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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2024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为学界理解与适用相关犯罪带来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犯罪现象和刑事立法呈现新特点,学者应对传统刑法理论予以更有针对性的思考。《刑法学研究》(第17卷)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和“犯罪治理现代化”为主题,以行贿罪、个人信息保护、轻罪治理与立法等为研究对象,分为“专题笔谈”“理论前沿”“热点透视”和“博士论坛”4个专栏,就上述命题予以全面、详尽、深入考察与分析,以期推动刑事立法的完善,保障司法适用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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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刘宪权,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天学者”讲席教授,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上海市委、市纪委监察委、市委政法委、市教卫工作党委等法律顾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9年10月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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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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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前言
专题笔谈
003 《刑法修正案( 十二 )》修正内容之规范解读与思考 刘宪权
020 《刑法修正案( 十二 )》背景下行贿犯罪未遂若干问题的刑法研究 李 东
033 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立法检视与司法认定——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基础展开 郑欣雨
047 我国行贿罪的治理进路分析 黄清秀
059 贿赂犯罪惩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董恬辛
理论前沿
075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论说 骆 冰
085 数字网络时代刑事立法中《刑法》第13条但书的坚守 郑林贝
100 论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的审慎适用 查锴敏
热点透视
117 我国轻罪立法之现状探究及路径优化 李嘉欣
131 轻罪扩张背景下犯罪附随后果制度研究 蒋亦菲 蔡闻瑾
144 妨害安全驾驶罪“危及公共安全”的司法适用标准认定 宋 灿
159 轻罪时代下操纵竞技体育比赛行为的刑法规制 庞树林
博士论坛
177 轻罪治理背景下的抽象危险犯:规范分离论的适用 周家琳
196 轻罪事后行为的出罪路径 王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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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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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和启蛰,品物皆春,又是一年春来到。历经前期的组稿、中期的创作和修正与后期的再三校对《刑法学研究 》(第17卷)终于在此时画上句号。近年来,党中央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营经济与反腐败到高度关注。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相关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回应现实需要,《刑法修正案(十二)》应运而生,这为学界理解相关犯罪带来新的挑战。本卷以“专题笔谈”为专栏,对这一领域的命题予以全面、深入分析。与此同时,伴随数字时代的到来,犯罪现象和刑事立法呈现新特点,推进犯罪治理的现代化是当代刑法研究者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责任与使命,我们应对传统刑法理论予以更有针对性的思考。本卷的“理论前沿”“热点透视”“博士论坛”专栏将详尽剖析新型犯罪行为与轻罪的治理问题。《刑法学研究》立足前瞻发展的研究视角,以理性客观的思考立场梳理刑法领域的共识问题,考察尚存争议的学术命题,进而推动刑事立法的完善,保障司法适用的准确。期盼本卷对上述命题的分析,有助于启发广大同仁的思考。
故本卷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和“犯罪治理现代化”为主题,以“专题笔谈”“理论前沿”“热点透视”以及“博士论坛”为专栏 ,就上述命题予以全面、详尽、深入考察与分析,以期能够助益于广大同仁的理解与适用。
