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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教育大师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说,必要的教育惩戒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惩戒却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备受争议的话题之一,许多教师甚至谈惩戒色变。
本书作者在多年研究并实践教育惩戒的基础上,为广大一线教师奉上了一本实用的“教育惩戒经”,教您对犯错学生施以合适的惩戒,达到教育和转化学生的目的。
它将带您了解中外教育惩戒的历史与现状,品读教育惩戒的典型成功案例,避开教育惩戒的误区和雷区,掌握教育惩戒的14种操作艺术和技巧。
“惩”而有“戒”,方是教育之道。这是贯穿本书的理念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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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郑立平 特级教师,全国(民间)班主任成长研究会创始人。全国十佳(初中)班主任、山东省十大创新班主任、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山东省班主任培训工作专家、山东省教师研修课程专家,《班主任》、《班主任之友》、《山东教育》、《教师月刊》等杂志的封面人物。已出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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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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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一:我为你喝彩(张万祥)
推荐序二:实践比争论更有意义(郑学志)
第一章 教育惩戒的历史和现状
一、剖析教育惩戒的内涵——理清它与体罚、赏识教育的关系
二、古今中外话惩戒——翻开教育惩戒的历史
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异国教育惩戒之精彩
四、在过度与缺失两端摇摆——认清我国教育惩戒的现状
五、该反对还是该提倡——倾听关于惩戒的两种不同声音
六、无规矩不成方圆——教育惩戒应遵循的五大原则
第二章 教育惩戒的典型成功案例
一、渗透民主与科学的精神——魏书生的教育惩戒方式
二、彰显个性与人文的魅力——郑立平的弹性惩戒制度
三、运用《温馨班规》巧妙实施——郑州某实验小学的惩戒模式
第三章 教育惩戒的常见误区
一、教师惩戒权不可“转嫁”——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责任
二、为提高学生成绩而惩——家长叫好,却不是正当的理由
三、纵容违纪≠尊重自由——放任学生意味着教师的失职
四、不要漠视学生的权利——随意的惩戒可能造成侵权
五、情绪宣泄式的惩戒不可要——惩戒应出于教育目的
六、切忌对学生搞“连坐”——教育惩戒不能伤害无辜
七、别拿学生当成人对待——惩戒应基于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
第四章 教育惩戒的具体操作艺术和技巧
一、班规要定于惩戒之前——让惩戒有“法”可依
二、校纪班规面前人人平等——处罚切莫有失公允
三、惩戒应伴师爱而行——让学生感受到另一种形式的爱
四、惩戒应以尊重为前提——学生犯错并非失去人格
五、依错误的主导因素而惩——把惩戒转化成积极行为
六、带张笑脸去惩戒学生——教师的良好心态很关键
七、找到学生犯错的动机——给孩子一份特殊的爱
八、惩戒方式要因错因人而异——常用惩戒方式一览
九、实施惩戒要掌握分寸——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惩戒宜及时进行——不能让学生存有侥幸心理
十一、做好惩戒之后的帮扶转化——避免惩戒产生副作用
十二、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家校合力让惩戒更有效
十三、惩戒学生莫忘反思自己——生之错,师有过
十四、教师犯错也要接受惩戒——身教胜于言教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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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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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比争论更有意义
郑学志
老实坦白,我不喜欢读专家教授的文章,尤其不喜欢读他们对一线教育工作指指点点的文章。为什么呢?觉得遥远,觉得不真实,总觉得和我们一线老师之间还有一段实践的距离。他们站着说话,腰不疼。
但我很喜欢读立平的文章。立平是从我们一线教师成长起来的专家,他写的是实打实从具体的一线教育实践中做出来的文章。这样的文章,实在、具体、真实,虽然一些说法和做法,专家教授们可能不是很喜欢,但是我们一线老师喜欢,因为可以直接拿来用、拿来借鉴。其实真实不真实,假的和真的,一看就知道。真正去实践了的办法,说起来虽然不光鲜,也不好看,但绝对实用。哪怕人家说起来,语言再怎么苍白,但里边任何一个细节都可以经得起推敲。而假的呢?往往在关键时刻、关键部位,就让我们不知道怎么操作啊!我们听大学教授、专家讲课,总感觉和一线老师有距离,原因就是他们的经验和案例,是从别人的叙述中得来的。而读立平老师的文章,大家觉得亲切,觉得有深度,就是因为这些文章全部来自教育一线,是因为本身做得精彩,才写得精彩!
