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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舒国治:遥远的公路

書城自編碼: 397794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中国现当代随笔
作 者: 舒国治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05754461
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 2024-05-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售價:NT$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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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遥远的公路》简体中文版首次问世 长荣寰宇文学奖首奖作品
不染媚态、率性自由的舒式风格,文字雅韵清简,却轻易就触动人心。
★著名导演李安长序推荐
他写的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但总能自辛苦不变的旅途中蒸馏出不凡的意境,从微不足道的杂物中道出个所以然。尤其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处,甚或是夜间荒野,在他笔下尤见精彩。——李安
★美国深度、宝藏探索指南,和“会玩、会吃、会过日子”的舒国治一起畅游美国。无关有钱有闲,每个人都该保有看世界的任性。舒国治一辈子只上过三个月的班。他花费七年时间开着二手雪弗兰只身一人走过美国44个州,随心上路、循路而行,织就一张充满当地风情与风土的浪游地图。
★一场始于三十岁的旅行,一次献给现代都市中所有焦虑、迷惘心灵的抽离方案,谁说人生的意义只有工作、家庭能赋予?31岁到38岁,在别人为了工作疲于奔命、忧虑未来时,舒国治选择开车上路,在遥远的公路上无休无止、漫无目的地前行,掇拾风景、体悟人生。他认为人生,要有一個时期放自己去流浪,去千山万水里熬时度日,耗空你的身心,粗粝你的知觉,直到你能自发地、甘愿地回抵原先的枯燥岗位做你身负之事
內容簡介:
舒国治硬核旅行文学经典《遥远的公路》。1983年到1990年,这七年间舒国治在美国,开车在公路上到处跑,在别人上下班、忧虑工作的时候,他在美国公路上无休无尽地奔来奔去。
他只身一人经过荒野和公路,有时睡在车上,有时驱车万里只为看一座小镇。回忆小时候,看当地人不安定的谋职,汽车抛锚也只能夜宿原野。当他停止来,回头看世界空空莽莽,惟有留下里程表上累积的几千里几万里。
關於作者:
舒国治
1952年生于台北,原籍浙江,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西洋电影与摇滚乐熏陶下成长的半城半乡少年。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原习电影,后注心思于文学。1980年以短篇小说《村人遇难记》获第二届时报文学奖,在文坛大放异彩。此后以旅行文学见长。自谓是少年贪玩、叛逆的不加压抑之延伸。而文体自成一格,文白相间,简淡中深富雅韵,人称“舒式风格”。其文风及浪游心态,影响了无数文艺青年的生活态度。
代表作《理想的下午》《门外汉的京都》《流浪集》《穷中谈吃》《杂写》等。
目錄
遥远的公路
过河
不安定的谋职就是最好的旅行
跑堂们的三岔口
南方日记
杰西·詹姆斯的密苏里
路上看美国房子
西坞——青少年的天堂
西部沙龙
西部牛仔与赶牛方式
美国作家的寂寞感
新英格兰日记
南方“红脖子”
附录 硬派旅行文学
內容試閱
一九九八年,长荣航空与《联合文学》办了第一届“长荣寰宇文学奖”(也是唯一的一届),我写了一篇东西投去,后来得了奖,也就是这本书的第一篇《遥远的公路》。
我当时或许有不少材料可以取来下笔,但我心中隐隐萌生着一个计划,就是:什么时候我要把我美国的胡乱游历写它一点出来!
我有七年的时间待在美国,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年。这七年说来惭愧,啥事也没干,整天胡思乱想。真是不知如何是好!既没有潜心工作,也没有研求学问,甚至也不知先钻进一个职业的巢穴窝着混一口饭,算是好歹称得上“干活了”那么样的对自己与对社会交代了。都没有。
于是我发展出往外间游历这种看似是行万里路、增广见闻,却骨子里或许还是逃避的一个幌子。就这么开车上路了。
这种旅行,充满了泛看,充满了经过,不断地经过。于是,最终必定是没有用的。但没办法。你不可能细看。它一直在流逝,一直教你又错过了。不久,再错过了。
我应该停下来。有的地方多探一下。最好多做一点研讨。但我没有。偶尔也想该如何如何,但多半还是算了,就走吧。
有些地方,有看来很了不起的博物馆,值得进去浏览。但多半我不会进去。有的名人故居,应该有丰富的内容,我也没有进去。
我无意入内探究。
我总是选择继续上路。
我不会在某个停留点或哪个古镇投注太多时间。我不会待太久就要放弃它。
但泛看多了,其实是远处的细看。这种如同不经意的从车窗投出去的目光,竟能看出不少东西。往往一个小镇的气场,从车上看去已能知道,甚至自这一两条街上已大约察觉百姓的些许埋怨。太多的小镇是如此的寂寞,这是通景;但眼前的这个,比二十里前的那个,比三十五里前的另一个,都更开朗友善多矣。虽只是车行泛看,真就能知道。
山水也能泛看得知。地景也是。
美国于我,不怎么有穷山恶水的念头。那些沙漠化的地方,荒芜冷清的地方,矿空人去的鬼城,皆有奇特的美感,皆是汽车匆匆走经的好过场,皆是眼睛乐见的趣味。
因为开车,哪里皆不会太过介意。美国之于我,是太多的通过、滑过、经过的累积,也是一团朦胧的诸多风景。
这些很没计划的、很零星游来看来的车窗景致,我终于可能会写下一点东西。但写成什么样呢?
