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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朝圣者之歌

書城自編碼: 201484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外国随笔
作 者: [德]黑塞
國際書號(ISBN): 9787208108394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25/133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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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黑塞常被人说起的是他的小说,也因小说闻名于世。但他同时也是位出色的诗人与散文家,这些散文多记录的是他对历史、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任何读过黑塞作品的人,都会为黑塞作品中的人生阅历与感悟,以及浪漫气息所打动,情不自禁回忆起自己的青年时代。青年没能在青年时代阅读黑塞,是一个极大的损失,尽管成年之后,重读时,会感受到这种懊悔,这就是一位只要有过阅读,就一定会喜欢上的作家,一个性情中人,坦率的朋友,人生的导师。
★《朝圣者之歌》《温泉疗养客》以及《漫游者寄宿所:黑塞诗选》是在《朝圣者之歌》(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的基础上稍作增删编成,后者在市面上已长期缺失。
★全球青年口耳相传,黑塞是被阅读最多的德语作家。
★阅读黑塞,与黑塞做伴,会多一点分辨是非的能力和怀疑的勇气。
內容簡介:
黑塞常被人说起的是他的小说,也因小说闻名于世。但他同时也是位出色的诗人与散文家,这些散文多记录的是他对历史、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本书是译者谢莹莹从黑塞全集中精选出的散文篇章,有其儿时回忆,有对战争的思考,有致亲友的信,有迁居杂谈,还有对故地、对老的追忆,所有都离不开对人生的感悟。不仅让我们充分认识了黑塞其人,更是从展露出他的心灵、思索、喜乐悲愁乃至愤慨中,得到心灵的净化。
關於作者: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1877-1962)
德国作家、诗人、评论家,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以《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荒原狼》、《悉达多》、《玻璃球游戏》等作品享誉世界文坛。1923年46岁入瑞士籍。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自上世纪60年代起,黑塞就成为美国大众的最爱,他出现在《史努比》系列漫画中,纽约的女大学生说“黑塞是今天美国需要的反物质主义的发酵酶”,他的“Do
your own
thing”也成为美国整整几代青年人的座右铭;在日本,黑塞是除了歌德之外最著名的德国作家;迄今为止,在日本和美国,黑塞是20世纪被阅读最多的德语作家。黑塞崇拜还蔓延至全球,他的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总印数超过一亿四千万册。
目錄
译者序 朝圣者之歌
浮生拾梦
魔术师的童年
生平简介
我的信仰
神学摭谈
读书与藏书
阿西西圣徒弗朗西斯科的花冠
邂逅往日
说老
往事历历
忆父亲
忆我的兄弟汉斯
给阿德蕾的信
忆菲舍尔
致彼得·苏尔坎普的贺信
我的朋友彼得
时事杂谈
朋友们,换个调子唱吧!
如果战争再持续两年
世界历史
爱之路
你不可杀人
致一位日本同行
诺贝尔文学奖宴会上的书面发言
歌德奖答谢词
两封有关巴勒斯坦的信
黑塞生平及创作年表
內容試閱
魔术师的童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一如当初的动人传说,
我再度跌进你的水池,
倾听你往日的金色的歌、
你的笑、你的梦、你轻声的哭泣。
一个魔咒,自你的深处
向我耳语,把我劝诱;
我如醉如痴,恍如
你又在呼唤我,跟你远走,远走……

我不仅从父母亲和老师们,还从一些秘不现身的、更高明、更神秘的力量那里受到教育,其中也包括牧神潘恩,他出现时总是和外祖父书橱里那个小个子、跳着舞的印度神像一个模样。早在我能读书写字之前,这位神,还有别的几位,就已经管起了我的童年,在我的小脑袋里装满了东方的古老图像和想法,使得我日后每当接触到印度和中国的哲人时,都有一种重逢之乐,一种回到家的感觉。但我终究是个欧洲人,再加上又是个施瓦本人,一辈子都在身体力行激烈猛进、贪多务得和无休无止地好奇这些西方的美德。幸运的是,和大多数孩子一样,我早在进学校之前就已经学会了对于生命最不可缺和最有价值的东西。我的先生们就是苹果树、雨和太阳、小河和森林、蜜蜂和甲虫、牧神潘恩和外祖父宝藏箱里跳舞的神像。我懂得很多事情,我知道怎样跟动物玩,一点不怕它们,我识得许多星星,在果园里样样在行,对水里的鱼无所不识,而且也已经学会了唱好多首歌。我也能变些戏法,可惜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忘光了,等到一大把年纪之后,我就只好再从头学起,总之儿童时代我算得上灵光之极。接着是学校里学的课堂知识,我学起来轻松得很,而且觉得兴趣盎然。学校的教法很聪明,并不教我们一些日后生活上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而是以有趣和隽永的对话为主,它们常常使我得到莫大的享受,它教的那些知识,其中有的我一辈子都没有忘记:比如我至今还记得许多有趣的拉丁字眼、诗句和格言,以及地球上许多城市的人口数目,当然,我说的不是如今,而是世纪年代的人口。

