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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列文森中国研究最佳著作奖”获奖图书,长销30年的经典之作,周锡瑞、怀默霆、周黎安重点评介,《美国社会学学刊》《开放时代》等发文评论,“实践社会科学”系列008号图书。
2.费正清奖和列文森奖得主、“超级教授”黄宗智扛鼎之作,认识中国小农经济、当代中国发展和明清以来中国史的经典著作。
3.探讨了一系列影响中国历史进程与如何认识中国的关键问题:为什么中国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资本主义?为什么商品经济远较华北活跃的江南没有实现向资本主义的跨越?为什么江南的小农家庭生产具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为什么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乡村能够取得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基于西方经验的各种社会科学“规范认识”有哪些局限?
4.发展和完善了“农业内卷化”这一核心观点,揭示了江南小农家庭从明清到改革开放前“没有发展的增长”的内在机理,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去内卷化”发展,既澄清了之前的历史,也照亮了现代。
5.独特的研究视角与方法,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全书以有实地调查资料的8个村庄和作者实地调查的6个自然村为考察对象,以明清至20世纪80年代为考察时段,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两方面进行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內容簡介:
本书为黄宗智扛鼎之作,是认识中国小农经济、当代中国发展和明清以来中国史的经典著作。书中基于满铁资料等大量史料与作者实地调研所得资料,对明清以来江南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的特点做了深入考察,探讨了一系列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关键问题,尤其就中国江南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工业资本主义这一问题给出了极具深度的解释。全书运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发展和完善了“农业内卷化”这一核心观点,揭示了江南小农家庭从明清到改革开放前“没有发展的增长”的内在机理,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去内卷化”发展。本书曾获列文森奖。
關於作者:
黄宗智,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1966年始任教于UCLA历史系,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2004年荣休,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主要著作有《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获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奖)等。
目錄 :
新版合序
中文版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一编 1949年以前
第二章 长江三角洲的生态系统
第三章 商品化与家庭生产
第四章 商品化与经营式农业
第五章 商品化与内卷型增长
第六章 农民与市场
第七章 帝国主义、城市发展与农村内卷化
第八章 两种类型的村社
第二编 1949年以后
第九章 旧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造
第十章 集体、家庭与副业生产
第十一章 农业的增长与发展
第十二章 乡村工业化
第十三章 乡村发展中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二元对立
第十四章 半农半工的村庄
第三编 结语
第十五章 一个总结
第十六章 几点思考
附录
引用资料
约谈村民
引用书刊目录
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
——社会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
索引
內容試閱 :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新版合序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以下简称《华北》)与《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以下简称《长江》)这两本书分别在1986年和1992年由中华书局出版,迄今已快四十年了。出版之后一再重版,此版已是第五次在国内出版。为此,我觉得有必要写篇新序来回顾两本书的写作过程和主要内容。
中西方学术的异同
在写作两书的1980年代,我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针锋相对的中英文学术界的两大主流理论。一是当时仍然属于中方主流的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分析,主要强调生产关系,以地主相对佃农、富农相对雇农两条生产关系轴线为主的理论。另外则是西方主流形式主义经济学的论析,拒绝生产关系(阶级剥削)的论点,聚焦于人口、市场、资本、技术和生产率等的论析。
两者虽然如此针锋相对,但也有一定的、意外的共同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虽然是从社会主义的革命视角来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同时也坚决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作先进的、优越于封建主义的方式。因此,中国学界提出了比较独特的“资本主义萌芽”理论建构,将帝国晚期的雇佣关系视作比封建主义租佃关系先进的萌芽中的资本主义方式。众多学者花费了大量的劳动来试图论证这个被认作现代型的发展趋势。
吊诡的是,西方的学术思路在这方面其实和中国的“萌芽”思路比较偶然地相似,同样倾向要在中国的前近代和近代史中发现西方式的现代资本主义和市场发展倾向,为的是证明西方的现代化模式乃是普适的,不仅适用于西方,更适用于全球,包括中国。我们可以将其称作西方的“现代化主义”模式。
固然,以上指出的倾向仅是“主流”意见。即便在改革前的中国,在资本主义萌芽理论中,也有偏重生产关系和偏重生产力的不同意见——譬如,当年特别优秀的经济史研究领域的两位领军人物李文治和吴承明便是如此。还有过分强调和不那么强调“萌芽”论的流派,也有许多说到底乃是主要偏重扎实经验主义研究的学者。我在两书中,都连带讨论和考虑了这些不同派别。
同时,在西方(以及日本学术界)当然也绝对不是清一色的形式主义经济学/资本主义意识形态那么简单。我的两本书讨论了诸多不同的支流意见。譬如,源自马克思主义的“左派”的众多不同意见,包括对阶级关系中的“潜在剩余”的独特论析。在日本,除了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还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关于村庄社区共同体的论点。