我在二十世纪五十、六十、七十年代的台湾浏览过太多人写的美国书文。他们的书,太多讲典章、讲制度、讲历史、讲工业,甚至也讲文学电影,但我一展开书,多半看不下去。为什么?我不知道。
但也可能隐隐知道。窃想,如我写美国,该写些什么呢?
我以我那粗浅的美国历史知识,不甚了然的美国地理,完全隔膜美国民主政治哲学,加上少少的少年翻读来的美国文学,再和成百上千部的好莱坞电影,童时少年听过的美国音乐,于是就如此地开始贴近这个真实的美国。哇,这美国,其实还真不陌生呢!
我很想写一篇长的散文,把约略我要微微点到的美国写在里面,是的,长的散文。就像我不时还在想写一篇长的散文,把我对于吃饭之见解,写在里面。然后读者一读,好多的东西,都读进去了。
同样的,我也想写一篇长散文,把我对于打拳之心得,都融在这一篇东西里。
总之,就成了这篇《遥远的公路》。
若说美国旅行,最令我获得丰富的是什么?我会说是那种地形构成的奇美;它必须要大,然后在这大当中含蕴那些山与河、平原与树林等所间架交织成的大地而散发出的颜色、气味、光晕等,它们会自然飘进你的嗅觉里,会自然在你眼睛前移来移去。那种神奇,你必须在四时交换下亲身体会。

透过挡风玻璃,人的眼睛看着一径单调的笔直公路无休无尽。偶尔瞧一眼上方的后视镜,也偶尔侧看一眼左方的超车。耳朵里是各方汽车奔滑于大地的声浪,多半时候,嗡嗡稳定;若轰隆巨响,则近处有成队卡车通过。
每隔一阵,会出现路牌:“有鹿穿过”(DEER CROSSING),“路径变窄”(ROAD NARROWS),这一类,只受人眨看一眼。在怀俄明州,远处路牌隐约有些蔽翳,先由宽银幕似的挡风玻璃接收进来,进入愈来愈近的眼帘,才发现牌上满是子弹孔,随即飞过车顶,几秒钟后再由后视镜这小型银幕里渐渐变小,直至消逝。
在亚利桑那(Arizona)停车,是一件找树荫的工程。否则引擎依然凉不下来,而人依然在烤。在密苏里州(Missouri)的内华达(Nevada)镇睡午觉所收容的苍蝇,要到堪萨斯(Kansas)的道奇城(Dodge City)才能散放干净。在得克萨斯的狭长土地(Texas Panhandle)上突遇午后暴雨,雨刷竟来不及刷,只好停在路旁。路旁是半沙砾半泥之地,十五分钟后,轮胎的下层橡胶已然看不见,开始有点体会美国洪灾之可能意思。
在犹他(Utah)原野看到的彩虹大到令人激动,完美的半圆,虹柱直插入地里。大自然对驱车者偶一的酬赏。40号州际公路近得州阿马里洛(Amarillo)路旁,十辆各年份的凯迪拉克车排成一列,头朝下,也斜插在地里,当然,也是为了博驱车者匆匆一觑。
内布拉斯加(Nebraska)草原远处不时见到灰黑圈形物事隐隐在动,当然,那是龙卷风。有人说某小镇刮起龙卷风,次日在七十五里外的另一小镇找到一张原放在此镇银行抽屉的兑过支票。这类故事极多。科罗拉多(Colorado)的闪电,那种低空横移的长形光波曲线,隔着汽车挡风玻璃这种天然宽银幕看去,既惊悚又美到不可方物,遥想一百多年前西部牛仔赶牛深夜遇闪电而致牛群惊窜,据当时描写,电光在长角牛的牛角上波形移动,自这头牛移至那头牛,并且同时电光也在牛仔帽檐呈圆形移动,那种千钧一发的美感,那种全黑大地上一闪即逝的光条,令人说不出的向往。
当午后大雨下得你整个人在车上这随时推移却又全然不知移动了多少的小小空间完全被笼锁的灰暗摸索而行几小时后,人的思绪被冲涤得空然单净。几十分钟后,雨停了,发现自己竟身处蒙大拿庞然大山之中,那份壮阔雄奇,与各处山棱后透来的黄澄澄光芒,令你心摇神夺,令你觉得应该找点什么来喟叹它。这种景光,我突然有冲动想要对着远山抽一根烟。那年,我已戒了好一阵子烟了。
八百里后,或是十二天后,往往到了另一片截然不同的境地。距离,或是时间,都能把你带到那里。景也变成风化地台了,植物也粗涩了,甚至公路上被碾死的动物也不同了。
空荒与奇景,来了又走了。只是无休无尽的过眼而已。过多的空荒挟带着偶一的奇景,是为公路长途的恒有韵律,亦譬似人生万事的一径史实。当停止下来,回头看去,空空莽莽,唯有留下里程表上累积的几千里几万里。
西行,每天总有一段时光,眼睛必须直对夕阳,教人难耐。然日薄崦嵫的公路及山野,又最令人有一股不可言说之“西部的呼唤”。此刻的光晕及气温教人瘫软,怂恿人想要回家,虽然我没有家。我想找一个城镇去进入。这个城镇最好自山岗上已能俯见它的灯火。