直到十三岁之前,我从未认真想过,将来要成为怎样的人,我能学些什么职业。像所有的男孩一样,我也喜欢并羡慕许多职业:猎人、撑筏工、马车夫、走钢索的艺人、北极探险家,等等。

当然我远为醉心的是当一个魔术师。这出于我感觉到的最深切的内心冲动,也出于一种对人们称之为“现实”的不满。我常常觉得,所谓现实,不过是大人们所做的一种无聊的约定,对于这样一种现实,我早就怀着一种既害怕又轻蔑的不满,和一股热切的愿望,要对它施以魔法,叫它摇身一变就更招人喜欢。在童年时期,这种愿望的目标当然是肤浅的、幼稚的。我梦寐以求的无非是:冬天长出苹果;钱包一念咒就装满了金银;一施魔法就能使敌人瘫痪,然后故作大度使他们羞愧无地,我也就被推为征服者和王;等等。当然我还企求挖到秘藏的珠宝,唤醒已死的人和隐去自己的身形。特别是这隐身之术,在我心目中不啻是一种艺术,是最最使我心折和艳羡的。企求这一艺术以及其他所有魔法的心愿,终生都伴着我,而且迭经蜕变,不过我往往在当时还认不出那些变化来。比如后来我早已不再年轻并做起了文人之后,我还老爱尝试,在我的作品之后隐起身形,或者改头换面,或者躲在一些如雷贯耳的大名之后——一些颇受同行们非议和曲解的尝试。

回顾起来,我的一生都受着这追求魔力的愿望左右;这些愿望如何随着时间而变,我如何逐渐把它们从外部世界抽离出来而汲进自己之中,我又如何逐步提高到,不是把外物,而是把自己变形,以及我如何终于学会,把依赖隐身帽的举手举脚的隐形提升为不落痕迹的隐形:心知肚明却踪影全无。——我一生的经历,无非就是这些而已。

童年时我活泼而快乐,闯荡在这美丽多姿的世界中,我可说如鱼得水,就算在动物、花木或者我自己梦幻中的原始森林那儿,我也像在家一般自在,我精力无穷,本事通天。炽热的欲求不但没有把我磨得疲累,反而使我更加快乐。我已经学会了玩一些魔术,而且以后重学时无论我怎么练,都再也不能玩得那么好,只是当时不知道罢了。我很容易讨人喜爱,也很容易赢得别人的信赖,不论是充当头头还是徒众还是身份不明的角色,我都能应付自如。年轻些的同学和亲戚还真的有好些年都对我的魔法、我降伏撒旦的本事、我探得宝藏和王冠的名声等等信以为真,奉我为神明。我在乐园里徜徉了不少年,虽然父母亲很早就告诉过我乐园里的蛇的事故。我的童年之梦也做了不少年,世界属于我,一切都呼之即来,一切都井然有序地罗列在我周围,随时供我的游戏之需。每当我心里有什么不满足或新的欲求,每当这欢乐的世界出现了任何阴影或叫我头痛的事,我总能轻而易举地逃进另一个更为自由和充满和谐的幻想世界之中,而当我从这个世界返回时,外面的世界就重又变得可亲可爱了。我在乐园里着实生活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父亲的小花园里有一个细木条钉成的笼子,我在里面养了几只兔子和一只乌鸦。我在那儿消磨了无穷无尽的时光,度过了不知几个世纪,享受着温暖和有产者的喜悦。兔子们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草和牛奶的香味,血和生育的活力;那只乌鸦大而僵硬的黑眼睛则像是永恒的生命之灯。无穷无尽的夜晚我也消磨在那儿,点着剩下的蜡烛头,傍着散发着体温的瞌睡的动物。有时独自,有时同要好的玩伴一起,我经常不是制订掘宝的计划或寻觅仙草的方案,就是策划率领一队骑兵征服亟待拯救的地区,在那儿我下令处死盗匪,救济贫困,释放囚犯,把强盗窝一把火烧尽,把告密者钉死在十字架上,宽赦投诚的附庸者,赢得国王女儿们的爱情并能听懂动物的语言。