但是,中西双方的主流倾向,以及其中的不同点和意外的共同点,还是比较清晰的。读者可以据此来认识当时的学术环境,不要被琐碎的细节混淆了双方不同的主要倾向和交搭,这是认识我这两本专著的核心问题和基本思路。
两本专著的经验基础
如今回顾起来,我的两本专著与之前学术成果最主要的不同首先是在经验层面的依据。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之后,双方都开始探索建立诸多方面的新交流,包括学术。美方成立了名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Committee for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wit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SCPRC)的组织,并在1979年开始通过公开竞争选派学者前往中国做学术研究。
机缘巧合,我成为最先被选的学者之一,并于1980年全年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档案材料。一方面是查阅国内已经有不少人使用的“刑科题本”命案,从中挖掘(比较有限的)与经济史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我偶然发现了顺天府宝坻县的地方政府档案。后者才真正成为《华北》一书的重要支柱材料之一。同时,我还有幸获得进入顺义县沙井村的机会,对“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在1930年代后期到1940年代初期非常系统详尽地调查过的这个村庄进行重访,做跟踪调查,并与多位关键村民长谈。之后,在1983、1984、1985、1988年,我四次深入松江县华阳桥的四个(同样是满铁特别集中调查的)小自然村进行详细和系统的跟踪调查。另外,我还获准进入华北和江南多个地方政府档案馆搜集相关档案。(之后,我在1990、1991、1993年又三次进入满铁调查过的这些村庄集中研究其社区正义体系,并继续在地方档案馆搜集诉讼案件档案。后两者成为我之后关于法律史研究的两卷本的主要材料依据。)这些是1980年代之前中西方学者都不可能有的研究条件。
翔实精准的满铁资料与跟踪调查,加上地方档案,成为我写作《华北》和《长江》两书比较独特的研究资源,其给予了本领域之前不容易做到的“一竿子插到底”的详细材料。读者将会在书中看到众多深入到一个个自然村和一家一户的,以及个别人的丰富、详尽的材料。这是这两本书的主要特点之一。
规模化资本主义农业模式之不适用于中国
另外则是我在问题意识上具有比较独特的背景和视野。长期以来,我一直经受着跨越双重文化和双重意识形态在感情和理智上的拉锯及斗争。我的父亲是1911辛亥年庚子赔款的留学生(是年排名第一)、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及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深深认同美国的自由资本主义思想和传统。我的导师萧公权先生也同样如此。而我的母亲则是来自无锡农村耕读世家的闺秀,不懂英文(但写得一手好字)。我自己因此乃是真正意义的“双重文化人”。
我在学术方面的初始研究是(在父亲和导师的双重影响下)梁启超的自由主义思想,但后来发现,自己对那样的研究一直缺乏深层的感情和理智层面的动力。之后,仅仅为了保留自己的教学职位,为了通过加州大学的终身权考核,方才勉强地“完成”了算是自己的第一本专著《梁启超与近代中国的自由主义》(1972)。
其后,我逐步发现自己内心最关心的问题乃是相对父亲和母亲、美国和中国在感情和理智上的深层矛盾,认识到自己最需要做的,是通过扎实的研究来解答、解决心中的矛盾和疑惑。因此,在35岁那年,我抽出了两年时间来找寻能够解答心中最深层问题的研究材料,发现了之前较少被使用的满铁所做的大量系统、翔实、精准、可靠的材料。之后,伴随中美学术交流的开放,才有机会重访、调查、核实、延伸那些材料,想凭借深入的经验调查来解决长期以来的最为深层的一系列疑问,借此来处理自己心中至为紧迫的关于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美国和中国到底孰是孰非的深层问题。其结果便是这两本书。
《华北》得出的结论首先是,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各有是处,都有助于我们认识、理解中国农村社会和经济的一些重要方面。雇工3人及以上,并且超过100亩规模的“经营式农场”乃是当时最富裕和成功的农户,中农则多是小规模的自耕农,而贫农则既有租佃土地的(虽然占比较低),但更多的是农忙要外出打短工的农民。这些基本社会经济实际都与资本主义萌芽论和生产关系直接相关。
《华北》上半部分主要探索了当时比较突出的经营式农场,将其与小规模的家庭农场仔细对比。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它们在资本投入(如肥料、用水、用牲畜等)、技术、亩产量等各方面都与小规模农场并无显著的不同。两者间最主要的差别在于,经营式农场由于是雇工经营的,能够做到比小农场更适度的劳动力配置:前者劳均种植20—25亩,后者则是15亩以下。这是这两种农场间最突出的不同。
为什么会如此?我借助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意识形态之外的实质主义理论,发现其中的关键在于小农家庭的特殊组织逻辑。小农家庭的家庭劳动力是给定的;妇女、老人,乃至于小孩的辅助性劳动力基本谈不上什么“机会成本”,不像男劳动力那样可以外出打短工。在人口(相对过剩)与土地(相对稀缺)的压力下,那样的生产单位会尽可能将亩均劳动投入最大化,借此来尽可能提高产量,即便其劳动边际报酬严重递减也只能如此。而经营式农场,由于其劳动力主要是雇佣的,可以适当调整,则不会如此。因此,小农场常会种植更高比例的(特别劳动密集的)棉花,冒更大的市场风险,来尽可能提高自己土地不足的农场的收入。但同时,贫农,由于农忙时要靠打短工来补充自家土地收入的不足,则有时又不可能在自家土地上投入必需的劳动。
同时,经营式农场规模一般不超过200亩。这主要是因为超过那样的规模,农场主本人便不再能够亲自带领和监督劳动,劳动成本会快速上升。更重要的是,达到那样的规模之后,他会有更多机会选择报酬更高的经商或入仕的途径,其报酬会远远高于务农。
在华北,上述两种不同性质农场的共存与拉锯,组成了华北农村基本的社会经济状态。经营式农场占到大约10%的土地,其余都是小规模家庭农场。
如此,雇工经营的经营式农场说不上是什么资本主义型的突破性生产方式或新的“发展”模式;同时,使用自家劳动力的小农家庭农场明显具有更顽强的生命力,即便有的要靠租佃土地,但也不见得就是简单的落后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
在此之后,我转入《长江》一书写作的调查研究,则更惊讶地发现,在这个市场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华北那样的经营式农场居然会被小农家庭的特殊经济逻辑所完全淘汰掉。它们从明清之际以来逐步衰落,到十九、二十世纪已经完全绝迹。这就与“资本主义萌芽”论和“理性”“(资本主义性)农场主”理论的预期完全相悖,展示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逻辑。