经过了荒山,经过了原野长路,在夜幕方垂之时,人若正巧在高处山岗俯见下方市镇的灯火满布,何等的风尘意况,是“征程”二字的本意,经过它,千山万水,你终究抵达了某地。是温暖即将来临;是原本的微饥现下更形激烈,专等下一刻即有热餐;是突然间血脉贲张、眼亮腰直,要再加一把力便可人车搁平、彻底舒出一口长气的目的地。这种城,像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这种公路,像66号公路。进入这镇时候的音乐,像汤姆·威兹的《在附近》(In the Neighborhood)。我喜欢那种感觉;在许多荒凉之后的繁华,像是酬答艰辛的奖赏。虽然我并不奔赴那镇。我只是不断找镇去离开。我奔赴,并没有受词。
蒙大拿州的比尤特城(Butte City)像是典型的达希尔·哈米特[]侦探小说的罪恶西部小城,也是汽车经过长旅后最喜进入的“氛围”之城。
比尤特整个是一个高起的山城,附近皆是挖空采枯的矿。城市虽早没落、沧桑,但房子最好看、最有驳杂的风格。
匹兹堡是个地形跌宕、雄奇万千的旧日城市,非常适合一个多年前曾经待过一两天却还没怎么搞熟的外地客多年后又开车进入的一种城市。
因为它的山丘、河流、桥梁、涵洞、盘旋道路等造成它的城景丰富与它的格局如迷宫般的令人不易一眼看尽。
俄亥俄州的克莱德镇(Clyde,Ohio)要从尼加拉瀑布游完,原本心中全是轰轰隆隆向西走着走着,一不留神地就进了这个安静极矣的舍伍德·安德森写《小城畸人》(Winesburg, Ohio)的真实场景。
辛辛那提(Cincinnati)要从南边的肯塔基州的可温屯(Covington)向北跨铁桥,渡过被杰斐逊称为“举世最美的河流”的俄亥俄(Ohio)河,如此进入。这个角度的辛辛那提最是风华绝代,不愧这句名号“西方皇后城(Queen City of the West) ”。
北卡罗来纳州的阿什维尔(Asheville),要从东面慢慢进入,自40号州际公路高上低下的逐渐靠近这个山城,只觉这蓝岭(Blue Ridge)山脉的厚大胸膛正随着你的爬高蹿低而起起伏伏。
长期的公路烟尘撞击后,在华灯初上的城镇,这时全世界最舒服的角落竟是一个老形制的卡座(booth)。如果这卡座恰恰在一家古老的食堂(diner)里,而桌上装餐纸的铁盒是艺术装饰(Art Deco)风格线条、镀银,又抓起来沉甸甸的,咖啡杯是粉色或奶黄色的厚口瓷器,那么这块小型天堂是多么的令人不想匆匆离去。即使吃的也必只是那些重复又重复的汉堡、咖啡、碎炒马铃薯(hash brown)、烘蛋(omelette)、鸡丝与面条炖汤(chicken soup)等。
夏夜很美,餐馆外停的车一部部开走,大伙终归是要往回家的路上而去。而我正在思索今夜宿于何处。
我打算睡在这小镇的自己的车上。睡车,或为省下八点五美元或十二美元的住店钱,或为了不甘愿将刚刚兴动的一天路途感触就这么受到汽车旅馆(motel)白色床单的贸然蒙蔽,或为了小镇小村的随处靠泊游移及漫漫良夜的随兴徜徉的那份悠闲自在,都可能。但睡汽车也有其苦恼:道奇城的居民会在三十米外的家中拨动窗帘监视我的车子动静,二十分钟后仍然通知了警察来请我走。在汉茨维尔[]选的地点已经极佳了,但夜深如此,竟然还有高跟鞋声一步步贴近我车,再走向车后方树丛,原来是一女子至树丛后撒尿。老实说,这种音效是有一些恐怖感的。很显然,我自认停得不错之地点——打烊的空手道馆及花店——仍料不到附近有一家开到很晚的俱乐部。在多树的城镇,像夏洛茨维尔[
],车顶的铁皮上不时有东西爬动,也令人提心吊胆,虽然只不过是松鼠之类的动物。
在牛津[]东找西找,窃想在密大(U.Miss.)的校园中应最安全了,然驶进没多久,便隐隐觉得后有一车在跟,跟了一阵,发现后方有警灯开始闪,而我听见他车中的外方打进来的无线电声音中传出我的车牌号码及车主的名字,接着当然我便慢慢停下,接受他盘查、建议,并且离开。
睡车,最好是挑选居民停好车后钥匙并不拔出的那种小镇,像佛蒙特州的伍德斯托克。而不是挑选蒙大拿州的比尤特城那种城中区(downtown),像是充满能单手卷纸烟的昔日汉子的城市。睡车,其实真正的好处,是忘掉赶路。有时每天只走八十到一百里,并且不是向前直线的走,而是绕圈圈走。到了晚上八九点钟,睡觉还太早,我通常去看一场电影。看完后,夜渐深了,路上人也少了,先到后备箱里取出枕头与毯子,丢进后座,再轻轻开到早已看好的夜宿位置,驶近时,熄大灯,滑行几十尺,停定,熄小灯,熄火,随即人从前座爬至后座,便能睡了。连开门、关门都不用被周遭看到。南方有些禁酒小镇,如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伯勒(Scottsboro)看来也很适合睡车,只是人睡到一半,突然音乐声、呐喊声大作,并且强光四射,原来是周六夜青少年正在“游车河”(cruising)。
