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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青年作家刘同真诚作序推荐, 一个萌怪青年,56个肆无忌惮的纯真故事;
☆“左右的工作室”签约作者,「ONE 一个」常驻高赞作者里则林首部作品集;
☆ 他曾创下七篇文章在「ONE 一个」获得25万高赞的记录,“一个”上累计获赞高达50万。文风
有时走心,时走肾;偶尔温暖,偶尔荒唐。上一秒把你看哭,下一秒就让你笑尿。
☆ 为______奔跑,像狗一样又何妨。“当你开始认真对待自己,你总能在下划线里填上属于你自己的答案。希望我们都是步伐轻盈又专注的,像狗一样奔跑的人。”
☆ 青年作家刘同、陈谌、张晓晗、姬霄、苑子文、陈亚豪,青年漫画家吴琼琼、失控的Saner感动推荐。写给所有不遗余力坚持自我的纯真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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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也许你曾被人笃定这辈子没什么大出息,也许你没有按照所谓的标准长成一个好少年,也许你依然迷茫不知何去何从,也许你到现在仍然一事无成。不过,就算全世界都否定你,也没关系,路很长,只要你不放弃你自己,坚持,努力,以像狗一样的昂扬姿态,专注前行。
为______奔跑,像狗一样又何妨。“当你开始认真对待自己,你总能在下划线里填上属于你自己的答案。希望我们都是步伐轻盈又专注的,像狗一样奔跑的人。”
「ONE 一个」常驻高赞作者,萌怪青年里则林的首部作品集。当中有与众不同的独特视角,有叛逆不羁的雷人行径,有年少生活的种种记忆,有迷茫,有思考,有成长。你有可能被他的冷酷不羁所折服,也有可能因为他的种种恶搞捧腹大笑,然后在紧接着的下一秒,得到长足的温暖与感动。
一直在遇见,也一直告别。看一个昔日荒诞不羁的少年,如何在经历和思考中成长为一个平和宽容的青年。或许从中,你可以看到过去和现在的自己。
给所有不遗余力坚持自我的纯真少年。
1.生活有时只是一场田径赛,在起跑线上等发令枪是世界上最漫长的事情,万物都在焦躁地运动,有起跑线上的人一动不动,心里充满紧张和焦虑。只是当枪响的那一刻,突然世界就寂静了,万物都在静止,耳边只有风声,而领先者总是那些能像狗一样奔跑的人。
2.生命中的诸多告别,比不辞而别更让人难过的,是说一句再见,就再也没见过。
3.当我沉默地面对着你,你又怎么知道我曾在心里对你说了多少话。
4.人不会太孤单,只是许多路,你可能需要自己走。但没关系,因为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5.少年们带着心中的不理解急切地跳进这个世界,换来的却又正好是这个世界对我们的不理解。互一碰撞,彼此不解释,分道扬镳,越走越远。
6 世界上往往只有一种生活是真正关乎自己的,那就是“自己的生活”。我们无法改变的是生活的轨迹,不可避免地趋于平淡和平凡。但还好,我们可以选择给生命留下不一样的痕迹,避免变得平庸和麻木。
7.我相信,真正会让你高兴的,是雨后的彩虹;让你长大的,是那些背叛的诺言。还相信,如果你放弃等待,生活总会升起一轮红日照亮你。
8.无论我们曾爱过多少人,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像空气,像大地,让你活得踏实。
9.时光是一条一直向前的路,你向前走一步,它就延伸一步,从不超越你,也不丢下你。对未知的路失去勇气,才是青春真正的坟墓。
10.真的坚强也许并非刀枪不入永远不会受任何东西伤害,而是被伤害以后,仍能直面内心最大的恐惧走出阴影,做一个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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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里则林
萌怪青年,江湖人称“小可爱”,“左右的工作室”签约作家,「ONE 一个」常驻高赞作者。
1990年出生,因为父亲是商人,自小多次转学,度过了一个不同于常人的颠簸童年。年少叛逆,被父母发放海南独自上学,高三最后一个学期,“浪子回头”,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大学期间开始写作,文章发表在邻居的耳朵和新浪博客,被多家网站转载过;文章曾在《青年文摘》、《读者》、《意林》等杂志刊登;并成立网络电台:小时光电台和有个电台(微博:@有个FM),常驻各大音乐平台,在酷狗点击破千万;
在“ONE.一个”上发表了《你去了英国》、《像风一样自由》、《像空气,像大地》、《我的王国》、《你曾是少年》等文章,人气贱涨。
微博:@里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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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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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