深究之后,我更清晰明确地发现,小农户由于其组织特点,能够承受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单位所不可能承受的人地压力。它能够借助家庭的辅助劳动力来进行雇工所不可能肩负的、低于基本生存回报的辅助性生产活动,借此在小块土地上维持生存,并支撑更高度的商品化。其中,长江三角洲最主要的乃是棉花—纱—布和桑—蚕—丝的生产。它们按亩投入的劳动日总量分别达到水稻的18倍和9倍,但收入才3到4倍。正是那样的“内卷”(或“内卷化”)的经营方式,亦可称作“没有(单位劳动报酬)发展的(总生产量的)增长”,使其能够在长江三角洲长期维持,并且完全消灭了学术理论中多以为是更先进、更优越的类似资本主义单位的“经营式农场”。
这就确证了《华北》已经得出的关于“经营式农场”的基本结论:其经营方式与小农经济的根本不同不在其“发展”方面的“先进”性,不在于更多的资本投入或先进的技术,以及更高的亩产量,也不在于其更高度的商品生产,而实际上在于一个简单的组织逻辑——由于是雇工经营,它们可以根据需要而雇工,借此达到比小农户更合理的劳动力配置,免去自身生产单位“劳动力过剩”的问题,达到更高效率的劳动力使用。而小农户则由于其家庭劳动力是给定的而不能“解雇”家庭的劳动力,最终只能走上投入越来越多的劳动力的“内卷”道路。由于其亩产所得要高于经营式农场,长期下来经营式农场就被完全消灭了。
在这样的经验实际下,我们显然完全谈不上通过资本主义式的雇佣经营而达到更高生产率的“先进”生产单位,并期待其将最终取代小农经济。这就证伪了“资本主义萌芽”论的预期,也证伪了资本主义必将取代封建主义的西方现代主义预期。
也就是说,《华北》和《长江》两书共同证明的是,无论是形式主义经济学理论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都不足以认识和理解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在此前提下的小农经济的顽强生命力,也不足以认识所谓的资本主义经营模式的实际。倒是实质主义的第三理论传统洞察到了小农经济的最基本特色。
过去如此,今天实际上仍然基本如此。小农经济过去依赖的是结合耕作与家庭副业两柄拐杖来支撑,今天依赖的则是结合耕作与外出佣工、做买卖等非农就业。两种结合同样具有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其不同仅在通过非农就业而逐步减轻了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内卷化”压力。
贫农经济的形成
《华北》的第二个主要论点是,突出“贫农经济”和“贫农社区”的形成过程。土地贫瘠和人地压力是当时最为现实的两个基本因素。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民国时期的军阀混战、日本军国主义的蹂躏促使众多之前较普遍的以中农为主的农村紧密社区的解体。在生产关系方面,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都在递增。并且,不再带有原有的亲邻间的道义约束和礼仪;部分具有稳定和紧密人际关系的社区越来越多地成为松散的、没有人情可言的村庄;由社区受人尊敬的具有道德威望的人士来承担领导责任的传统逐步衰落,到战乱时期越来越多的“恶霸”型的流氓或逐利型的小人来充当村长,鱼肉村民;越来越多的中农沦为自家土地不足、必须依赖打短工来维持生计的“贫农”。同时,国家的临时摊派日益繁重和苛刻。无论在“阶级关系”层面上,还是村民与国家政权的关系上,矛盾都比较突出。这是一个相对其他地区更可能响应中国革命号召的地区。
长江三角洲则不一样。其土地相对肥沃高产,生态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富裕”。长江三角洲的“佃农”所占比例虽然要比华北高好几倍,但实际上村民拥有长期稳定租种的土地的“田面权”,拥有“田底权”的地主则主要居住在城镇。在城镇中田底交易虽然频繁,但并不影响在农村的稳定的“田面”耕作。由于土地总产较高,田面地租显得相对并不十分苛刻,“阶级矛盾”并不同样显著,佃种田面的小农较像华北的自耕中农。而且,由于那样的土地关系,田赋基本都由拥有“田底权”的居住在城镇的不在村地主来交付,村民相对而言较少与国家打交道,也较少感受到民国时期华北那样日益苛刻的新型摊派。长江三角洲的村民与国家间的矛盾并不突出。因此,其农村无论在阶级关系还是与国家政权关系中,矛盾都没有像华北那么显著。
两地相比,我们都不能用简单的“生产关系”或发展还是欠发展的框架,以及“先进”或落后的框架来认识和理解中国的小农经济,一定要用更宽阔多维的视角来认识:不仅仅是纳入阶级关系的因素,当然更不是简单地将租佃和雇佣关系视作一方落后一方先进的不同;也不可仅凭“市场经济”、资本和“前现代”相对“现代”发展的划分来认识;我们更需要考虑到农户家庭的特殊性、生存和生态的关键性、村庄社区组织等因素,国家与这些因素的关系,以及历史偶然性等一系列不同的维度。否则,便不可能真正认识两地在革命前的社会经济实态。
最突出和重要的一点是,在相对更高度商品化和富裕的长江三角洲,依据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式规模化经营式农场,居然会在明清更替之后逐步走向消失,完全被小农家庭农场所取代。仅凭此点,我们便可以清楚知道为何无论是中国之前的“资本主义萌芽论”还是西方资本主义(规模化农场)的现代主义发展论,都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其答案要通过中国小农经济自身的特点来认识和理解。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演变
《长江》与《华北》最主要的不同是,《长江》的后半部分将此地区的乡村社会经济史一直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1980年代,而不是像《华北》那样基本终止于1949年。而《长江》的后半部分最主要的发现乃是,革命前的“内卷”型耕作——农业的演变主要不在劳均产出的提高,而在依赖更多的“内卷型”劳动力(主要是家庭的辅助劳动力)投入,来将亩均产量和产值提高的变迁——仍然非常关键。
集体农业意外地和之前的家庭农业具有一些关键的共同之处。主要是,其劳动力是给定的。在这方面,集体实际上等于是一个扩大了的家庭——它无法裁员。而且,集体下的工分制促使对妇女劳动力更完全地动员和使用,这方面比内卷型的小农经济只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和小农家庭一样,生产队和大队集体最关心的是总产出,不是劳均报酬。它们带有尽一切可能提高总产出的强烈动力,不会太多考虑到伴随更多劳动投入而来的劳均报酬的递减或停滞。正因为如此,在集体制下,农业内卷的程度比过去更高、更强烈。最突出的实例是1965年之后被广泛推广的“双季稻”的种植。多加一茬水稻固然提高了单位土地的总产,但却是以单位劳动和土地边际报酬只可能严重减低的代价换来的。即便是新纳入的机械化,它所起的作用也不是农业的去劳动密集化,而主要是使其在早晚稻两茬交接的最紧迫的时间段中完成必要的耕地工作,使添加一茬的进一步劳动密集化成为可能。在国家的领导下,配合集体组织,固然在技术、水利、整田、良种等诸多方面都有一定的改进,但并不足以改变农业内卷化的基本趋势。在集体制下的二十年,单位土地的总劳动投入直线上升,总产是提高了,但单位工分值一直没有显著的提高。实际上,总体上与之前长期以来的“有(总产量的)增长、无(单位劳动产出的)发展”的内卷化趋势基本一致。农村农民依然贫穷,城乡差别依然显著。
农业长期以来的内卷化意味中国农业必须摸索出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我之后关于农业的《超越左右:从实践历史探寻中国农村发展出路》《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两书中探讨的主要问题便是:中国怎样才可能做到既是必然(由于中国的基本国情)的劳动密集,又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现代化,即单位劳动力平均产出和产值的提高?