长途行旅之后的一场观影,是特殊的一种爽。不只因为前者太枯燥而后者太刺激、前者太远隔而后者太凝注,也因为前者太真实、太脚踏地土、太广见芸芸愚茫众生,而后者太虚幻、太胡意妄想、太多浪漫出色的另一番愚茫作乱行径。而这整个便是美国;就像难以吞咽的汉堡与可乐仍然可以化成极具吸引力的画面故事之广大魔幻现场。
现实中的美国,一如电影或广告片中的美国,已然可以深深地麻醉人了,用不用大麻、迷幻药、可卡因都不重要了。小镇里或大城里食堂中的人在吃饭,每个人慢慢地举叉子把食物放进嘴里,安安静静,伴着永远有的easy listening []永恒音乐——它永恒存在,不管在超级市场、百货公司、飞机场——就这么一口来一口去,吃着嚼着,再抹一下嘴角,喝着咖啡或可乐,不时他们抬起头来,茫茫看往无所视的空处。你若盯着看他们的眼睛,他们的无所注焦眼睛不得不让你确信,他们已麻醉了(stoned)。被他们的周遭,被他们的活命方式,被他们安详有条、充满理由的完美社会。
每隔一阵子,也会下榻汽车旅馆。这时自有线电视(cable)上可以看到老片,像卡莱·葛伦(Cary Grant)演的《女友礼拜五》(His Girl Friday)与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演的《电脑风云》(Desk Set)会被安排成同天放映。假如今晚播映比利· 怀尔德(Billy Wilder)的《双重赔偿》(Double Indemnity)或拉乌尔·沃尔什(Raoul Walsh)的《歼匪喋血战》(White Heat),或罗伯特· 奥尔德里奇(Robert Aldrich)的《死吻》(Kiss Me Deadly),或乔治·马歇尔(George Marshall)的《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这类所谓黑色电影(film noir),我马上知道,今晚不用睡了。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的黑白片,爱德华· 罗宾逊(Edward G.Robinson)、詹姆斯·卡格尼(James Cagney)、亚伦·赖德(Alan Ladd)等这些远去的人物与城市、公寓楼梯、百叶窗及窗内的人影、街角停着的汽车,是最佳的睡梦前的美国。
夜晚,有时提供一种极其简约、空寂的开车氛围,车灯投射所及,是为公路,其余两旁皆成为想象,你永远不确知它是什么。这种氛围持续一阵子后,人的心思有一袭清澈,如同整个大地皆开放给你,开放给无边际的遐思。有些毫不相干的人生往事或是毫无来由的幻想在这空隙迸了出来。美国之夜,辽辽的远古旷野。当清晨五点进入吐桑(Tucson,Arizona)或圣塔菲(Santa Fe,New Mexico)这样的高原古城,空荡荡的,如同你是亘古第一个来到这城的人,这是非常奇妙的感觉。
千山万岭驱车,当要风尘仆仆抵达一地,这一地,最好不是大城,像纽约。乃纽约太像终点。你进入纽约,像是之后不该再去哪里;倘若还要登程,那么在格林尼治村、在中央公园、在上西城、在华盛顿高地、在默里山(Murray Hill)、在亚斯特坊广场(Astor Place)都会变得不知如何处置,不知是要盘桓还是匆匆擦身过眼。纽约这个我前前后后待过共两年的大城,当接下来的五年开始以汽车碰击公路烟尘后竟不怎么能够玩它使它了,甚至不怎么喜欢它了。路上有人穿着硬石咖啡(Hard Rock Café)的T恤衫,我会觉得不耐。至于在麦克唐勾街(MacDougal)或布里克街(Bleecker)的咖啡店我会坐不住,只想买一杯唐肯甜甜圈(Dunkin‘Donuts)的纸杯咖啡带走。纽约,最好像是驾车经过时,忽瞥见一黑色铜像的手上被绑了一个黄色的气球,或是再过了两条街又见一个嬉皮在邮局的铁管上乒乒乓乓拍打,节奏有如自设计精巧的鼓所打出来一般,然后,它们便愈来愈远地消失在你车子的后方了的那种城市。
