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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与你共赴那无常人生的,有爱人,也有仇人。
爱人在逐渐老去,仇人也长出了皱纹。
继《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触动都市人心、畅销图书市场后,林特特娓娓再道尘世中人的故事与坚持:漫漫一生何其长,爱人与仇人都在教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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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作者林特特继畅销书《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后的讲述小人物小人生的又一力作。
四十多个短小故事,直击你心底最柔软、最私密的情感记忆——
与昔日情敌的互斗互悯;怀念前男友只是怀念一种生活的可能性;孔雀女在一双鞋中悟到凤凰女过猛姿态背后的深因;PS美女PS完面孔又继续PS人生的窘境……
那些我们不愿说出,其实存在的微妙心理;那些都市生活中,人性的丑恶善美;均在 “爱”与“仇”的表达中真相大白,在无常人生、终会老去的感慨中渐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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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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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爱人与仇人都会老去
第1篇怀念你,还是怀念一种可能性
第2篇说与不说又怎样
第3篇错过彼此太多次
第4篇不是每个梁兄都能正视英台的女儿身
第5篇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第6篇怨妇和泼妇都在加速
第7篇那个弃你的人,那个渡你的人
第8篇摔碎的结婚照里也有过爱情
第二章:每一个大人都是小孩变的
第1篇时光与凉席都已陈旧
第2篇长大后的作业交谁批阅
第3篇忽然黎明也老了
第4篇每个孩子都会自己长大
第5篇决裂不了的骨肉
第6篇我们为什么没成为舞林高手
第7篇那个女孩教他的事
第三章:世界上那些最亲近的别人
第1篇侠女也有劣根性
第2篇让敌人幸福地生活
第3篇对付婆婆的博弈论
第4篇活得像个负数
第5篇活到老,比到老
第6篇咸货难换糖果
第7篇恨你不像我女儿
第8篇爷爷没有看见的事
第四章:水泥森林里终究相遇
第1篇你们没走一样的路
第2篇孤单的人究竟可不可耻
第3篇乙肝这根芒刺
第4篇甲之桃花源,乙之疯人院
第5篇PS美女的画皮人生
第6篇相亲对象的底细
第7篇你得有个伴儿
第8篇谁先拥抱谁先输
第9篇六十岁后做“北漂”
第10篇把两个城市煮在一起
第11篇三五年后才明白
第5章:白马总在黑夜抵达
第1篇送你一匹马
第2篇谁与你共赴人生无常
第3篇忘了唱歌的人
第4篇不能更不快乐
第5篇仁者的背叛
第6篇对三毛的歉意
第7篇一张“艺术人生”的高脚凳
第8篇一周一点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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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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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一
玫玫的情敌,瓜子脸,梳两条麻花辫,辫梢总搭在锁骨下的两寸处。
那时,大学校园里只有情敌一人坚持麻花辫的造型,所以,在食堂、操场,或是林荫道上,只要看见麻花辫子闪过,玫玫的心就会抽紧——情敌来了。
一切都缘于当时的男朋友。
男朋友是玫玫的师兄兼老乡,他亲手把玫玫接入大学的门——不到一个月,两人陷入热恋,不到两个月,情敌就堵在了玫玫教室的门口。
那天,穿白裙子、梳麻花辫的情敌赢来玫玫男同学的一片口哨声,可她却径直走向玫玫,厉声说:唐玫,你破坏了我的幸福。
教室里顿时安静,玫玫手足无措,哭着去找男朋友。
他解释,情敌是他的同班同学,暧昧过,却还没进展到男女朋友——是玫玫的出现将暧昧打回原形。
当年,刚上大学的玫玫被同系的情敌师姐折腾得够呛:
