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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曹氏家族与汉晋社会文化变迁》全面梳理曹氏家族谱系,还原其兴衰过程、社会背景,并深入分析了曹氏家族在政治、军事、经济制度、经学、礼制、教育、文学、艺术、风俗诸方面的继承与创新,最后集中考察了地域文化对这个家族政治、文化活动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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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曹氏家族与汉晋社会文化变迁》以往学界关注的重心是曹氏家族主要成员的政治、军事活动,而《曹氏家族与汉晋社会文化变迁》首次从家族的角度,全面梳理曹氏家族谱系,还原其兴衰过程、社会背景,并深入分析了曹氏家族在政治、军事、经济制度、经学、礼制、教育、文学、艺术、风俗诸方面的继承与创新,最后集中考察了地域文化对这个家族政治、文化活动的导向作用。个人的作用、集团的作用与地域文化、历史发展大势之间的复杂关系,是《曹氏家族与汉晋社会文化变迁》字里行间引人深思的问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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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吴怀东,安徽省广德县人,文学博士、博士后,现为安徽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安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已出版《三曹与魏晋文学研究》、《诗史运动与作家创造——杜甫与六朝诗歌关系研究》、《唐诗与传奇的生成》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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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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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曹氏家族兴衰及其家学家风
第一节 汉晋间沛国谯县曹氏家族的发展
第二节 汉晋间沛国谯县曹氏家族联姻情况
第三节 汉晋间沛国谯县曹氏家学家风
第四节 曹氏家族与汉晋间社会风气变化
第二章 曹氏家族与魏晋经学、礼制
第一节 曹操的经学与经术
第二节 曹魏宗族立嗣、封建与曹魏政权的兴衰
第三节 高贵乡公曹髦的经学活动
第四节 曹魏经学:流产的经学转型
第三章 曹氏家族与汉晋间教育变迁
第一节 曹氏家族的教育活动
第二节 曹氏政权的教育举措
第三节 曹氏家族在汉晋间教育观念、体制演变中的作用
第四章 曹氏家族与建安文学新变
第一节 汉末社会风气的递嬗与文艺精神的高涨
第二节 从即兴歌唱到书面写作
第三节 曹氏家族:一个尚文的政治军事集团
第四节 英雄和文士:“魏氏三祖”的文学开创之功
第五节 曹植:建安诗歌文人化的意外完成
第六节 曹氏父子与建安文学人才的聚集
第七节 邺下风流
第八节 建安文学的历史地位与曹氏家族的重大贡献
第五章 曹氏家族与魏晋政治制度变迁
第一节 曹操对汉代官制的重建与改革
第二节 曹操霸府与汉魏中央官制变化
第三节 曹氏代汉后官制的变革及对后宫于政的限制
第四节 九品中正制与曹魏选官制度
第五节 曹操经济思想与屯田制度
第六节 曹氏家族与汉魏兵制变革
第六章 曹氏集团与地域文化
第一节 谯郡区位及其先秦地域文化源流
第二节 曹氏家族与药、酒养生文化
第三节 谯沛地区的尚武传统和领袖性格
第四节 老庄思想与曹操的文化智慧
第五节 曹操集团构成及其与汝颍集团结盟的思想基础
第六节 曹氏政权的演变与士族、寒族及儒、道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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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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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曹魏宗族封建制度对“尊尊”与“亲亲”的违背
曹氏家族的分封制度起自曹操。曹操在建安十八年被封为魏公,建安二十一年晋封为魏王。在建安十六年,曹操分封诸子就开始了。建安十五年曹操发布《十二月己亥令》,辞让三县。据王沈《魏书》,第二年正月,汉献帝就将曹操所让三县中的一万五千户分封曹操三子:曹植为平原侯,曹据为范阳侯,曹豹为饶阳侯。三子封侯,名义上是汉献帝所为,实际上出自曹操的授意。在分封问题上,曹操没有走秦始皇之路,他对自己的直系子辈进行了分封。
曹丕即位后,没有遵守“三年丧”制度,在当年就完成了改朝换代,从魏王变成了魏帝。原来被分封的诸弟也纷纷从列侯提升为列王,同时他分封自己的儿子们为列王。曹丕短命,在位七年而崩,曹叡即位。曹叡在位的十多年,也继续分封自己的儿子为列王。但曹叡之子更加短命,均未成人而夭折。我们依据《三国志》卷十九和卷二十计算,到“高平陵事变”时,曹氏家族为王的有十九人之多,其中出自曹操庶子的有十五人,出自曹丕庶子的有四人,他们分别是:任城王曹楷,济北王曹志,丰王曹琬,相王曹竦,彭城王曹据,燕王曹宇,沛王曹林,中山王曹孚,济阳王曹恒,陈留王曹澳,范阳王曹敏,赵王曹干,真定王曹嘉,东平王曹翕,乐陵王曹茂,北海王曹蕤,东海王曹霖,元城王曹悌,邯郸王曹温。
如此众多的同姓诸侯王为什么在三少帝时代没有能够阻止司马氏夺权,起到藩卫曹魏中央政权的作用?这与曹操、曹丕制定分封制度时候的种种限制有关。主要限制有:禁止诸侯之间互相联络,以防止诸侯联合起来,形成政治联盟,影响朝廷;禁止诸侯朝聘,以防止诸侯利用朝廷某些势力,影响朝廷;派官吏监视,防止诸侯王行为不端;诸侯王要履行贡献丁壮服王朝兵役、劳役的责任;诸侯王及曹氏宗室不得担任朝廷和地方高级官吏;屡屡改封,防止诸侯王形成地方势力;诸侯王及宗室不得治民,防止诸侯王架空朝廷。这些限制就是学者所称的“宗室苛禁”,以下分别予以讨论。
第一,禁止诸侯交通。这条规定来自曹操。
自太祖受命创业,深睹治乱之源,鉴存亡之机,初封诸侯,训以恭慎之至言,辅以天下之端士,常称马援之遗诫,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乃使与犯妖恶同。夫岂以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士民无伤害之悔耳。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诸侯不朝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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