小镇小村,方是美国的本色。小镇小村也正好是汽车缓缓穿巡、悄然轻声走过、粗看一眼的最佳尺寸。通往法院广场(courthouse square)的镇上主街,不管它原本就叫主街(Main Street),或叫华盛顿大街(Washington Street),或叫中央大道(Central Avenue),常就是美国公路贯穿的那条干道。
为了多看一眼或多沾一丝这镇的风致,常特意在此加点汽油。既要加油,索性找一个老派的油站,一边自老型的油泵中注油,一边和老板寒暄两句,顺便问出哪家小馆可以一试之类的情报。一两分钟的闲话往往得到珍贵惊喜。他说这里没啥特别,但向前十多里,有本州最好的猪排三明治;“掷一小石之远”(“just a stone’s throw”他的用字),有最好的南瓜派……“街尾那家老药房有最好的奶昔,我小时每次吃完,整个星期都在企盼周末快快到来……你不妨下榻前面五里处的那家汽车旅馆,当年约翰· 韦恩在此拍片就住过……”
那个猪排三明治的确好吃,南瓜派我没试,老药房的老柜台如今不见任何一个小孩,倒有稀落的三两老人坐着,像是已坐了三十年没动,我叫了奶昔也叫了咖啡。咖啡还可以,奶昔我没喝完。记忆中的童年总是溢美些的。
我继续驱车前行,当晚“下榻”在一百多里外另一中型城镇里的自己车上。
这些三明治或是有故事的汽车旅馆,我仍尝过许多,但加油站那一两分钟搭谈所蕴含的美国民风民土往往有更发人情怀的力道。譬如说,美国人有他自有的历史意趣,说什么“约翰·韦恩当年……”,说什么“小时候我……”,即使不甚久远,他也叹说得遥天远地。
或许美国真是太大了,任何物事、任何情境都像是隔得太远。
当无穷无尽的公路驰行后,偶尔心血来潮扭开收音机,想随意收取一些声音。几个似曾相识的音符流洒出来,听着听着,刹那间,我整个人慑迷住了,这曲子是《梦游》(SleepWalk),一九五九年桑托和约翰尼(Santo&Johnny)的吉他演奏曲。我几乎是渴盼它被播放出来一样地聆听它,如痴如醉。我曾多么熟悉它,然有二十年不曾听到了,这短短的两三分钟我享受我和它多年后之重逢。
这些音符集合而成的意义,变成我所经验过的历史的片段,令我竟不能去忽略似的。
而这些片段历史,却是要在孤静封闭的荒远行旅中悄悄溢出,让你毫无戒备地全身全心地接收,方使你整个人为之击垮。于是,这是公路。我似在追寻全然未知的遥远,却又不可测的触摸原有的左近熟悉。
偶我也会自己哼起歌来,令不知是否已太久没机会发出话语的喉咙也得以震荡出些许声音。先是随口唱个几句:
I know where I‘m going
I know who’s going with me
I know who I love
But my dear knows who I‘ll marry.
歌词不能尽记了,便又跳接上别的歌:
I’m a rolling stone, all alone and lost
For a life of sin, I have paid the cost
When I pass by, all the people say
There goes another boy, on the lost highway.
又接上别的歌,如伍迪·格思里(Woody Guthrie,1912—1967)的:
Ramblin‘ round your city
Ramblin’ round your town
I never see a friend I know
I go rambling around.
紧接着,自然而然跳到:
Sometimes I live in the country
Sometimes I live in town
Sometimes I have a great notion
To jump into the water and drown.
唱着唱着,竟也颇得抒发幽怀。而出乎我自己意料,这些个歌,大多是曲调最粗简的老民歌,而不是我少年时最着迷的摇滚。甚至连《再见,老潘》(Goodbye,Old Paint)、《拉瑞多之街》(Streets of Laredo)或《红河谷》(Red River Valley)等西部歌也受我不断地哼吟。委实有趣。莫非人愈是深入荒芜单调而致心无所系、心无所戒,愈是不自禁会流露出童子军年代的自己所最深浸之最初喜好?