在祖父的大书房里有一本奇大奇重的书,我常常读它,查阅它。在这本无所不包的书里有着许多古老的、美丽的附图——有时候你一打开,它们便鲜明地映入眼帘,有时候你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们,它们好似中了魔法,不翼而飞。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我读不懂它的含义,却觉得它美得不得了,我经常把它找来读。

但它也不总在那儿,必须时间碰巧才能把它找到,它有时踪迹全无,躲着不出来,有时又像搬了家,另营秘窟。就是在读它的时候,它也时而和蔼可亲,让人恍若能够会意几分;时而阴阴沉沉,拒人于千里之外,就像阁楼上那道门一样紧闭。那道门后面,听说有时能在天亮前听到鬼魂的声音:吃吃的笑声或沉重的叹息。
这一切都是十足的现实,也是十足的魔幻世界,二者融洽无间,全都属于我。

连外祖父塞满宝贝的玻璃门书柜里的那尊印度神像,也不是永远同一副面孔,同一个舞姿。它有时是一副罕见的、带些滑稽的面容,完全是在陌生而神秘的地方由一些陌生而神秘的人制造出来并加以膜拜所该有的样子。有时它又是一件魔法的杰作,表情微妙,使人莫测高深,它那副永远不知餍足、狡猾、严峻、不可捉摸而又爱捉弄人的尊容似乎故意要逗我发笑,以便有借口来对我报复。它虽然是黄澄澄的金属制的,却会改变眼神,有时候还会斜眼看人。另有些时候,它似乎又是一个无定形的象征,无所谓美丑、善恶,无所谓可笑或吓人,而只是让人想到朴素、古老、无可名状,像一道符,一块岩石上的苔藓或一颗卵石上的花纹,但是在这形象和面容之后,却隐着一位神只,遥不可及,虽然童年的我还叫不出它的名字,我对它的崇敬和熟稔却一点不少于我后来能叫出它的几个名字之后:湿婆是它,毗湿奴,或者上帝、生命、梵天、大我、道、永恒之母也是它。它是天父,是天母,是阴阳,是日月。

在玻璃门书柜里,这尊印度神像的两边,以及外祖父别的柜子里还摆着或挂着各式各样的宝贝:木制的念珠,刻着古印度文字的贝叶经卷,绿玉石雕成的玳瑁,木头的、玻璃的、水晶的、陶土的小佛像,绸的和麻的绣花台布,黄铜制的杯盘,这一切都来自印度、暹罗、缅甸和锡兰,那棕榈岸的天堂之岛,那儿蕨类植物遍布,住着温柔的、眼光似鹿的僧伽罗人。这一切也都还依稀带着海和远方,还有桂皮、檀香以及各式辛辣调料的味道,它们想必都经过了黄皮肤、褐皮肤的手,受过热带的豪雨和恒河水的滋润、赤道烈日的曝晒、原始莽林的阴干。这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外祖父,一个备受尊重、身材魁梧、留着大把白胡子的老人,他博学多闻,比父亲和母亲都更有权威。其实他的财富和权力远不止这些,他不仅拥有那些印度的神像和小玩意儿,还有那些画满雕满魔幻故事和人物的檀木箱以及椰子壳制的器皿,这整间客厅和家里的藏书,他还通晓魔法,饱学而又睿智。人的语言他几乎无一不通,大概会三十多种吧,神的语言,甚至于星星的语言,看来他也在行。他能写能说巴利语和梵语,会唱加纳利、孟加拉、印度斯坦、僧伽罗语的歌,虽然他是个地道的信奉三位一体的基督徒,却会佛教徒的梵唱和穆斯林的祈祷。他在东方炎热的、生活条件恶劣的国度住过几十年,做过各种方式的旅行:坐牛车,乘木船,骑马,跨驴……再没有人比他知道得更清楚:我们的城市和国家只不过是地球上一块蕞尔之地,这世界上还有着成亿的与我们不同信仰的人,他们有自己的风俗、语言、肤色和神只,自己的美德和恶德。我爱他,敬他,又有一点怕他。他是我的万应之神,我全心全意地信赖他,从他和他那个扮成印度神的潘恩那儿我有学不完的东西。这位老人,我母亲的阿爸,总是隐形在一座团团秘密的丛林之中,就像他的面庞隐形在一座白胡子的丛林中一般。他的眼神里不时流露出悲天悯人或风趣的智慧,有时却又闪烁着落落寡欢或罗汉式的促狭。他交游满天下,来拜访他的人络绎不绝,他们同他说英语、法语、印度语、意大利语、马来语,而且往往在一席长谈之后就无影无踪,去继续他们的旅程。这些人或是他的朋友,或是他的使节,或是为他操办什么的人。我知道,从他这样一位深不可测的人物那里,我母亲也濡染到几分古老的、不易捉摸的深藏不露。她也在印度生活了好多年,也能说马拉雅兰语和加纳利语,有时还同她的老父用别人听不懂的语言交谈。和他一样,母亲也常有那种陌生的、隐隐约约藏着智慧的笑容。