在“专题笔谈”一栏中,我们共收录了五篇文章。《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行贿犯罪与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作出重要修改补充,相关犯罪的理解与适用目前存在极大的讨论空间。刘宪权教授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正内容之规范解读与思考》一文,对修正案的内容进行梳理,全方位解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背信犯罪与贿赂犯罪的修改要点,探讨法律适用的相关具体问题,并从立法与司法两个角度延伸思考 。李东的《〈刑法修正案 十二 )〉背景下行贿犯罪未遂若干问题的刑法研究》一文,重点关注行贿罪的犯罪停止形态问题,详细论述行贿罪未遂形态的认定标准与常见类型,提出两种适用于行贿罪未遂的处罚规则。郑欣雨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立法检视与司法认定——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基础展开》一文,聚焦于修正案中民营企业的内部腐败犯罪问题,通过对新增条款具体要件的分析,结合民营企业经营及其内部腐败犯罪的特点 ,指出应在实质平等的差异化保护原则基础上适用新增条款。黄清秀的《我国行贿罪的治理进路分析》一文,聚焦我国行贿罪的治理现状,指出“重受轻予 ”的思想对当前治理存在影响,现行法律规范与政策规定存有完善的空间,而后从构成要件要素与特别从宽制度两个部分论述立法优化路径。董恬辛的《 贿赂犯罪惩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一文,反思非对称性惩治模式给行贿罪与受贿罪带来的轻重失衡问题,提出对称性惩治模式的理论依据与可操作性,对罪状结构、法定刑配置、宽宥制度展开立法重构,落实贿赂犯罪的罪刑均衡。
在“理论前沿”一栏中,我们共收录了三篇文章。骆冰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论说》一文,关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确提出个人信息应以可识别性为判断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对现有的保护法益观念进行梳理评判,最终提出个人观点:该罪的保护法益应为信息安全法益。郑林贝的《数字网络时代刑事立法中〈刑法〉第13条但书的坚守》一文,以数字网络时代的积极刑事立法环境为背景,对《刑法》第13条但书的理论内容进行厘清,剖析但书在当下面临的挑战。论者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为例,论述但书存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重申其在刑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查锴敏的 《论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的审慎适用》一文,从平等原则的刑法视角出发,通过对背信犯罪的理论分析,探讨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审慎适用民营企业背信犯罪 ,更好地实现刑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的立法目的。
在“热点透视”一栏中,我们共收录了四篇文章。李嘉欣的《我国轻罪立法之现状探究及路径优化》一文,通过对相关轻罪规范数量的可视化分析,总结出以“轻重兼具”为特征,以“轻罪立法”为偏向的立法现状,对轻罪立法的负面效应进行功能化反思,针对性提出轻罪立法的优化路径。蒋亦菲、蔡闻瑾的《轻罪扩张背景下犯罪附随后果制度研究》一文,以近年来我国轻罪案件数量激增为背景,梳理了犯罪附随后果性质的多元界定,并论证其作为保安处分性质的正当性基础。继而,论者细致剖析该制度与现有法律原则的矛盾,客观揭示了制度内在弊病,以现有制度框架为基础,从理念与制度两个层面为犯罪附随后果制度提出了优化路径。宋灿的《妨害安全驾驶罪“危及公共安全”的司法适用标准认定》一文,通过检索研读裁判文书,总结出妨害安全驾驶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适用泛化和量刑失序问题。论者对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法益“公共安全” 以及犯罪类型进行界定,并将此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界分,通过解析法律条文、学界观点和具体案例,归纳出适用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司法认定流程 。 庞树林的 《 轻罪时代下操纵竞技体育比赛行为的刑法规制 》一文,以操纵竞技比赛现象为切入点,分析指出我国现有刑法罪名难以充分评价此类行为的问题。从比较法视角出发,论者梳理了境外部分国家对于此类行为的刑法规制,进而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建议增设“操纵竞技体育比赛罪”。
在“博士论坛”一栏中,我们共收录了两篇文章。周家琳的《轻罪治理背景下的抽象危险犯:规范分离论的适用》一文,鉴于我国刑法在增设轻罪时广泛采用抽象危险犯的立法技术,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将未遂犯、过失犯与抽象危险犯进行比较,进一步揭示了对于轻罪采用抽象危险犯立法技术的正当性基础。在此基础上,论者明确指出治理此类犯罪的核心在于将犯罪成立范围和处罚范围相分离,最适宜的治理路径是援引《刑法》第37条“定罪免刑”条款,旨在利用刑罚内在运作的不确定性使刑法规范功能最大化。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为例,论者详细剖析了该类犯罪的特点与治理难点,为裁判规范的补足指明了方向。王芹芹的《轻罪事后行为的出罪路径》一文,通过归纳立法和司法实践,论者得出积极的事后法益修复可作为出罪依据的结论 , 并提出此种出罪依据主要适用于轻罪 、 修复不限于个人财产法益且及时修复的情况 。 论者指出事后法益修复行为表明行为人重新回归法规范,降低预防必要性,从而在犯罪论体系中可视为无罪。同时,论者强调了需罚性对出罪的影响 , 并否定了部分理论对于解释事后行为出罪的合理性。
本书概况大致如上。在此,衷心感谢学界同仁及作者朋友对《刑法学研究》的关注与厚爱。也希冀学界同仁能够给予批评和建议,我们定当虚心接受,同时也诚邀广大刑法理论工作者和刑法实务工作者能够用更多优秀的作品来充实《刑法学研究》。
刘宪权
2024年9月于六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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