序 都说我会长成渣,但是我没有
Chapter One 像狗一样奔跑
你去了英国
像空气,像大地
等太阳的人
像狗一样奔跑
你是你坚强的后盾
千百万个夏天
世上唯一的你
路灯
夏天里的少年
九零年代
Chapter Two 你曾是少年
我的王国
重庆,重庆
挥一挥手,带走所有云彩
不再让你孤单
地球上的小星星
飞来飞去的鸟
那些黑夜里的眼睛,就像时代的萤火虫
在时间里流转
不散的宴席
夏天快乐
姐姐
流淌的时光
Chapter Three 像风一样自由
像风一样自由
叛逆时期的屋檐
我有一个仇人
我在起风的日子,盯着姑娘的裙子
人生就像豆瓣电台
写给早恋堂弟的信
学生守则
野蛮生长
我的圣诞老人是个美丽的谎言
等待阳光洒满地
Chapter Four 当整个世界是倒着的
一百种生活
所谓世界末日
隔绝的信仰
理想主义是红墙上的一抹灰
更好的世界
逃跑的木偶
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在你面前,两手空空
一个陌生男人的来电
我懂你的时候,你却老了
Chapter Five 路的尽头,是一片海
路的尽头,是一片海
遇见曾经的自己
每个今天,都是余下生命的第一天
从此没人给我说说话
像流苏这样的男人
爱的杂谈
青春的坟墓
我所理解的卖萌
当世界安静下来
再见,贫瘠的少年
Chapter Six 你在荒凉的地方,开出了一朵花
你在荒凉的地方,开出了一朵花
一个疯子的故事
一个傻子的故事
一条河的故事
外一则 想要的生活是否一定适合自己
代后记 不羁少年成长史
特别致谢 你是有多不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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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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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 路边的人民币不常有刘同
你必须先伸出自己的手,别人才知道如何扯你一把。
如果你认同这句话,你也能认同这本书的作者里则林应该就是千手观音。
在没有人理会的日子里,我想里则林应该是掉入地洞的少年,每天花 23个小时练习自己的肺活量,然后花 1个小时朝洞外咆哮:有人吗?有人吗?有人吗?无人回应也不黯然失色,第二天继续,再来一次,持续至今。
他说:“直到有一天,我的文章突然被人发现,当天被转载了一万多次,然后陆续有出版社的编辑把头探到洞口,才发现这里真的有我这么一个人。”
时间回到几年前,当时杂志《女报》约我写一篇卷首故事,我二话没说答应了,因为人生第一篇被《青年文摘》转载的文章就是被《女报》发表的,抱着一种感恩的心情,我对约稿的编辑说:能不能给我看几篇你认为特别好的范文?我找到感觉之后,就立刻写给你。
编辑给了我五篇。我从第一篇一字一句阅读,清晰地记得那篇文章字字铺陈在心里,就像历经了四季,读到最后,眼泛泪光竟然有些愣神,我在心里飙了一句脏话,然后感叹,写得也太好了!
只是奇怪,这么好的文笔,怎么我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呢?一方面我惭愧于自己的孤陋寡闻,一方面我很有冲动想看看这位作家写的其他东西。从他所写的内容来看,年纪应该在三十出头,和我差不多的年纪,作者叫里则林。奇怪的名字,但不矫情。
我放下手头的一切,开始在网络上搜索这个名字,先是找到貌似他的博客,然后再找到他的微博,一点一点了解,才发现,哦,原来他是一个逗比,哦,原来他是个广东人,哦,原来文字只是他的爱好,啊?他居然是一个 90后?!
再后来的事情就自然而然了,我给他留言,把他的文章分享出来,而他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很直接地对我说:“同哥,我可能要回去帮家里管厂子了,再也不能写作了,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出版社出本书啊。”我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我的出版人,出版人都比较功利,行不行看质量,和人情没什么关系。后来的后来,就有了这本书。
里则林总说:同哥,谢谢你。然后还会说更多肉麻的话。我总是嗯嗯嗯,赶快默认,让他闭嘴。
而事实上我在想,这与我是不是好人,真的关系不那么大,以我一己之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帮人改变一生。如果那本杂志不是第一个为我发表文章的杂志,如果编辑给我的文章里第一篇不是里则林,如果他的博客或微博不是实名制,如果他的微博和博客不是每天坚持在证明他是真正热爱文字的,我想我是断然不会认识他的。但以他的年纪与文笔,我想今天即使不是我发现他,总有一天会有另外一个“同哥”去认识他。
一个人有价值会发光,怎会担心路上没有行人把他拾起来交给警察叔叔?