父亲则完全不一样,他没有同党,不论是偶像神和外祖父的世界还是城里的日常生活他都无份。他眼冷肠热,甘于寂寞,对人生的疾苦深有体会,精神上有着不懈的追求。他饱学而和善,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献身于传道。他的笑容虽然一点也不含那份优雅和温柔,却是十分爽朗,毫不隐秘。他总是和善、颖敏,但从来不会像外祖父那样,有时藏身到魔法的云团之后,或者让脸上浮起那种种交织着童稚和神通的表情:忽而怜悯,忽而滑稽,忽而像出神入定的菩萨假面。父亲也不同母亲说印度话,他只同她说英语或德语,正规的、清晰而悦耳的并且略微带点波罗的语口音的德语。他就用这种德语教我,我有时羡慕得不得了,就拼命想学他,但是我心里很清楚,我的根是深深植在母亲的土壤里的,那儿闪着深色的眼神,围绕着神秘的土壤。母亲一身都是音乐,父亲却不然,他根本就不会唱歌。

我还有两个哥哥和姐妹们,两位兄长自然是备受我羡慕和崇拜的对象。我们住在一座小镇里,古老而崎岖不平,周围是林木茂盛的山丘,山路很陡,也很阴森。山谷里流着一条美丽的小河,弯弯曲曲,从容不迫而带点迟疑。我爱这一切,它们是我真正的家园。林里和河边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一坑一穴和出没其间的鸟儿、鱼儿、松鼠、狐狸,我都了如指掌。这一切都属于我,都是家园——当然也包括家里的玻璃门书柜和藏书,外祖父的无所不知、带几分促狭的慈容,母亲的深邃而温暖的眼神,还有那些玳瑁和偶像,印度歌和谚语,所有这些让我接触到一个更广阔的世界,让我拥有一个更广阔的家乡,也认识到世间的事物可以溯源更早、联系更广。我们还养了一只鹦鹉。它端坐在高敞的铁丝笼里,毛色灰里带红,是个上了年纪的聪明家伙,一脸学问很大的表情,尖尖的嘴巴,会说话也会唱歌。它也来自遥远的、陌生的地方。它的鸣声是原始莽林的语言,它的气味则叫人想起赤道。东方世界、某个地球的角落都汇集到我们家里,各占一席之地,纷呈异彩。我们的房子大而古老,有不少房间空着或半空着,有透着石头的阴凉的地下室和大走廊,阁楼地板上总是堆满了木柴和水果,剩下的是直吹直出的风和昏昏黑黑的空荡。这座大房子确实是各方世界的辐辏之地。在这儿我们祈祷,读圣经,研究印度语文,乐声盈耳。在这儿,主人们懂得佛祖、老子,客人们来自五湖四海,他们的衣着透着异乡和远洋的气息,他们携带着奇形怪状的皮箱或藤箱,说着异国的语言。这里也经常有济贫的义餐和热闹的庆祝。科学和童话在此并肩比邻。这儿也住着外祖母,我们却不那么熟悉她,甚至有点怕她,因为她不会说德语。

读经时她也用她自己的那本法文圣经。这屋里的生活看似分明,却又有些不尽为人知的地方,不乏奇光异彩和丰富的音调。它很美也很合我的意,可是更美的是我理想中的那个世界,更丰富的是我的白日梦。现实永远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魔术的帮忙。

魔术在我家和我一生里无所不在。它除了光顾外祖父的柜子之外,还出没于母亲的橱柜箱笼,那里面塞满了亚洲的织物、衣服和纱巾。此外,偶像神的斜视里透着魔术,一些老贮藏间和楼梯拐角处的气味里也充满了秘密。而在我身体之内也有不少东西与这样一个外围世界如响斯应。有些东西和念头似乎只存在于我身上,只为我而存在。没有一样东西像它们那么神秘、那么若即若离、那么和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可是也没有一样东西有它们那样真实。光是那本大书里的图画和故事的出没无常,以及许多事物每个钟头看上去都是另一副模样,这两件事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真的,屋子的大门、花园的小屋和街道,在星期天晚上看起来和星期一早上是多么不一样!客厅墙上的挂钟和基督像在外祖父坐庄和父亲当班时是多么不同的两副面孔,而当屋里一个外人也没有,只有我独个儿的灵魂和所有的事物打着交道,盘算着给它们起上新的名字、赋予新的意义时,它们的面目又会变得多么不同寻常!这时候,一些平常最熟稔的事物,比如一张桌子、一把椅子、炉边的影子或者一份报纸的刊头都会突然变得更美或更丑,更有意义或更无聊,更令人向往或更可怕,更可笑或更博人同情。

