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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南才让中短篇小说代表作及新作
在浩大的草原里,故事就像野地里兀自生长的植物一样蓬勃而易逝,如果不写下来,很快便会随风而去。“我想用手里这支笔,带大家去看看我放牧的草原,认识和我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第八届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上,索南才让如是说。
徐则臣评价索南才让的小说“辨识度特别高,可能在国内找不到第二个”,在他的阅读视野中,索南才让的创作更多让人想到科马克·麦卡锡和安妮·普鲁,他们在写作中都呈现出一种“硬”的气质——“无论是环境,还是他的语言,还是他的主题,他的行事风格,都是特别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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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索南才让的中短篇小说集《我过去的位置》,收录了作者从创作以来各个时期的代表作以及目前新作,包括发表在《收获》《十月》《青海湖》等杂志的《在辛哈那登》《月亮与大漂亮》《姐妹花商店》《骑马去帮叔叔剪羊毛》等作品,其中,《姐妹花商店》入选中国作协平遥电影展“迁徙计划·从文学到影视”。他的小说鼓荡着慷慨凛冽的青春激情,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内在地指引着各民族人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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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索南才让:出生于1985年,蒙古族,青海省作协副主席。作品发表于《收获》《十月》《草原》《青海湖》等刊,出版有《荒原上》《巡山队》《找信号》《野色》《哈桑的岛屿》等,曾获鲁迅文学奖、青海省文学艺术奖、华语青年作家奖、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青铜葵花儿童文学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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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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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麻将
85…… 存在的丰饶
91…… 它们来了
99…… 在辛哈那登
121…… 姐妹花商店
184…… 和一头牛共进晚餐
200…… 骑马去帮叔叔剪羊毛
223…… 屠宰客
251…… 午夜的黎明
260…… M酒
279…… 月亮和大漂亮
321…… 午夜的海晏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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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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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商店
一
二〇一二年的夏天,我在热水村的温泉疗养院治疗腿疾。我的风湿病在十五岁就开始有症状,到二十五岁几乎有感必应,比天气预报准。之后的二十年,是一个漫长而心碎的治疗期。我很怀疑自己的骨头可能比正常人脆弱一些、娇气一些,也可能高贵一些,但最有可能的是更无能一些。因为只要听到“咔咔”两声响,我就感觉自己矮了一些,好像碎掉了一层骨骼。身体的证据让我明白,我正在一步步缩小自己。这个过程就是一层层削去自己的过程。
这个疗养院没什么人。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叫博尔迪的年轻人,我们在同一个汤池里药浴,相互介绍了自己。他二十五岁,也患有严重的风湿病,慕名而来医治。我们聊了起来。他情绪低落,说如此这般已有二十天,不见一点成效,稍有风吹草动便痛得夜不能寐,可见传说中的神奇温泉狗屁不是。
我说,对我很管用啊,对你怎么会没有效果呢?
我今年刚来,以前没来过。他说。
你是哪里人?我问他。我看他面熟,是不是一个熟人的儿子?我猜他应该是上恰热一带的人,他说蒙古族语时,带着那一带的口音。
我是温多的。他说。
温多?你是谁家的?
我是阿秀家的。他说。
阿秀?阿秀是谁?哪个阿秀?
就是更德拉的女儿,我是阿秀的上门女婿。他有点迟疑地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是她男人。
哦,原来是更德拉的女婿。更德拉,我多么熟悉、发生过这么多纠葛的一个人。如此一来,我对他更感兴趣了,我想知道他怎么和阿秀结婚了。当然我没表现出来,不然我们都会尴尬。
后面的聊天里,我知道了他是哲克尔的儿子,在温多出生,父亲去世后,他懦弱的母亲带他改嫁到央隆。成年后,博尔迪又独自回到温多。但他家老屋早已倒塌,仅有的那片可怜的草场已经出租到了二十年以后,租金早在他们一家还在一起的时候就花光了。他寄身于父亲的老朋友家里,放了一年羊,然后不知怎的,到县城开起了出租车。现在他又回来了。
汤池里水位在下降,这次药浴的时间快到了。我们两个被热水烫过的身体,在下午的阳光中显现出饱满的橘红色。哲克尔戴了几十年的黄铜金刚杵,现在挂在他脖子上。他的父亲是被人打死的,发现的时候已然气绝。博尔迪站起来,体型壮硕,红脸上是失望和愤怒。他似乎想立刻离开,但又踌躇,因为我还没问完。
你在开出租车,怎么又回来了?