固然,这里我们要考虑到,城镇化和中国非农经济的大规模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如今中国的劳均耕地面积仍然才7亩,户均才10亩,内卷化农业依旧,实在不可与美国平均2700亩的所谓“家庭农场”相提并论。东南沿海和城郊农村除外,中国的农村和农业的主体,说到底仍然是极小规模的家庭农场。
我提议,除了行将城镇化的东南沿海和市郊农村,我们必须接纳给定的“小农经济”将不可避免地较长期延续的现实,在这样的前提下探寻出路,而不是坚决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大农场。
如今,那样的出路最突出的实例乃是近三四十年来发展的新型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小农场、小农业,其劳动力来自小农家庭,其资本则来自大规模外出打工后的非农收入,与规模化的西方式资本主义农场截然不同。也就是说,中国农村的出路在较长的时期内,仍然不是以资本主义大农场来取代小农经济,而是在借助小农经济的特殊组织逻辑和顽强生命力来推进其高附加值“新农业”的发展——如1、3、5亩地的拱棚蔬菜、几亩地的果园、一二十亩地的种养结合农场。那样的农业在2010年实际上便已经占到农业总产值的2/3,耕地面积的1/3。它们是使中国人的食物结构(粮食∶蔬菜∶肉食)从原先的8∶1∶1比例转变为如今的4∶3∶3的关键基础。中国农业未来的出路在于,为新农业的小农经济建造迄今仍然欠缺的新型的、类似于东亚(日本、韩国)基于小农社区合作社的产、加、销“纵向一体化”的优良基础设施服务,进一步推进城乡间真正对等互利的贸易,做大两者相互推进的发展,而不是长久地陷于三大差别状态。
这是现代中国农业史为我们说明的最主要的现实和逻辑。最近几年,尤其是2018年制订《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尽管之前对规模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的迷信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即便在农政决策者和学术界中,仍然有不少人坚持将小农经济视作落后的、必须消除的负担。但是,今后国家应当能够更自信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农经济现代化发展道路。这才是两书主要结论的含义。
黄宗智
2022年7月
——摘自《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黄宗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2月。
《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是费正清奖、列文森奖得主黄宗智先生的扛鼎之作。全书基于满铁资料等大量史料与作者实地调研所得资料,对明清以来江南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的特点做了深入考察,探讨了一系列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关键问题。以下是该书导论部分。
——编者按
《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导论
在1350年至1950年长达6个世纪的蓬勃的商品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以及在1950年至1980年的30年集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先进地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农业长期徘徊在糊口的水平。只有到了20世纪80年代,质的发展才真正在长江三角洲农村出现,并使农民的收入相当程度地超过了维持生存的水平。本书旨在探讨长江三角洲农民糊口农业长期延续的过程和原因,及其变化的过程和原因。我将着重分析农民的生活状况,而不是整个经济的毛收入或全部人口的人均收入。重点在于揭示一个特定地域和社会阶层的发展与不发展,对中国历史总体,以及对农民社会和经济的各派学术理论的意义。
经典理论:斯密和马克思
亚当·斯密(1723—1790)和卡尔·马克思(1818—1883)尽管有着明显的分歧,却共同认为商品化会改造小农经济。当然,斯密没有用“小农经济”这个词,但毫无疑问他认为前资本主义农业是停滞和落后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强行抑制了自由贸易(斯密,1976\\[1775—1776\\],特别是Ⅰ:401—419,Ⅱ:182—209)。斯密认为,自由的市场竞争和个人致富的追求会导致劳动分工、资本积累、社会变革,乃至随之而来的资本主义发展。马克思的观点与此类似,他认为商品经济的兴起会促进资本时代的来临。
马克思进而把小农农业等同于小生产,把资本主义等同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生产。商品经济的发展会伴随着以拥有生产资料的资产者与他们的无产阶级劳动者为对立双方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即使斯密没有这样去关注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关系,但他在相当程度上持有同样的观点:劳动分工和专业化会导致资本“改进”和规模经济(斯密,1976\\[1775—1776\\],第1卷:特别是第7—16页)。虽然斯密曾指出小所有者是具有高度进取心的耕作者(第441页),但他的论点并不是小规模农作会比大规模农作更有效率,而是自耕农作会比佃耕农作更具剌激性(第418页)。
当然,斯密和马克思的共识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英国的经验。小农农场随着商品化而让位于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资本主义农场,这毕竟是英国圈地运动和18世纪农业革命的实际经历。随之而来的是城镇中“原始工业”和工业的兴起。斯密和马克思的共识于是在实证之上逐渐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一个规范认识,似乎到了不可置疑的地步。
甚至俄国和中国的革命也从同样的认识出发。列宁直接引用马克思的说法,力主革命前俄国的商品经济与农民正向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和农村无产者两极分化同步发展。在列宁看来,无论在俄国,还是在英国,小农经济只能是停滞的和前商品化的经济,而商品化只能带来资本主义发展和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分化(列宁,1956\\[1907\\])。他的继任者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化是避免资本主义的社会弊病,同时使小农经济实现现代化的唯一办法。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能够解决资本主义分化的问题,而集体化农业能够把农民的小生产转化为高效率的大规模农业经营。
毛泽东接受了相同的公式和选择。社会主义的集体化被视作市场导向的资本主义发展之外的唯一途径,而对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的其他乡村发展途径的可能性不加认真地考虑;同时,也没有考虑糊口农业会在商品化或集体化之下持续的可能(毛泽东,1955a,b)。
中国的学术研究
毛时代中国的学术研究为上述的经典模式所支配。“封建经济”等同于前商品化的“自然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等同于商品化的大生产。这一模式特殊的中国式结合体是“资本主义萌芽”概念。据这一分析,“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的发生差不多与近代早期的英国和欧洲大陆同时,若不是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打断了这一进程,中国也会走向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据此,中国历史被纳入了斯大林主义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交替演进的五种生产方式的公式。(另一可能的说法是西方帝国主义给中国带来了资本主义发展,但这触犯了多数人的爱国感情。)