而实际情况是:行人到处都有,路上的人民币不常有。
只是希望,这样一个一直处于黑暗中努力自我发光的年轻人,十年后,二十年后,在白天也会持续蠢蠢地闪闪发光。因为写作这种东西,稍不留神,熄火了,就很难再点燃了。
序 都说我会长成渣,但是我没有
等会翻开里面,有的是让你们捧腹大笑的冷幽默、无厘头和荒诞不羁;也多的是让你潸然泪下的情感;也会有不少让你感同身受的成长经历,温暖的情谊,和所谓的人生哲理。所以这篇序,我就静下心来,写点平常不太会说的自言自语吧。反正会把序看完的人又不多。
记得有一天,我的朋友跟我说,则林,你永远是那个被问起“什么时候回来”的人。
嗯,确实是这样的,我的小学,上了三个城市;我的中学,上了两个学校;我的高中,去了海的另一边,大学时我再次回到大陆。
成长过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往往都是一些早应该发黄的画面:我离开家乡时,飞机窗外的那几朵孤单的云彩;站在陌生的街道旁,听着周围的人说着完全听不懂的方言,我不自觉地抓紧衣角;我再次离开刚刚熟悉的城市,坐上火车,看着窗外一片一片绿油油的稻田,稻田边站着一个老人,仿佛羡慕地看着即将踏上远方的我,而我也羡慕地看着他,渴望自己也能一直站在同一片熟悉的土地上,看着熟悉的风景和人;还有我离开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的重庆时,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朋友们站在路边流着眼泪与我挥手道别,看着他们一滴一滴地滑下眼泪,我一扭头就开始痛哭失声。
那些过去的成长日子里,我时常都在与陌生打交道,在很长一段时间被迫养成了表面嘻嘻哈哈的习惯。只是一直学不会如何当面表达真情实感,每次告别,我都很少说话,但总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会认真地看即将离别的人们一眼,然后在心里永远记住这个画面,因为我深知后会总是遥遥无期的,只是常常被误解作冷酷不羁。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对情谊的珍惜,甚至到了过度的程度。
我会很容易原谅伤害过我的人,因为我习惯牢记每个人对我友好的时刻,而且珍惜一起度过的所有时光。我想男人的心胸不一定是来自承受过多少委屈,有时可能仅仅是出于珍惜。这种珍惜旧物的习惯也时常扩散到一支用了很久的笔,甚至是一张在床头放了很久的纸,看着它,早已记不起它是用来干吗的,写了些什么,但我也会细心叠好,放进柜子里。高中时买了一个钱包,一用七年到如今,破旧得有时候甚至不好意思拿出来,但一直不舍得换,因为觉得它曾陪我走过穷苦的少年时光。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但你也不能说我无趣,因为随便问起一个我的朋友,我想他们的第一印象一定是搞笑好玩幽默。也许是因为我有一半的灵魂被风和阳光晾得干爽,还有一半被淅沥细雨打得湿透吧。
我常是那个带头做坏事,出尽天下馊主意的人。读书时,一般姑娘跟我聊天超过一个星期,就会忍不住爱上我。鉴于这个特点,我曾扬言给我一部手机和你想泡的那个姑娘的手机号码,我就能帮你用短信搞定。后来我帮六个人终结了单身,觉得累了,从此退出江湖。
我人生的分水岭出现在初中。初中之前基本等于一个“天才儿童”,学啥啥拔尖,比啥啥得奖。只是人世间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父母把你当作“天才”看待,他们早早让我幼小的心灵背上偶像包袱,觉得凡事要做到天才的级别,狭隘得甚至容不下一个 99分。后来终于有一天我累了,决定与他们的期望背道而驰,从此破罐子破摔,于是才有了一整个荒诞不羁的少年时光。在那段时光里,我对父母的印象只有他们的叹息,和身边的人对我所有的标签和评价。
那时我每天斜挎一只包,里面没有一本书和一丁点文具,装的全是水果和保健饮品。人家去学校为了好好学习,而我仅仅只为了健康成长。好多人觉得我那时坏透了,其实我是常常劝那些要跟着我瞎混的“小弟”好好回去上课,并且不准他们学抽烟的人。