博尔迪又蹲进汤池里,大包大揽地说,家里事多啊,阿爸身体不好,阿秀和阿菊两个女人很多事都干不了,我没有时间去开车了。
更德拉怎么了?
他摇摇头,说,一些老毛病。
我端详他,是个骨骼坚硬的小伙子,木讷中带着一点也不成熟的世故。他终于向我道别了,摇摆着身躯走远。我以为第二天能看见他,但其实当天晚上他便离开了。
半个月后,我完成了一个疗程的治疗,带着身体轻松了的喜悦回到了牧区。在小辛山山口的羊毛收购站,我和同事大成换了班,送他离开。他将回到县城的单位和家里,而我将在这个牧区待到剪了羊毛的牧民把羊毛都送过来,有可能是二十天,或者是一个月,这完全取决于牧民们的羊今年的体质状态。作为海晏县畜产公司的职工,在过去,我有整整二十个夏天都在德州牧业村的夏季营地度过一段很惬意的外派工作时间。这是我需要的,因为在离开家求学之前,我对这片故土的深情早已和花草一起,根植于此了。我每年和花草一样开放在这里,袒露着我躯壳的糟糠。
这里的工作枯燥且辛苦,在很多同事眼中是桩十足的苦差事,可于我而言,却是难得的享受。哪怕为此遭受风湿病的折磨,也甘之如饴。更愉快的是,没有人跟我抢这苦差事,我几乎承包了这片牧区每个夏天。经年累月,我对周边牧民们的熟悉从未陌生下去,每一户人家的基本情况我都了如指掌。我心中的地图上,每个人家的繁衍生息,兴旺与败落皆有迹可循,如同这里一片片草场的繁茂与干枯,交替在命运里行进。
有太多时刻,清闲下来,我坐在帐篷门口,眺望河对岸肉眼堪堪能见的那座山根,那里灌木稀疏了,没有了黑黝黝能够影响天空颜色的密度和气势;大草圈不见了,留下的是泼过硫酸一样的惨白痕迹。我准确地找到安扎过我们家大毡包的位置、小帐篷的位置、拴马柱的位置、牛圈和羊圈的位置、挤奶的位置、倒炉灰的位置,还有那些发生过许多意义深远的事情的位置……我找到这些位置,一次次加深记忆。
我回来的第三天,在距离我的帐房不远处,安扎了两顶白色帐房。一块写着“姐妹花商店”的牌子,在两座帐房之间的空地上醒目地竖立起来,两个女孩在进进出出忙碌。其中一个我见过,是更德拉的大女儿,叫阿菊;另一个小女儿阿秀,就是博尔迪的老婆。阿秀上学的时候我几乎没见过,而她出事回来后,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她们发现了我,挥手打招呼。阿秀高声喊,你好啊,羊毛人!
我也高声回应,你们好啊,草原姐妹花!
她们听后咯咯笑,又喊道,请你吃晚饭啊,羊毛人!
我说好啊,我带水果来,我有苹果。
姐妹俩又喊,我们要吃三个苹果,你有吗?