在上述主要的理论信条下,解放后中国农村史研究的第一代学者首先关注明清的商业发展,开展了鉴定主要贸易商品及对其做量性估计的出色研究,尤其重在研究那些长途贸易和城乡贸易的商品,以此考察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形成,把它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些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研究成果,在80年代终于开始发表。吴承明1985是关于清代商品经济发展的杰出研究。
解放后第一代的其他学者努力寻找经典模式预言的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兴起。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官方政治理论中,生产关系被认为是马克思提出的人类历史上一对主要矛盾(“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中的决定性方面。它设想,要是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封建”关系能被证实让位于劳资间的资本主义关系,便可成为资本主义发展出现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出自这一分析框架,学界对明清雇佣关系的发生整理出了很多实证研究成果(中国人民大学,1967;南京大学,1980)。李文治等1983是关于农村雇佣关系扩展最优秀的学术成果。
在改革的20世纪80年代,研究的重点转向“生产力”的发展,反映了新的政治理论偏重生产力,认为生产力才是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新一代学者开始寻找伴随着商品化而来的生产率提高的证据。随着蔓延着的对集体化农业的非议,他们回到他们所能想到的唯一替代途径:市场和资本主义。如果明清时期的商品化真带来了农业发展,那么今日的农村也应采用同样的做法。这一新的学术倾向的突出代表甚至争辩说,清代长江三角洲总体上的经济发展超过了“近代早期”的英国(李伯重,1985a,b;1984)。
关于清代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中国学术研究在美国学术界得到了呼应。美国新斯密学派日益普遍的设想之一坚持认为,伴随着清代市场扩展而来的变迁应视作“近代早期”的发展,相当于16—19世纪英国和西欧的发展阶段。这一观点把中国并入一个通用的现代化模式,而把清史作为中国的“近代早期”史。本书写作时,关于清代是中国“近代早期”的观点尚未有人系统说明,主要含蓄地反映在一些著作中,尤其是罗威廉(Rowe,1984)。这个观点和中国新学术的分歧在于两者对帝国主义的认识。“近代早期”观点很容易导致认为帝国主义刺激了进一步商品化和发展(“现代化”)(如Faure,1989;Rawski,1989)。这样为帝国主义辩护的观点当然不能为大多数爱国的中国学者所接受。
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有许多值得赞许之处。在我看来,它的成功之处在于无可怀疑地证实了1350—1850年间长江三角洲在围绕着本书所称的“棉花革命”的过程中经历了相当程度的商品化。它也考证了清代社会生产关系的相当大的变化。清代中国城市、工农业中雇佣劳动增长的事实已经没有疑问了。
然而新的研究未能证实单位劳动力的生产率和收入有所改进。尽管明清时期出现了蓬勃的商品化,但处于糊口水平的小规模家庭农业一直持续到解放前夕。如同我在别处指出的,华北平原18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随着商品化而出现的经营式农场仅在使用雇佣劳动上类似于资本主义企业,它们明显地无法在生产率上有任何真正的进展,无论是通过规模经济、增加投资,还是改进技术(黄宗智,1986)。长江三角洲也是这样,仅敷糊口的农业持续着,劳动生产率没有显著的改进。到20世纪,那里的小农农业生产实际上排挤、消灭了明末以前相当流行的大规模雇佣劳动生产。
简单的事实是,斯密和马克思从英国经验中做出的预言未在中国发生,也未在第三世界的多数地方发生。糊口水平的家庭农作非但在随着帝国主义时代和形成统一的“世界经济”而来的蓬勃的商品化过程中顽强持续,而且它至今仍存在于世界的许多地方。即使在欧洲大陆,尤其在法国,小规模的小农生产也远比在英国持续得长久(Brenner,1982)。
我们需要把商品化与质变性发展区分开来。长江三角洲的历史记载表明,小农经济能在高度的商品化条件下持续。易言之,小农生产能够支撑非常高水平的市场扩张。商品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发展的经典认识明显是不对的。
两个现代派别:恰亚诺夫和舒尔茨
当代小农经济理论的两大主要学派是以A.V.恰亚诺夫(A.V.Chayanov,1888—1939)和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 Schultz,1902年生)为代表的。两个学派都承认现代市场经济下小农经济可能持续的事实,从而区别于斯密和马克思。问题是,如何和为何,以及如果只是商品化不能导致质变,那么小农经济怎样才能转化呢?
与马克思、列宁以及斯密相反,恰亚诺夫认为即便是在国民经济商品化的过程中,小农的行为仍然不同于资产者。他指出,小农家庭农场在两个主要方面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它依靠自身劳动力而不是雇佣劳动力,它的产品主要满足家庭自身的消费而不是在市场上追求最大利润。因为它不雇佣劳动力,因此难以核算其工资与收益;因为它的投入(家庭全年的劳动力和资金投入)与产出(全年总收获)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无法衡量其单位生产成本与收益。它对最优化的追求采取了在满足消费需要和劳动辛苦程度之间实现平衡,而不是在利润和成本。恰亚诺夫把家庭劳动力使用的终结强度称为“小农劳动力的自我剥削程度”(第72页),这一有点不幸的用词引起很多误解:“剥削”一词使马克思主义者和非马克思主义者不约而同地联想到“榨取”劳动力的“剩余价值”,这是经典马克思主义中关于“剥削”的含义。恰亚诺夫本人并无此意(第72—89页)。无论如何,一个家庭榨取自身劳动力的剩余价值是说不通的。因而,恰亚诺夫坚持说“小农经济”形成了一个独特的体系,遵循着自身的逻辑和原则(Chayanov,1986\\[1925\\]:特别是第1—28、70—89页)。
这样的经济按照一个个家庭的人口周期而分化,不按列宁想象的通往资本主义的模式分化。恰亚诺夫以俄国的小农经济为例证指出,社会的分化并非来自商品化所带来的农民分化成富农和农村无产者,而是来自家庭周期性的劳动者与消费者比例的变化。没有子女的年轻夫妇享有最有利的比例,直至他们不会工作、单纯消费的子女的出生。当孩子长大并参加生产,一个新的周期又开始了(同上书,第1章)。
恰亚诺夫认为,俄国小农经济改造应该采取的方式既不是斯大林主义的集体化,也不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生产,而是由农民自愿地组成小型合作社。这既能克服农民小生产的弊病,又可以避免大规模集体化农业的官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化和垄断倾向(Shanin,1986:7—9)。