稳定和一成不变的东西是多么少有!一切都那么生死无常,那么饱经变迁,那么向往幻化,那么期待着解脱和重生!
在我的魔幻世界里,最重要也最奇妙的要数“小矮人”了。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他的,我相信,他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他肯定是跟我一起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小矮人是个灰灰暗暗的、轮廓不清的小不点儿,一个侏儒,可能是个精灵或地仙,也可能是天使或魔鬼。他常不期而然地出现在我面前,在我身边来回走动,我清醒时是如此,在睡梦里也无二致。对这小人我可说百依百顺,远比对父亲或母亲,理智或恐惧更为顺从。每当他一出现,我心目中就只有他一人,不论他去哪儿或干什么,我肯定会亦步亦趋:每当我遇到危险时他必然会现身。要是一只恶狗或哪个被我惹恼了的大个头同学跟踪我而我的处境变得真正不妙时,哈,千钧一发之际,小矮人出现了,他跑在我前头,指示我哪儿有路,一场灾难往往就此化解。他会告诉我,花园篱笆上哪块木条松了,于是我在最紧急的关头终于找到一条逃生之路,他会示范给我看,眼下该如何应付:或摔倒,或转身,或逃开,或喊叫,或闷声不响。他会从我手上拿走我想吃而不该吃的东西,他会带我去某个地方,那儿我丢失了的东西赫然在目。有些日子,我天天都能看到他。有些日子,他又踪迹沓然,这种日子肯定都是不好的时候,一切都温温吞吞、模模糊糊,什么也干不成,什么都不顺心。

有一次,在镇中心的广场上,小矮人在我前面跑着,我在后面跟着跑。他向广场中央的喷水池跑去。那是个很大的水池,从池底到池边大约有一人高,有四根水柱喷向四周石砌的池壁,溅起的水可以一直洒到护栏上。我当然也跟着跑到池边,可是一眨眼,他就钻进了深深的池水里,不容商量,我也纵身入水。要不是凑巧有一位住在我们附近的美丽姑娘路过,把我从水里拖出,我大概早已命赴黄泉了。这位姑娘我平常并不熟悉,可是从此我就与她结下了一段充满谐趣的友谊,它使我快乐了很长一段时间。

又有一次,为了我干的某件恶作剧,父亲把我叫去训话。我吞吞吐吐,说不出名堂,我再一次饱尝那种痛苦:要想叫大人们开窍,真是难如登天,最后的结局是一番薄惩,几滴眼泪。末了父亲为了要我把这番教训好好记住,还特意送给我一份颇为精致的袖珍日历。我心里既羞愧又带几分委屈,就信步走出门去,来到了小河的桥上。忽然,小矮人又出现在我面前,他跳上桥栏杆,做着手势,示意我把父亲刚送我的礼物丢进河里。我立刻照办不误,有什么办法呢?在小矮人面前怀疑和犹豫是没有立足之地的,这些都是只有当小矮人不在,当他有心跟我作对,躲着我不见面时才可能有的东西。我还记得,有一天,我跟父母亲去散步,小矮人出现了,他靠着街的左侧走,我也靠了过去跟着他,我们就这样时左时右,每次我父亲都得把我从左侧叫过去,可是小矮人偏偏非走在路左不可,因而每次我都立刻又蹿回左侧。后来父亲实在管不动了,就听任我满街乱走,可是父亲心里实在老大不舒服。后来,回到了家里,他就问我到底有什么理由跟他作对,非要走在街的左边不可。遇到这种时候我总是万分为难,甚至于狼狈不堪,是啊,再没一件事比向任何人提起小矮人更为荒唐了,再没有一件事比出卖小矮人、提起他或叫他一声名字更为犯忌,更为恶劣,更为罪不可恕。我根本连想他、叫他、祈求他现身也办不到。他来了,那么万事大吉,听他命令就是,他不来,那也罢,就好像从来没有过他一般。小矮人根本就没有名字,但世界上有一件事是万万难以想像的,那就是不听从小矮人的指挥。不论他走到哪儿,我都跟着,水里也行,火里也行。他并不发号施令或建议我干这干那,他只需比画比画,我就会跟着去做。要是他干了一件事而我却不跟着做,那就好比我的影子不跟着我移动一样不可思议。或许我正是小矮人的影子或镜像,或许他是我的,又或许我自以为是跟着他做,其实却是先于他,或者与他同时在做。可惜的是,他不是永远出现,一旦他不在场,那么我的一切举动就不再是顺理成章和天经地义的,一切就可能完全变样,我的每一步行动都可能变得做不做无所谓,或者都要几经犹豫和反复思量才能实现。而在我当时的生命里,凡是好的、愉快的和幸福的行为都是不假思索唾手而得。自由的王国同时也是假象的王国,也许。