我挥挥手,放心,我有很多苹果。
我从床底下抽出储藏箱,苹果完好无损,找到一个塑料袋子,装了十几个。我在那张菜碟子大小的镜子前整理仪容。我审视自己的样子,并不很糟糕,尽管更多是有自我安慰的成分,我还是很高兴。但我突然感到吃惊,过去这么多年,难道我又要和更德拉产生因果吗?我很难理清自己的心思,带着疑惑,我走向姐妹花商店。
苹果在袋子里沉甸甸的,苹果香在风中若有若无。
二
“姐妹花商店”,这几个大字用红色油漆刷在一张薄铁皮上,下面一个括弧里,小小地写着两个字:饭店。所以这既是一家商店,也是一个饭馆。但是现在因为刚刚搬来,她们只来得及将商品摆出来,饭馆的营业暂时顾不上。商店里的商品没有什么特色,都是一些日常用品,大多数是食品,从挂面、方便面到各种饮料零食应有尽有;服装也有,帽子、衬衫、羽绒服、冲锋衣、牛仔裤、毛衣毛裤;还有皮靴、皮鞋、雨靴,加上各种颜色款式的头巾和袜子,女性的偏多。我参观的时候,阿秀已经从头上的帽子到脚上的鞋子,都给我量身介绍了一套,然后眼巴巴看着我,意思不言而喻。我心里叹气,打算如她所愿买一两件。不过,我还没表态,阿菊就阻止了妹妹的无理。我们到了她们生活起居的帐房里。
我记得我和阿菊最近一次见面,好像是在一辆班车上。阿菊和更德拉坐在一起,隔着几个座位,我和更德拉点点头。这已经过去几年了,现在再次见到她,只觉得世事恍惚,她的样貌不能算漂亮,但因为脸上圆润了一些吧,又或者褪去了一些青涩,她变得很有女性的沉静与丰富,五官的性感有不可阻挡的魅力。而更明显的,是她身上隐而不发的忧愁和苦涩的气质,让面容也发生变化,使得紧致脸蛋上的红润时刻处于躲藏的状态。她有点像病美人。我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但和我说话的是阿秀,这个在学校出事后才真正出现在德州人视野中的女孩,和姐姐长得有七分像,但面部的表情无疑更加活泼。刚开始,我怀疑她有些心智不成熟,因为她说话经常没章法,东一句,西一句,明明嘴上说这个事,但心里突然冒出来另外一件有意思的事,就毫无知觉地说出来了,把原本在说的事挤到一边甚至直接抹去。所以我和她聊天,感到很吃力,她动不动加上一句——你说对吧?对吧,对吧?我头都大了。
她提问题也很特别,我刚坐下没一会儿,阿菊给我倒了一碗恰到好处的熬茶,茶里的荆芥和藏茴香的香味提神醒脑,让人神情通透。这么好的茶我还没享受几口,被阿秀一连串的问题给破坏了兴致。她先是问了几个有关年龄职位工资之类的问题,一转,突然问,你说你每年都在这里,那么在以前,这里商店的生意好不好?你觉得我们姐妹的商店会赚钱吗?
事实上她这个问题我在走过来的这段路上就想过了。因为这里几乎每年都有陌生的帐篷商店出现,这些商店看上去很热闹,一副在赚钱的样子,但第二年就不来了,很少有连续几年都坚持营业的。所以我说,我觉得你们会赚钱,但首先要打出口碑。
怎么打口碑?阿秀很感兴趣地朝我身前凑了凑,一双眼白洁净、眼眸乌黑透亮的眼睛一瞬不移地盯着我。我躲开她的目光,说了几条建议,比如搞个促销什么的。阿秀说哦,我懂了,就是县里来的服装展销的那一套呗。我说没错没错,大家就吃那一套。阿秀说你这个主意出得不错,阿姐你说是不是?