上自习,情敌总出现在玫玫和男朋友常去的教室。
看电影,总能在出口或进口处与情敌相逢——而她总高傲又鄙视地看玫玫一眼。
系里有活动,情敌总联合其他师姐,与在座所有人大声谈笑,把玫玫晾在一边。
学生会竞选,玫玫表现得再出众,情敌也有办法四处打招呼,死活不让她出线。
当时当地,玫玫觉得被挑衅,她开始反击:
她苦心经营爱情,一碰到情敌就秀恩爱。
她努力和每个人搞好关系,直到把男朋友的同学都拉入自己的阵营。
她次次考第一,每学期拿一等奖学金,学生会终于主动邀请她加入。
她载歌载舞于每一场系办、校办的晚会上,有时甚至和情敌同台。
也许没有情敌,玫玫的大学生活就不会那么丰富多彩。
她的好人缘、好成绩,她得的那些奖项,她参加的每一场比赛,都因和情敌赌气,变得寸土必争。
玫玫后来回忆那段时光的爱情,反倒没什么印象。
男朋友在他毕业后的第一个春节与玫玫分手,而那时,玫玫正忙着考研,因为情敌升学在本校研究生院。
二
玫玫给我看情敌的照片。十几年了,她还没有忘记情敌。
那是一次大合唱。玫玫站在第二排左侧第二位,情敌站在第一排右侧第四位。照片上,两人的面孔都只有指甲盖点大,她们穿着一式的印着活动名称的黄色大T恤,如果不是两条麻花辫,我真的看不出情敌和玫玫有什么区别。
玫玫在一旁等着我对情敌的评价,我敷衍她:“看起来很一般。”她仿佛有点失望:“噢,这张不清楚,其实她本人挺漂亮的。”
我后来才注意到这就是玫玫对情敌的态度。
她提起情敌,结束语总是情敌“其实”如何如何——“其实挺漂亮的”,“其实挺优秀的”,“其实挺多人追她的”。
玫玫说得诚恳,丝毫看不出有一丁点儿敌意或醋意。
或许时间让她淡忘了?可是又不像。
起码好几次在KTV,我听玫玫说过同样的话:“我至死不唱《麻花辫子》,也不许你们唱。”
每当此时,我都想说,要是你不提,谁又会想起《麻花辫子》这样的老歌呢?
三
玫玫和情敌邂逅于地铁。
那天,我走进办公室,发现玫玫坐在转椅上,转椅被她拖得离办公桌有一丈远。
她焦躁地翻报纸,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一会儿又把报纸扔到一边,站起来走一圈。等她终于消停,在我面前坐下,她说:“我今天遇到情敌了。”
我吓了一跳,看着她。
她说,情敌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和玫玫的儿子差不多大。
情敌穿烟灰色大衣,系红色掺金线围巾,烫卷发。
情敌不见得比大学时代胖,脸上的妆却有些浮,腰也明显粗了。
情敌的眼神有点木,不再黑白分明,要不是情敌的女儿梳着两条麻花辫,轮廓依稀有情敌当年的影子——“我都快认不出她了!”
“她怎么变得这么老……”玫玫像文艺版祥林嫂,一遍遍重复。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都孩子他妈了,你还指望能怎么样……”
玫玫看起来有点落寞。
半晌,她很文艺腔地说:“我们都老了。”
她的神态怪可笑,又怪可怜,我走过去拍拍她,我只听说老情人见面会生出许多感慨,没想到老情敌重逢也会如此感叹。
“你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和她比。”玫玫说。
我知道。
我知道,玫玫和情敌比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从学生时代持续到现在,她升学、找工作,无一不是以情敌的作为假想敌;我知道,她经常浏览校友录,登录前男友所在的班级,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看有没有情敌的最新消息。
情敌一直是玫玫的假想敌,是她青春期最深刻的记忆。起码玫玫和我提过不下15遍情敌的故事,每一次玫玫提起情敌,都神采飞扬,似乎自己还是少女,有姿色争风吃醋,有力气争强好胜。
玫玫的心理很微妙,她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差,因为那是她的对手。她也不希望情敌过得很好,最起码不能比她好。
现在玫玫发现情敌老了,她仿佛在情敌的身上第一次看出自己不再年轻。
于是,她情绪低落了好几天,很久没提起情敌。
四
我在地铁上,翻《红玫瑰与白玫瑰》,突然想到玫玫和情敌的故事。
也许再次见到红玫瑰的不是振保,而是白玫瑰,白玫瑰也会伤心。
每个年轻又好胜的女孩,都曾有过一个或更多的假想敌。她可能是你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也可能是你最势均力敌的对手。她是你的影子,你是她的镜子。她盛开,你也正当花季,她衰败,你离凋零也不远,所以你惦记她,其实只是惦记自己。
我给玫玫发短信,可是她一直没有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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