我和那位快活的、当初把我从喷水池里拖出来的邻居姑娘的友谊是多么甜美!她活泼、年轻、美丽而又有几分傻,那种可亲的、别人学不来的傻。她爱听我跟她讲侠盗或魔术师的故事,有时候信得不得了,有时候又说什么也不肯相信。她认为我至少是来自东方净土的智者之一,这点让我十分受用。每当我讲起什么有趣的事,她就开心地大声笑起来,其实她还一点都没有把笑话的内容弄懂。为此我责怪她说:“安娜小姐,要是你还完全没有听懂一个笑话,你怎能笑得起来呢?这不太傻了吗?而且这也对我太不尊重了。要不就是你听懂了,觉得好笑,要不就是你听不懂,你不用不懂装笑呀。”她还是笑个不停。“不,”她尖声地说,“你是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男孩,你真了不起。你将来会做教授,或者部长,或者医生。我的笑,你知道,可是一点坏意也没有。我笑,是因为觉得你太有意思了,你是天底下第一个会开玩笑的人。

好了,现在赶快给我解释你的笑话罢!”我费劲地解释起来,中间她还要再问几个地方,最后她终于弄懂了,这下可真的前仰后倒地大笑起来,比刚才那已经很开心的笑还要开心几倍,连我也忍俊不禁起来。就像这样,我们在一起时是多么欢乐无涯,她又是多么宠我,佩服我,对我入迷!我有时念一些绕口令给她听[1]
,缠着她要她跟着念,可是每次没说到三个字,她就笑了起来,她也没想要把它念对,总之,每次的尝试都以哄笑告终。安娜小姐是我所认识的人里面最快活的一个。在我童年的智慧里,我总认为她莫名其妙得傻,事实上她也许真的是傻,但她始终是个快乐的人。有时我不禁想,快乐的人骨子里才是真正的智者,尽管他们看起来笨。还有什么比聪明更笨,更误人!

日子一年年过去,我和安娜小姐也慢慢疏远了,我已经是个小学高班生,已经能领略童年的聪明所带来的挑逗、苦楚和危险是一番什么滋味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又想起了她。这一回,又是小矮人把我带到了她身边。那时候,已经有好一阵,我一直被男女的性别差异以及小孩子从哪里来的问题所困扰,它给予我的煎熬和折磨与日俱增,以致有一天我发起咒来,不把这个谜团解开,我就宁死毋生。我任性地、死心眼儿地从学校穿过广场回家,一肚子的闷气,两眼看着脚下,头抬也不抬,突然,小矮人原文所举两个小例子在此略去,因为译成中文后就不绕口了。——中译注,下同出现了!这其间他已经成了稀客了,对我十分不忠,或者我对他不忠——可是这会儿我又看到他了,又小又敏捷,在我前面走着,我才刚刚看到他,他就一闪而过,径直走进了安娜小姐的家。他不见了,可是我已经跟着进了屋子,已经回过神来,知道安娜小姐之所以尖叫,是因为我奔进她的闺房,有如从天而降,而她正在换衣服。可是她并没有赶我走,我很快知道了我那时想知道得要死的几乎全部事情,要不是情窦未开,我几乎为自己制造了一个爱情故事。

这位快活的傻姑娘和所有的成年人,有一个不同之处,那就是她虽然傻,却自自然然,毫不做作,她永远实实在在,从不说谎,也不受窘,大多数的成年人却不是这样。当然有些例外,像母亲,可说是精力充沛和巧为张罗的典型,父亲呢,也称得上是正直和聪慧的化身,至于外祖父,这位深藏不露、无所不知、永远微笑着的不涸之泉,那就简直难以用人的标准来衡量了。可是大多数的成年人,虽然大家都对他们恭敬如仪,却只是些泥菩萨罢了。当他们和孩子们说话时,他们的戏演得多么滑稽!他们的声调多么做作,他们的微笑多么虚伪!他们把自己、把他们的工作看得多么重要,当他们走在街上时,是多么煞有介事般带着工具、提着皮包或夹着书本,又多么期待别人认出他们,向他们问好或致敬!每到星期天,经常就会有人来“造访”我的父母,男人们总是笨手笨脚,戴着羔羊皮手套的手里拿着脱下的礼帽,架子十足,一本正经,被体面弄得僵硬不堪,他们多是律师、法官、牧师、教师或高级公教人员,女人们则多半畏畏缩缩侧立一旁。