恰亚诺夫的论点在斯大林主义的统治下被压制(Shanin,1986;Solomon,1977),要不是在第三世界的许多地方小农经济至今仍持续着,他的理论也许会随着他的逝世而消失。恰亚诺夫理论传统的继承者首先主要是研究前工业化时期偏僻地区的人类学工作者。他们在人类学领域以“实体主义者”著称(Dalton,1969),他们指出小农经济根本就不按现代市场经济规律运行。在美国,这一理论以卡尔·波兰尼(Polanyi et al.,1957)及稍近的特奥多·沙宁(Teodor Shanin,1972)和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1976)的著作为代表。他们的主题在于论证小农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同。中国类似恰亚诺夫概念的见之于“小农经济”理论,据徐新吾(1981,a,b),小农经济的关键是小农家庭中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即“男耕女织”。这一结合被认为顽强地抵御了商品化和资本主义化。
尽管亚当·斯密认为小农经济是前商品化的,但他的追随者总想把世界的一切社会现象纳入他的古典经济学,不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也包括小农经济。第三世界小农经济在20世纪的广泛商品化助长了这种意图。同时,美国在商品化和农业机械化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从而形成了英国古典经验之外的另一个农业现代化模式。人们认为第三世界小农经济也会伴随现代农业投入和市场交换扩大而出现“绿色革命”。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为这种期望提供了系统的理论支持。他的论点相当简单:一个竞争的市场运行于小农经济中,与资本主义经济并无不同。要素市场运行得如此成功,以至“在生产要素的分配上,极少有明显的低效率”(舒尔茨,1964:37)。例如在劳动力市场,“所有想要和能够胜任工作的劳动力都得到了就业”(第40页)。进而,“作为一种规律,在传统农业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中,投资的收益率少有明显的不平衡”(第72页)。
简言之,这样的经济中的小农与资本主义企业主具有同样的“理性”。他们根据市场的刺激和机会来追求最大利润,积极地利用各种资源。因此,传统农业的停滞不是来自小农缺乏进取心和努力,或缺少自由的、竞争的市场经济,而是来自传统投资边际收入的递减。小农生产者只是在投资收益下降的情况下才停止投资。
改造传统经济所需的是合理成本下的现代投入。一旦能在保证利润的价格水平上得到现代技术要素,小农生产者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因为他们与资本主义企业家一样,是最大利润的追求者。于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方式不是像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去削弱小农家庭的生产组织形式和自由市场体系,而是在现存组织和市场中确保合理成本下现代生产要素的供应(同上书,特别是第8章)。这样,舒尔茨保留了亚当·斯密关于市场的质变推动力的最初设想的核心,同时又考虑到了小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
舒尔茨学派关于小农经济的观点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中有相当的影响。领导集团中有部分人士把市场化的小农家庭农场看作经济发展的基础单位。政治理论从强调想象中的家庭农作的落后转为强调市场刺激下追求利润的小农的创造性成就。宣传机构围绕着农村改革地区的“万元户”大做文章。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的成员甚至提出恢复市场化的家庭农场所带来的农村生产率的提高,是中国改革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引爆动力(发展研究所,1985:1—22;发展研究所综合课题组,1987;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1985—1986)。西奥多·舒尔茨本人也成为中国最高层领导的上宾(《人民日报》1988年5月17日)。这一理论处方在寄希望于小农农场而非资本主义农场上不同于亚当·斯密的理论,但它与经典模式一样,把市场刺激当作乡村质变性发展的主要动力。
对舒尔茨与恰亚诺夫学说的反思
当然,舒尔茨和恰亚诺夫两人均与一般理论家一样,把部分因素孤立化和简单化,以突出其间的逻辑联系。他们的贡献在于阐明了上述的各种关系。然而无论何人,如果试图把中国的实际情况等同于其中任何一个理论模式,都会陷入严重的误识。例如1350—1950年长江三角洲的雇工市场有一定的发展,大约三分之一的农户在某种程度上外出受雇,同时三分之一的农户雇用劳动力。我们不能把恰亚诺夫的小农家庭全靠自身劳动力来生产的抽象模式等同于明清时期的真实情况。同时,即使到20世纪,长江三角洲的劳动力市场很大程度上仍然局限于短工(日工)。那儿几乎没有长工市场,也没有女工和童工市场,尽管妇女和儿童早已大量地加入乡村生产。同样,把舒尔茨包罗所有劳动力的完美的要素市场等同于长江三角洲的实际情况也是错误的。舒尔茨及恰亚诺夫的盲目追随者把实际情况等同于导师们用以阐明某些理论关系的抽象模式,造成了两个“学派”间许多不必要的争论。长江三角洲的实际情况是两者的混合体,包含着两套逻辑。
但是,只讲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包含着两种模式的因素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理解商品化本身的历史过程的实况和原因。对此,舒尔茨与恰亚诺夫的理论均无济于事。舒尔茨把小农经济中有着充分竞争的要素市场作为他的前提,至于这个市场是如何形成的,他一字没提。同样,恰亚诺夫把小农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当作两个互不关联的实体,他没有考虑小农经济如何转化为商品经济的问题及其对小农生产所起的作用。
对此最简单的答案是设想从恰亚诺夫的模式过渡到舒尔茨的模式:满足家庭消费需要的小农农业生产随着商品化过程为追求市场利润的经营式农业生产所取代。然而,这一说法又回到了经典模式,简单地认为小农经济被引向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事实上,这一说法在本质上与马克思的“简单商品生产”的最初构想相同。这一构想在小农商品生产及交换上做了有用的论述,但是它误认为小农商品生产随着商品化的扩展必然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所取代(马克思,1967\\[1867\\],Ⅰ:特别是第71—83页;Mandel,1968,Ⅰ:65—68)。然而,历史记载表明,在明清时期的长江三角洲,简单商品生产持续下来并变得日益复杂,但并没有被资本主义经济取代,它甚至在经历了30年的集体化农业和对乡村商业的严格控制之后,于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卷土重来。
本书与以往一切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认为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不是按照舒尔茨的逻辑,而是按照恰亚诺夫的逻辑推动的,尽管恰亚诺夫本人认为他的分析主要适用于前商品化的家庭农场。恰亚诺夫曾指出在人口压力下家庭农场会如何产生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行为。当边际报酬低于市场工资,即意味着负收益时,一个资本主义农场会停止投入劳动力。而相反,一个小农家庭农场只要家庭消费需要尚未满足就会继续投入劳动力,尽管新投入劳动力的边际报酬已远低于通常的市场工资(Chayanov,1986\\[1925\\]:113—117)。我认为这一行为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和描述。小农家庭在边际报酬十分低的情况下会继续投入劳动力,可能只是由于小农家庭没有与边际劳动投入相对应的边际报酬概念。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之中,全年的劳动力投入和收成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耕地不足带来的生存压力会导致这样的劳动投入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直至在逻辑上它的边际产品接近于零。或者,如果一个小农家庭拥有比它的农场在最适宜条件下所需要的更多的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在一个已经过剩的劳动力市场上无法找到(或不想去找)其他的就业机会,这个家庭要求这一“剩余”家庭劳动力投入极低报酬的工作是完全“合理”的,因为这样的劳动力极少或几乎没有“机会成本”。最后,即使没有人口压力,仅出于为自家干活的刺激不同于为他人当雇工的缘故,小农家庭也会在报酬低于通常市场工资的情况下工作。例如当代美国有很多“夫妻老婆店”式的小生意,就靠使用低于雇工成本的家庭劳动力得以维持和兴盛。