记得曾经隔壁班有个小胖子,在楼道被两个“班级小霸王”一人抬手,一手抬脚,悬在半空中,一直拿他的屁股与地板玩“撞钟”,博得许多人围观讪笑。我经过时,只看了一眼,就满腔愤怒地说了几句威胁的话,然后解救了小胖子。我们直到今天还是很要好的朋友。之后长大了,我也渐渐发现,其实人群中最不麻木的,往往是最“不乖”的那一个。
高中我离开了重庆,在海的另一边过上了孤独的日子。然后在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认真学习,考了一个本科,终于回到家乡。
曾经,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我会长成一个渣,对我未来的判定基本与刑事犯罪紧紧相连,但是我没有。因为曾经每当我幻想未来,总是有别于同龄人和身边的小混混的。他们也许不会幻想这些事情,抑或幻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都是一片大雾茫茫。而我对自己未来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其实是清晰可见地呈现在脑海里的,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品格,什么样的品行,甚至什么样的成就。我觉得自己像那种站在人群里失聪的守望者,只是静静地守望着那个心底的自己。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跟狗玩过丢球或者飞盘的游戏,它们只盯着一个目标奔跑的样子,很可爱。再仔细看一次,你又会觉得很感动。为自己奔跑,像狗一样又何妨。
最后回忆一下我最喜欢的电影,《大话西游》里的一个画面,至尊宝站在城墙上,盯着悟空的背影,对紫霞说:“你看那人,好像一只狗啊。”
以前我对这画面很不服气。但现在只是觉得,悟空知道自己做过什么,也知道自己即将去哪,那便足够了;我们无法阻止别人评价我们的背影,但还好,反正又听不见。况且那个很像狗的人,可是齐天大圣啊。
么么哒。
2014年 8月 4日凌晨两点
像空气,像大地
无论我们曾爱过多少人,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像空气,像大地,让你活得踏实。
咪咪哥最后一次分手,是在 23岁那年的秋末冬至,那个女孩叫海螺。
那天海螺围了一条奇怪的围巾。在吃饭的时候,咪咪哥一直在思考,到底要怎么样开口。每次缺乏勇气的时候,咪咪哥会先吃点辣,比如小时候跟人约群架,对面站了一群清一色的光头,咪咪哥有些紧张,忍不住地瑟瑟发抖,脸上的微表情出卖了他的恐惧。对面为首的光头大喊一声:“怕,怕就不要出来混!混,混就不要出来怕!”当时我在旁边,马上默默记了下来,这句话成为了那年我比较有文采的 QQ签名。
咪咪哥听完二话没说,转身就走,进小卖部买了一包泡椒凤爪,蹲在角落开始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大家都看着他,光头们很焦虑,并且觉得很尴尬,觉得自己阵仗排得这么大,这人居然转身就啃鸡爪去了。
当咪咪哥啃完一包泡椒凤爪,辣得不断倒吸凉气感到怒火中烧的时候,才猛然站了起来,手里抓着一把鸡骨,甩向光头佬,大喊一声:“刚刚谁说老子怕的!站出来!”然后对面哗啦啦地站出来好多人。
那次咪咪哥被打得生活不能自理好长一段时间。所以分手那天,咪咪哥先点了一大盆水煮牛肉,只吃辣椒不吃肉。海螺在对面觉得很感动,毕竟自己只吃辣椒,把肉留给对方的男子,这个宇宙里并不多。
咪咪辣得头皮发麻,双唇类似火腿,找回了童年的勇敢时,才终于开口:“你这条围巾怎么这么眼熟?”
海螺愣头愣脑地把围巾取下,然后嘻嘻地笑了起来:“这条是你的秋裤,以后每年冬天来的时候,我就把你的秋裤洗干净晾起来,然后用剪刀从裆部一分为二,这样我们就有独一无二的情侣围巾过冬啦!”说完傻笑着看向咪咪。
咪咪哥愣了一下,边吸着凉气,边结巴着说道:“那,那我们就分手吧!”说完站了起来,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又回过头来,大喊着:“别问为什么!也别问 why!”
海螺只是愣愣地坐在原地,过了一会儿,才红着眼睛问:“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啊?”