他们在椅子里总是坐得笔直,做什么都要别人礼让再三,也都要别人帮一帮忙,比如脱大衣啦,进门啦,就座啦,回答问题啦以及告别,等等。幸好我对这个装腔作势的小资产阶级世界颇能等闲视之,因为我的父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而且认为它十分滑稽可笑。但是这些成年人即使不演戏,不戴手套,不互访,我也觉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透着古怪,令人发笑。他们多么爱夸示他们的工作、行业和职位,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和神通广大!要是一个车夫、一个警察,或一个铺路工把街道封锁起来,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所有人都会自动绕道而行,甚至动手帮帮忙。可是孩子们工作或游戏,却是小事一桩,人们不是把他们推向一旁,就是对他们吆喝叱斥。是不是他们干的事就不如大人们干的那么正经,或那么善良、那么重要呢?噢,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只不过大人们权大势盛,所以轮到他们发号施令,充当统治者罢了。其实他们也跟我们孩子们一样,是在玩游戏,他们玩着消防演习,玩着士兵训练,他们去俱乐部或小酒店,可是他们总是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神气,好像少了他们的奔走摆弄,天下就会大事不妙,好像世界上的好事乐事已经由他们包揽无遗。

当然啦,他们之中也有聪明人,甚至于在教师中也有。可是有一点叫人不得不奇怪,就是在所有这些都是从孩子过来的“大”

人中,竟只有那么少的人没有完全忘记,什么叫做孩子,他们怎样生活,怎样工作和游戏,他们想些什么,什么让他们喜欢,什么叫他们讨厌。还知道这些的人是多么少之又少啊!不要说暴君和恶汉们多的是,他们厌烦和憎恨孩子,到处赶他们,对他们吹胡子瞪眼,有时看到孩子们就像看到鬼似的,即使是另一类人,他们心肠蛮好,不时愿意不厌其烦和孩子们说说逗逗,往往也已忘光了要怎样做才好,每当他们想和我们打交道时,总是费劲地像是要讨好我们似的,老大不自在。他们老以为我们同漫画里的那些傻小子一般无二,却不知道我们是有血有肉的人。

所有这些成年人,几乎无例外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呼吸着另一种空气,和我们孩子大异其趣。他们往往并不比我们聪明,很多时候,他们除了那神秘的权力之外,也没有什么真正胜过我们的地方。不错,他们更强壮有力,要是我们不顺从,他们就来强迫我们,或给我们一顿好揍。可是,这难道是真正的本领吗?

要是讲力气,老牛和大象岂不远远强过他们?可是他们有的就是那么一个权,他们发号施令,只有他们的世界和生活方式才受到承认。虽说这样——这事委实叫我吃惊并且时常百思不解——还真有不少成年人似乎对我们羡慕有加,有时候他们会天真地直说出来。他们会带着几分叹息似的说:“是啊,还是你们做孩子的有福!”要是这话发自内心——它的确是心里话,这往往不难感觉出来——那么,那些成年人们,那些强有力的、有尊严的、能发号施令的人根本就不比我们,必须顺从他们并对之敬礼有加的我们更为快乐。在一本歌本里我也曾学过一首歌,里面有这么一句叠唱:“快乐啊,快乐啊,还能做个孩子不长大!”这真是个令人不解的秘密。显然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是只属于我们孩子而大人们没份的,他们比我们强,比我们壮,然而事情并不止于此,他们还比我们贫乏!就是这些成人们,这些我们极为羡慕他们的高大身形,他们的威仪,他们的貌似无拘无束和不容置疑,他们的胡子和笔挺的长裤的人,有时却对我们小人们羡慕不止,甚至要唱进歌里!

说起来,在这段日子里,我终归是快乐的。诚然,这世界上的许多事都难让我称心如意,特别是在学校里,可是我仍然快乐自在。固然,我得自许多方面的教导和熏陶都告诉我,人生在世,并不是随兴游荡就完了,必须经历一番考验和磨炼才能领略真正的快乐,许多格言和诗句里都这么说,我读得很熟也喜欢它们,有时还深为感动。只不过这许多人,包括父亲在内,孜孜以求的事实在提不起我多大的劲来。所以每当我遇到什么不顺利的事,当我生病或者哪个愿望得不到满足,或者当我和父母亲争执和闹别扭时,我极少逃到上帝那儿,而是另有重返乐园的密径。当平常的游戏玩腻了,当火车、杂货铺和童话书变得索然寡味的时候,往往也就是我想出更妙更绝的把戏之时。即使我什么招数也使不出来了,只要我晚上在床上合上双眼,陶醉在五光十色的童话世界里,幸福和神秘就又会如潮泛起——世界又变得多么可人和大有可为!