关于教育惩戒问题,一直争议很多。我觉得需要从国家政策层面、从社会舆论层面、从教育实践层面来慎重思考这个问题。中国教育以前受别人“指点”太多,尤其是一些不站讲台的专家、学者和所谓的教育热心人士,一个个眼睛离开中国的教育现实、离开中国的文化背景、离开深入研究它国教育惩戒的真正实际(据我所知,很多国家不仅允许体罚,还有体罚的具体标准和尺度),睁眼说瞎话,指责我们的教育不能有惩戒,还动不动就把老师们正常的教育批评说成“体罚”。结果,我们很多老师畏缩了、害怕了、迷茫了,一些本来头脑很清醒的老师,也不敢使用教育惩戒的武器了。为啥?怕别人“指责”,怕那些不懂教育的领导批评、处分啊!一个“怕”字,让我们把教师应该有的教育批评权和惩戒权拱手相让了,以至于现在,教育部不得不在文件里规定咱班主任“对学生有批评教育权”。可悲吗?有点。
胡乱惩罚学生是错误,完全不要惩罚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教育。教书这个职业,天生就有批评权的。教师批评学生,本来不需要用文件来规定。大家可能还能够从鲁迅、魏巍、刘墉等一些文学大家的文章里,模模糊糊地知道过去教书的样子——开学了,老师一张桌子,一把戒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说的就是这个样子。我觉得戒尺的提法很好,好在哪?好在“戒”就是诫勉,就是警告,就是惩戒,但是,这些诫勉、警告和惩戒又不是凭空乱来的,得有一定的尺度和标准,所以叫“戒尺”。哪个学生不听话,适当地“惩罚”一下,是能够“戒掉”不良行为的。况且,真正善于利用惩戒武器的老师,也不是随便就乱打人的。你看,鲁迅的启蒙恩师虽然有戒尺,还有罚跪,但是“不常用”;魏巍美丽的蔡芸芝先生的教鞭也只是轻轻地落下,挨打的和被打的都笑了起来;刘墉的孙子犯错了,也是自己拿出“家法”,请爷爷“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这些惩戒,与其说是惩戒,还不如说是教育的艺术。真正的教育,是离不开有艺术的惩戒的。
但是,现在别说打学生,甚至连批评学生,让学生交代一下犯错误时的内心想法,也被一些激进的“专家学者”说成是“心罚”(可能是根据“体罚”而造出来的词语)。我一直想不明白,一个人犯了错误究竟要不要承担责任?用什么来“体现”这个“责任承担”?难道除了“教育惩戒”之外,还有别的途径更能够体现出这种“责任承担”?当然,也许有些老师会说,孩子犯错了不一定要惩戒,他们造成的损失可以用“恢复原状”来处理。我也赞成,这也是一种“有效地承担责任”的好办法。但是我想反问一句:难道“恢复原状”不是一种教育的惩戒吗?