在这宽广的地方,美国,我连口味也渐平淡了,竟也偶觉比尔·门罗(Bill Monroe)的蓝草音乐(blue grass)甚是好听。即食物,亦甘于粗吃,甜甜圈(doughnut)与稀薄如水的咖啡也常入腹中。当时不曾意识及之,多年后,离开了美国,才蓦然念及。
斯蒂芬·福斯特(Stephen Foster,1826—1864)的歌词真是太美,我是说,即使是中文的译词,“夏天太阳——照耀我肯塔基乡……”夏天太阳四字,怎用得如此好!我几十年来偶一哼到,总是惊叹不已。多好的起头,多好的意象,多简的用字,可又是多亘永的期盼。
有时一段笔直长路,全无阻隔,大平原(The Great Plains,如艾奥瓦、内布拉斯加、南达科他)上的风呼呼地吹,使我的车行显得逆滞。为了节省一些车力,遂钻进一排货柜车的后面,让前车的巨型身体替我遮挡风速。当前行的五六辆货柜车皆要超越另一部慢速车——如一辆老夫妇驾驶的露营车(RV)——时,你会看到每一辆货柜车皆会先打上好一阵左方向灯,接着很方正地、很迟钝地、很不慌不忙地进入内车道,超过了那辆慢车,再打上一阵右方向灯,再进入外车道。就这样,一辆完成,另一辆也完全如此,接着第三辆、第四辆、第五辆,然后是我,我于是也不自禁地、很方正地、很不慌不忙地,打灯、换道、超前、再打灯,然后换回原道。完成换道后,我听到前行的货柜车响了两下喇叭,又看到驾驶员的左手伸出,在左后视镜前比了一比,像是说:“Good job! (做得好!)”我感到有一丝受宠若惊;他们竟然把我列入车队中的一员。
再美好的相聚,也有赋离的一刻。这样的途程持续两三个小时,终于他们要撤离了。这时我前面的货柜车又很早打起右灯,并且在转出时,按了两声喇叭,如同道别;我立然加上一点速度,与他们平行一段,也按了两声喇叭,作为道别,以及,道谢。
大型卡车,所谓“十八轮儿”(Eighteen Wheeler),是公路汪洋上的巨舰,常在公路上成舰队形式,要超过它们全数,须费极长时间。
卡车司机们配备周全,无线电台(CB Radio)、手势、喇叭符号、车队礼仪等,构成卡车文化。
十九世纪美国的马,到了二十世纪变成汽车。十九世纪的牛仔,在二十世纪变成卡车司机(trucker)。当年西部沙龙[]前拴着成排的马,如今的卡车驿站(truck stop)外亦是成排地停着轰轰隆隆、引擎不息的大卡车。卡车司机戴牛仔帽、蹬马靴,穿打钉子的西部衬衫,系大铁环皮带,一切全如牛仔。并且他们的屁股长期贴在驾驶坐垫上,于是下车走路,极其怪状。这就像常坐鞍上的牛仔,下了马,以罗圈腿迈步,真让人捏把汗。
美国的汽车文化之无限制发展、之自然翱翔、之野意不文,在在欠着西部骑士一份人情。他们说,如果美国人的浴室门够大,他会把车开进去上厕所。这就是西部牛仔驱马冲入沙龙摇摆门的一脉承袭。
美国人的动作,是汽车动作。汽车是美国全体大众的**玩具。演员劳勃·瑞福的眼神与回身环视,是久用汽车习瞥后视镜的机警动作;伍迪·艾伦则没有。乃前者开车,后者不。
开车所训练出的登路警惕,亦是美国自有的通情。有这样的笑话:一个老太婆听说,根据统计大多的美国车祸发生在离家五里之内的范围,哇,不啰唆,第二天就搬到离家二十里外的地方了。
在拉法耶特(Lafayette)的阿拉莫汽车旅馆(Alamo Motel)中,没事挖鼻屎,挖了一阵子,留在手上,因为一直没看见垃圾筒,就走了两步,把它丢进马桶内,再回到床铺上继续看电视。过了几小时,去撒尿,看见马桶内有一块像拇指一般大的灰白色东西。异常惊讶,这是什么怪东西,难道从马桶洞里钻出来的?
过了一下,才恍然大悟,脱口道:“Jeez(天哪)!”