如同我过去的著作(黄宗智,1986:特别是第6—7页)中提到的,华北的小农家庭通常比依靠雇佣劳动的经营式农场更能容忍较低的边际报酬。使用雇工的经营式农场能够把劳动力的投入调整到最佳水平,但是家庭农场无法任意雇用或解雇劳动力,必须在拥有过量劳动力的情况下运作。当这样的相对过剩劳动力区别于价值为零的绝对过剩劳动力,后者是舒尔茨极力批评的论点(Schultz,1964:第4章)。无法或不愿找到农业外就业的出路时,常常在极低边际报酬的情况下工作以满足家庭消费需要。在清代,这样的劳动力支撑了华北小农经济的商品化。本书将会说明,在长江三角洲,道理基本相似,小农家庭在土地压力面前,为低报酬而更充分地使用家庭辅助劳动力。
我们已知人口增长与商品化是明清长江三角洲农村的两大变化,但是斯密和马克思经典模式的影响却使我们的注意力从寻求两者间的相互联系上转移开来,尽管它们是同时发生的。我们把它们视作分隔的、独立的过程,只注意寻找我们以为必然与商品化相联系的质变性转化,以及与人口增长相联系的生存压力。我们没有想到通过人口增长去理解商品化,以及通过商品化去理解人口增长。我认为这两个过程事实上是紧密联系着的。人口增长在明清长江三角洲通过小农家庭农场的独特性质推动了商品化,同时它自身也因为商品化而成为可能。
没有发展的增长
在进而考察长江三角洲商品化过程的动力之前,我们需要分辨三种农村经济变迁。首先,单纯的密集化,产出或产值以与劳动投入相同的速率扩展;其次,内卷化,总产出在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条件下扩展;最后,发展,即产出扩展快于劳动投入,带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的增加。换言之,劳动生产率在密集化状况下保持不变,在内卷化状况下边际递减,在发展状况下扩展。
农业密集化是由人口增长推动的(Boserup,1965),但在既有的技术水平下,人口压力迟早会导致边际报酬随着进一步劳动密集化而递减,也就是我按照克利福德·吉尔茨(Geertz,1963)的定义而称作内卷化的现象。“involution”这一概念在我1986年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译作“内卷”和“内卷化”,但在我1992年的《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译作“过密”“过密化”“过密型”。本书决定回到原用的“内卷”一词,理由见笔者为此版写的《合序》。我使用“内卷”概念在某些方面不同于吉尔茨。吉尔茨讲了内卷带来的边际报酬递减,但没有我分析的中心概念——“内卷型增长”和“内卷型商品化”。吉尔茨仅把“农业内卷化”定义运用于水稻生产,我则不然。再者,我认为吉尔茨错误地认为水稻产量会随着进一步劳动投入而无限增长。长江三角洲的水稻产量在宋代已达顶峰,直至引进现代投入。后来的内卷化主要采取转向更为劳动密集的经济作物的形式,而不是水稻的进一步内卷化。小农经济内卷化的程度往往取决于其人口与可得资源间的平衡关系。相对于资源有限的人口密集的压力会造成过剩劳动力数量的增加以及高度的生存压力,导致极端内卷化的发生。与密集化和内卷化相比,发展通常不会仅随着人口压力而发生,而是伴随着有效的劳动分工,增加单位劳动力的资本投入或技术进展。
欧美近代早期和近代的农村变迁通常同时伴随着绝对产出和单位劳动力产出的扩展。因此似乎区分仅是扩大产出的“增长”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并不那么重要。然而对中国来讲,这一区分是关键的,生动地表现在解放后30年的经历,农业总产出扩大了三倍,而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几乎全然无提高。
本书将表明,解放后的情况实际是解放以前6个世纪中同样状况的缩影,农业产出的扩展足以赶上人口的急剧增长,但这主要是通过密集化和内卷化来体现。珀金斯(Perkins)1969是关于明清农业密集化的权威性研究。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劳动力收入不是密集化过程中的停滞,便是内卷化过程中的萎缩。
内卷化必须区别于现代经济发展,因为它不会把农村引向结构性质变。仅敷糊口水平上的小农生产持续着,甚至随着商品化、农作密集化和家庭工业的发展更为复杂。如此变迁的前景,远不是小农生产让位于大规模生产,而是通过其承受劳动力投入报酬低于市场工资的忍耐力阻碍了雇佣劳动生产的发展。小农生产远未被节省劳动力的资本化生产取代,而实际上它是通过推动向低成本劳动密集化和内卷化的方向变化而阻碍了发展。
很明显,这里描述的内卷型变化能通过家庭劳动力更充分地利用而带来真正的、尽管是有限的家庭年收入的增长,这就是我所讲的内卷型增长的定义,是吉尔茨的“农业内卷化”原始概念中未提及的。农业劳动力通常是季节性劳动力,以8小时工作制的全年性城市就业标准来衡量,它往往是处于未充分就业的状态。在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的情况下增加劳动力的使用,仍能提高家庭的年收入。这与集体化时期的没有发展的增长相似:尽管单位工作日的现金收入几乎无变化,但是由于妇女大量参加有报酬的农活及农业劳动者每年工作天数的增加,家庭的年收入提高了。
我认为没有发展的增长与有发展的增长之间的区别分析,对了解中国农村贫困和不发达的持续来讲是极其重要的。这并不是说没有单位工作日报酬增长的发展例子可循,我会时而提到这样的一些例子。然而由于长江三角洲既有的长期的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有发展的增长几乎总被内卷型增长取代,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大多成果为农业劳动力的持续扩张吞没。我们所知的发达国家的农业现代化主要内容是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工作日收入的提高,这使得极少的农业人口得以养活全体人口,这也使农业摆脱了仅够维持生存的生产的地位。根据本书的定义,那样的变化乃是“乡村发展”的核心。
内卷型商品化
明清长江三角洲的内卷型增长并未采取仅在水稻栽培中进一步劳动密集化的形式。长江三角洲的水稻产量不像吉尔茨的“农业内卷化”概念中提到的那样,可能无限制地提高。它们在南宋和明代早期已达到高产台阶。自那时至1950年以后开始引进新的投入,水稻产量极少或毫无增长。面对日益增加的(对土地的)人口压力,人们不得不寻求不同的出路。
那里所实行的是日益转向劳动更为密集的经济作物生产,尤其是棉花和蚕桑。我们过去未能很好地理解这一变化的性质。我将证明这些经济作物是通过使用更多的劳动力而得以生产的,它们带来了较高的单位土地面积的总产值,但这是以较低的单位工作日平均收入换得的。基于这些经济作物之上的商品性,家庭手工“副业”的增长也是这一过程的组成部分。副业生产通常带来比“主业”农作更低的单位工作日报酬。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由成年男子在闲暇时间从事,但在更大程度上由妇女、儿童、老人承担。这些劳动力极少或根本没有市场出路。
由农村生产家庭化支撑的高水平内卷型商品化的结果之一,是家庭农作战胜了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营式农业,原因是经营式农场不得不主要依靠按照通常的市场工资付酬的成年男子。一个使用纯报酬远低于通常市场工资的家庭闲暇和辅助劳动力的家庭农场能够承受远为高的劳动密集化,以及随之而来的农场较高的毛收入和较高的土地价格(或“地租”)。这一状况恰亚诺夫在分析家庭农场与资本主义农场相互竞争中已有暗示(Chayanov,1986\\[1925\\]:115—117,235—237;亦见黄宗智,1986)。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手工业。长江三角洲的手工业与近代英国和西欧那些成为后来工业化跳板的茅舍工业围绕着“原始工业化”问题有很多争论(Mendels,1972; Medick,1976;Levine,1977;Kreidte等,1981;Ogilvie,1985)。有各种型式被论证,包括茅舍工业是内卷型而非后来工业化先驱的例子。我这里指的是那些成为工业化先驱的茅舍工业类型。的关键区别在于,它的劳动报酬令人难以置信地低,以致无法单独以此维持生存。手工业与家庭农业紧密结合,依靠家庭的闲暇的、没有市场出路的劳动力作为辅助,而不是替代农业的一柄拐杖(黄宗智,1986:202—204)。