阿菊在一个塑料盆里清洗几条蓝色的抹布。抹布干净得像新的一样,但她还是洗个不停,好像她能看见那些我们看不见的脏东西。她们起居的这个帐房里太干净了,让我如坐针毡。就说我盘腿坐着的这条用五种矿物颜色染织的牛毛毯子吧,简直是一尘不染。我刚进来,被热情地招呼坐下的时候,着实纠结了一番,因为这么干净的地毯让我怀疑根本不是穿着鞋可以坐的,但我又不想脱鞋,我绝对不愿意让脚臭熏满整个帐房。
还是阿菊看出我的别扭,说赶紧坐吧,不用脱鞋。她还表现出一种“这么干净真的很抱歉”的意思。我坐下来,出于一种求证的心理,检查帐房里的物品,果然,能看见的东西均没有一点灰尘或污垢,所有的东西都被赋予了光彩,整个帐篷都在熠熠生辉。我感到赏心悦目,又怀疑她是不是有洁癖,还是很严重的那种。她穿着洁白的翻领衬衫——她们姐妹俩穿着一模一样的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红黑横条纹的羊毛马甲——阿秀的马甲是纯黑的,一条洗得发白的灰色牛仔裤和一双需要扣纽扣的棕色皮鞋。姐妹俩的打扮朴素,像修女。意识到这点,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虽然没有她俩那么干净但也算是整洁,我心理压力小了很多。
阿菊洗完抹布,换了一个塑料盆洗苹果。将每一枚苹果洗了三遍,这才很漂亮地摆在一个搪瓷碟子里,端到我面前的矮桌上。在阿秀的坚持下,阿菊也没有着急马上做饭,坐在阿秀旁边,一起吃苹果。阿秀很感慨地说,还是你们上班的人好,吃的用的都比我们好,我已经有半年没有吃过水果了。她话里话外都在挖苦我,对我每个月领那么多工资嫉妒不已。少顷,她又说,你挣那么多钱花得完吗?我说,干吗要花完呢?存着不好吗?阿秀说,你存钱干吗?给谁呢?我说,当然要给我老婆啊。她说,可是你已经老了,而且没有老婆。阿菊用胳膊肘子顶了一下阿秀。阿秀说,你其实也不老。阿菊又顶了一下。阿秀说,你干什么,我道歉了。阿菊尴尬地站起来,说要去做饭。阿秀把手里的苹果核扔出帐房门外,再拿起一个苹果,在手里盘转了一圈,找一个适合咬第一口的地方。她对着我把嘴巴张得大大的,一口咬下去,咔嚓!寂静中一个响亮的声音。阿菊终于受不了了,冷硬着声音叫阿秀过去帮忙,又轻声对我说,仁钦大哥,我们吃炸酱面可以吗?我说我吃什么都可以,我很爱吃炸酱面。
姐妹俩活泼的气息扰乱了我的心态,我的肌肉和血液也悦动起来。阿秀不用说了,她的性格虽然有点别扭,但是很感染人;阿菊显得沉默,但她如一座不喷发的火山,内里聚拢的是炽热的岩浆。我想起一句话:将一切阴暗变成光明,将一切光明遮得阴暗。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阿菊就是那个把阴暗变成光明的人,而阿秀是遮住光明的人。
我听她俩轻轻细语和偶尔轻笑,她们驻扎的这块地方,过去多少年的那些往事宛如幻觉凭空浮现,再缓缓落下,和她们、和几座帐房影影绰绰地重叠,变得模糊而虚幻了。我明白我终究还是未能挣脱那件事情的因果羁绊,不得不去将呼之欲出的那段记忆迎接进来,来到我的身边坐下,像老朋友聊天那样,我知道我不得不面对它。往昔不堪回首,但我愿意试着将这团愁绪,或情愿或勉强地化作一股柔情,投入到姐妹俩身上,我试图在她们那里得到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但我知道那个神秘之物对我很重要。
她们做好饭了。拉条子像火柴一样细,面劲很足,说明和面和得好,醒面醒得好。炸酱是干牛肉,切得细碎,佐以胡萝卜丁儿、葱末、蒜末爆炒出香,高汤勾芡而成。出锅瞬间一股难以形容的香气弥漫帐篷,勾起馋虫无数。这样的厨艺,没有个十几年的训练真的做不到,这也是事实。她们姐妹俩的母亲很早去世,更德拉再没有续弦,所以只能是阿菊小小年纪便承担一家人吃饭的重任,把自己锻炼成一个厨艺高超的女孩。阿菊给我盛面用的是一个比脸还大的瓷盘,面多酱足。第一锅面基本上都盛给我了。我调醋,调辣子油,由衷地赞叹说,姐妹花饭店必将以饭菜的质量、服务的周到和工作人员的美丽而声名远扬,生意兴隆。我吃到一半,第二锅面捞出,姐妹俩端着面坐我下首。开吃前,阿菊说,仁钦哥你别客气,请多吃一点。我说我这一盘吃完,明天早饭午饭都不用吃了。阿秀说真夸张,所以你刚才夸我们的话也不能信。我说怎么会,我是认真说的。