在90号公路上,经过路易斯安那州的某个镇,黄昏时,正逢大雨,有一黑人小男孩站在门廊前向前院撒尿。他有对于雨这种天然东西的先天的自发反应。
横跨美国(cross country)中,我碰过两只乌龟,正要爬过公路,一次是一九八六年的堪萨斯,一次是这次在密西西比州由南向北走纳切斯小道(Natchez Trace Parkway)。第一次我经验不足,虽然远远已见到它在爬,但没有闪过,把它压死了。心里不好过。第二次,我看见它,动作很小,像是偷偷地移动。我先望前方,看有否来车,再看后视镜,看后面有无快车冲来,皆没有,我这才从容地一闪而过,没听见咔啦一声,再回望,它也没有扁。我知道它活了。
窄窄一条公路,对它而言,搞不好也是一次cross country,很不容易如此登上一回路呢。
巴士,啊,我其实喜欢它多于汽车。自高处向外向远看,以那种你无法控制的速度,你无需预知的停留定点去看待景物。车中的共乘人们,不时给你骚扰,但也不时给你娱乐。灰狗巴士上你见不到西装革履、神色匆忙的有事之人,有的是老妇、幼童、弃子、流浪汉等。有时三两个入伍的年轻军人背着绿色军用帆布袋往车后厢移动,顿时一股远行的旅愁油然生出。一个老太婆坐在位上,说她要去小石城探视她的妹妹。邻座的黑人在看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而我在睡觉。一段昏天黑地的公路行驶后,他全身蜷扭地睡着了,我却醒了。他的书歪躺在我腿边。我开始取来看。人生可能便是这样;这书有几页我特别有印象,而我是在这么奇特的状况下看来的。
不管开车、不管选路、只顾歪身倚窗的乘车之旅,睡睡醒醒、醒来睁眼又环顾窗外的乘车之旅,固然是灰狗的独有情调,然风景二字,其实未必见着。一来它走大路(走州际公路)。二来你太快就碰上它走夜路;往往一班车接个不对,白天所看尽是平铺无奇,即要来的风景,却已是漆黑一片。三来你太容易在车上昏睡,往往黑夜也睡、白天也睡。这是灰狗这艘大舰自然的力量。
灰狗车站。又一个灰狗车站。我已在这种车站停过太多太多的等待时光。两百或三百个小时。见过太多不知要往何处去的过客。我看着他们,他们看着别人或我。譬似我们都是无处可去的游晃者或甚至是无处不可去的随遇皆安之人。
一排排候车椅上安设的一排排黑白电视机,是最最坚固的画面美国。打开它,只消投一个quarter(二十五美分)。
灰狗车站的最大爽处,是那种对前程未知却又有四五条路线横你面前由你自选的“远走高飞”之感。有的流落路途之人,在得梅因(Des Moines)错过了西向的巴士,原或要往盐湖城(Salt Lake City)或是往特拉基(Truckee),这一下临时变计,索性向南,登上往休斯敦(Houston)的车。车站里空荡传出的播音,老式唱名的那种声腔,一个接着一个的英文地名:圣安东尼奥(San Antonio)、索诺拉(Sonora)、范霍恩(Van Horn)、埃尔帕索(El Paso)、拉斯克鲁塞斯(Las Cruces)、特鲁斯康西昆西斯(Truth or Consequences)、阿尔伯克基、圣塔菲、拉顿(Raton)、普韦布洛(Pueblo)、科罗拉多斯普林斯(Colorado Springs),一个接着一个,在在召唤着你,你听着这些或熟悉或生疏的音节,既感到自由辽阔,又微微觉着茫然。
美国最有意思的游看,是看它的聚落之选址。也就是,这个镇、这个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然后它为什么只有八百人大或两千人大?因为再过去就是山,再过去就是河,再过去就是森林。能适宜人用的,就是现在你看到的那么大的幅员!
于是它的墓园,就永远是那么大。新罕布什尔州的哈里斯维尔(Harrisville, N. H.)墓园在一块突出于河流的尖尖半岛上,美极了,同时也天成。
佛蒙特(Vermont)州的伍德斯托克(Woodstock),被称为美国最理想的小镇,但也只能那么大,因为新英格兰的山水总是相对险峻峥嵘,平旷之地有限,也于是伍德斯托克东面不远处就有奎奇峡谷(Quechee Gorge),它被称为佛蒙特州的“大峡谷”。
便是这种“选址”,形成了太多的小村小镇。也就是,甲镇既已满了(哪怕只是几十人),我何不在山的另一面建造一个乙镇(哪怕一开始只是一户人家)。这难道不是我们在西部电影中看到的景象?而真实的美国,如此广大的土地处处流露出人们形成聚落的完整痕迹,也敷陈出其中的美学。而我,一部车开着便能几乎尽收眼底。这简直太绝了。
我在路上已然太久,抵达一个地点,接着又离开它,下一处究竟是哪里。
这是一个我自幼时自少年一直认同的老式正派价值施放的辽阔大场景,是沃德·邦德(Ward Bond)、罗伯特·瑞安(Robert Ryan)、斯特林·海登(Sterling Hayden)、哈利·