咪咪哥站在原地,欲言又止,走回去,端起一杯水,一饮而尽。
分手后的咪咪哥照旧呼朋唤友,宣布失恋,但这次和以往有细微的区别,他只呼唤了我一个人。
“你知道吗?端起水杯一饮而尽那一刻,我心里飘荡着一首刘德华的《忘情水》。”
我听完心里毫无波澜,因为我太知道了,咪咪哥有特别的失恋技巧,伤感不会超过 12个小时。我只是低头继续吃着宵夜,喝着啤酒。咪咪哥说完看我完全不理他,就低头不断地喝着酒,但喝着喝着,我发现他这是要往闷酒里喝的节奏了,就像在喝酒前提前吃了一片炫迈。看着他忧伤的脸庞,我开始觉得有点惊讶,难道他是真的受伤了?于是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咪咪哥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摇了摇头。
其实咪咪哥是个情场浪子,因为年少时他立志成为一个风一样的男子,但后来有一段时间类似疯子,并且不肯交暑假作业,老师一气之下让他别来上学了。他听完一气之下就不来上学了,最后去上了职中。
咪咪哥去了职中以后,整个人都放荡不羁了起来,还被许多放浪形骸的女孩倒追。因为上帝是公平的,没给他优越的智商,却给了他优越的长相,加上那年头那年纪我们结识的女孩子都没啥内涵,不太欣赏我这样才华横溢的男生,只喜欢咪咪哥这样的帅哥,所以那时候我们羡慕之余,没事就开个赌盘,赌一赌咪咪哥这次的恋爱能撑多久。有个执著的小伙子坚持赌咪咪哥会超过四个月——赌了四年,输得我们都不忍心再跟他做朋友了。
但海螺是咪咪哥生命中的奇迹,足足有一年多。这姑娘平时大大咧咧,我们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宽领毛衣,宽到感觉她家可能需要换个洗衣机那种;穿着一条牛仔裤,一双匡威帆布鞋,挎着一个黑色斜肩包。她基本属于那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从此觉得自己又多浪费了一秒”的姑娘。
老狗看了一眼海螺,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海螺做了一个 ok的手势。我摇摇头,对老狗说“你错了,应该是这个”,然后竖起了大拇指。
海螺咧着嘴开心得笑成了舒淇。其实她并不知道,老狗做的手势表示最多三个星期要被甩,而我不赞同,摇了摇头,表示最多一个星期。咪咪哥只是在旁边尴尬地笑着,少有的羞涩。
一个星期之后,我们大家又聚在一起,海螺姑娘仍然笑嘻嘻地坐在咪咪哥旁边,看着我们插科打诨,我默默给了老狗二十块。三个星期之后,我们在人潮中看到咪咪哥和海螺站在车站等我们吃饭,老狗又还了我二十块。
如果满分十分的话,海螺姑娘初次见面的得分加上感情分一共得了一个“π”。可随着时间流逝,海螺姑娘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逐渐逆袭。
有天夜里,我们在咪咪哥家喝酒,她坐在旁边没有絮絮叨叨,也没有因为我们太吵闹而甩脸色的时候,我们给她加了一分;在我们临走前,她先把酩酊大醉的咪咪哥扶进房间,再执意要送我们下楼打的,并且一直陪我们等到天荒地老打死不走,目送我们安全上车,又跟司机再三交待以后才肯离去时,我们又给她加了两分;第一次尝到她的手艺时,再加了三分。她用许多自然又细微的小事征服了我们,在我们心中几乎只差零点八几分就可以成为一个满分的女神了。
我们都对海螺姑娘产生了一丝微妙的情感,开始试着叫她“咪嫂”,每当这时她都幸福地笑道:“乖,我给你们煮饭吃!”她就是如此实在,对一个人好,把一个人当自己人,就煮饭给他吃。
但咪咪哥还是和她分手了。
那天夜里,我问完咪咪哥怎么了之后,咪咪哥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忧伤地说:“我这次真的感觉有点伤心。”
我抿了口酒,点点头说:“她真的挺好的,我也有点伤心。”
咪咪哥接着说:“你知道吗?她说她的围巾是用我的秋裤做的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融化了,我觉得她太可爱了!我转身离去,看到她红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的样子,我觉得她太可爱了!我都想回去抱着她亲一口,但忍住了。我选择喝了一杯忘情水。”然后低着头,自顾自地打着节拍唱起了《忘情水》。
我看着咪咪哥,觉得有点可惜,我说:“你浪荡半生,终于遇到一个能相处那么久的女孩,而且我们大家都喜欢她,你怎么就非要分手呢?”