我是一个教育惩戒的赞成者,也是立平和乐华老师教育惩戒的忠实支持者。我很赞成农村里一句很粗俗的歇后语:“躺着撒尿——侧(测)出来的”。这句话有道理啊,凡事不实践、不操作,哪里来的经验和道理呢?一个“测”字,就含有不断揣摩、不断实验、不断思考、不断总结的意思,就含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意思,就含有实事求是、一切让事实说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意思。“测”字,应该是我们一线教师慎重对待教育理念、慎重对待教育思潮、慎重对待教育事业的最基本的工作思想观念、态度和方法论。
在这一点上,立平和乐华老师可谓走在了我们很多老师的前头。他们没有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要不要惩戒”的争论上,而是把精力集中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研究上;他们不仅为老师们辨析了什么是体罚、什么是教育的惩戒,还为老师们如何进行教育惩戒进行了原则高度的探讨和技术层面的实践;他们不仅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进行了惩戒试验,还总结出了“绿色教育惩戒”和弹性惩戒的一些经验……立平和乐华老师的这些实践,比争论更有现实意义,对澄清老师们的错误认识、廓清老师们的教育思路、丰富老师们的教育艺术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不愧为前卫的教育工作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必须掌握的教育惩戒艺术》一书是具有开创意义的,也是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的,更具有实践操作意义。现在我们老师们缺少的,就是这种既从观念上让大家明理,又能够从操作层面上给大家指导的书籍。仅仅是靠一纸文件说不准,或者靠媒体上的两篇反对或赞成的文章,是解决不了教育的具体问题的。
今年夏天,一个十三年前毕业的学生回来看望我,第一句话就是:“郑老师,感谢您对我的栽培,当年要不是您那一脚‘踢’醒了我,我现在真的还不知道自己是啥样子的。”他的话,又让我回忆起了当年那一次 “惊心动魄”的惩罚。他是一个当时很不听话的男生,还是在学校当中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学生团伙的头目,一般老师轻易不敢惹他。可那天在我的课上,他上课睡觉、不听课,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多次对其进行神色、眼色、小动作暗示均无效之后,我在范读课文途径他身边时,“嘭”地一脚,踹在了他课桌的腿上。俗话说,打狗看主人,这一脚虽然不是踢在他身上,但也明显地表达了我对他的强烈不满。可能从来还没有谁这么不给他面子,他“噌”地一下站起来。在他还来不及变脸和发作之前,我迅即靠近他的耳朵小声地说:“我是看得起你,觉得你还有希望,才这么提醒你的。如果不是觉得你还是一个有出息的人,我根本就懒得管你。”他马上就又坐下去了。从那天开始,他居然开始读书了,后来还通过复读考上了一所本科院校。今年夏天,他就是专程回来感谢我的。他反复对我说的一些话就是:“郑老师,那时候我真的对自己绝望了,放弃了,是您告诉我,您对我还抱有希望,您看得起我。感谢您当年那一脚‘踢’醒了我。”现在他是国内一家知名企业的地区代表,还是总公司的财物总监。
现在想起来,那一脚不仅是批评,还是惩戒,而且是越想越觉得有道理的教育惩戒。首先,我没有直接打人,踢桌子而不打人,没有谁敢说我是体罚。其次,这对学生起到了真正的震撼作用,他站起来要发怒了,说明此举戳到了他的痛处。第三,我在批评的同时把道理讲清楚,我是关心他才这么做。第四,唤醒了他内心的需求。你可以批评我实用主义,也可以批评我庸俗、功利,但是,我只能这么说,我们是一线班主任,是草根,我们需要的就是很多这样的能够一针见血的“有效”办法。很多时候,在我们的具体工作中,有用比有理更有说服力。
我在《读者》文摘上曾经读到这样一个故事:爸爸因为自己加夜班而让孩子上学迟到了,为让自己的面子好看些,他对老师撒了谎,说是孩子睡过了头——结果,他“触犯”了家法,愤怒的孩子要求爸爸按照家法的规定接受惩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家法面前家长和孩子也是平等的。于是,作者写道:“在那个有着金色阳光的上午,他,孩子的家长,一个著名媒体的主笔,就在孩子老师的监督下,体面地接受惩罚……”
为什么想到这个故事,就是因为本书与这个故事的精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不仅要允许教育惩戒存在,更要讲究教育惩戒的艺术和技巧。我们期待教育惩戒不再成为老师们想用而又不敢用的武器,还期待它成为一种体面的教育方法,让犯错误的孩子“体面地”接受惩罚,更愿意看到越来越多的老师,能够理直气壮地、像立平和乐华所说的那样“游刃有余地”使用教育惩戒开展工作。我想,这将比空洞地争论“行不行”更有实际意义。
只有真正的教育者,才敢于走进这个令人望而却步的敏感领域。可是,不走进来,又如何还原本该完整的教育?感谢立平和乐华为我们广大教师奉献了一本具有理论和实践引领价值的好书!
(郑学志:著名青年学者、湖南省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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