学校的最初几年过去了,我大致还是老样子。我有了一些经验,知道信任和正直往往是自找晦气,拜几位马虎的教师之赐,我也学会了最起码的说谎和敷衍之道;从此我就顺顺利利,再没有遇到过什么麻烦。可是,慢慢地,我心里最初的花朵开始凋谢了,不知不觉地,我逐渐学会了那首虚伪的生命之歌——面临“现实”和成人们的法律时的低头,和那顺时应势之道——承认“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我这才慢慢弄懂,为什么成人们的歌本里会有“快乐啊,还能做个孩子不长大”这样的歌词,甚至于有不少时候,我也羡慕起那些还是孩子们的人来。

到了我十二岁的时候,我面临要不要学希腊文的选择,我毫不迟疑地选了,因为经过这些年,我心里已经认定,将来也要像父亲,甚至,要是可能的话,像外祖父,那样博学。可是,从这一天起,我一生的计划也就定了下来;我必须上大学,将来从事牧师或语文学者的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申请到奖学金。当年外祖父走的也是这条路。

这看起来不是什么坏事,只不过这样一来,我突然一下子有了一个“前程”,在我前进的道路上从此多了一块指路牌,每天、每月都把我一步步地推近这既定的目标,一切都指向那里,一切都使我远离,远离我眼前的闲散日子,这种日子虽然近乎浑浑噩噩,可是却无拘无束,不受限制。成年人的生活已经远远向我袭来,眼下也许才抓到我一绺头发、一根手指,可是不久就会把我整个人牢牢捉住,这是那种有目标、有数据的生活,有秩序、有职位的生活,属于职业的、不断有考试和考绩的生活;不久我就将面对现实,就将是个大学生、学位答辩者、牧师、教授,就将戴着礼帽和皮手套去“拜访”,我也将愈来愈不懂孩子们,甚至开始羡慕他们。而这一切我在心底却觉得与自己全然格格不入,我不愿意离开我目前生活的世界,它是那么美好迷人,而当我想起将来时,我心里怀着的还是那个神秘之极的目标,我最为憧憬的还是成为一个魔术师。

这个愿望和梦想维持了很长的时间,可是终于日渐失势,它有了敌人,和它作对的东西日增一日:现实、严肃和种种不容逃避的事物。慢慢地,这朵花一天比一天枯萎,从原来威力无穷的世界里冒出一些使你动辄得咎的东西:那个现实的世界,成人的世界。我想成为魔术师的愿望虽然在我的心底仍然炽热,却失去了我的重视,连我自己也把它看成了一种儿戏。我已经感到某些力量存在着,不再让我是个孩子。那个无穷尽的、千姿百态、无所不能的世界已经开始收敛,被分成了一块块,被一道道篱笆围了起来。往日的大丛莽开始蜕变,往日的乐园开始岩化。我不再是从前的我,不再总是如意之国的王子或国王,不再是法力无边的魔术师——我得学希腊文,两年后还得加学希伯来文,六年后就得进大学。

不知不觉间,我身上的束缚愈勒愈紧,而魔术的神力则日渐消散。外祖父那本奇书里那个美丽的故事依然动人,可是它就是在那么一本书里——连页数我都记得——它今天在那儿,明天在那儿,时时刻刻都在那儿,却不再是一个奇迹。跳着舞的印度神像心不在焉地微笑着,一个铜制的神像,我只是偶尔看它一眼,而且它再也不挤眉弄眼了。再糟不过的是,我愈来愈少见到那灰蒙蒙的小矮人了。我的魔力到处碰壁,许多往日又宽又大的东西变得狭小了,珍贵得不得了的,也变得微不足道。

不过,这一切我都只是隐隐感到,表面上我依然快快活活,雄心勃勃,我学会了游泳和溜冰,我的希腊文考了全班第一,一切看上去都完美无缺。但是,一切都变得黯淡了,都不再掷地有声了,去安娜小姐那儿也不再令我兴高采烈了,从我往日的生活中,似乎总有什么消失了,我抓不着,也无从追恋,可是它们真的不在了。现在,只有更强烈的刺激和更费劲的努力才能使我感到兴奋。我变得更爱吃口味浓的食品,更常吃寒食,我也偷偷藏些零钱,来给自己偶尔找些乐趣,调剂一下平淡的生活,还有,我开始对女孩子们感到兴趣,这是打从小矮人再度出现,再度把我带到安娜小姐那儿之后不久的事。
(欧凡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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