咪咪哥的歌声戛然而止。他看向远处,盯着路边一个醉酒呕吐的姑娘看了良久,过了一会儿才说:“其实我不敢想象,一辈子对着一个人生活的生活,那也太平淡了。我感到害怕。”我听完想了想,自己也觉得害怕,所以不知道怎么劝。我只淡淡地叹了口气,觉得没有回头的浪子基本等于瞎子,再好也进不了眼。咪咪哥看着我只是不言不语地叹气,眼神却有一种奇怪的幽怨。他看着我,我看着他。
之后半年,咪咪哥一直没有女朋友,这是他从青春期算起,最孑然一身的半年。
我也只是偶尔会和海螺在网上聊聊天,她每次都会旁敲侧击地问起咪咪哥:“你最近还好吧?哦。那咪咪哥呢?”“你最近过得挺滋润的吧?嗯。那咪咪哥呢?”搞得我有一种莫名的心酸。
直到有一天,海螺跟我说,家人安排她相亲。然后又跟我说,也不算相亲,双方早就认识,感觉还不错,其实就是去走个过场,确定恋爱关系的。我听完深感惊讶,这次换作了我问:“那咪咪哥呢?”过了许久海螺才回复:“我都等半年了。”然后就下了线。过了一会儿她又上线,对我说:“其实我对他从来不追,不赶,只想对他好,照顾他,希望自己像围巾一样,不让他觉得像领带那么锁喉,但让他切切实实体会到温暖的包裹。仅此而已。”
看完我双眼一湿,回了一句:“对啊。”然后就不知道再说什么了。
我对着电脑发呆良久,忽然想通了。我抓起电话就拨向咪咪哥。电话一通,我就喊道:“咪咪,海螺你还要不要?”
咪咪那头感觉没睡醒:“啊……我……”
“我你妹啊!海螺要跟别人在一起了,现在在去确定关系的路上。”
“你说的在去确定关系的路上是不是一个比喻句?”
“不是!是真的在路上!”
然后我听到了那头“砰”的一声,过了一会儿咪咪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哪条路?”
我突然就蒙了。对啊,哪条路?然后电话那头还有人在不断地追问……
我和咪咪哥蹲在路边,他打海螺电话没人接,我打,还是没人接。一个小时过去,我们两个人就坐在路边,咪咪哥垂头丧气地说:“都怪你。”
我没理他,还在想到底是哪条路。
咪咪哥又说:“分手那天,我只叫了你,因为我觉得你最有良心,你会劝我,你会给我一个理由让我不分手,但你只是叹气。”
我才想起咪咪哥那个幽怨的眼神。我对咪咪哥说:“那时你说,你不敢想象,一辈子对着一个人生活的生活,那也太平淡了,感到害怕。其实我也一样。”
咪咪哥没有说话。
我又说:“这半年,我有时和海螺聊天,海螺每次都会问起你。今天她说,她对你从来不追,不赶,只想对你好,只想照顾你。我听完就哭了,突然就想通了。”
咪咪哥忧愁地盯着脚下的草,问我:“怎么说?”我点起烟说:“我觉得是这样的,不管我们曾爱过多少人,最后留下来的,一定是那个让你习以为常的人。”
咪咪哥听完眼睛就红了,淡淡地说了句:“对啊。”
然后各自沉默了起来。
过了两分钟,咪咪哥猛然抬头,把我手机抢了过去,我惊慌失措地看着他,他得意地说:“海螺的微信肯定还没删掉你吧!这个她可没办法不接!”
我马上用力地点点头。他熟练地打开微信搜索出海螺,一溜猥琐地小跑到远处没人的地方,猝不及防地对着手机大喊了一句:“海螺!以后每年冬天来的时候,咱们就把秋裤洗干净晾起来,然后用剪刀从裆部一分为二,这样我们就有独一无二的情侣围巾过冬啦!”
过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我想跟你结婚!真的!不要问为什么!不要问 why!”
我立马躲闪到更远处,用衣服遮住了脸,以免经受不住路人诧异的目光。喊完咪咪哥举着我的手机,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分一秒地过去,时间随着我手机的电量不断流失,屏幕不断黑了又亮,亮了又黑。我在远处紧张地看着这一切,突然听到了一声响铃打破了胶着的空气。
咪咪哥如释重负地看向我,然后我们一起笑了。
后来咪咪哥和海螺结婚那天,我们一起上台为他们合唱了一首张宇的《给你们》。司仪问咪咪哥:“你愿意一辈子照顾 xxx女士吗?”咪咪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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