戴恩·斯坦通(Harry Dean Stanton)等即使是硬里子性格演员也极显伟岸人生的闯荡原野,是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内尔松·阿尔格伦(Nelson Algren)、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文字中虽简略两三笔却绘括出既细腻又刻板单调的美国生活原貌之受我无限向往的荒寥,如黑白片摄影之远方老家。老旧的卡车,颓倒的栅栏,歪斜孤立的谷仓,直之又直不见尾尽的公路(highway)与蜿蜒起伏的小路(byway),我竟然毫不以之为异地,竟然觉得熟稔之至。而今,我一大片一大片地驱车经过。
河流中,人们垂钓鳟鱼,而孩子在河湾中游泳。一幢又一幢的柔软安适的木造房子,被建在树林之后,人们无声无息地住在里面,直到老年。树林与木屋——最最美国的象征。许多城镇皆自封为“美国树城”(Tree City, USA) 。如安娜堡(Ann Arbor)、内布拉斯加市(Nebraska City)。太多的地名叫斯普林菲尔德(Springfield),叫伍德斯托克,叫弗农山庄(Mount Vernon),叫鲍灵格林(Bowling Green)。太多的街名叫白杨(Poplar),叫樱桃(Cherry),叫松树(Pine),叫铁树(Sycamore)。而我继续驱车经过。美国小孩都像是在树屋(tree house)中游戏长大,坐着黄色的学童巴士上学。长大后,女孩子都像多丽丝·黛(Doris Day),而男孩子都像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檐下门廊(front porch)是家人闲坐聊天并茫然看向街路的恬静场所,这习惯必定自拓荒以来便即一径。每家的信箱,可以离房子几十步,箱上的小旗,有的降下,有的升起,显示邮差来过或还没来。无数无数的这类家园,你随时从空气中嗅到草坪刚刚割过的青涩草香气,飘进你持续前行的汽车里。
啊,美国。电影《逍遥骑士》(Easy Rider)中的杰克·尼科尔森感叹地说:“这曾经是真他妈的多好的一个国家。(This used to be a helluva good country.)”
如今这个国家看来有点臃肿,仿佛他们休耕了太长时间。艾奥瓦画家格兰特· 伍德(Grant Wood,1891—1942)所绘《美国哥特式》(American Gothic)中手握草叉的乡下老先生、老太太,不在农庄了,反而出现在市镇的大型商场(shopping mall),慢慢荡着步子,两眼茫然直视,耳中是easy listening音乐(美国发明出来献给全世界的麻醉剂),永远响着。坐下来吃东西时,举叉入口,咬着嚼着,既安静又没有表情。光阴像是静止着的。这个自由的国家,人们自由地服膺某种便利及讲求交换的价值。家中的药品总是放在浴室镜柜后,厨房刀叉总是放在一定的抽屉里,每家一样。冰箱里总放着Arm & Hammer Baking Soda[],每家一样。而我,驱车经过。
累了。这里有一片小林子,停车进去走一走。树和树之间的地面上有些小花细草,伸放着它们自由自在少受人扰的细细身躯。不知道在哪本嬉皮式的杂书上看过一句话:“如果你一脚踩得下六朵雏菊,你知道夏天已经到了。”
停在密西西比河边,这地方叫山下纳奇兹(Natchez-Under-the-Hill),没啥事,捡了一块小石,打它几个“飞漂”,然后再呆站一两分钟,又回返车子,开走。
常常几千里奔驰下来,只是发现自己停歇在一处荒弃的所在。
一波起伏的丘冈层层过了,不久又是一波。再不久,又是一波,令我愈来愈感心魂痴荡,我不禁随时等待。难道像冲浪者一直等待那最浑圆不尽的浪管;难道像饱熏大麻者等待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下一段吉他音符如鬼魅般再次流出?
我到底在干吗?我真要这样穷幽极荒吗?
在路上太久之后,很多的过往经验变得极远。它像是一种历劫归来,这个劫其实只有五星期,然再看到自己家门,觉得像是三十年不曾回来一般。
在路上太久之后,很多的过往经验变得极远。好些食物,后来再吃到,感觉像几十年没尝过般的惊喜。抵西雅图后在朋友家吃了一颗牛奶糖,几令我忆起儿时一样的泫然欲泪。
在路上太久之后,很多的过往经验变得极远。我在车上剪指甲,这里是佛蒙特州的诺里奇(Norwich),突然想,上次剪指甲是在何地?是夏洛茨维尔(Charlottesville),是达勒姆(Durham),抑是牛津(Oxford)?
有些印象竟然很相似。今天中午进入一个小餐馆,竟觉得像以前来过;一样的长条吧台,一样的成排靠窗卡座,收账台背后的照片摆设竟然也一样,甚至通抵这餐馆的街道也一样。但跟哪一家餐馆相像,却说不上来。我只知道,这个镇我从来没来过。
八百里后,或是十二天后,往往到了另一片截然不同的境地。
三十个八百里之后,或是三十次十二天之后,景色、植物或是碾死的动物最后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股——一股朦胧。好像说,汽车嗡嗡不息的引擎转动声。
一九九八年九月六日《联合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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