的保护
第一节 权利的实现与权利的国家保护
第二节 权利的私力保护
第四编 权利主体
第十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三节 姓名与姓名权的保护
第四节 一般人格权
第十四章 法人和有权利能力的合伙
第一节 法人概说
第二节 社团
第三节 财团
第四节 有权利能力的合伙
第五编 权利客体
第十五章 权利客体、财产、企业
第一节 权利客体的概念
第二节 财产
第三节 企业
第十六章 物
第一节 物
第二节 单个物与集合物
第三节 成分
第四节 从物
第五节 孳息、用益和负担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
前 言
自《德国民法总论》于2007年9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以来,至今已近15年。
我对本书的定位如下:首先,它是一本以德国民法典现行条文为基础的关于德国民法典的入门书,其目的在于使读者在短时间内以较少的精力了解关于德国民法典的真实、基本和有用的原理、原则、规则及方法。其次,本书是我自2004年学成归国并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以来,在所开设的清华大学本科生课程“德国民法概论”的讲义基础上扩充而成的,是一部引导读者入门于德国民法堂奥的教科书,旨在向对德国民法感兴趣并希望得到德国民法门径的读者提供关于德国民法的最新素材,并使之了解德国民法的最新动态。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重新阅读了大量德国民法教科书和德国民法典评注,力求做到在吃透原文精神的基础上,将所消化和吸收的知识、原理、原则、条文和典型案例用准确、明晰、简洁和专业的语言表述出来,以方便读者理解、记忆和运用。
学习德国民法的唯一正确方法,是在阅读德国民法著作的过程中,时刻不离德国民法典条文。因此,我一如既往地建议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时刻不离德国民法典条文[参阅本书作者所译注的《德国民法典》(第5版),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每遇到一个条文,一定要翻阅德国民法典对应条文,并结合本书所举的大量案例理解有关条文的真实含义。诚如德国民法学者所说的:瞥一眼法律条文会消除您的诸多疑问。
本书区别于《德国民法总论》2007年版的地方,主要在于增添了关于在《德国民法总论》2007年版付梓时未及深入思考的一些问题的个人见解,删去了在教学过程中已被证明过于琐碎的若干正文和部分案例。为了向选修“德国民法概论”课程的清华大学本科生提供教材,《德国民法总论》2007年版的酝酿在时间上较为仓促,所参考的资料也较为有限。而本书则有所不同。《德国民法总论》2007年版出版后,我又用了15年时间精心打磨,在材料取舍、观点提炼和语言锤炼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在语言方面,本书力求做到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本书的顺利出版,承蒙法律出版社宋丽娜编辑的大力支持。我所指导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赵娇娇同学和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杨帆同学等协助我对书稿进行了初步校对,谨致谢忱。
感谢我的贤内助苏娜和我好学、上进、懂事并以父亲为榜样的儿子陈亚欧。你们的理解、支持和鼓励是我前行的动力。
陈卫佐
2022年5月20日
于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