家庭生产与市场化部门的并存,连同它们不同而又相互渗透的逻辑,产生了一个不能简单地用舒尔茨的充分竞争的要素市场模式去理解的部分市场化的经济。这种两重性从劳动力市场,一直延伸到商品市场、土地市场和信贷市场。
帝国主义与农村内卷化
长江三角洲的内卷型商品化甚至在帝国主义的影响下继续。为供应新型的中外纺织厂而增产的棉花和蚕茧生产,以及因机纱而成为可能增产的手织棉布生产,同样像明清时期那样依赖未利用和未充分利用的小农家庭劳动力。当然,农村生产的进一步家庭化为小农家庭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仍与以前一样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的递减为代价。就像较早时候的商品化一样,伴随着国际资本主义而来的加速商品化没有带来质的变化,而只是小农经济的进一步内卷化。
这并不是像一些“经济二元论”(例如Hou,1963;Murphey,1977)所坚持的那样,农村经济没有受到帝国主义和中国城市发展的影响。相反,农村棉花经济由于棉花、纱、布三位一体的旧有家庭生产单位的分解而根本地被改造了。许多农民把自己的原棉卖给城市工厂,而买回机制纱来进行织布。这样幅度的变化发生于棉花经济那样的基础性生产领域,几乎触及了每一个小农家庭。很清楚,农村经济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即使是经历了结构性的改造,它仍然沿循着家庭化和内卷化生产的道路而进一步演变。
这一事实部分由于对帝国主义的研究中牵连到的感情和政治的因素而被漠视。学者们要么强调国际资本主义的刺激作用来为帝国主义辩护,要么强调它的破坏作用来指责帝国主义。然而在更大程度上,这一事实也为基于英国古典经验的共识所漠视。本书将提出,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发展并不像经典模式所预言的那样与农村的质变同步。事实上,近代城乡间不断扩大的差距成为革命的号召之一。要分析帝国主义影响下的中国经济变化的实际状况,我们应从城市发展与农村内卷化矛盾地同时进行的角度来思考。
集体制下的内卷化
内卷化甚至在集体化与农业的部分现代化之下持续。由于解放后的国家政权对商业实行严厉控制,农业密集化和内卷化不再采用商品化的形式,但变化的实质内容仍然是内卷化。集体化组织与家庭生产一样具有容纳过剩劳动力的组织特征:它不会也不能像使用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企业那样“解雇”剩余劳动力。这个问题又因国家政权僵硬限制农业外就业而加剧。无论如何,国家政权是得利于内卷化的,因为内卷化使单位土地面积的产量极大化,从而使国家能征收的数量极大化。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的严重递减并不直接影响国家利益。
现代投入的引进没有改变这一根本的状况,生产率的提高为来自劳动力极端扩张的边际劳动生产率递减所抵消,先是由于大量动员妇女参加生产,继而由于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新一代长大成人,参加劳动。到30年集体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后期,中国农民的大多数继续在仅敷糊口的生存线边缘生活,丝毫未接近于与现代发展相应的生活标准。
由于先验的经典模式,集体制下内卷化的事实再次被漠视。新的中国革命领导人像斯大林一样,设想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农业会导致质变性的发展,同时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平等。毛泽东与马克思、列宁一样,设想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发展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分化,而小规模家庭生产只能是落后和前资本主义的,唯一的道路是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政治理论的力量是如此之强大,而集体化重组是如此之迅猛,以至使我们的注意力从仅敷糊口的农业生产这个基本状况的延续上转移开去。
改革时期
我将指出,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中,具有长期的最大意义的农村变化是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而来的农业生产的反内卷化,而不是广泛设想的市场化农业生产。关于市场化的设想并非仅是那些认为社会主义一无是处的人所独有的。事实上,对集体化农业的失望使改革派退回到经典模式的市场道路。他们争辩说,集体化农业削弱了农民的创造性和创业心。他们认为,市场刺激下的家庭生产会通过质的变化而释放出这些创造的能量,最好的代表就是“万元户”。
这个官方论调激起了美国舆论界和学术界的回响。市场化的家庭农业立即使人回想起美国在农业现代化中的经验。对他们的想法更具不可抗拒的吸引力的东西是,经过30年“毛主义”的激进革命,中国的共产党人终于看到资本主义方式优越于计划经济下集体农业的社会主义道路。一些仍在经典模式影响之下的学者开始去寻找市场化带来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富农与农村无产者之间分化的证据。许多人把这一问题简单地归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善恶斗争。
长江三角洲改革的实际状况展示了一幅十分不同的图景: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进之后,农业产量并没有持续增长,只有极少数的农民像经典模式和官方宣传所预言的那样致富。直率地讲,80年代中期以后的市场化农业在作物生产上并不比在1350—1950年的600年间或集体化农业的30年间干得好。
我将指明,长江三角洲的关键性发展不是来自大肆渲染的个体农业生产和小商业,而是来自乡村社区的工业和新副业。正是新的乡村工业化和副业发展才终于减少了堆积在农业生产上的劳动力人数,并扭转了长达数百年的内卷化。长江三角洲乡村真正重要的问题过去不在于,现在也不在于市场化家庭农业或计划下的集体农业,不在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而在于是内卷还是发展。
纵观1350年以来的全部历史过程,我希望说明长江三角洲的经历与我们许多的设想相反。一些人设想商品化能够改造小农经济,但历史记载表明商品化的质变潜力会被内卷化覆没。另一些人设想小规模的小农生产会被大规模的农场取代,但是历史记载表明这一动力也会被内卷化的小家庭农场淹没。一些人认为集体化农业是改造小农经济的方式,但是历史记载表明内卷化的糊口农业会在集体制下持续。最后,一些人寄希望于随着市场扩展而来的农村资产阶级的上升,但是历史记载表明真正的质变性发展是通过大多是集体所有的乡村工业和副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农业反内卷化。事实表明,无论是斯密和马克思经典观点中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的论点,还是恰亚诺夫或舒尔茨稍后的看法,均未击中要害。长江三角洲乡村需要,并且正在形成一条不同于任何预言的发展道路。要掌握长江三角洲历史上的乡村停滞与近年来乡村发展的根源,我们应该抛弃我们以往的许多认识。
——摘自《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黄宗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