一盘面吃完,又说了几句话,我赶在阿秀接下来一大堆问题出现前起身告辞,郑重地向姐妹俩道谢。阿菊送我出来,说,仁钦哥,你刚才说的,我很担心。我说其实也没什么,我多嘴一句就是想让你们生意兴隆,红红火火。不过,要是你愿意想想,我就告诉你。这个地方过去这些年有七八个商店开过,无一例外,都成了喝酒闹事的地方,打架斗殴更是数不胜数。但是我刚刚仔细一想,其实也不必担心,因为你们这么漂亮,来你们商店的人会很多很多,喝酒闹事是免不了的,所以换不换地方其实无所谓。
你是说我们会招蜂引蝶?从后面跟出来的阿秀嚷道。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落荒而逃。
晚上,我洗了干涩的脸,涂了隆力奇润肤露。硬邦邦的下巴上,胡须只是一天没有处理,便齐刷刷地生成了一茬,青扑扑的难看。我的眼袋比冬天时要小一些,但也明显。在和她们聊天的时候,我唯独羡慕她们眼睛下面的平整光洁,那是一张干净的好脸开始的地方,而我早已惨败。我一直在想阿菊,她是一个难得的好女人,是世间珍稀的灵魂,她会把一个家操持得兴旺起来。但这种幻想很快破灭,特别明晰的谴责让我喘不过气来,我震惊自己从坚定到一点点改变立场的变化。
躺在软塌塌的钢丝床上,翻来覆去不能入眠。我难以抑制地回忆过去,脑子里,身体上,都那么诚实地想回到过去,把那些事情轻轻擦拭一遍,对过去生活的无限渴求绑架着我。
我起身,穿好衣服,出去,把帐篷铁门关好。
外面亮着,月亮高高清明。
我直直朝河边走去,踩着碎如繁星般闪烁的水浪渡河。河底的样子已经变了,再不是当年我一次次往返时熟悉的感触,但再怎么变,一些地方依然是老样子。那块巨大的只露出水面一个尖尖脑袋的石头,它水下的身子还是那么油腻光滑。我依然习惯性地在露水尖头上面扶了一下,稳住身子。河水水位比那时候下降了很多很多,也许是我长大了的缘故。但水的寒意还是那么有穿透力。我哆哆嗦嗦地爬上岸。自从这里的家没了,自从我参加工作以另一种身份开始生活,二十多年来我首次重新回到这片牧场。好汉不提当年勇……我还是流下伤感的眼泪。
我家曾经的营地,现在是父亲小白那个家族的地盘。当年我家分到了草场,那是有山有灌木林,有河滩有湿地和平地的一大片草场,是河南岸这片地区最讲究的一片草场。这是小白抓阄抓到的,他得到这片草场,拿着证明这片草场属于我家的盖章合同回家时,也同样喝得醉醺醺的,但母亲没有责怪他。母亲用最肯定的语气说,这些年,每当到了关键时刻,小白的运气从来都是最好的,而这样的运气,是别人没有的。
后来,如果不是我们这个家散了,如果我没有成为一个上班的国家发工资的人,更重要的是,如果这个家族能够接纳我这个被小白捡来的儿子,那么现在我依然还是一个有草场的人,能把这片甲等级的草场继承下来。然而事实是,我被驱逐出了自己的草场,小白的兄弟姐妹,更有血缘上的理由来继承这里。
小白的这个家族盘踞在此早已超过十年,现在大家都默认了这里就是他们的原始牧场。当年,小白喝了酒,每次都要说的豪言壮语,不及付诸行动便死沉下去了。但在当时,他肯定觉得把这里好好占据住,将来分给两个儿子是大为可行的事。我不想去营地,而是费力地在黑黝黝的灌木林中攀爬,登上了野鸽子洞山崖最高处,坐在以前和哥哥一起玩过的地方。青荧的夜空下,整个营地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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