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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簡介: |
目前,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在我国普及率较高、用户数量众多。然而,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在为用户提供信息交流便利的同时,也成为部分经营者及用户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常用工具。由于相关立法滞后、市场行为定性不明确等原因,目前对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困境,亟待回应与解决。
《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法律问题研究》主要采用文献研究、经济分析、案例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法律规制动因、规制主体、反垄断法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以及其他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探讨,进而寻找科学、可行的破解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疑难法律问题的路径,为相关机构规制即时通信工具经营者、用户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思路,保护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即时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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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作者: |
吴太轩,重庆开州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理事、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曾挂职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学。在《法学评论》《法学论坛》《经济法论坛》等公开刊物发表论文50多篇;出版《技术标准化的反垄断法规制》《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法制研究--以重庆市为例》等专著4本,参编《竞争法学》《经济法学》等教材;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重庆市社科联、重庆市发改委等省部级项目10多项。
专著、论文和咨询报告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论文奖,荣获重庆市民盟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奖项。
叶明,四川绵阳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亚洲竞争法学会理事。吴太轩,重庆开州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理事、重庆市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曾挂职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主要研究方向为竞争法学。在《法学评论》《法学论坛》《经济法论坛》等公开刊物发表论文50多篇;出版《技术标准化的反垄断法规制》《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法制研究--以重庆市为例》等专著4本,参编《竞争法学》《经济法学》等教材;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主持完成中国法学会、重庆市社科联、重庆市发改委等省部级项目10多项。
专著、论文和咨询报告获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论文奖,荣获重庆市民盟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等奖项。
叶明,四川绵阳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亚洲竞争法学会理事。
长期从事竞争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攻互联网领域的竞争法问题。发表论文60多篇,公开出版《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等专著和教材10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1项、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和一等资助项目各1项、其他纵向和横向项目20余项,获省部级奖励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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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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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法
四、国内外研究情况综述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的基本解读及法律规制动因
一、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的定义、特征及发展
二、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的法律规制动因
第二章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的主体问题
一、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主体法律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二、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主体法律制度的重构
第三章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反垄断规制的法律问题
一、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的相关市场界定
二、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三、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
四、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的法律问题
一、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反不正当竞争规制中的竞争关系认定
二、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
三、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互联网即时通信工具规制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诈骗行为规制的法律问题
二、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泄露个人信息行为规制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三、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造谣、传谣行为规制的法律问题
四、互联网即时通信领域电子证据的适用问题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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