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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作者试图通过对《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的含义、价值、适用、模糊性、冲突等问题的探究,以达到明晰条约解释诸要素间的联系、区别及作用机制。对完善我国国内条约解释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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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学界对WTO法的“自足性”问题并无定论,因此,WTO法与国际公法间的关系也并不十分清晰。WTO案例报告中,专家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试图来弥补、澄清、消弭《WTO协定》中的漏洞、模糊和冲突。然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第32条本身的规定也存在诸多模糊之处,因此,借助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报告中对第31条、第32条在诸多个案中的适用及其诠释,作者试图通过对这两条的含义、价值、适用、模糊性、冲突等问题的探究,以达到明晰条约解释诸要素间的联系、区别及作用机制。条约解释问题还涉及其他许多重大的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包括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问题、条约解释对维护国际法体系的作用等。该研究对完善我国国内条约解释制度也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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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冯寿波,江苏东海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获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2012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已在《法学》《政治与法律》《太平洋学报》《湖北社会科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TRIPs协议公共利益原则条款的含义及效力——以TRIPs协议第7条能否约束其后的权利人条款为中心》 和《论条约序言的法律效力——兼论TRIPs序言与“WTO协定”及其涵盖协定之序言间的位阶关系》两篇论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已出版专著两部:《论地理标志的国际法律保护——以TRIPs协议为视角》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本书于2010年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三等奖);《中国—东盟自贸区版权法比较研究》(气象出版社2014年版)。参著译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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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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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条约解释之通则问题研究
第一章 “通常含义”研究
第一节 “通常含义”的内涵、地位、性质、作用及司法实践
第二节 “通常含义”实证研究:《WTO协定》中“Shall”“Should”词义研究
第二章 “上下文”( Context)研究
第一节 “上下文”含义研究
第二节条约“序言”研究——兼论TRIPs序言与《WTO协定》及其涵盖协定之序言间的位阶关系
第三节 “嗣后惯例”( subsequent practice)研究
第四节 “嗣后协定”( subsequent agreement)研究
第五节 “有关国际法规则”( relevant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研究
第三章 “目的和宗旨”( object and purpose)研究
第一节 依“目的和宗旨”解释的历史、含义、作用、问题及局限性
第二节 “目的和宗旨”与VCLT其他解释因素的比较
第三节 “目的和宗旨”的确定
第四节 结 语
第四章 “善意”( good faith)解释条约研究
第一节 “in good faith”含义、比较、价值、局限性
第二节 “善意”解释在国际(准)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第三节 “in good faith”与有效性原则
第四节 结 语
第二篇 解释之补充资料问题研究
第一章 “缔约情况”( circumstances of its conclusion)研究
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缔约情况”的含义、范围、性质及相关问题
第二章 条约之“准备工作”研究
第一节 条约之“准备工作”在条约解释中的地位、作用
第二节 条约之“准备工作”与国际(准)司法实践
第三节 与“准备工作”相关问题解决之探讨
第三章 概念的比较
第一节 “条约之准备工作”与“缔约情况”的比较
第二节 “缔约情况”与 “情势根本变更”之比较
第三节 结 语
第三篇 条约法视角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问题研究
第一章 条约法视角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及效力
第一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海洋科研的主要规定、含义及分歧
第二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科研”条款的立法史:以第246条为例
第三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科研”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 中国的海洋科研立法、挑战与应对
第五节 结 语
第二章 论条约解释中的国际法体系之构建——兼论VCLT第31.3条“any relevant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含义、作用
第一节 国际法的体系性及基础之侵蚀
第二节 国际法体系性受到侵蚀的主要原因
第三节 维护国际法体系性的举措: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其他相关条约的关系为例
第四节 WTO(准)司法实践中“国际法规则”的运用
第五节 结 语
第三章 论条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专属经济区“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和效力为中心
第一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第三国权利义务的影响
第二节 维护海洋和平:习惯国际法、强行法 与美国相关主张
第三节 传统的公海自由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四节 条约的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其他相关条约的关系
第五节 问题的解决
第六节 结 语
第四章 条约的国内解释及我国条约解释制度的完善——以完善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为视角
第一节 条约国内解释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存在的条约解释缺陷及原因
第三节 “国际法位阶比照论”与条约国内解释主体、效力
第四节 翻译与条约解释
第五节 条约的国内有权解释主体
第六节 中国国内条约解释主体制度的立法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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